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往事4:黑道風雲20年 正文 第十六節 惶犯
    無名是否究竟有名這不重要,這個人的真實身份沈公子兩個字就可以說得一清二楚:惶犯。

    二狗必須要給惶犯一個定義,否則大家又該說二狗古龍了,玄幻了。

    惶犯中的「惶」字,顧名思義,即倉惶,居無定所,四處逃竄,被警察追得惶惶不可終日,別人不知其姓甚名誰,更不知其家在何方。「犯」字不能僅僅從字面上理解,因為這個「犯」絕不是普通的搶劫犯、盜竊犯,而是:殺人犯。

    好了,有了惶犯的定義:一個因身背命案被通緝的職業殺手。

    二狗認為:贍養「惶犯」是黑社會團伙區別於普通流氓團伙的最顯著特徵之一。「惶犯」輕易不會用,但只要用,一般的情況下就會要人命。黑社會組織裡的主要成員,通常在社會上都有頭有臉,不會輕易出手。他們手下的小弟,砍砍人打打架還行,要是讓他們去殺人,恐怕沒幾個有這樣的膽子,而且,真殺了人被捕,恐怕大哥也要牽扯進去。

    所以,一個黑社會團伙要對其它團伙有震懾力的話,有「惶犯」是必須的。迷楞和表哥算「惶犯」嗎?他們不算,他們頂多就算狠角,因為他們手上都沒命案,沒那破釜沉舟的勁兒。

    通常「惶犯」來源有二:1,失手殺人的混子。2,生活窘迫下海職業殺人的退伍兵。無名和其它二狗聽說的「惶犯」有一些相同之處,但也很有一些不同之處。

    無名和其它惶犯的相同之處又太多:1,運動服,運動鞋。2,隨時準備變現的金鏈子。3,參過軍……

    不同之處有:1,一般情況下,惶犯都是扔在人堆裡都找不出來的,大多相貌平平。但無名卻少了個眼睛,少了條眼眉,讓人過目難忘。2,通常情況下,惶犯和僱主間的交往,只有金錢關係,但無名和趙紅兵卻好像交情頗深。

    趙紅兵昏頭了嗎?用這樣一個惶犯辦事兒?

    沈公子和趙紅兵是生死兄弟,所以看過無名幾眼。其它人,根本連曾有無名這樣一個人在我市出現過都不知道。

    無名,難道曾在海外有過命案?所以外型如此獨特,但在內地卻不被抓?

    無名,難道曾是20多年前中國頂級的特種兵?所以能躲過警察的一次次追捕?

    無名,難道……

    當然,這些,都只是二狗的個人猜測,當不得真。

    二狗恍惚記得某個夜裡聽到過一段對話。

    「你負傷後,也住在野戰二所吧。」

    「對,在野戰二所裡,我的傷是最輕的。但後來我感染了,就到了昆明,軍區醫院。」

    「軍區醫院裡,重病號肯定更多。」

    「最多的就是沒腿的,那時候,動輒就截肢,單腿蹦的太多了,少一條大腿的算好的,還有不少兩條腿都截了。」

    「……」

    「那時候我們這些病號經常集體上街,在昆明,我們上車不要錢、看電影不要錢、逛公園也不要錢。」

    「腿都沒了,還怎麼上街?」

    「肩膀搭肩膀,另一隻手拄著拐,六七個人並排走,兩邊放兩個腿腳好的。」

    「哈哈,那肯定很壯觀。」

    「壯觀,何止壯觀!枴杖敲地的聲音都是一齊的,我們並排過斑馬線,並排進電影院。走在哪裡,都能引來關注。」

    「……那肯定。」

    「那時候我們的思想好像不大正常,好像負傷了很值得炫耀似的……」

    「怎麼不正常,你們那是為國負傷,應該炫耀。」

    「開始我也是像你這麼想,但我後來才想明白:其實那時候我們也覺得殘疾了不是什麼光榮的事兒,大好青春的落下終生殘疾,無處發洩,憋在醫院裡也不是辦法,乾脆上街,讓更多的人看到我們的憋屈。」

    「那你們肯定很受人尊敬吧。」

    「……呵呵。」

    「怎麼了?」

    「開始呢,我們這樣的人的確是很受人尊敬的,但日子久了,人家就……」

    「……明白。」

    「那時候我們的確也不怎麼樣,都是剛剛殘疾,心情都很糟,又覺得為國家流了血,自然就可以在這片土地上可勁得瑟。所以,我們的口碑也不大好,算是一群殘疾的兵痞吧。」

    「有人罵你們嗎?」

    「……」

    「有嗎?」

    「……有」

    「說來聽聽。」

    「有一次,我們上街,八個人裡六個人都是單腿兒,我們又肩膀搭肩膀,排成一排,逛公園。」

    「然後呢?」

    「迎面走過來4、5個和我們年齡差不多的小青年,當他們迎面走過去以後,我們幾個都聽見他們其中有個小青年說了一句:這群殘廢,真好玩兒。」

    「然後呢?」

    「我聽不懂昆明話,當時也沒聽清,但是一個病友聽得懂,回頭就罵了一句:草你嗎!」

    「恩……那你們還不得打起來?」

    「那群小青年也不示弱,回頭就和我們對罵了起來,沒動手。當時幾個戰友氣得已經脖子都紅了。」

    「為什麼不削他們?」

    「我當時右手包著,其它七個人裡有六個只剩一條腿,這架怎麼打?」

    「按你當年那性格,無論如何也該動手啊!」

    「打得過打不過就不提了,那群小青年罵歸罵,但畢竟也不敢動手打傷殘軍人。他們不動手,我們這些軍人動手好像有點不妥,當時我雖然比較衝動,但是,還算是守紀。他們就一口一個殘廢的罵,每罵一句,我都覺得被人扇了一耳光,從那以後,我就聽不了誰說殘廢這兩個字。」

    「所以你後來在銀行……」

    「對,呵呵。」

    「那你們那天的事怎麼解決的?」

    「對罵了大概3分鐘,我實在聽不下去了,當時又不能打,我就說了一句:我們走。」

    「你們就這麼走了?」

    「繼續對罵有啥意思?」

    「……這事兒就這麼完了?」

    「沒,沒完。」

    「怎麼了?」

    「當我們走出大概10米後,除我之外的另一個雙腿健全的戰友說:你們走,我留下。」

    「然後呢?」

    「我說,我跟你一起留下。他說,不用,他一個人夠了,讓我和其它弟兄一起走。」

    「再然後呢?」

    「我們七個走了,他留了下來。」

    「報復了那幾個小青年?」

    「嗯,當天晚上,很慘。」

    「有多慘?」

    「……」

    「有多慘?」

    「……有2、3個下半輩子也得拄拐了吧。」

    「你這病友夠毒的。」

    「嗯,他別的地方沒殘疾,但只有一隻眼睛,另一隻眼睛被雷炸瞎了。」

    「那他人呢?還不得進軍事法庭?」

    「現在……他應該不在大陸了吧?」

    「哦……」

    「別再提這些事兒了……」

    「咋了?」

    「讓你別提就別提了。我現在沒躺在麻栗坡,我是坐在這跟你喝酒,非談那些幹嘛?到了今天,還有誰記得我們?」

    「嗯,不提就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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