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笨金魚唱歌 正文 第一章
    1

    我很愛沁婷,很愛很愛。

    三年前,我在麥當勞打工,她是我的同事。

    本來,我跟她不會有什麼交集,因為我是打烊班的工讀生,我只負責收尾,店內的清潔及進貨搬運的工作,而她是晚班的工讀生,我上班的時候,是她下班的時間。

    那個夏天,台北很像夏威夷,一個讓人嚮往的地方及一種讓人感覺舒暢的天氣。

    因為夏威夷只在午夜下雨。

    她很善良的想幫打烊班的忙,但其實原因是因為她在等她的男朋友來載她。

    於是她犧牲了自己下班的時間,在貨運車上幫忙卸貨。

    在此之前,我只見過她幾面,連擦身而過都難的情況下,更別說有機會跟她說話。

    但如果跟她說話的機會是必須要用脖子扭傷以及摔破眼鏡來換的話,那我寧願不要。

    「對不起,對不起,我不知道雞塊這麼重,你的脖子還好吧……」她第一句對我說的話。

    「沒關係,沒關係,麻煩妳幫我撿一下眼鏡。」我第一句對她說的話。

    「你的眼鏡在哪?」她跳下貨運車。

    「呃……在妳的腳下。」我指著她的右腳。

    「對不起,對不起,我不知道你的眼鏡在這……」她第二次向我說對不起。

    「沒關係,沒關係,麻煩妳離我遠一點。」

    過沒幾天,我在打烊班的工作結束後,親眼看見她的男朋友在停車的巷子裡甩了她一巴掌,注定了我跟她之間的緣份。

    三年後的今天,我畢業了,她將升大四。

    跟她在一起將近三年的時間,其實,我是非常非常快樂的。因為她很少對我說「NO」。

    或許是一種大男人主義的觀念作祟,也或許是習慣了她不拒絕。

    所以在我下定決心要考研究所的那一天,我跟她立了一個大男人主義的約定。

    「從今天開始到我放榜那一天,我沒有多餘的心力照顧妳,如果妳感覺到冷落或是忽略,請妳務必體諒。」

    她一貫的回答「好」字。

    我有絕對的信心考上研究所,天知道我有多努力。

    每天回到住處,我跟沁婷聊不到兩句話,我就把自己關在房間裡直到天快亮,直到她睡到不省人事,我才會在她臉上輕輕的一吻,說句「親愛的,對不起」,然後才帶著疲累入睡。

    這樣的生活過了十個多月。

    雨聲是我的好朋友,跟我同窗四年,幾乎天天都要看到他那張欺騙女孩子的臉,天天都要替他打電話,寫mail推掉他不喜歡的女孩子的邀約,也時常要幫他整理上課的重點,有時候還得幫他送便當到宿舍,只因為他時常睡到下午一兩點。

    我們一起報考了三所大學的物理研究所,但我幾乎沒見過他在唸書,身為好朋友的我時常勸進提醒,但他總是回我一句:

    「為了不讓你一個人孤單,我是去陪你考試的。」

    或許「天塌下來,干卿何事?」的個性是讓他一直保持心情愉悅的主要原因吧,因為他連期中,期末考都可以放教授鴿子,因為他不小心睡到自然醒,後來還怪罪學校宿舍為什麼不蓋在教學大樓旁邊?

