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有一個惡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換一個,可是我對於人名實在是非常感到興趣的。
為人取名字是一種輕便的,小規模的創造。舊時代的祖父,冬天兩腳擱在腳爐上,吸著水煙,為新添的孫兒取名字,叫他什麼他就是什麼。叫他光楣,他就得努力光大門楣;叫他祖蔭,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記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裡就多了一點六月的池塘的顏色。除了小說裡的人,很少有人是名符其實的,(往往適得其反,名字代表一種需要,一種缺乏。窮人十有九個叫金貴、阿富、大有)。但是無論如何,名字是與一個人的外貌品性打成一片,造成整個的印象的。因此取名是一種創造。
我喜歡替人取名字,雖然我還沒有機會實行過。似乎只有做父母的和歲下的塾師有這權利。除了他們,就數買丫頭的老爺太太與舞女大班了。可惜這些人每每敷衍塞責;因為有例可援,小孩該叫毛頭,二毛頭、三毛頭,丫頭該叫如意,舞女該叫曼娜。
天主教的神父與耶穌教的牧師也給受洗禮的嬰兒取名字(想必這是他們的職司中最有興趣的一部分),但是他們永遠跳不出喬治、瑪麗、伊麗莎白的圈子。我曾經收集過二三百個英國女子通用的芳名,恐怕全在這裡了,縱有遺漏也不多。習俗相沿,不得不從那有限的民間傳說與宗教史中選擇名字,以致於到處碰見同名的人,那是多麼厭煩的事!有個老笑話:一個人翻遍了《聖經》,想找一個別緻些的名字。他得意揚揚告訴牧師,決定用一個從來沒人用過的名字——撒旦(魔鬼)
回想到我們中國人,有整個的王雲五大字典供我們搜尋兩個適當的字來代表我們自己,有這麼豐富的選擇範圍,而仍舊有人心甘情願地叫秀珍、叫子靜、似乎是不可原恕的了。
適當的名字並不一定是新奇、淵雅、大方,好處全在造成一種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我看報喜歡看分類廣告與球賽,貸學金、小本貸金的名單,常常在那裡找到許多現成的好名字。譬如說「柴鳳英」、「茅以儉」,是否此中有人,呼之欲出?茅以儉的酸寒,自不必說,柴鳳英不但是一個標準的小家碧玉,彷彿還有一個通俗的故事在她的名字裡蠢動著。在不久的將來我希望我能夠寫篇小說,用柴鳳英作主角。
有人說,名字不過符號而已,沒有多大意義。在紙面上擁護這一說者頗多,可是他們自己也還是使用著精心結構的筆名。當然這不過是人情之常。誰不願意出眾一點?即使在理想化的未來世界裡,公民全都像囚犯一般編上號碼,除了號碼之外沒有其他的名字,每一個數目字還是脫不了它獨特的韻味。三和七是俊俏的,二就顯得老實。張恨水的《秦淮世家》裡,調皮的姑娘叫小春,二春是她的樸訥的姊姊。《夜深沉》裡又有忠厚的丁二和,謹願的田二姑娘。符號運動雖不能徹底推行,不失為一種合理化的反響,因為中國人的名字實在是過於複雜。一下地就有乳名。從前人的乳名頗為考究,並不像現在一般用「囡囡」「寶寶」來搪塞。乳名是大多數女人的唯一的名字,因為既不上學,就用不著堂皇的「學名」,而出嫁之後根本就失去了自我的存在,成為「張門李氏」了。關於女人的一切,都帶點秘密性質,因此女人的乳名也不肯輕易告訴人。在香奩詩詞裡我們可以看到,新婚的夫婿當著人喚出妻的小名,是被認為很唐突的,必定要引起她的嬌嗔。
男孩的學名,恭楷寫在開蒙的書卷上,以後做了官,就叫「官印」,只有君親師可以呼喚。另他有一個較灑脫的「字」,供朋友們與平輩的親族使用。他另有一個備而不用的別名。至於別名,那更是漫無限制的了。買到一件得意的古董,就換一個別號,把那古董的名目嵌進去。搬個家,又換個別號。捧一個女戲子,又換一個別號。本來,如果名字是代表一種心境,名字為什麼不能隨時隨地跟著變幻的心情而轉移?
