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短篇作品 正文 患難之交
    [英國]毛姆著

    吳鈞陶譯

    二里頭掃校

    我閱人至今已經有三十年之久。我不大瞭解他們。如果只憑一張臉來僱用一個僕人,我肯定要猶豫不決,然而我想我們多半只憑一張臉來判斷我們所遇見的人:從下巴的形狀、眼睛的神色、嘴巴的輪廓來下結論。我不知道我們是否常常弄對多於弄錯。何以小說和戲劇經常失真於生活,就是因為作家們,也許由於需要,把他們的角色寫成前後一貫。他們不能讓角色自我矛盾,因為這樣就變得不可理解了。然而我們大多數人正是自我矛盾的。我們卻是不一致的品質的偶然的混合體。談邏輯的書上告訴你,如果說黃色是管狀的,感恩是比空氣重的,這都是胡說八道。然而在那種不調和的混合物中,很可能把這同樣的黃色組合成馬和車子,把感恩組合成下星期當中的一天。人家對我說他們對一個人的初次印象一準不會錯的時候,我聳聳肩。我認為他們必然眼力頗淺,或者自負過高。就我來說,我發現自己認得越久的人,他們越使我迷惑不解。我最老的朋友們,恰恰是我可以說一點也不瞭解的人。

    我產生這些想法是因為看到今天早晨報紙上登載愛德華·海德·勃吞在神戶逝世的消息。他是一個商人,在日本經營多年。我跟他交情很淺,可是有一次他使我大吃一驚,才對他感到興趣。要不是聽他親口說的,我怎麼也不會相信他竟然做出這種事情。不論是外貌,是舉動,他都使人想起一種定了型的人物,這就使人更為震驚。如果有那麼一個前後一貫的人,他就是了。他身材矮小,高不過五英尺四多一點,細瘦文弱,一頭白髮,一臉皺紋,氣色紅潤,眼睛湛藍。我認識他的時候估計他是六十歲光景。穿得總是整潔素淨,正適合他的年齡和地位。

    勃吞的辦事處在神戶,但是他常常到橫濱去。我碰巧有事到那兒去耽擱幾天,等一艘船,便在英國俱樂部被人介紹跟他認識。我們一起打橋牌。他打得很好,而且慷慨大方。當時或後來我們一起喝酒的時候,他不大說話,說起來卻通情達理。他有一種沉著冷靜的幽默感。他在俱樂部裡看來人緣頗好,他離開以後,人家說他屬於最高尚的人當中的一個。我們兩人恰巧都下榻格朗德旅館,第二天他邀我吃飯。看到了他的上了年紀的妻子,胖胖的、笑盈盈的,還有兩個女兒。顯然是一個融融怡怡、相親相愛的家庭。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忠厚善良。他的溫和的藍眼睛裡有一種十分可愛的神色。嗓音也是柔和的;不能想像他有高聲怒吼的可能;他的微笑同樣親切慈祥。有一種人吸引你,是因為你覺得他對人們具有真誠的愛。他確有魅力。然而他身上卻不帶令人噁心的地方;他愛好打牌,喝雞尾酒,能夠抓住要點講述生動有趣的故事,年輕時候曾經也算是個體育運動員。他富有,而每個便士都是自己賺來的。我覺得,使你喜歡他的一種情況是他如此文弱矮小;他喚起你做保護者的本能。你感到他連傷害一隻蒼蠅都不忍心。

    一天下午,我坐在格朗德旅館的休息室裡。那是在大地震以前1,那裡還放著皮的扶手椅。從窗戶望出去,視野廣闊,可以看到車水馬龍的海港。巨大的客輪開往溫哥華和舊金山,或者途經上海、香港和新加坡開往歐洲;各國貨輪飽經風浪,凋敝不堪,帆船的船尾高翹,掛著五色斑斕的巨大的風帆,還有不計其數的舢舨。這是一幅令人興奮的繁忙景象,然而,不知什麼緣故,卻教人心曠神怡。這是一篇傳奇故事,似乎你只要伸出手去就能摸得著。

    不久,勃吞走進休息室,看見了我,坐到我旁邊的椅子上來。

    「喝點兒酒怎麼樣?」

    他拍手招來了侍者,要了兩杯加蘇打水的杜松子灑。侍者端來的時候,一個人在外面街上經過,一眼看見了我,就對我招招手。

    「你認識透納嗎?」我點頭招呼的時候,勃吞問。

    「我在俱樂部裡看見過他。我聽說他是靠匯款過日子的人。」

    「不錯,我相信是的。這裡有許多這種人。」

    「他橋牌打得很好。」

    「他們一般都如此。去年這裡有一個人,可真巧,他和我同姓氏,是我所見到的最好的橋牌手。我想你在倫敦從未遇到他吧。他說他叫賴內·勃吞。我相信他是一些第一流的俱樂部的成員。」