    直到他遇見了商學院的她,他的生活終於比較像人一點。

    「阿哲,阿哲,快開門。」一天,清晨六點,他猛按我的門鈴,還帶來早點。

    「她叫做富貴。」

    「什麼富貴?」我還在剛入睡的精神狀態中徘徊。

    「她啊,她叫做王富貴。」

    「她……?」

    「對啊,可愛漂亮清純迷人的商學院之花,她叫王富貴。」

    「喔……那……怎樣?」

    「今天我要跟她約會,她叫王富貴。」

    「喔……恭喜。」

    「本少爺心情好,特地替你送早點來,慰勞你考研究所認真唸書的辛勞。」

    「喔……謝謝……」

    「今天我要跟她約會,她叫王富貴。」

    「好,我知道,我知道她叫王富貴。」

    「不,你搞錯重點了,重點不是她叫王富貴,重點是我要跟她約會。」

    「喔,然後呢?」

    「約會需要錢。」

    「!!」

    這個重點威力十足,讓我馬上醒了過來,睡意全消。我想我永遠不會忘記她的名字。

    「王富貴這個名字值兩仟。」

    在我掏出一仟塊錢給雨聲的時候,他說了這麼一句沒人性的話。

    「那夏雨聲這個名字值多少?」

    「夏雨聲這個名字不值錢,但夏雨聲這個人在下個月會還你兩仟。」

    五月了,一個既期待又興奮的五月,我終於考完了所有的研究所考試,而在今天即將放榜。

    我知道自己的實力,清大物研所的錄取名單上一定有「李元哲」三個字。

    近十個多月我對沁婷的冷落與忽略,我深深的瞭解這全是我的不對,我必須彌補她,我必須把這十個多月以來擺在物理上的注意力以及愛意,全部還給我深愛的沁婷。

    我買了一大束沁婷最喜歡的向日葵,也訂了凱悅飯店的歐式自助餐的座位,也買了一大堆煙火,準備跟沁婷好好的慶祝一番。

    我很愛沁婷,很愛很愛。

    「我們分手吧,阿哲。」

    我很愛沁婷,很愛很愛。

    (2)

    我抱著一大束向日葵,站在門口,看著她東折西撿的收拾著行李。

    「你沒聽清楚嗎?那我再說一次,我、們、分、手、吧!李元哲先生!」

    李元哲「先生」?!「先生」?!

    這兩個字應該是在市調公司打電話詢問「貴府正在收看哪一個節目?」

    那種見外、客氣、陌生到不行的關係上才會出現的字眼吧?

    「為……為……什麼?」

    勉強擠出這句話的我,靠在門邊發抖,向日葵變得好重好重。

    「我受夠了!」

    「受……?沁婷,我知道過去準備考試的這一大段時間,我真的對妳有很多很多的忽略,現在已經考完了,我們可以重新來過,我保證我一定會彌補妳的。」

    「無關忽略的事,我發現我們異常的不適合,而且我已經受夠你了!」

    「異常的不適合?沁婷,妳這形容詞有點怪,妳應該說非常不適合彼此才比較順一點。」

    她聽完這句話,立刻摔破手上正在裝袋的相框。

    「李元哲!你就是這樣,你連說話都有規律,你任何事情都有原則跟規矩,所有的事情一成不變的進行,我真的受不了了!為什麼就不能用「異常」來形容不適合呢?我偏要用異常來形容!我跟你異─────常─────的─────不─────適─────合!」

