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刀的鋒刃很不容易越過;
因此智者說得救之道是困難的。
《迪托—奧義書》
譯者序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英國現代著名小說家和劇作家,一八七四年一月生於巴黎英國大使館。他的父親勞伯特?奧蒙得?毛姆,當時在駐法英國大使館任法律事務官。毛姆生下時,他父親已有三個兒子,他是家庭中最小的成員。他八歲喪母,十歲喪父,因家中無人照顧,被送往坎特依叔父處居住。在他渡過英吉利海峽,第一次登上祖國的土地時,他簡直不會講什麼英語。由於這個緣故,法語和法國文化一直影響著他。一八九七年,他因染上肺疾,被送往法國南方里維埃拉療養,開始接觸法國文學,特別是莫泊桑的作品。一八九一年,他去德國海德爾堡住了九個月,在大學裡聽過古譜?費希爾講授叔本華的哲學和文學課;一八九二年,在倫敦聖托馬斯醫院學醫;學醫期間,曾赴倫敦蘭貝斯貧民窟當了三個星期的助產士;這段經歷使他動了寫作的念頭。一八九七年,他醫科畢業,同時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說《蘭貝斯的莉莎》。這部寫貧民窟女子莉莎悲劇性結局的小說受到批評界的重視,特別是文壇耆宿艾德蒙?戈斯[注]的讚揚,使毛姆決心放棄行醫,從事文學創作。
他聽了安德魯?郎格[注]的錯誤勸告,為寫歷史小說而遊歷西班牙和意大利,但是,這期間寫的小說和短篇很少成功。一九○三年回國後,他的劇本《正直的人》被戲劇學會搬上舞台,但並未引起重視。直到一九○七年,他的劇本才以《弗萊德理夫人》上演,首次獲得成功;一九○八年,他竟有四部劇本同時在倫敦西城的劇院上演;倫敦的滑稽雜誌《笨氣》還為此登載了一幅漫畫,畫著莎士比亞看了牆上滿貼著毛姆劇本上演的海報,帶有恐懼的表情咬著拇指頭。人們很容易會設想,經過這次意外成功,毛姆當會像肖伯納一樣以劇本寫作為終生事業,但是,不然,他並沒有放棄寫小說的企圖,而且在他的小說獲得成功並在經濟上使他得到生活保障之後,他於一九三三年反而放棄了劇本寫作;然而,他不但從不反對自己的小說和短篇小說搬上銀幕,而且還從中襄助。關於這一點,我們只能試行作這樣的解釋:一部小說或電影的成功取決於廣大的讀者或觀眾;評論家的毀譽可以起一點影響,但是,群眾仍舊是決定性的。一個劇本的成功常要看上演時的賣座率,特別是第一晚演出後的輿論反映,而倫敦西城那些劇院的「第一晚」觀眾,也就是倫敦上流社會的交際界人士,一個劇本的生死,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操在這類人的手裡。毛姆的後半生,特別是在裡維埃拉購買了一幢豪華住宅之後,雖則招待不少英國上層人士,甚至皇親國戚,但對歐洲的上流交際界人士卻有他的看法。他在《刀鋒》中介紹醉心於歐洲交際社會生活的美國人艾略特?談波登時,有這一段話:……以艾略特的機伶,決不會看不出那些應他邀請的人多只是混他一頓吃喝,有些是沒腦子的,有些毫不足道。那些響亮的頭銜引得他眼花繚亂,看不見一點他們的缺點。……這一切,歸根結底,實起於一種狂熱的浪漫思想;這使他在那些庸碌的小小法國公爵身上見到當年跟隨聖路易到聖地去的十字軍戰士,在裝腔作勢、獵獵狐狸的英國伯爵身上見到他們在金錦原侍奉亨利八世的祖先。
這一段話不妨說也代表了毛姆對這些上流社交人士的看法。他放棄戲劇的寫作等於是對這些上流交際界的蔑視。
