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問我:「無產階級的故事你會寫麼?」我想了一想,說:「不會。要麼只有阿媽她們的事,我稍微知道一點。」後來從別處打聽到,原來阿媽不能算無產階級。幸而我並沒有改變作風的計劃,否則要大為失望了。
文人討論今後的寫作路徑,在我看來是不能想像的自由——彷彿有充分的選擇的餘地似的。當然,文苑是廣大的,遊客買了票進去,在九曲橋上拍了照,再一窩蜂去參觀動物園,說走就走,的確可羨慕。但是我認為文人該是園裡的一棵樹,天生在那裡的,根深蒂固,越往上長,眼界越寬,看得更遠,要往別處發展,也未嘗不可以,風吹了種子,播送到遠方,另生出一棵樹,可是那到底是很艱難的事。
初學寫文章,我自以為歷史小說也會寫,普洛文學,新感覺派,以至於較通俗的「家庭倫理」,社會武俠,言情艷情,海闊天空,要怎樣就怎樣。越到後來越覺得拘束。譬如說現在我得到了兩篇小說的材料,不但有了故事與人物的輪廓,連對白都齊備,可是背景在內地,所以我暫時不能寫。到那裡去一趟也沒有用,那樣的匆匆一瞥等於新聞記者的訪問。最初印象也許是最強烈的一種。可是,外國人觀光燕子窩,印象縱然深,我們也不能從這角度去描寫燕子窩顧客的心理吧?
走馬看花固然無用,即使去住兩三個月,放眼搜集地方色彩,也無用,因為生活空氣的浸潤感染,往往是在有意無意中的,不能先有個存心。文人只須老老實實生活著,然後,如果他是個文人,他自然會把他想到的一切寫出來。他寫所能夠寫的,無所謂應當。
為什麼常常要感到改變寫作方向的需要呢?因為作者的手法常犯雷同的毛病,因此嫌重複。以不同的手法處理同樣的題材既然辦不到,只能以同樣的手法適用於不同的題材上——然而這在實際上是不可能的,因為經驗上不可避免的限制。有幾個人能夠像高爾基像石揮那樣到處流浪,哪一行都混過?其實這一切的顧慮都是多餘的吧?只要題材不太專門性,像戀愛結婚,生老病死,這一類頗為普遍的現象,都可以從無數各各不同的觀點來寫,一輩子也寫不完。如果有一天說這樣的題材已經沒的可寫了,那想必是作者本人沒的可寫了。即使找到了嶄新的題材,照樣的也能夠寫出濫調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