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在早上八點半鍾走過北京的西單北大街,這個時間商店都沒有開門,所以人行道上空空蕩蕩,只有滿街飛揚的冰棍紙和賣唱的盲人。他們用半導體錄音機伴奏,唱著民歌。我到過歐美很多地方,常見到各種殘疾人乞討或賣唱,都不覺得難過,就是看不得盲人賣唱。這是因為盲人是最值得同情的殘疾人,讓他們乞討是社會的羞恥。再說,我在北京見到的這些盲人身上都很髒,歌唱得也過於悲慘。凡是他們唱過的歌,我都再也不想聽到。當時滿街都是這樣的盲人,就我一個明眼人,我覺得這種景像有點過分。我見過各種各樣的賣唱者,就屬那天早上看到的最讓人傷心。我想,最好有個盲人之家,把他們照顧起來,經常洗洗澡,換換衣服,再有輛麵包車,接送他們到各處賣唱,免得都擠在西單北大街——但是最好別賣唱。很多盲人有音樂天賦,可以好好學一學,做職業藝術家。美國就有不少盲人音樂家,其中有幾個還很有名。
本文的宗旨不是談如何關懷盲人,而是談論賣唱——當然,這裡說的賣唱是廣義的,演奏樂器也在內。我見過各種賣唱者,其中最怪異的一個是在倫敦塔邊上看到的。這傢伙有五十歲左右,體壯如牛,頭戴一頂獵帽,上面插了五彩的鴕鳥毛,這樣他的頭就有點像兒童玩的羽毛球;身上穿了一件麂皮茄克,滿是污漬,但比西單的那些盲人乾淨——那些人身上沒有污漬,整個人油亮油亮的——手裡彈著電吉他,嘴上用鐵架子支了一隻口琴,腳踩著一面踏板鼓,膝蓋拴有兩面鈸,靴子跟上、兩肘拴滿了鈴,其他地方可能也藏有一些零碎,因為從聲音來聽,不止我說到的這些。他在演奏時,往好聽裡說,是整整一支軍樂隊,往難聽裡說,是一個修理黑白鐵的工場。演奏著一些俗不可耐的樂曲。初看時不討厭,看過一分鐘,就得丟下點零錢溜走,否則就會頭暈,因為他太吵人。我不喜歡他,因為他是個譁眾取寵的傢伙。他的演奏沒有藝術,就是要錢。
據我所見,賣唱不一定非把身上弄得很髒,也不一定要譁眾取寵。比方說,有一次我在洛杉磯乘地鐵,從車站出來,走過一個很大的過廳。這裡環境很優雅,鋪著紅地毯,廳中央放了一架鋼琴。有一個穿黑色燕尾服的青年坐在鋼琴後面,琴上放了一杯冰水。有人走過時,他並不多看你,只彈奏一曲,就如向你表示好意。假如你想回報他的好意,那是你的事。無心回報時,就帶著這好意走開。我記得我走過時,他彈奏的是「八音盒舞曲」,異常悠揚。時隔十年,我還記得那樂曲和他的樣子,他非常年輕。人在年輕時,可能要做些服務性的工作,NFDAB口或攢學費,等待進取的時機,在公共場所演奏也是一種。這不要緊,只要無損於尊嚴就可。我相信,這個青年一定會有很好的前途。
下面我要談的是我所見過的最動人的街頭演奏,這個例子說明在街頭和公共場所演奏,不一定會有損個人尊嚴,也不一定會使藝術蒙羞——只可惜這幾個演奏者不是真為錢而演奏。一個夏末的星期天,我在維也納,陽光燦爛,城裡空空蕩蕩,正好欣賞這座偉大的城市。維也納是奧匈帝國的首都,帝國已不復存在,但首都還是首都。到過那座城市的人會同意,「偉大」二字絕非過譽。在那個與莫扎特等偉大名字聯繫在一起的歌劇院附近,我遇上三個人在街頭演奏。不管誰在這裡演奏,都顯得有點不知寒磣。只有這三個人例外。拉小提琴的是個金髮小伙子,穿件毛衣,一條寬鬆的褲子,簡樸但異常整潔。他似是這三個人的頭頭,雖然專注於演奏,但也常看看同伴,給她們無聲的鼓勵。有一位金髮姑娘在吹奏長笛,她穿一套花呢套裙,眼睛裡有點笑意。還有一個東亞女孩坐著拉大提琴,烏黑的齊耳短髮下一張白淨的娃娃臉,穿著短短的裙子、白襪子和學生穿的黑皮鞋,她有點慌張,不敢看人,只敢看樂譜。三個人都不到二十歲,全都漂亮之極。至於他們的音樂,就如童聲一樣,是一種天籟。這世界上沒有哪個音樂家會說他們演奏得不好。我猜這個故事會是這樣的:他們三個是音樂學院的同學,頭一天晚上,男孩說:敢不敢到歌劇院門前去演奏?金髮女孩說:敢!有什麼不敢的!至於那東亞女孩,我覺得她是我們的同胞。她有點害羞,答應了又反悔,反悔了又答應,最後終於被他們拉來了。除了我們之外,也有十幾個人在聽,但都遠遠地站著,恐怕會打擾他們。有時會有個老太太走近去放下一些錢,但他們看都不看,沉浸在音樂裡。我堅信,這一幕是當日維也納最美麗的風景。我看了以後有點嫉妒,因為他們太年輕了。青年的動人之處,就在於勇氣,和他們的遠大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