一九一五年,毛姆的自傳性小說《塵網》出版。一個在戰爭期間和他同住一臥室的達斯蒙德曾經親眼看見毛姆審閱這部小說的校樣;他把這部小說列為與班內特的《老婦故事》,海明威的《永別了,武器》,威爾斯的《吉普斯》同樣經得起時間淘汰的現實主義小說;這個評價,除掉《永別了,武器》在時代上稍晚,不應列入外,對《塵網》是適當的,而且也為後來的許多評論家所承認。但是,後來竟有人認為《塵網》是毛姆唯一能在文學史上佔一席地的小說,這就不對了。《塵網》雖然是在一次大戰的第二年出版,但仍屬於英國愛德華時代文學;它的構思是在一次大戰前,但是,便在它問世的一九一五年,歐洲人對這次大戰的認識和後來的認識是有很大的不同的。當時,英國人對戰爭的艱苦性大概認為與南非波爾戰爭差不多,不會動搖大英帝國的基礎;法國儘管在作戰開頭時失利,但畢竟頂住了,絕不會料到這次戰爭對歐洲文明產生那樣深遠的影響。《塵網》是一部傑出小說,但不應視為毛姆的唯一代表作。毛姆應屬於兩次大戰期間的代表作家,雖則他和海明威所代表的「迷惘的一代」有所不同。
毛姆一生最喜歡遊歷。從他接受安德魯?郎格的錯誤勸告開始,這個愛好一直持續到晚年,對他的寫作生涯產生了無法估計的影響。在二十年代,他曾經漫遊南海群島,並在塔希提島發現印象派畫家高更畫的窗板,回歐洲後便寫了以高更為主角的《月亮和六便士》。他繼續遊歷遠東、美國、歐洲、北非等地,寫的短篇小說、小說和遊記都廣受歡迎。二十年代末,他與結婚十年的妻子西裡?威爾康姆離婚。
一九二八年,在法國裡維埃拉的法拉特角買下一幢曾屬於比利時國王的別墅,繼續寫作。《尋歡作樂》以托馬斯?哈代為藍本,是他始終最喜愛的一部小說,但書中的主角卻是一個隨便與人發生關係的女子露西。我個人覺得它並不是一部成功的小說,但是,它的矛頭所指,卻是英國的那種清教徒的道德觀。他對露西毫無指摘,但對書中那個預備為哈代寫傳的小說家(後來他承認是指與他同時的英國小說家休?沃波爾[注])的諷刺,文筆卻極為犀利。在書中,他還離開主題,和另一個小說家伊夫林?沃[注]爭論用第一人稱寫小說的問題。沃認為用第一人稱寫小說是可鄙的,毛姆則認為人年事愈長,愈覺得對別人的理解不夠,因此,只想從個人的角度來寫自己所要寫的人物。大約餘怒未息,就在次年他出版了一部短篇小說集,即以《第一人稱》為名。
二次大戰爆發後,毛姆由尼斯避難到英國,繼而赴美國居住,直到戰爭結束後才返回裡維埃拉的故居。在美國期間,他出版了《刀鋒》(一九四四年四月,英國版晚三個月);這是一部傑作,出版後不但受到廣大讀者歡迎,而且受到弗吉妮亞?伍爾芙夫人[注]那個嚴峻的批評家的稱許。《總結》(一九三八)雖然帶有自傳性質,但主要是敘述他的相當實事求是但不隨流俗的文學見解和人生哲學;這部書應和《一個作家的筆記本》(一九四四)作姊妹篇讀。他死時九十一歲,造有一女。
他的戲劇、小說和短篇小說有許多於他在世時都拍成電影;這在當代作家中也是少見的。
由於童年在法國度過,青年時期在法國養過病,中年後又定居法國,並且經常旅行,毛姆可說是一個最沒有英國氣的英國作家。他的外祖母居孀之後,曾經帶領兩個女兒——大女兒就是毛姆的母親——來法國以寫小說和兒童文學謀生;毛姆好像不但繼承了他外祖母的寫作才能,而且繼承了她的親法國傾向。在《尋歡作樂》中,他曾經提到狄福、斯特恩、薩克雷、狄更斯、艾米麗?勃朗特和馬塞爾?普魯斯特這些小說家「在世時那樣有名,但是,現在無疑已經被人忘卻了」。這裡面,除掉最後一個是法國人外,其餘的都是英國小說家,而且是英國小說的半壁江山。
他好像特別和狄更斯過不去。在《總結》中他寫道,「現實主義是相對的。最現實主義的作家,由於興趣的引導,常常歪曲自己的人物。他通過自己的眼睛看他們……才氣越大,個性越強,他的人生圖畫越是光怪陸離。有時,我覺得,後代如果要知道今天的世界是什麼樣子,最好別去看那些獨樹一幟的作家,而去讀那些平庸的作家,因為他們由於平庸,反而能把周圍環境描寫得更忠實。這些人我不想提他們的名,因為儘管後世肯定會欣賞他們,被標誌為平庸總是不稱心的事情。不過我覺得應當承認,人們在安東尼?特羅洛普的小說裡,比在狄更斯的小說裡更能看到真實的人生圖畫。」然而巴爾扎克、莫泊桑、司湯達對他的影響,他始終沒有否認過。
