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裡兩點鐘 正文 一
    一

    夜裡兩點鐘是最壞的時候,這時候你又困又冷,假如還不能上床睡覺,心情會很惡劣,壞念頭也會油然而生……兩點鐘我坐在廚房裡,聽見有人在捅樓下的門。我認為他是個賊——雖然可能有人回來晚了,找不著鑰匙,在那裡瞎捅,不管是哪種情形,我都該下樓去看看。但我懶得動彈,住在這房子裡的人不能指望夜裡兩點鐘回來還有人給他開門,要是賊那就更好了:我就坐在這裡等他。等他撬開了門,走進二樓的廚房時,我告訴他:他走錯門了,這座破樓裡住了七個窮學生。他馬上會明白,這房子裡沒什麼可偷的。也許他會說:sorry,撬壞了你的門,也許什麼都不說——失望時最能考驗一個人的教養,門壞了我不心疼:它是房東的,但我喜歡看到別人有教養。不說sorry我就罵他……當然,是用中文罵,讓他聽不懂。他身上沒準還帶著槍哪,聽懂了就該拿槍打我了。

    十年前我在美國,有天夜裡睡不著覺,坐在廚房裡看書,情形就是這樣的。那座房子是座搖搖晃晃的木板樓,板縫裡滿是蟑螂,殺不淨打不光。那間廚房點著一盞慘白的燈,冷冷清清,燈光下有個龐大的電冰箱,不時發出嗡嗡的聲音。說句實在話,我的腦袋也在嗡嗡地響,聲音好像比冰箱還大。困得腦袋嗡嗡響時,誰部會覺得頭大。這使我覺得自己沒長腦袋,長了一個塗著白瓷漆的GE冰箱……

    響了半天以後,門開了,是用鑰匙打開的。有人上了樓梯,一步三登地走上樓來。在一團漆黑之中又輕又穩地走上一道搖搖晃晃的木樓梯,說明此人有一雙很強壯的腿。此人必是住在三樓的小宋:這孩子高考時一下考中了兩所大學:一所是成都體院,另一所是東北工學院。後一所不說明什麼,前一所則說明他能把百米跑到十一秒多,而且一氣能做一百多個俯臥撐——這真是叫人羨慕的本領,但最後他還是上了後一所大學,畢業後到這裡來留學。我朝書本俯下身來:叫他看見我的正臉不好。小宋和我不壞,我沒有汽車時,常搭他的便車去買東西,他還帶我上考過駕照……算是個朋友吧,雖然也沒有什麼真正的交情。我覺得他該去當賊,因為他走路這麼輕。再說,他跑得很快,別人也逮不注他,我要是有這麼一雙快腿,肯定不唸書了,去當賊——當然,這是夜裡兩點鐘的想法……

    小宋念了工科——這原也不壞,而且他還要讀博士。這樣就加入了我們這一群。假如你還年輕,請聽聽我的勸告:你別去念文科和理科,最好人念點別的。不管念哪一科,千萬別讀博士。念博士曠日持久久,總是畢不了業——就像我老婆那樣,好不容易把學分讀夠,該答辯論文了,她又要撒癔症。博士這個詞,意思就是倒霉蛋……我有十幾年沒有小宋的消息,他的博士拿到了吧。我猜他現在正做博士後,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學問大了不好找事做:美國是這樣,中國也足這樣。現在言歸正傳,說說那天夜裡的事:腳步聲經過我的門口停住了,等了一會還沒有動靜。我無可奈何地轉過身來——果然是小宋。我真不願意看到他——我也不願意看到任何人。夜裡兩點鐘不睡,坐在廚房裡,這不是什麼好景象。他戴著白邊眼鏡,鏡上反著白光,表情呆滯——這也不足為怪,夜裡兩三點鐘,誰不睏。他先是呆呆地看著我,然後小聲說道:嗨。我也說:嗨。夜裡兩點鐘,打過這樣的招呼就夠了。但他悄悄地走了進來,在我對面坐下,看看我的樣子,說道:明天考試嗎?我說:不。我老婆明天要答辨論文。如果他再問,我就告訴他:我老婆每隔半分鐘就要翻一次身,差不多是在床上打滾。天一黑她就睡下了,一直滾到了現在。自從插隊回來,很少見到驢,所以很少見到誰這樣翻滾。每隔十分鐘她都要問一句:現在幾點了,聽聲音毫無睡意,所以我才到廚房裡來熬夜。告訴他好一些,免得他以為我們兩口子打架了。但小宋沒有再問,他拿起那本霍夫曼看了看,說道:這本書現在在你這兒了……

    有關這本霍夫曼,有個典故。准要是上了數學系的代數課,誰就需要這本書,因為它是課本。有兩個途徑可以得到它:其一是到書店上買一本。這本書著實不便宜,要花掉半個月的飯錢,另一個途徑是到圖書館借。圖書館只有這麼一本,誰先借到准就能把它霸住。先惜到的人有資格續借,沒借到的人只好去買了。我很不願意回想起這件事:我三十六歲時還在學校裡唸書——這個年齡比爾·蓋茨已經是億萬富翁了——所用的教科書還是借的。排在我後面的人借不到書,就指著我的名字罵……

    小宋拿著這本書,看了一會兒(我覺得他很怪:這又不是金庸古龍的小說,是個教科書,有這麼拿著看的嗎?)又把它小心地放在桌面上,小聲問道:有喝的嗎?我朝冰箱努了努嘴。於是他找出了那瓶可樂,一口就喝掉了半升——喝別人的飲料就是這麼過癮。下回我也找個由頭到三樓上逛逛,把他的可樂也喝掉半瓶——我猜他是在系裡帶實驗課,有學生實驗做不完,他只好陪著,一直陪到了後半夜——這份助教的錢掙得真是不容易。他又何必讀博士呢?讀個碩士就去找工作,比受這份罪不強得多——活又說回來,我又何必要念這個霍夫曼,我是讀文科的,學數學系的代數幹什麼……這件事說起來窩心:那年代閒著沒事,修了數學系的代數和數學分析學的時候還明白,現在全忘了,等於白修——那一年我三十六歲,不是二十六歲。要是這麼胡扯,就沒了邊際。還是說說小宋帶實驗的事吧。假如他對學生說:別做了,早點去睡吧。學生必然不樂意:工科的學生實驗要算分的,沒做出結果就是零分。這個毛頭小子必然答道:我交了學費了!美國人在這方面很庸俗,什麼事都要扯到錢上去——既然交了學費,就有權利使用試驗室。他才不管你困不睏。假如你說:我教給你怎麼做;或者乾脆說:拿過來吧,我給你做!那個不知好歹的東西還要說:不,謝謝你,我要自己做出來。於是你只好眼睜睜地看這個手比腳笨的傢伙在實驗台上亂捅。在十二點之前,你恨不得拿刀子宰了他。到了十二點以後,你就沒這份心了。你會找東西靠著,睜著眼睛打盹。說起來也怪,我這顆腦袋困得像電冰箱一樣嗡嗡響,冒出來的念頭還真不少。喝完了可樂,他在我對面坐下了,看來他是想找我聊天,好啊,聊罷,夜裡兩點,真是聊天的好時候。但他又不說話,只管傻愣愣地看著我,我又不是你的女朋友,有什麼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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