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 正文 第三十五頁
    華林大大睜開他本來就不小的眼睛,恍然大悟又蒙受冤枉的模樣,"怎麼哪?原來你是指電腦嗎?我只是在替朋友修改一個劇本,朋友要的比較急。這有什麼問題嗎?值得你這樣小題大做嗎?"

    我曾經一再承認自己愚蠢,可我突然發現,這個男人比我還要愚蠢!如果他還稱得上是個男子漢的話,基本素質就應該是敢做敢當(也不枉我愛他一場!)。他要麼就澄清我的假設,要麼就證實我的假設,二者必居其一,不可以王顧左右而言其他,更不可以撒謊騙人。後者都是宵小的做法,是小人,是小丑,是無恥之徒(噢,我母親不是早就這麼斷言麼?真要命!)!人非聖賢,誰都有可能犯錯誤。但是,一個成熟得近50歲的男人,在他含辛茹苦十幾年的妻子面前,他應該懂得千萬不要錯上加錯!

    當然當然,華林有把握小看我。我是一個電腦盲。是個機器畏懼者。到現在還不會用遙控器開關電視。差不多一年了,我一直遠離電腦,連一個鍵盤都不願意敲擊,還生怕一個指頭下去就把機器搞壞了。可是,我的女性直覺沒有壞掉。當然當然,我更情願他的冤枉是真實的,事實上在許多家庭裡,冤假錯案是經常發生的。

    不幸的是,我當然還有女人的小心眼。我假裝維持家庭表面的風平浪靜,暗中卻找到機會,通過王漢仙,請來了一個電腦高手,秘密地打開了我們家的電腦。只花了幾分鐘,這位高手就把華林的聊天記錄找出來了。電腦也是白紙黑字啊!華林就不懂刪掉麼?也許不懂。也許不捨。一般誰捨得毀掉自己談情說愛的情書呢?華林當年寫給我的情書,我至今還珍藏在舊鞋盒子裡(盒子裡頭照樣放著廢舊皮鞋,防止兒子翻出來,那是少兒不宜的文字!)

    我一不做二不休,索性請人替我打印出來了。這是幾份情書,分別是不同的對象,都是不同的網絡名字(網絡名字竟然可以是這等奇奇怪怪!我丈夫居然分別叫做霜面獨行俠,揚子江情人,對愁眠,天涯浪子。天啦!第一眼看到這些名字,我刷地臉紅了。)。

    我把華林的情書放在面前,呆呆坐了一個下午。典典卻提前放學回家了。趕緊收藏起來。兒子!我的兒子啊!我的兒子哪裡知道,女人最倒霉的事情攤在自己母親身上了!媽媽怎麼辦呢?不知道。不知道。我淚眼婆娑地照顧兒子吃好晚飯,就以身體疲倦為由,上床休息去了。一會兒,華林下班回家了。他和兒子說話。他把房門推開一條縫看了看我(我是一條蜷縮在被子裡瑟瑟發抖的小狗!)。他無恥地坐在餐桌邊,大口大口吃我做的飯菜。然後把鍋盤碗盞往廚房一堆,看電視去了。一夜無話。一夜我偷偷飲乾自己的淚水。第二天早上,兒子高高興興上學去了。我坐了起來,眼睛浮腫得連縫隙都沒有了。華林嚇了一跳,問:"你怎麼哪?"

    我嗡著鼻子說:"我倒沒有什麼。我想知道你怎麼哪?"

    我把情書拿出來,放在他面前。他只瞥了一眼,臉色大變,抓過去就撕了。等他氣急敗壞地撕毀了證據,我又不慌不忙地又拿出了一份,放在他的面前。我說:"你不知道電腦拷貝以後可以打印若幹份?"

    華林頹唐地跌坐在沙發上,抱著腦袋,肩胛抖動。

    我默默等待著。

    最後,華林抬起頭來,臉上的皺紋一律往下垮去,眼睛血紅,白髮飄零,肥碩的脖子在後頸摞成累贅的肉圈。他說:"我不想離婚!"

    他說:"我離不開這個家!我離不開兒子!我離不開你!我都快50的人了,又沒有住房,你讓我到哪裡去?"

    說著說著,他鼻子塞住了,噢,的確,一個晚景淒涼的小老頭兒!可他的作法卻不是老頭兒的作法,生猛得很呢!玩最新潮的網絡批發愛情。

    "哪裡,我只是好玩。都只是在網上,誰也不認識誰。胡說八道,發洩一下,好玩而已。又不是真的。"

    那麼呢?我繼續默默等待。

    "對不起!我道歉。一切都到此為止,我發誓,我再也不上網聊天了。其實我也已經感到無聊了。我以自己的人格擔保!"

    "你的人格?你不是以人格擔保在給朋友修改劇本嗎?"

    "對不起!請你務必相信我,我以對兒子的愛擔保。"

    假如他以他父母的生命擔保我都不信,對兒子的愛,我就不能不信了。他愛兒子。是的。這是他自己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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