巴爾扎克的石子投入河中的比喻,他在《刀鋒》中曾一再運用而不自覺。巴爾扎克小說中的一些人物,他提到時就像我們對《紅樓夢》中的人物一樣熟悉。他的短篇小說不但受莫泊桑的影響,而且為他贏得了「英國莫泊桑」的聲譽。
《刀鋒》依舊是用第一人稱寫的,而且這個人乾脆不再是作者慣用的阿辛登筆名,而是直接用了自己的真名實姓。小說寫一個參加第一次大戰的美國青年飛行員拉裡?達雷爾。在軍隊中,拉裡結識了一個愛爾蘭好友:這人平時是那樣一個生龍活虎般的置生死於度外的飛行員,但在一次遭遇戰中,因趨救拉裡而中彈犧牲。拉裡因此對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為什麼有惡和不幸(這也是毛姆在《總結》中提出過的)。復員後,拉裡既不肯進大學,也不肯就業,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終極。
為此,他丟下未婚妻來到巴黎;兩年後,和未婚妻解約,又從巴黎遍游世界各地,最後到了印度,找到了印度的吠陀經哲學。於是了悟人生,把自己的一點薄產分散給親友,自己返回美國,當一個自食其力的出租汽車司機,打算隱身人海,以終天年。小說以拉裡為中心,描繪了許多美國男女,有拉裡的未婚妻,貪圖物質享受的伊莎貝兒;有以買賣古董起家,一心想鑽進上流交際社會的艾略特?談波登;有頭腦簡單但心地忠厚的格雷?馬圖林,他原是百萬富翁的獨生子,但是一九二九年的經濟大崩潰使他破了產,他是個只知道做生意發財的典型美國社會產物;有伊莎貝兒的同學,索菲?麥唐納,因丈夫和兒子在車禍中喪命,被夫家放逐到巴黎來過著墮落的生活,終於被不逞之徒殺害;還有一個模特兒兼妓女的法國女子蘇姍?魯維埃,和拉裡與作者都相識,最後和法國一個外地廠商結婚而得到生活保障。作者本人在書中也擔任了一個重要角色;他既是演員,又是觀眾。背景多半是在法國,特別是巴黎。由於毛姆大半生是在法國度過的,而寫作本書時,正因戰爭避地美國,所以寫到巴黎時,特別流露出懷鄉情緒,如寫他在赴拉裡約會之前,穿過盧森堡博物館的公園時,描寫園中遊人的那一段回憶自己青年時期的描述,完全屬於自敘性質,和小說毫無關係。又如第六章論述萊辛的《貝蕾妮絲》,都是離開主題發揮自己的文學見解。書中的主要角色除掉蘇姍?魯維埃外,全都是美國人,使人想起一句調侃美國人的諺語:「人死後進天堂,美國人死後去巴黎。」但是,他們最後都死的死了,回國的回國了,連蘇姍?魯維埃也嫁到外地去,如作者所說,「在我的生命中也消失了。」當然,這個小圈子裡的人只佔據作者生活的很少一部分,但我們仍不免興一種落寞之感,彷彿作者是「珠箔飄燈獨自歸」。
正如作者在小說中交代的,他這本書並不想「闡述所謂《奧義書》的哲學體系。」
「我懂得太少了,但即使懂得很多,這也不是闡述《奧義書》的地方……我想的只是拉裡。」在本書結尾時,他又說,「我是個俗人,是塵世中人;我只能對這類人中麟鳳的光輝形象表示景慕,沒法步他的後塵。」因此,他和克裡斯朵夫?衣修午德[注]不同,並不打算向西方推薦吠陀經哲學,或者提倡人人都學拉裡;單拿一點來說,不近女色,如果人人都像拉裡那樣奉行,豈不會造成滅種的災禍!毛姆的道德觀是如我國嵇康在《絕交書》中所主張的「四民有務,各得志為樂」。他把拉裡捧得很高,但並不把艾略特?談波登那個「大大的勢利鬼」貶得很低。他對放浪形骸的索菲?麥唐納只有同情,對當模特兒兼妓女的蘇姍?魯維埃能夠有一個歸宿感到欣幸,對頭腦簡單的格雷?馬圖林,在他的筆下絕少挖苦,而往往突出他的忠厚和慈愛,但對伊莎貝兒則毫不徇情地揭露她蓄意破壞索菲和拉裡婚事的陰謀,儘管他很欣賞她的美,並且是她多年來的「知心」朋友。但他接著也寫伊莎貝兒獲悉拉裡分散自己財產,並且返回美國預備當司機的消息後,傷心啜泣的情景,從而讓讀者自己對伊莎貝兒作出結論。不妨說,伊莎貝兒的用心是狠毒的,但是,她破壞的是一個本來不可能有好結果的婚姻,因為如果索菲連伊莎貝兒佈置那點誘惑都抵禦不了,拉裡即使學會了瑜伽修道士的那點法力,能把她從自甘墮落的道路上拉得回轉嗎?
