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走出訓導處,走廊很單調地延伸著,冬天的太陽和煦但沒有溫度,冷風迎面的感覺比太陽照在臉上的感覺更強烈。
很巧的,下課鐘聲響起,學生像勤奮的工蜂一樣,一群一群地跑出教室,原本寧靜的校園頓時像一座大型的菜市場。
我們走在蒯爸蒯媽後面,他們緊緊摟著小蒯。阿居跟皓廷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天氣冷的關係,阿居冰冷的手碰觸到我的臉,感覺像冰刃一樣,割過每一個毛細孔。
「希望小蒯到了新學校之後,會有新生活、新氣象。」阿居說著,他樂於助人的個性讓他的臉看起來永遠是那麼善良。
「我也希望,不過,我更希望他到了新學校之後,也要有個新成績。」我語重心長地說著。身為我的第一個家教學生,小蒯著實讓我吃了好大一碗挫折羹湯。
走著走著,經過了福利社,曾經也經歷過在福利社裡搶買新鮮麵包的日子,現在看來卻像是百貨公司在跳樓大拍賣。
福利社裡跑出幾個小男生,那是小蒯的同學,他們你一句我一句地問著小蒯的情況,比較調皮的還脫下他的帽子摸摸他的光頭。他的人緣其實很好,每個同學都很關心他。
只是這一個轉學的決定,或許是這一段緣分的結束吧。
皓廷卻不這麼想,他覺得好同學好朋友可以永遠,這一段時間的分離,說不定可以更拉緊他們彼此的距離。
可是,永遠不是很遠嗎?拉緊彼此的距離有這麼容易嗎?
這又是一個沒有答案的問題,我最近越來越會亂想。
那天之後,緊接著就是寒假及新年。
二○○一年的開始,因為小蒯的事情,我對許多事情開始有了許多不一樣的看法,我把這樣的心情告訴我爸,他說:「這是好現象,這表示會獨立思考的你,會有與眾不同的成長。」
但我需要的不是與眾不同,我只需要我所有的看法或問題,可以很快得到一個答案。
那年的一月十二號,星期五,小蒯打電話給我,跟我要了我的地址,他說要寄給我一個禮物,還明言不讓我當面去拿。
一月十二號既不是我的生日,也不是他的生日,離農曆新年也還有十一天,我真不知道他要拿什麼給我。
後來,我在十七號那天下午,收到一封快遞信,裡面歪七扭八的字體寫著:
國文:六十六英文:六十一數學:六十(其它都不及格……)
老師,這是我上國中以來第一次有三科及格的成績,我才苦讀五天就考這樣了喔,下次我一定會考更好的。
小蒯
啊……好大的一碗挫折羹湯,好大又好甜的一碗挫折羹湯。
※付出的時候不需要想著收穫,因為在收穫的同時,會有更大的感動。
「子學,告訴我,你為什麼要念法律?」
這已經是我第三萬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別人問到這個問題了。
二○○一年的一開始,還是冷颼颼的冬天,我莫名其妙地起了個大早,揉揉眼睛往窗外看出去,高雄的清晨竟然是白色的。
「啊……如果高雄會下雪,那會怎麼樣呢?」我自言自語地咕噥著。
那一天是一月二十三號,我家裡來了一大群人。
除了遠在亞特蘭大念研究所,忙到沒能趕回來的表姐之外,北中南東各處親戚,整個家族的人全都到齊了。從早到晚,就聽見我家的門鈴聲不停響,就看我媽我爸客廳院子大門的來回跑,門一開就是「恭喜!恭喜!」的互相拜年,親戚們的車子停滿了我家門前。
我對這一年的印象很深刻,這一年的農曆年來得特別早,一月二十三號就是除夕了。因為前一年的新年已經耍過一次任性,堅持要待在台北過年的關係,所以今年我特別早回到高雄的老家。