    「沒有,我似乎沒有聽到過這個名字。」

    「他是個十分出色的牌手。對於牌他似乎有一種直覺。這是不:可思議的。我曾經常常和他打牌。他有一段時候待在神戶。」

    勃吞啜飲著蘇打杜松子酒。

    「這是個相當有趣的故事,」他說。「他不是個壞人。我喜歡他。他總是衣冠楚楚,風度翩翩。頭髮是鬈曲的,臉腮白裡透紅,有那麼點漂亮。女人家很欣賞他。他沒壞心眼,你瞧,只不過落拓不羈。飲酒過度,自不必說了。他們這種人總是如此。每個季度都有一點錢寄給他,但是他打牌又贏得一點。他贏了我很不少的錢,這個我知道。」

    勃吞和顏悅色地輕聲一笑。我從自己的經驗知道,他打牌輸錢的時候也能夠神態自若。他用瘦骨稜稜的手摸摸自己剃得光光的下巴,手上的青筋暴露,幾乎是透明的。

    「我想這就是他倒霉的時候來找我的緣故,這是一;還有一點就是他和我同姓氏。有一天,他到我的辦事處來找我給他安排一個職業。我相當驚訝。他告訴我,家裡不再寄錢給他了,因此想找個工作。我問他幾歲。

    「『三十五,』他說。

    「『你至今都做過些什麼事呢?』我問他。

    「『嗯,沒做過什麼,』他說。

    「我忍不住笑了。

    「『我怕目前一點也幫不了你的忙,』我說。『再過三十五年來找我吧,那時我再看看怎麼辦。』

    「他不走。臉色發白。遲疑了片刻,然後告訴我相當時候以來打牌手氣不好。他不想老是打橋牌,於是打了撲克,結果垮了台,弄得一文不名。他把什麼都當掉了。付不出旅館的賬單,他們卻不讓他再賒賬了。他一敗塗地,要是找不到事情做,只好自殺了。

    「我打量了他一會,看得出他整個兒垮了。酒喝得比平常更多,像是個五十歲的人了。女孩子要是現在看見他,可不會看上他了。

    「『那麼,除了玩牌以外,你還會做什麼事呢?』

    「『我會游泳,』他說。

    「『游泳!』

    「我簡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就像是瘋子回答的話啊。

    「『我代表過我念的大學參加游泳比賽。』

    「我有一點懂他的意思了。我認識很不少的人,他們曾經是大學裡曇花一現的小偶像,他們對此總是念念不忘。

    「『我年輕的時候游得也很不錯,』我說。

    「我忽然有了個主意。」

    勃吞中斷了他的故事,轉臉對著我。

    「你可熟悉神戶?」他問道。

    「不熟悉,」我說。「有一次路過那兒,但是只過了一夜。」

    「那麼你不知道汐屋俱樂部了。我年輕時候,從那兒游泳,繞過燈塔,到樽見的小海灣登岸。有三英里多路呢,而且因為繞過燈塔那兒的潮流湍急,是很難游過去的。好,我就和我那位同姓氏的青年談了這一情況,並且說,要是他能游過去我就派給他一個工作。

    「我看到他相當為難。

    「『你說你是個游泳家嘛,』我說。

    「『我的競技狀態不怎麼好,』他回答。

    「我沒說什麼。聳聳肩膀。他對我瞧了片刻,然後點點頭。

    「『好吧,』他說。『你要我什麼時候去呢?』

    「我看看表。十點剛過。

    「『游這段路頂多需要一小時零一刻鐘多些。我在十二點半開車到那邊小海灣接你。把你送回俱樂部去穿衣服,然後咱們一塊兒吃中飯。』

    「『行,』他說。

    「我們握握手。我祝他運氣好,他走了。那天上午我有許多工作要做,總算剛好在十二點半趕到樽見的小海灣。其實用不著匆忙;他一直沒有露面呢。」

    「他在最後關頭嚇退了嗎?」我問。

    「沒有,他沒有嚇退,開頭游得順利。然而酗酒放蕩當然毀壞了他的體質。繞過燈塔的潮流他對付不了。大約三天之後才發現他的屍體。」

    有一兩分鐘我說不出話來。我有點兒震驚。然後問了勃吞一個問題。

    「你打算給他一個工作的時候,可知道他會淹死呢?」

    他溫和地微微一笑,那雙善良忠厚的藍眼睛望著我。他一隻手摸著下巴頦兒。

    「嗯,當時我的辦事處裡並沒有空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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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九二三年,日本東京發生過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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