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枷鎖(世網、塵網) 正文 第四十四章
    儘管如此,下星期日當普賴斯小姐主動表示要帶他去參觀盧佛爾宮時,菲利普還是欣然前往了。她領他去看《蒙娜麗莎》。菲利普望著那幅名畫,心裡隱隱感到失望。不過,他以前曾把沃爾特·佩特關於此畫的評論念了又念,直至爛熟於心——一佩特的珠璣妙語,給這幅舉世聞名的傑作平添了幾分異彩——此刻,菲利普便把這段話背給普賴斯小姐聽。

    「那純粹是文人的舞文弄墨,」她用略帶幾分鄙夷的口吻說,「千萬別信那一套。」

    她指給他看倫勃朗的名畫,同時還對這些作品作了一番介紹,講得倒也頭頭是道。她在《埃墨斯村的信徒》那幅畫前面站定身子。

    「如果你能領悟這幅傑作的妙處,那麼你對繪畫這一行也算摸著點門兒了。」

    她讓菲利普看了安格爾的《女奴》和《泉》。范妮·普賴斯是個專橫的嚮導,由不得菲利普作主,愛看什麼就看什麼,而是硬要菲利普讚賞她所推崇的作品。她對學畫極認真,很有一股子蠻勁。菲利普從長廊的窗口經過,見窗外的杜伊勒利宮絢麗、雅致,陽光明媚,宛如出自於拉斐爾之手的一幅風景畫,情不自禁地喊道:

    「嘿,太美啦!讓咱們在這兒逗留一會兒吧。」然而,普賴斯卻無動於衷,漠然地說:「好吧,呆一會兒也無妨。不過別忘了咱們是來這兒看畫的。」

    秋風徐來,空氣清新而爽神,菲利普頗覺心曠神怡。將近正午的時候,他倆佇立在盧佛爾宮寬敞的庭院裡,菲利普真想學弗拉納根的樣,扯開喉嚨大喊一聲:讓藝術見鬼去吧!

    「我說啊,咱倆一塊上米歇爾大街,找家館子隨便吃點什麼,怎麼樣?」菲利普提議說。

    普賴斯小姐向他投來懷疑的目光。

    「我已在家裡準備好了午飯,」她說。

    「那也沒關係,可以留著明天吃嘛。你就讓我請你一回吧。」

    「不知道你幹嗎要請我呢。」

    「這會讓我感到高興,」他微笑著回答。

    他們過了河,聖米歇爾大街的拐角處有家餐館。

    「我們進去吧。」

    「不,我不進去,這家館於太闊氣了。」

    她頭也不回地徑直朝前走,菲利普只好跟了上去。不多幾步,又來到一家小餐館跟前,那兒人行道的涼篷下面,已經有十來個客人在用餐。餐館的櫥窗上寫著白色的醒目大字:Dejeuner1.25,vincomprls.

    「不可能吃到比這更便宜的中飯了,再說這地方看來也挺不錯的。」

    他們在一張空桌旁坐下,等侍者給他們送上煎蛋卷,那是菜單上的第一道菜。菲利普興致勃勃地打量著過往行人,似乎被他們吸引住了。他雖有幾分睏倦,卻有種說不出的快意。

    「哎,瞧那個穿短外套的,真逗!」

    他朝普賴斯小姐瞟了一眼,使他吃驚的是,他看到她根本不理會眼前的景象,而是盯著自己的菜盤子發愣,兩顆沉甸甸的淚珠,正從臉頰上滾落下來。

    「你這是怎麼啦?」他驚呼道。

    「別對我說什麼,要不我這就起身走了,」她回答說。

    這可把菲利普完全搞糊塗了。幸好這時候煎蛋卷送了上來。菲利普動手把它分成兩半,一人一份吃了起來。菲利普盡量找些無關痛癢的話題來同他攀談,而普賴斯小姐呢,似乎也在竭力約束自己,沒耍性子。不過,這頓飯總叫人有點掃興。菲利普本來就胃納不佳,而普賴斯小姐吃東西的那號模樣,更叫他倒足了胃口。她一邊吃,一邊不住發出嘖嘖之聲,那狼吞虎嚥的饞相,倒有點像動物園裡的一頭野獸。她每吃完一道菜,總用麵包片拭菜盆子,直到把盆底拭得雪白錚亮才罷手,似乎連一小滴滷汁也捨不得讓它留在上面。他們在吃卡門貝爾奶酪時,菲利普見她把自己那一份全吃了,連乾酪皮也吞下了肚,不由得心生厭惡。哪怕是幾天沒吃到東西的餓鬼,也不見得會像她這麼嘴饞。