儘管作者在本書開頭聲稱,他幾乎沒有什麼故事可述,但是,他仍舊充分運用了敘事的技巧,從而抓住讀者的注意力。在翻譯本書的過程中,我時常碰到這樣的情形,即一面譯,一面盤算著不知他對這種鋪開的局面怎樣收拾法。但是,使我佩服的是他筆頭一轉,很快就結束掉;例如在第二章末尾,當伊莎貝兒告訴作者自己和拉裡解約的經過,以及作者給了伊莎貝兒忠告之後,他只用兩三行文字就結束了他們精心策劃的漢普頓宮之遊:雨仍舊下個不停,我們認為不去看漢普頓宮那些華貴建築,甚至伊麗莎白女王的床,伊莎貝兒也可以活下去,所以就坐車子回到倫敦。
我想如果有個金聖歎的話,很可能在這一段後面插進一些雙行批語:「隨手收拾掉漢普頓宮,妙。蓋漢普頓官之遊不過是為了找個場合讓伊莎貝兒能向作者傾吐胸臆,現在目的已達,再敘述作者領她遊覽漢普頓宮便是呆鳥矣。」
但是,本書最成功的還是人物的塑造;不但幾個主要人物寫得非常成功,連些次要人物,如佈雷德利太太,礦工考斯第,甚至土倫的警察局長,也都是有血有肉的人。小說從一九一九年開始,一直寫到三十年代中期,人物的性格當然不可能沒有發展和變化。索菲?麥唐納和作者在芝加哥初次見到的靦腆少女判若兩人,這不難做到;她自己的身世便是解釋。伊莎貝兒經過嫁格雷後的紙醉金迷生活,繼之以破產和二次來巴黎後依舅父艾略特居住,鍛煉成她那樣的尤物,作者是煞費了一番苦心的。艾略特?談波登的變化基本上不大,只是一九二九年之後,排場變得闊綽了,但是,一直寫到他臨終前拿到愛德娜?諾維馬裡的請帖,親自寫那封口信之後,作者方才完成這幅社會名流的畫像,真可以說是達到筆酣墨飽的地步。只有拉裡?達雷爾自始至終好像變化不大,永遠是那樣一個閒雲野鶴似的人物,使人疑心是不是取材自真實生活。可是,一九五九年,卻被我無意中發現了拉裡的藍本,原來是劍橋大學新近逝世的哲學教授維特根斯坦。這位教授是奧地利人,在劍橋大學學工程學,偶然也研究一點哲學,聽過羅素和摩爾的課,但頗能發揮自己的獨特見解。
第一次大戰開始,維特根斯坦擔任軍官並論為俘虜;戰後隱居奧國,當小學教師和修道院園丁。他的劍橋大學同學蘭姆賽和布裡斯威特在奧地利訪求到他,力勸他重新把哲學抓起來,維特根斯坦於是跟當時的維也納學派石裡克等人稍稍往還;一九三○年,受聘為劍橋大學研究員。後來摩爾退休,維特根斯坦卻繼摩爾被任命為哲學教授。以一個外國人在英國的學術首府擔當這個職務,可以說是殊榮,但維特根斯坦卻引以為苦,經常勸他的學生不要在大學教書,尤其不能教哲學。一九四七年年紀不到六十就退職,一九五一年逝世。毛姆在一九四四年出版《刀鋒》時,維特根斯坦還活著,所以作者在小說開頭時說「書中角色的姓氏全都改過,並且務必寫得使人認不出是誰,免得那些還活在世上的人看了不安。」但是,不管作者怎樣改動,總有些蛛絲馬跡可尋;舉例說,小說開頭敘述拉裡在俱樂部圖書室裡死啃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學原理》,而維特根斯坦講課時絕不引用別的哲學家的話,但卻時常提到威廉?詹姆斯;有一天,甚至告訴學生詹姆斯的《心理學原理》第××頁講的什麼,使學生們聽了都感覺詫異,這是一。其次,小說寫拉裡最後把自己的一點財產分散給人,維特根斯坦的父親死後,留給他一筆很優渥的財產,維特根斯坦全拿來分給富有的親朋,他的怪理由是富人得到才可以免受金錢的腐蝕,而小說中也沒有提到拉裡散金的對象是些什麼人,這是二。還有,維特根斯坦平日絕少與人交往,凡是大學社交生活和哲學界各種活動都絕跡不參加,這和拉裡不喜歡社交活動也有相似之處。根據這幾方面的對照,再加上兩人性格上的轉變,都是因參加一次大戰後開始的,可以斷言小說中的拉裡就是寫的維特根斯坦。當然也有不盡相同之處,如拉裡告訴伊莎貝兒他讀希臘原文的《奧德修紀》所感到的興奮,但是,維特根斯坦卻是什麼文學作品都不讀,只看偵探小說。但是,毛姆在《總結》中曾講過這樣的話:「喜歡聽故事和喜歡看跳舞和摹擬表演……同樣是人性的自然傾向。