剛處理完小蒯的事情,我心裡面有一種踏實的感覺,雖然感慨著部分家庭教育的失敗,但小蒯的成績好轉對我來說,就像是領到一個大紅包。
說到紅包,我就會想到這一年吃團圓飯的時候,可能是親友們有整整兩年沒見到我的關係吧,所以對我的關心特別多,飯桌上大家討論的都是我。
我的身高、我的體重、我的髮型,甚至我的近視深度,等到這些問題都得到了一個滿意的答案,也經過一番比較跟討論之後,就開始問到我的生活、我的學校、我的感情,甚至我的零用錢。
到後來,每個長輩都一副「這孩子一個人在台北生活,真可憐」的表情,好像中學老師在洗腦似地教導我們大陸同胞有多麼水深火熱一樣。
(10)
「子學,告訴我,你為什麼要念法律?」
問這個問題的,是爸爸的三哥,我的三伯。
這已經是我第三萬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別人問到這個問題了,而這一次似乎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其實這個問題有一個很官方的答案:「我媽說的」。只要有人問到這個問題,我通常都只回答這四個字,「我媽說的」。
所以這一次的答案沒有例外的必要,我依然是回答「我媽說的」。在說的同時,我還刻意把眼神飄向我媽,請她給我一點附和。
我爸跟我媽只是笑一笑。
「那我這麼問好了,子學,你現在就快進入大二下學期,這一年半的時間裡,法律對你來說是什麼?或是,你認為什麼是法律?」
三伯很正經地問出這個問題,飯桌上所有的人都安靜了下來,等待我的答案,除了那幾個拚命玩電動玩具的表堂弟妹之外。
「就是秩序。一代法學大師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在《法學導論》這一本書裡面提到:『所有的秩序,無論是從生命的多樣性裡發現的,還是我們即將努力建立的,都可以說是一種法律。』也就是說,為求每一個生命體系,不管是人類、生物、企業、宗教等等,在某個特定區域裡公平存在,也就是在法制地區裡公平存在而訂定了一些法則以遵守或是懲戒。」說完這一段,我喝了一口我媽最拿手的雞湯。「但這些已經成文的法則,在我們法律系學生來說叫做法條,其實都是人規範的,所以三伯,你問我什麼是法律,我只能跟你說,你所存在的世界就是法律,否則它不會有秩序。我不知道學校裡或社會上的教授專家怎麼想,可是我認為,法律就是人,人就是法律。」
說完,我的雞湯也見底了。我媽拿過我的碗,幫我又盛了滿,好像在獎勵我剛剛的那一番解說。
聽完我的回答,三伯很開心地笑著。我不知道他為什麼笑得那麼開心,不過,團圓飯過後發紅包的時間,他給我的紅包是最大包的。
其實,要一個才接觸法律一年半的學生來回答什麼是法律這個問題,就像是要一個剛學會開車不久的人參加比賽一樣,或許他在場上不會有太糟糕的表現,但我想結果絕對不會讓所有人滿意的。
不過,當初媽媽堅持要我念法律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我沒有任何的反抗,聯考結束之後,看著志願卡上前十個志願滿滿的都是法律系,我就知道我跟法律已經脫不了關係。「你為什麼要念法律?」這個問題,我也問過阿居跟皓廷,甚至也問過班上其它的同學,其實有很多人都是因為「家人」而選擇了法律,真正因為興趣而進法律系唸書的人少之又少。