    普賴斯小姐性情乖張,喜怒無常,別看她今天分手時還是客客氣氣。的,說不定明天就會翻臉不認人,朝你橫眉豎眼。但話得說回來,他畢竟從她那兒學到了不少東西。儘管她自己畫得並不高明,但凡屬可以口傳。於授的知識,她多少都懂得一點,寸得有她不時在旁點撥,菲利普才在繪畫方面有所長進。當然,奧特太太也給了他不少幫助,查利斯小姐有時也。指出他、品中的不足之處。另外,勞森滔若江河的高談闊論,還有克拉頓一所提供的範本,也都使菲利普得益匪淺。然而,范妮·普賴斯小姐最恨他接受旁人的指點;每當菲利普同人交談之後再去向她求教,總被她惡狠狠地拒之於門外。勞森、克拉頓、弗拉納根等人常常借她來取笑菲利普。

    「留神點,小伙子,」他們說,「她已經愛上你啦。」

    「亂彈琴,」他哈哈大笑。

    普賴斯小姐這樣的人也會墜入情網,這念頭簡直荒謬透頂。菲利普只要一想到她那醜陋的長相,那頭茅草似的亂髮,那雙邋遢的手,還有那一年到頭常穿不換、又髒又破的棕色衣衫,就不由得渾身發涼:看來她手頭很拮据。其實這兒又有誰手頭寬的?她至少也該注意點邊幅,保持整潔才是。就拿那條裙子來說,用針線縫補抬掇一下,總還是辦得到的吧。

    菲利普接觸了不少人,他開始系統地歸納自己對周圍人的印象。如今,他不再像旅居海德堡時那樣少不更事(那一段歲月,在他看來已恍如隔世),而是對周圍的人產生出一種更為冷靜而成熟的興趣,有意在一旁冷眼觀察,並暗暗作出判斷。他與克拉頓相識已有三個月,雖說天天見面,但對此人的瞭解,還是同萍水相逢時一樣。克拉頓留給畫室裡眾人的印象是:此人頗有幾分才幹。大家都說他前途無量,日後必定大有作為,他自己也是這麼認為的。至於他將來究竟能幹出什麼樣的事業來,那他自己也好,其他人也好,都說不出個名堂來。克拉頓來阿米特拉諾之前,曾先後在「朱利昂」、「美術」、「馬克弗松」等畫室學過畫,說來還是呆在阿米特拉諾的時日最長,因為他發現在這兒可以獨來獨往,自行其是。他既不喜歡出示自己的作品,也不像其他學畫的年輕人那樣,動輒求教或賜教於他人。據說,他在首次戰役路有間兼作工作室和臥室的小畫室,那兒藏有他的一些精心佳作,只要誰能勸他把這些畫拿出來公展,他肯定會就此一舉成名。他雇不起模特兒,只搞些靜物寫生。對他所畫的一幅盤中蘋果圖,勞森讚不絕口,聲稱此畫是藝苑中的傑作。克拉頓生性喜好嫌歹,一心追求某種連自己也不甚了了的目標,總覺得自己的作品不能盡如人意。有時,他覺得作品中某一部分,譬如說,一幅人體畫的前臂或下肢啊,靜物寫生中的一個玻璃杯或者瓷杯什麼的,也許尚差強人意,於是他索性從油布剪下這些部分,單獨加以保存,而把其餘的畫面毀掉。這樣,如果有誰一定要欣賞他的大作,他就可以如實稟告:可供人觀賞的畫,他一幅也拿不出來。他在布列塔尼曾遇到過一個默默無聞的畫家,一個怪人,原是證券經紀人,直至中年才幡然棄商習畫。克拉頓深受此人作品的影響,他正打算脫離印象派的門庭,花一番心血,另闢蹊徑,不僅要闖出一條繪畫的新路子,而且要摸索出一套觀察事物的新方法。菲利普感到克拉頓身上確實有一股獨出心裁的古怪勁頭。