從偵探小說的流行可以看出這種愛好至今不衰,連第一流的知識分子也看它們,當然並不當回事,可是的確看它們;為什麼?還不是因為他們唯一放在眼裡的那些心理的,教育的,精神分析的小說不能滿足他們的這種特殊需要嗎!」毛姆這段話裡面的「第一流知識分子」原文是themostintellectualpersons,所以不僅包括文學權威,也應包括其他學術權威在內。可以揣想,維特根斯坦喜歡看偵探小說,毛姆並不是不知道[注];而小說第五章作者從愛德娜?諾維馬裡的女秘書那裡為艾略特偷得請帖後,問女秘書她在化裝跳舞會上預備穿什麼服裝時,她的回答是,「我親愛的先生,我是個牧師的女兒,這種愚蠢的事,我留給上層階級去做。當我看見《先驅報》和《郵報》的那些代表吃了一頓好宵夜並且喝了一瓶我們的第二等最好的香檳酒之後,我的責任就結束了。我將回到我的臥室關起門來看一本偵探小說。」
這一點描繪,我認為也是從維特根斯坦身上移植過來的。最後,還有維特根斯坦在戰後當的小學教師與修道院園丁工作,和拉裡回美國後預備當的卡車司機和開出租汽車同樣都是不求聞達的表現,毛姆只是把他的藍本首尾倒置一下而已。
毛姆從不諱言他小說中的人物是從真實生活取材的,所以我的這點考證——如果並沒有被別人發現的話——並不足奇;問題倒是為什麼毛姆挑中維特根斯坦這樣一個人作為他小說的主角。《刀鋒》出版於一九四四年,是他一九四○年來美國後的第一部小說。人們可以想像得出在他流寓美國期間,盤算和估量——特別是從大西洋彼岸——他所經歷的兩次大戰之間這段時期,以他閱歷之深,接觸面之廣,而選擇了維特根斯坦,一定是經過反覆考慮的。現在,我們可以看出,拉裡這個人確是一次大戰的產物,而他反映的時代——兩次大戰之間的時代——則是歐洲中心主義的黃昏時代。在這個時期,世界文化中心雖則仍在歐洲,而歐洲的文化中心,在毛姆看來,無疑在法國,但它已經不能給來此尋求人生真諦的人以滿意的回答了。
拉裡在巴黎博覽群書,學會了幾種語言,但是,巴黎和法國只成為他的中途島;他最後帶回去的,既不是恩夏姆神甫要把他當迷途羔羊圈回去的天主教,也不是他想從波蘭礦工考斯第口中探聽的神秘主義,而是印度的吠陀經哲學。小說中無一語涉及納粹的興起,但是,小說反映的歐洲的精神空虛,已足夠說明為什麼納粹主義能夠乘虛而入了。
小說不是歷史,不需要反映一個時代的全貌,但它反映的那一部分,特別是其中的人物,必須給人以真實感,不能只是影子。有時候,由於文學修養差,欣賞不了作家所創造的人物,這情形是有的。我當學生時,對莎士比亞的黎耶王形象就不能欣賞,後來讀了A.C.佈雷德利[注]的《莎士比亞悲劇》才發現自己的文學修養不足。但是,有些名家筆下的人物,如最近我讀到的狄更斯的《小杜麗》,就只能說是概念的產物了。毛姆的《刀鋒》之所以可貴,就在於為我們提供了兩次大戰之間那個時期的一個人物畫廊。
周煦良一九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