這或許是教育體制錯誤及傳統思想根深蒂固的遺毒吧,學生唸書只為了考試,根本忘了學習永遠是為了自己,家長則把「老師、醫生、律師」當作是永遠的金飯碗,為了不讓孩子將來餓著肚子,他們便規定孩子要念什麼科系。像高速公路交流道規定車輛要從哪裡上去一樣,你可以選擇叛離的逆向,但會不會收到生命的紅單,就必須看運氣了。
阿居因為不知道要填什麼系,又不喜歡地理歷史那些較死板的科系,所以填了法律。皓廷則是跟我一樣上了交流道,因為沒有逆向,所以進了法律系。
進法律系那一天,我對法律系還沒有什麼感覺,直到開始背法條那一天,我突然很羨慕阿居當時可以自由選擇系所,因為背法條很痛苦。阿居則開始後悔他填了法律系。
「其實,我應該去念中文的,我多麼傾慕中文系女孩的氣質啊!」手裡拿著刑法分則,阿居朝著窗外喊著:「我寧願去背左傳跟文心雕龍,我寧願去瞭解李商隱的憂鬱、陶淵明的神經病,我也不要看見刑法,不要看見民法,不要走進滿是法律味道的教室。」
阿居幾乎要崩潰,面對著刑法分則,我想每個人都會崩潰。
「等等,陶淵明什麼時候患了神經病?」我很好奇地問著。
「桃花源記不是寫,『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嗎?怎麼可能躲秦政躲到問出『今是何世?』這句話,他是躲了多久?活了幾百歲嗎?還不知有漢耶,太扯了啦!陶淵明太會幻想了,所以我認為他有神經病。」
阿居很認真地向我跟皓廷解釋著他對陶淵明的看法,我跟皓廷則聽得有點霧煞煞。
因為我們三人都瞭解念法律的痛苦,所以當時同寢室的亞勳便成了我們拿來消遣、安慰自己的對象。因為我們都覺得,比起法律,哲學系實在是好念多了。但直到有一天,亞勳以一個問題扎扎實實地暗示了我們哲學系的痛苦時,我們總算願意承認,其實每個系都有其痛苦之處。
「子學,我問你,你是誰?」亞勳轉著原子筆,淺笑著問我。
「我?我是林子學啊。」
「你真的是林子學嗎?林子學就是你嗎?」
「我當然是啊。」
「為什麼你是林子學?」
「我……」
「為什麼林子學就是你?你如何確定你是林子學?」
「我……我有身份證啊!」
「如果沒有身份證這種東西,你還是林子學嗎?」
「我……」
「林子學要用身份證來解釋嗎?你剛剛不是確定你是林子學?」
亞勳這麼一問之後,我開始知道哲學系不但不好念,而且念久了有發瘋之虞。
紅包發完之後,我回到自己的房間,數著紅包裡的鈔票,再加上我的家教薪水,不知道夠不夠我買一部手提電腦?
腦子不知道為什麼,突然一個岔神,我想起了一個月前,也就是兩千年的聖誕節晚上,有個人給了法律系一個很特別的定義。
「謝謝你。」滿身酒味的她,意識很清楚地對我說著。手裡拿著我遞給她的信,另一隻手在身上每一個口袋尋找著。
(11)
「不謝,只是我發現這不是給我的信,可能是房東放錯信箱了,本來要放回妳的信箱裡,可是妳的信箱滿了,塞不進去,門縫也一樣,所以我先放在我那,希望妳別見怪。」
「不會,我還要謝謝你,而且你沒說我還沒想到,為什麼五G會五F跟五E之間,房東這麼排序真的很奇怪。」
「妳是不是有點醉啊?」
「醉?沒有,我清醒得很。」
「真的嗎?可是妳已經在身上找很久了耶,妳是不是在找鑰匙啊?」
「嗯,奇怪……到底放哪去了?」
「在門上,妳早就插在上面了。」
聖誕節那天晚上,我在走廊上的飲水機那兒泡著咖啡,一陣聽來蹬跺不穩的腳步聲停在我的房門旁邊。
原來是那個住在五G的女孩。
我突然想起當天在我的五F信箱裡收到一封要給「徐藝君」的信,我本來以為那是以前的舊房客的名字,後來瞥見五G的信箱裡,塞滿了寫著徐藝君三個字的信及賬單,我才知道原來這個我搬來四個月卻沒見過面的隔壁舍友,大名原來是這樣的。