    無論是在格雷維亞餐館的餐桌上,還是在凡爾賽或丁香園咖啡館消磨黃昏的清談中,克拉頓難得開腔。他默默地坐在一旁,瘦削的臉上露出譏誚的神情,只有看到有機會插句把俏皮話的時候才開一下金口。他喜歡同別人抬槓,要是在座的人中間有誰可以成為他凋侃挖苦的靶子,那他才來勁呢。他很少談及繪畫以外的話題,而且只在一兩個他認為值得一談的人面前發表自己的高見。菲利普在心裡嘀咕:鬼知道這傢伙在故弄什麼玄虛。不錯,他的沉默寡言、他那副憔悴的面容,還有那種辛辣的幽默口吻,似乎都表明了他的個性。然而所有這些,說不定只是一層掩飾他不學無術的巧妙偽裝呢。

    至於那位勞森,菲利普沒幾天就同他熟捻了。他興趣廣泛,是個討人喜歡的好夥伴。他博覽群書,同學中間很少有人能在這方面趕得上他的。儘管他收入甚微,卻喜歡買書,也很樂意出借。菲利普於是有機會拜讀福樓拜、巴爾扎克的小說,還有魏爾倫、埃雷迪亞和維利埃·德利爾一亞當等人的詩作。他倆經常一塊兒去觀賞話劇,有時候還跑歌劇場,坐在頂層樓座裡看喜歌劇。離他們住處不遠,就是奧代翁劇場。菲利普很快也沾染上他這位朋友的熱情,迷上了路易十四時期悲劇作家的作品,以及鏗鏘悅耳的亞歷山大體詩歌。在泰特布街常舉行紅色音樂會,花上七十五。個生丁,就可在那兒欣賞到優美動聽的音樂,說不定還能免費喝上幾口。座位不怎麼舒適,場內聽眾擠得滿滿的,渾濁的空氣裡瀰散著一股濃重的煙絲味兒,憋得人透不過氣來,可是他們憑著一股年輕人的熱情,對這一切毫不介意。有時候他們也去比利埃跳舞廳樂一下。逢到這種場合,弗拉納根也跟著去湊熱鬧。他活潑好動,愛大聲嚷嚷,一身的快活勁,常常逗得菲利普和勞森樂不可支。跳起舞來,又數他最在行。進舞廳還不到十分鐘,就已經同一個剛結識的妙齡售貨女郎在舞池裡翩躚起舞啦。

    他們這夥人誰都想搞到個情婦。情婦乃是巴黎習藝學生手裡的一件裝飾品。要是到手個情婦,周圍的夥伴都會對他刮目相看,而他自己呢,也就有了自我吹噓的資本。可難就難在他們這些窮措大連養活自己也成問題,儘管他們振振有詞地說,法國女郎個個聰明絕頂,即使養了個情婦,也不見得會比單身過日子增加多少開支,可惜同他們長著一樣心眼的姑娘,就是打著燈籠也難找啊。所以,就大部分學生來說,他們也只得滿足於酸溜溜地罵那些臭娘們狗眼看人低,瞧不起他們這些窮學生,而去委身於那些功成名就的畫家。萬萬想不到,在巴黎物色個情婦竟這等困難。有幾次,勞森好不容易結識了一個小妞兒,而且同她訂下了約會。在接下來的二十四小時內,他興奮得坐臥不寧,逢人便誇那尤物如何如何迷人,可是到了約定的時候,那妞兒卻影蹤全無。直到天色很晚了勞森才趕到格雷維亞餐館,氣急敗壞地嚷道:

    「見鬼,又撲了個空!真不明白,憑哪一點她們不喜歡我。莫非是嫌我法語講得不好,還是討厭我的紅頭髮怎麼的。想想來巴黎已一年多了,竟連一個小妞兒也沒搞到手,真窩囊。」

    「你還沒摸著門兒唄,」弗拉納根說。

    弗拉納根在情場上屢屢得手,可以一口氣報出一長串情婦的名字來,還真叫人有點眼紅。儘管他們可以不相信他說的全是真話,可是在事實面前,他們又不能不承認他說的未必儘是謊言。不過他尋求的並不是那種永久性的結合。他只打算在巴黎呆兩年;他不願上大學,他花了一番口舌說通了父母,才來巴黎學畫的。滿兩年之後,他準備回西雅圖去繼承父業。他早拿定要及時行樂的主意,所以他並不追求什麼忠貞不渝的愛情,而是熱中於拈花惹草,逢場作戲。