《兒女英雄傳》裡的安公子有一位「東屋大奶奶」一位「西房大奶奶」。他替東屋題了個匾叫「瓣香室」,西屋是「伴香室」。他自己署名「伴瓣主人」。安老爺看見了,大為不悅,認為有風花雪月玩物喪志的嫌疑。讀到這一段,我們大都憤憤不平,覺得舊家庭的專制,真是無孔不入,兒子取個無傷大雅的別號,父親也要干涉,何況這別號的命意充其量不過是欣賞自己的老婆,更何況這兩個老婆都是父親給他娶的!然而從另一觀點看來,我還是和安老爺表同情的。多取別號畢竟是近於無聊。
我們若從事於基本分析,為什麼一個人要有幾個名字呢?因為一個人是多方面的。同是一個人,父母心目中的他與辦公室西崽所見的他,就截然不同——地位不同,距離不同。有人喜歡在四壁與天花板上鑲滿了鏡子,時時刻刻從不同的角度端詳他自己,百看不厭。多取名字,也是同樣的自我膨脹。像這一類的自我膨脹,既於他人無礙,何防用以自娛?雖然是一種精神上的浪費,我們中國人素來是傾向於美的糜費的。
可是如果我們希望外界對於我們的名字發生興趣的話,那又是一回事了。也許我們以為一個讀者看到我們最新的化名的時候,會說:「哦,公羊浣,他發表他的處女作的時候用的是臧孫蟲帶蟲東的名字,在×××雜誌投稿的時候他叫冥蒂,又叫白泊,又叫目蓮,櫻淵也是他,有人說斷黛也是他。在××報上他叫東方髦只,編婦女刊物的時候他暫時女性化起來,改名藺煙嬋,又名女姽。」任何大人物,要人家牢記這一切,尚且是希望過奢,何況是個文人?
一個人,做他自己份內的事,得到他份內的一點注意。不上十年八年,他做完他所要做的事了,或者做不動了,也就被忘懷了。社會的記憶力不很強,那也是理所當然,誰也沒有權利可抱怨。……大家該記得而不記得的事正多著呢!
我在學校讀書的時候,與我同名的人有兩個之多,也並沒有人覺得我們的名字滑稽或具有低級趣味。中國先生點名點到我,從來沒有讀過白字;外國先生讀到「伍婉雲」之類的名字每覺異常吃力,舌頭彷彿捲起來打了個蝴蝶結,念起我的名字卻是立即朗朗上口。這是很慈悲的事。
現在我開始感到我應當對我的名字發生不滿了。為什麼不另挑兩個美麗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點美與深沉,至少投起稿來不至於給讀者一個惡劣的最初印象?彷彿有誰說過:文壇登龍術的第一步是取一個煒麗觸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而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麼?
中國是文字國。皇帝遇著不順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國運漸趨好轉。本來是元武十二年的,改叫大慶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結束。對於字眼兒的過分的信任,是我們的特徵。
中國的一切都是太好聽,太順口了。固然,不中聽,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願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為一種警告,設法除去一般知書識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積習,從柴米油鹽、肥皂、水與太陽之中去找尋實際的人生。
話又說回來了。要做俗人,先從一個俗氣的名字著手,依舊還是「字眼兒崇拜」。也許我這些全是借口而已。我之所以戀戀於我的名字,還是為了取名字的時候那一點回憶。十歲的時候,為了我母親主張送我進學校,我父親一再地大鬧不依,到底我母親像拐賣人口一般,硬把我送去了。在填寫入學證的時候,她一時躊躇著不知道什麼填名字好。我的小名叫煐,張煐兩個字嗡嗡地不甚響亮。她支著頭想了一會,說:「暫且把英文名字胡亂譯兩個字吧。」她一直打算替我改而沒有改,到現在,我卻不願意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