我企圖把擺錯的信放到她的信箱裡,但很明顯的,信已經塞不進去了。
我把她的信全都拿出來,想塞在她的門縫底下,卻發現她的門縫塞著厚厚的布。
「啊……原來鑰匙在這,難怪找不到。」
「妳好像有點醉,還是快休息吧,晚安。」我苦笑著說,端著咖啡要回到我的房間。
「你住我隔壁啊?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嗎?」「我叫林子學。」
「什麼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級。」
「法律系啊……」醉意撐開了她的雙眼皮,我發覺她的睫毛很長很長。「那個沒什麼良心的系啊……」
這是她給法律系的特別定義,我覺得挺好奇。
正當我想問她為什麼的時候,她說:「你為什麼要念法律?」
喔,這是第三萬七千五百四十五次……
※其實我認為,議員、首長與政客才是真正的金飯碗。
當然,前面我已經說得很清楚,這樣的問題,即使問我十萬次也一樣,答案並不會因為提問的對象而有所改變。
「我媽說的。」
「你媽說的?」
「對,我媽說的。」
「那如果你媽叫你娶我呢?」
「啊?什麼?」
眼前這個女孩子,我只跟她說了幾句話,交給她一堆賬單跟信件,提醒了她鑰匙正插在她的門上,儘管她稍有姿色,但一身酒味加上有點怪異的穿著,已經構成了讓我轉身就走的條件。
對於這個怪異的問題,我說實話,聽來挺反感的,因為她的表情有一種「哇銬!你都幾歲了,還這麼聽媽媽的安排?」的感覺,本來我是打算問個清楚,她說這話是什麼意思?但想想幾分鐘前才剛認識,禮貌還是要顧著。
「妳喝醉了嗎?」
「沒有,我清醒得很。」
「那就好,晚安。」
我轉頭就要離開,她又叫住了我。
「喂,你還沒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啊?」
「我叫林子學,我剛剛已經說過了。」
「什麼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級……」
「法律系啊……」
「妳醉了。」
「不,沒有,我清醒得很。」
「喔,那就好,晚安。」
我轉過頭,她一樣叫我,我知道她已經醉了,所以我沒理她。
那天晚上,亞勳玩到很晚才回來,他帶了消夜來敲我的門,說他跟哲學系學會的人在Friday掇吃完晚飯之後,就跑到PUB去玩,跳了一個晚上的舞,腿軟腰酸,四肢無力,因為PUB音樂持續轟炸的關係,耳朵還有輕微的耳鳴。
當時我躺在床上,他把消夜打開,拿了報紙墊底,一陣陣滷味的香味撲鼻而來。
「跳舞真的很累,看學會裡的學長姐跟學弟妹拚命搖擺身體,再感覺到自己的氣喘吁吁,不得不承認,跟你們比起來,我真的老了,四年的差距,從體力上可以看得出來。」
說完,亞勳打了一個嗝,空氣中滷味的味道裡,立刻混雜了濃濃的啤酒味。
「亞勳,你喝酒?」
「是啊,喝了好多,肚子很脹。」
他在我的小茶几附近爬著,我不知道他在找什麼。
「你在找啥?」
「筷子,我在找筷子。」
「筷子在你手上。」
他看看自己手上的筷子,啊的一聲,然後是一陣傻笑。
(12)
「這讓我想起以前當兵的時候,那時我是參三,也就是作戰,我每天有打不完的報告,有做不完的演示文稿資料,有被長官挑剔不完的吹毛求疵。」他拉開筷子套,夾了一片高麗菜。「但我只要想到晚上加班的時候,會有收假的弟兄帶回滷味給我,我就很高興,那一整天的辛苦都會因為滷味而忘記。」
那一片高麗菜在他的嘴裡,像是山珍海味一樣地可口,他的表情告訴我,有食如此,夫復何求?