    「真不知道你是怎麼把那些娘兒弄到手的,」勞森憤憤不平地說。

    「那還不容易,夥計!」弗拉納根回答說。「只要瞅準了目標,迎上去就行了唄!難就難在事後如何把她們甩掉。這上面才要你耍點手腕呢。」

    菲利普大部分時間忙於畫畫上,另外還要看書,上戲院,聽別人談天說地,哪還有什麼心思去追女人。他想好在來日方長,等自己能操一口流利的法國話了,還愁沒有機會!

    他已有一年多沒見到威爾金森小姐。就在他準備離開布萊克斯泰勃的時候,曾收到過她一封信,來巴黎之後,最初幾個星期忙得不可開交,竟至沒工夫回信。不久,她又投來一書,菲利普料想信裡肯定是滿紙怨忿,就當時的心情來說,他覺得還是不看為妙,於是就把信擱在一邊,打算過些日子再看,誰知後來竟壓根兒給忘了。事隔一月,直到有一天他拉開抽屜想找雙沒有破洞的襪子,才又無意中翻到那封信。他心情沮喪地望著那封未開封的信。想到威爾金森小姐準是傷透了心,他不能不責怪自己太薄情寡義。繼而轉念一想,管她呢,反正這時候她好歹已熬過來了,至少已熬過了最痛苦的時刻。他又想到女人說話寫信,往往喜歡誇大其詞,言過其實。同樣這些話,若是出於男人之口,份量就重多了。再說,自己不是已下了決心,今後無論如何再不同她見面了嗎,既然已好久沒給她寫信,現在又何必再來提筆復她的信呢?他決計不去拆看那封信。

    「料她不會再寫信來了,」他自言自語道。「她不會不明白,咱們間的這段緣分早盡了。她畢竟老啦,差不多可以做我老娘呢。她該有點自知之明嘛。」

    有一兩個小時光景,他心裡感到不是個滋味。就他的處境來說,顯然也應該取這種斷然的態度,但是他思前顧後,總覺得整個事兒失之於荒唐。不過,威爾金森小姐果真沒再給他寫信,也沒有出其不意地在巴黎露面,讓他在朋友面前出醜——一他就怕她會來這一手,其實這種擔心還真有點可笑。沒過多少時候,他就把她忘得一乾二淨了。

    與此同時,他毫不含糊地摒棄了舊時的崇拜偶像。想當初,他是那麼驚訝地看待印象派作品,可是往日的驚訝之情,今日盡化為欽慕之意,菲利普也像其餘的人一樣,振振有詞地談著馬奈、莫奈和德加等畫家的過人之處。他同時買了一張安格爾名作《女奴》和一張《奧蘭畢亞》的照片,把它們並排釘在臉盆架的上方,這樣,他可以一邊修面剃鬚,一邊細細揣摩大師們的神來之筆。他現在確信,在莫奈之前根本談不上有什麼風景畫。當他站在倫勃朗的《埃默斯村的信徒》或委拉斯開茲的《被跳蚤咬破鼻子的女士靦前,他真的感到心弦在震顫。「被跳蚤咬破鼻子」,這當然不是那位女士的真實姓名,但是他正因為有了這個渾號才在格雷維亞餐館出了名。從這裡豈不正看出此畫的魅力嗎,儘管畫中人生就一副令人難以消受的怪模樣。他已把羅斯金、布因一瓊司和瓦茨等人,連同他來巴黎時穿戴的硬邊圓頂禮帽和筆挺的藍底白點領帶,全都打入冷宮。現在,他戴的是寬邊軟帽,系的是隨風飄飛的黑圍巾,另外再套一件裁剪式樣頗帶幾分浪漫氣息的披肩。他在蒙帕納斯大街上悠然漫步,那神態就像是他一生下來就知道這地方似的。由於憑著一股鍥而不捨的韌勁,他居然也學會了喝苦艾酒,不再感到味兒苦澀。他開始留長髮了,心裡還很想在下巴頦上蓄起鬍子,無奈造化不講情面,歷來對年輕人的非分之想不加理會,於是他也只得將就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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