春雨。輕細如愁。
大家都認為我是個粗人,腦袋裡有方圓百里最粗糙的思想。但是他們不能體會我精細的內心深處,不承認我是個騷人,他們只能感到我粗糙思想的偉大力量並且對我的能力充滿信心。我把我的文字給他們看,他們說稟賦奇特,幼功深厚,比他們念過的絕大多數文字優秀。但是他們總認為我將來會用更簡單直接的方式行走江湖,聚積不義之財,在聲色犬馬中忘記文字之美,像其他人一樣豬馬般死去,不復被人記起。現在已經不是千年前那個時代,文章寫得好,就可以騷擾皇上,贏得生前身後名;一闋《青玉案》就能當銀票使,付異性按摩的帳單。現在要靠文章吃飯,日子過得會比風塵女子更淒慘;性慾旺盛,不會讓你名垂野史,只會使你打雞的預算嚇人;你寫一篇《我的隱秘生活》沖賬,姐妹們會像那個笑齊白石用畫的白菜換真白菜的農民兄弟一樣,說:「你想那假的換我真格的,你以為我傻呀,你腦子裡有屎呀?」
我在難得無人的宿舍裡聽老柴的「悲愴」。我對音樂一竅不通,所有不帶歌詞的民間樂曲都會被我聽成「五更轉」、「十八摸」,就像我能從所有現代畫看出春宮圖,看見所有寶塔、導彈之類挺起來的東西想起生殖器官。老柴的「悲愴」是我初戀情人送的,由定情物變為信物再變為遺物,歷盡滄桑。我只會把它當文章聽,聽其中的轉承起合,覺得是篇不錯的東西。
我在宿舍裡,並沒有想起這些,而是想起和我初戀的種種古怪。北大靜園,我和她講完故事之後,我馬上意識到我犯了一個錯誤。一個人一生,能在腦子里長期存在的美感不會多於兩個,我挑破了其中一個。我剁了玫瑰包了餡餅,我扯了彩虹繫了褲頭。辛荑和厚樸都見過我的初戀,他們從各自的角度闡明了同一個原則。辛荑說我初戀是帶著仙氣兒的人物,人間少有,應該盡量迴避,防止懷璧其罪。如果好奇心實在太重,就要使勁相處,柴米油鹽,出恭上床,帶著仙氣兒的人物被睡多了,仙氣就會漸漸消散,人就會歸於平凡。厚樸說,彷彿臉上長了個包,晶亮熟糯,腫脹難忍,最明智的辦法是不理它,水流雲在,灰飛煙滅,包會幹癟枯黃脫落,不再腫脹,不復被記得,不會破相。如果手實在癢癢,一定要擠,就擠乾淨了它,把膿都擠出來,擠到出血。
之後的一個暑假,她的父母早上八點上班,我騎車穿過半個北京城,把車胡亂停在她家樓下,八點十五出現在她面前。然後我們在老柴的「悲愴」聲中持手相看一整天。她的父母下午五點下班,我在四點五十離開,她陪我下樓,替我撣撣自行車座子上的土,雨天的時候替我罩上一個聚丙烯的塑料袋保證我的屁股不被積在車座裡的雨水浸濕,然後目送我消失在灰濛濛的城市裡。如此一個假期。那個假期很熱,好多老頭老太太都熱死了。她習慣性穿得不多,透過白色的短襯衫,可以清楚地看見她內衣上的文理。距離我們持手相看的沙發兩尺遠就是一張巨大的蘇式木床,床框上漆著十四個紅漆黑體大字「大海航行靠舵手,萬物生長靠太陽」,成半弧形排列,因為時代久遠,字跡已有些斑駁。大床上面鋪了湖藍色的床單,上面印了鴛鴦,我站在床頭,感覺水波蕩漾,望不到湖的對岸。我的初戀告訴我,那張大床是她父母單位同這套房子一塊發給她家的,傻大黑粗,有年頭了。我說十有八九她父母是在這張床上完成對她的製作過程的,不知道她還記得不記得當時的情景,使用什麼姿勢,她爸爸在上邊還是她媽媽在上邊。她罵我思想齷齪。可是一夏天,我沒有動一點邪念。她的身體在我的手掌下起伏動盪,曲折延展,彷彿一張慾望的網。我的心,月明星稀,水波不興。我們擁抱著,時間想果凍一樣我們周圍凝固,粘稠、透明而富有彈性,我們是如此遙遠,彼此抱著的彷彿是一個幻象。在幻象之前,男人永遠不能脫下褲子,露出陰部,永遠不能。
我自己至今不能相信,我曾經那麼純潔。