不過,那天晚上的亞勳其實是醉了,因為他吃了第二口滷味之後,就開始唱歌,唱著唱著,還在原地轉圈圈,然後就直接衝進廁所,「惡」了一聲之後,我的房間裡就不只是滷味跟酒嗝味了。亞勳比我想像中還要重,他的酒量也是嚇人的多,食量更是驚人,我不知道是不是酒精有麻醉效果的關係,他的視準度明顯地降低了,因為他完全沒有吐在馬桶裡,而是吐在地板上,而且從地上那一大灘穢物來看,那晚的Friday掇他有吃幾條蝦子。
我試圖把他扶回他的房間,但是他不太安份,直說他沒有醉,不需要我扶。
我在他面前比了一個三,他回答四,我搖頭,堅持要扶他回去,他說再給他一次機會,我又比了一個三,他一樣回答四,還誇獎我的手指頭很長。
我懷疑他到底是怎麼回來的?因為他醉得挺徹底的,我把他扛回他的房間,然後喘吁吁地走回我的房間。
那天晚上,這兩個喝醉的人把我累慘了,其中一個帶來了滷味,我卻一口都沒吃到,還害我得在半夜洗廁所。
我把廁所的小窗打開,試圖讓空氣流通,來吹散一點嘔吐的氣味,但我發現那氣味已經蔓延到我的房間裡,於是我跑到樓下的7-11,阿居是那晚的大夜班,我買了芳香劑,順便請阿居喝了一瓶可樂。
「聖誕節他們喝啤酒,我們干可樂,乾杯!」
幾口可樂下肚之後,我立刻就後悔了,因為我買的是曲線瓶,它比罐裝的可樂要辣得多,頓時間感覺到喉嚨一陣強烈的刺激,像吃了哇沙米一樣。
「阿居,這真是個美妙的聖誕節,我看了一整天的書,到半夜還要洗廁所,而你不但去了孤兒院,還得上班,我想,應該沒多少人的聖誕節過得這麼特別的了。」
「想得那麼痛苦幹嘛?快樂的事情還有很多。」是嗎?快樂的事情還有很多嗎?怎麼我一下子全想不起來我曾在何時快樂過?
「阿居,你如何體會快樂?」
這個突然間衝口而出的問題,我自己也有些訝異。
我從來沒有想過「快樂如何體會」這個問題,更沒有想過會去問別人,因為我一直覺得快樂本身不需要定義,體會了也不需言喻。
但現在想一想,或許我正值思想的成長期吧,很多以前沒有想過的事,都會在這個時期變成一種看似杞人憂天,又深覺重要的問題。
「皓廷的籃球,是他的快樂,所以他在球場上所流下的每一滴汗,都是他的快樂;孤兒院裡小朋友的笑容,是我的快樂,所以我在孤兒院裡看見的每一個笑容,都是我的快樂。」
這是阿居當時給我的回答,我一直記得很清楚。
大概是我沒有料想到阿居會給我具體的答案,所以我對他的回答感到無比的震撼。
回到我的房間之後,我把阿居的話寫在一張紙上,然後貼在床頭。「皓廷的籃球,是他的快樂;孤兒院裡小朋友的笑容,是阿居的快樂。那……我的呢?」
我的呢?我的快樂是什麼?
我沒有特別熱衷的興趣,沒有特別喜愛的東西,沒有特別拿手的專長,甚至連偶像或影歌星都沒有特別欣賞的。
我身在比皓廷富裕,比阿居幸福的家庭裡,我不需要像亞勳一樣先當兵,先工作賺錢,才有能力來念大學,我騎的機車是近七萬塊的重型一二五,我的手機是比同學們貴上三倍的V3688,我穿的一件牛仔褲可以買同學的兩條。
我所有的一切都讓人稱羨,但我卻沒有得到讓自己也羨慕的快樂。
這問題杞人憂天嗎?或許吧!當自己慾求不滿也好,當自己自尋煩惱也罷,突然我發現自己是個可悲的人,因為我不懂得,快樂竟然是那麼簡單。
時間是晚上的三點四十分,我在五F號房。
隔壁傳來一陣鋼琴聲,輕輕的,帶著一絲的哀傷,那不是音樂CD,因為聲音時明時斷,那是一首沒聽過的歌,我只聽懂了幾句歌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