    好好好……我錯了,我錯了,我改,我改,妳先別這麼激動,有什麼話我們坐下來說,今天放榜,我考上了,我帶著妳最喜歡的向日葵回來送妳,還訂了飯店要一起去慶祝慶祝。」

    「考上了?你自己看看你的計算機。」

    屏幕上斗大的幾個字「錄取名單」,上面並沒有我的名字。

    「我已經盡了當你女朋友最後的義務,聽清楚,是義務,我陪了你走過了這一段準備應考的日子,現在我義務已盡,我要走了。」

    「等等……妳是因為我沒考上……所以……」

    「你怎麼還是不懂啊?我已經無法忍受你一絲不茍的條理。」

    說著,她走向旁邊的書架,拿出我最喜歡的那一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

    「書是用來看的,不是用來裝飾的,為什麼不能有折痕?折一角當書籤多方便啊!你看!」

    她隨意翻了一頁,折了一個大大的角。然後她走向書架旁邊的小桌子,拿起她的玻璃杯,打開了在一旁的礦泉水。

    「為什麼水只能倒八分滿?我偏偏喜歡滿出來。」

    水滴到地上往地勢較低的方向流去。

    她又走到我的書桌旁,拿起了原本擺在書桌左上角的我的手機架。

    「為什麼手機架一定要擺在左邊?我就偏要擺中間、擺右邊、擺上面、擺地上!!」

    手機架就這麼隨著她的右手擺中間、擺右邊、擺上面、擺地上。

    然後她走到我旁邊,很熟練的從她左後方口袋拿出我送給她的手機。

    「為什麼手機一定要用NOKIA?我偏要換成MOTOROLAV66!!」

    8250被她丟在沙發上,她從右後方口袋拿出了一支V66.

    然後,她指著電風扇,發火似的罵著。

    「誰說吹電風扇才有環保概念?那冷氣是發明出來幹嘛的?」

    她把電風扇關了又開,開了又關。

    「我甚至受夠了你無微不至的照顧,我不要吃泡麵時,你已經平整的拆開筷子,不要你先一步挑出我討厭的蔥……,你的仔細,讓我覺得自己像個白癡!」

    她的音量在拉高。

    「生命為什麼要這麼規律?這個地方,整齊清潔簡單樸素的讓我有壓力!」

    她似乎控制不住她的氣憤。

    「可是,妳本來覺得這樣很不錯的……不是……嗎?」

    「不,我發現我需要的是多采多姿,而不是一成不變。」

    她沒說再見,甩上了門,離開。

    我聽著她從來不穿的高跟鞋腳步聲像打釘子一樣敲擊在每一個樓梯階上,我聽著她幾乎快拿不動的行李在地上拖行的聲音,我聽著她不停碎碎念的走出公寓的一樓門口。

    我聽著她曾經愛我的聲音漸漸唱出離開我的無情。

    向日葵死得很快。

    那天晚上,沁婷回來找我,她說她還是適合跟我在一起生活的方式,她永遠都不會再離開我。

    我們深深的相擁,哭泣,在沒有冷氣只有電風扇的房間裡。

    然後,有人猛按那該死的門鈴。

    相擁而泣頓的畫面頓時被一道陽光取代。

    「我來拿我最喜歡的畫。」

    她順手丟了一個東西給我,是我打給她的我住處的鑰匙。

    「那鑰匙我不需要了。」

    她走到客廳那面大牆,拿走了當初我們最喜歡,兩人各出一半的錢買的畫。

    「那是「我們」最喜歡的畫。」

    她似乎沒聽見,又轉身走向櫃子,我知道她要去拿當初我們在夜市裡一起撈的兩條金魚。

    「這是我的金魚。」她說。

    我走向魚缸,把剛剛她丟給我的鑰匙放到魚缸裡。

    「這是「我們」的金魚。」我說。

    她看了看魚缸裡的鑰匙,又看了看我。

    「我不要了。」

    說完,她扛著畫,甩頭就走,沒有再回頭。

    我撈起魚缸裡的鑰匙,拿了面紙擦乾。

    我擰了一條抹布,把她剛剛沒脫鞋子踩進客廳裡的鞋印給擦乾。

    我拿了老虎鉗,把她當初為了掛畫而釘在牆上且釘歪了一邊的釘子給拔下。我把魚缸裡的水換了一次。

    我坐在沙發上,一層一層的痛苦像曬傷的皮膚一樣紅皺。

    努力了十個多月的研究所考試落榜,心愛的女朋友在同一天跟我說分手,所有曾經相愛的回憶全部被帶走,能拆的拆,不能拆的摔,能分的分,不能分的丟。

    這是倒霉的話,我倒霉徹底了。

    我很想哭,但是我像阿妹一樣哭不出來。

    「至少,我還有魚……」

    我看著魚缸,它們兩個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一樣的悠遊著。

    相擁而泣是一場夢,刺眼的陽光才是真的。

    *我想和妳在刺眼的陽光下相擁而泣,但或許已經沒有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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