我想,之後的一段日子裡,我們一定都懷疑過彼此是否存在生理缺陷或是心理障礙。但是,事過多年我隱約感到,那時我們持手相看的其實是我們自己,我們這種對自己的眷戀、溺愛在之後很長時間內給自己以及專好我們這口的善良的人們造成無盡的麻煩。世界的構成也應該像物質的構成一樣,可以進行逐級的解析。我感覺,我和我的初戀像是隔著厚重玻璃屏障的兩個世界,可以互相眺望,但是無法進入。在如果換一種姿勢或許更適合我們的交流,不是持手相看,而是腳板對腳板,或者口唇對口唇,或者陰莖對陰戶。各種稟賦異常的人物和各種宗教在很長的時間裡都曾經秘而不宣地進行過各種嚴格的試驗,研究天、地、人、神、空間、時間之間交流的終極形式,結論是沒有通用的規則。
我呆在無人的宿舍,在老柴的「悲愴」聲中點燃第三支希爾頓香煙,她送我的這盤磁帶是進口貨,儘管是金屬帶,我已經快把它聽爛了,我決定我將來的婚禮和葬禮都用「悲愴」做為背景音樂。父母如果不幹,我就說不用「悲愴」我就不行房,即使行房也會不舉;不用「悲愴」就不瞑目,哪個子孫違背我的遺願,我就在地下咒他們愛上一個像我或是我的初戀一樣的人,一輩子怕上西樓、怕聽啼鵑。
「又對月傷心呢?」辛夷進來,一手一把烤羊肉串,一手一瓶燕京啤酒,一身羊屁股味。
「想你哪。」
「教你一個不煩的辦法吧?」
我沒理他,我知道他會自問自答的,直到他吃完手裡那把羊肉串。
「多喝水,多多喝水。」辛夷開了一瓶啤酒,一嘴把一整串的羊肉掃進嘴裡。
「多喝水,飲食有節,起居有度,百分之九十的生理疾病都會好的;一周保證性交三次,百分之九十的心理疾病都會好的。不新鮮,我懂。」
「下邊你就沒聽過了。多多喝水,三天不許撒尿,什麼煩惱都忘了;三天之後,上一趟廁所,抖一抖,好愉快呀。幸福是多麼容易獲得呀。「
「以後我每回小便都先看你一眼,讓你知道什麼是滿懷尿意。」
春雨不斷。纏綿如愁。
我坐在人體解剖室外的漢白玉台階上,院子裡連翹嫩黃,玉蘭潤白。
這所醫學院年代久遠,名聲顯赫。一部校史便是大半部中國的現代醫學史。我坐的台階下,一塊石牌,銘文清晰:民國七年建。
它的原址是個王府。院子四合中矩,三面房,一面門,中間是內圓外方的青磚院子。三面的房子青琉璃鋪頂,飛簷吊角,飛簷上小獸猙獰,仙人清秀。
我從懷裡掏出一小瓶GIN酒,喋一口,松枝的清香。我想,李商隱的「留得殘荷聽雨聲」和戴望舒的《雨巷》就產生在這種天氣,這種地方。這種時候,容易產生性幻覺,想像一個長髮長裙的姑娘就坐在距離自己半尺外的台階上,一句話也不說,眼睛霧濛濛地看著遠處,遠處什麼也沒有。她就這樣陪著你,幫你化解那些表達不出來的思想,偶爾歎一口氣,這樣就好。
喝的酒是洋貨,標籤上全是外文。酒是哥哥給的。哥哥是干旅遊的,專門從事坑害外國友人和港澳台胞的勾當。他常住酒店,我用的香波、浴液、牙膏、牙刷、浴巾、鞋刷分別來自不同的星級酒店。幸好我不是女生,否則一定會被同屋認為勤工儉學,常常被恩客包房;而且那個大款多半是個黑道人物,打一槍換一個地方,雁不留行。
哥哥在酒店結帳,服務員只查看房間裡的彩電和大件傢俱是否還在,對他非常客氣。飯店經理囑咐過他們,酒店不景氣,就哥哥這樣的人手裡有客源;尤其不要和哥哥計較,他是農民。
哥哥本來學的是英文,第一次接團是兩個美國人,一對老夫婦,都是教師。哥哥帶團前可興奮了,說這回終於有機會可以練英文了,說將來一定要把英文練得好好的,說出英文來象放屁一樣聲音響亮、心情舒暢,說他練出來之後再教我,我將來就能泡洋姑娘了。
事情的結果是,那一對老夫婦投訴了哥哥,說他的英文實在聽不懂。哥哥沒練成英文,那兩個美國人卻被迫學會了好些中文,其中一個詞是「我操」,哥哥告訴他們,那個詞的意思和發音同「what』sup」基本一樣。
自那之後,哥哥再也沒帶過英文團,遇上英文團,能推就推,實在推不過,就對領導說,帶砸了別怪他,然後就逼我逃課替他帶團,說我也不小了,說窮人的孩子應該早當家,給我一個掙酒錢的絕好機會。哥哥還會把他那個隨身聽大小的呼機給我,說聯繫方便。九十年代初,呼機絕對是個新鮮東西,我挎在腰裡,盒子槍似的,又怕別人看見更怕別人看不見,別彆扭扭的,可神氣了。
哥哥們有過輝煌的時期。那是在八十年代中後期,那時候彷彿只有搞旅遊的才見得著洋錢,能去酒店站前台的小姐彷彿入圍亞州小姐大選的佳麗,只要再推開一扇門,一條鑽石鋪的路就在眼前。哥哥們倒賣外匯、電器指標,「踩剎車」,吃回扣,拉皮條,除了殺人越貨之外,無惡不做。我那時候跟著他們過過一段揮金如土的日子,在飯店聽歌星唱歌,吃兩千元一桌的館子。後來群眾覺醒過來,都開始想辦法掙錢,哥哥們的優越感就像被紮了個小眼的氣球,很快癟了下來。
雨還在下,我又喝了一口酒,把瓶子干了。我一伸手,把空瓶子放到雨裡,看有幾絲雨飄進。我身旁那個並不存在的長髮姑娘不解地看了我一眼。
「看你有幾滴淚是為我落的。」我解釋。
春雨不斷,輕細纏綿。
我剛剛在解剖室裡最後複習了一下屍體,過了一遍最主要的結構,腳下的地板上人油膩滑,滿屋子的防腐劑氣味讓我噁心。我知道在這種苦雨不斷的天氣裡,鬼與鬼習慣在這樣的環境裡交流情感。白先生說解剖室走廊兩邊的標本櫃裡盛放的各種器官屬於不同歷史時期的各種名人,名伶、巨賈、大盜、佞臣。抗日戰爭中的某一天,著名的北京人頭蓋骨聽說也是從這裡神秘地消失。那些器官浸泡在福爾馬林液裡,面無表情,透過玻璃瓶,顯得蒼白而且蒼老,似乎全然不記得它們的來生今世。人嗎,一樣的開始與結束。賽珍珠的卵巢、楊小樓的肺葉、張學良的牙齒,和別人的又有什麼不同?
我需要暫時離開這裡。我的姐姐想讓我去見一個人。
我在家裡的地位舉足重輕。我從小過著幸福的日子,有哥哥替我打架,給我零花錢,姐姐替我洗衣服,告訴我那個女孩值得一追。雖然我好吃懶做,不能談笑生死,但是我生下來就皺眉頭、半歲會說話、一歲跟老大爺學罵街、兩歲跟電台學說書「陸文龍騎一匹藍色戰馬」,哥哥姐姐認為我集中了家中的智慧。姐姐大學畢業後找了個工作,上班要坐一個半小時的公共汽車,因為不能忍受公共汽車的擁擠和售票員的凌辱,騎自行車又險些出了車禍,一氣之下在四年前去美國尋找真理。曾經得過北京市少年鉛球冠軍的姐姐在外國人眼裡是東方美女,異域的愛情象路邊的野草一樣生生不息。但是,姐姐相信我的智慧,每在發展一段關係之前,總要讓我把關,運用我的智慧,掂掂洋兄弟們的斤兩。
這些人大多傻而可愛。五百年前哥倫布傻呵呵地把美洲認成印度,還竟然把當地的土人騙得興高采烈。那時候的土人是多麼土呀!鄭和公公要是到了那裡,會有一種什麼樣的感覺呢?是不是彷彿開一輛三十噸的坦克穿過時空通道,面對王剪的六十萬秦兵?
「他不一樣。」姐姐每回都會這麼說,儘管每回不一樣的地方都不一樣,「人很聰明,會打橋牌,會做現代詩,是個才子。」
「去見他有什麼借口?」我問。
「我托他給你帶了點東西,一件斯坦福大學的短袖衫,一本PhilipRoth的小說。你去飯店找他,也給他帶點東西。」姐姐在電話那頭說。
「什麼小說?」我對小說比對那個不知名的美國土鱉感興趣多。
「我也記不住,你看見就知道了,反正是你書單上列的。」姐姐很疼我,我考上那所著名的醫學院,姐姐提議資助我在上學期間周遊中國。我說還是替我付書帳吧,就列了一份四頁的書單,讓她買我想看的英文小說。
「好吧,我給他去王府井東華門的『浦五房』買點早點吧,草莓餅好不好?死沉死沉的,肯定經飽。」
「行。但是你去前要先打電話,定時間,問清路怎麼走,提前點出來,算上堵車時間。」
「行了,省點長途電話錢吧。我又不是第一次了。之後我寫鑒定報告寄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