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在基督教早期,有位傳教士(死後被封為聖徒)被一幫野蠻的異教徒逮住,穿在烤架上用文火烤著,准備拿他做一道菜。該聖徒看到自己身體的下半截被烤得滋滋冒泡,上半截還紋絲未動,就說:喂!下面已經烤好了,該翻翻個了。烤肉比廚師還關心烹調過程,聽上去很有點諷刺的味道。那些野蠻人也沒辦他的大不敬罪——這倒不是因為他們寬容。人都在烤著了,還能拿他怎麼辦。如果用棍子去打、拿鞭子去抽,都是和自己的午餐過不去。烤肉還沒斷氣,一棍子打下去,將來吃起來就是一塊淤血疙瘩,很不好吃。這個例子說明的是:
只要你不怕做烤肉,就沒有什麼阻止你說俏皮話。但那些野蠻人聽了多半是不笑的:總得有一定程度的文明,才能理解這種幽默——所以,幽默的聖徒就這樣被沒滋沒味的人吃掉了。
本文的主旨不是拿人做烤肉,而是想談談反諷——照我看,任何一個文明都該容許反諷的存在,這是一種解毒劑,可以防止人把事情干到沒滋沒味的程度。誰知動筆一寫,竟寫出件燒烤活人的事,我也不知道是為什麼。讓我們進入正題,且說維多利亞女王時期,英國的風氣極是假正經。上等人說話都不提到腰以下的部位,連褲子這個字眼都不說,更不要說屁股和大腿。為了免得引起不良的聯想,連鋼琴腿都用布遮了起來。還有樁怪事,在餐桌上,雞胸脯不叫雞胸脯,叫做白肉,雞大腿不叫雞大腿,叫做黑肉——不分公雞母雞都是這麼叫。這麼稱呼雞肉,簡直是腦子有點毛病。照我看,人若是連雞的胸脯、大腿都不敢面對,就該去吃塊磚頭。問題不在於該不該禁欲,而在於這麼搞實在是沒勁透了。英國人就這麼沒滋沒味地活著,結果是出了件怪事情:就在維多利亞時期,英國出現了一大批匿名出版的地下小說,通通是匪夷所思的色情讀物。直到今天,你在美國逛書店,假如看到書架上釘塊牌子,上書“維多利亞時期”,架子上放的准不是假正經,而是真色情……
坦白地說,維多利亞時期的地下小說我讀了不少——你愛說我什麼就說什麼好了。我不愛看色情書,但喜歡這種逆潮流而動的事——看了一些就開始覺得沒勁。這些小說和時下書攤上署名“黑松林”的下流小冊子還是有區別的,可以看出作者都是有文化的人。其中有一些書,還能稱得上是種文學現象。有一本還有劍橋文學教授作的序,要是沒有品,教授也不會給它寫序。我覺得一部分作者是律師或者商人,還有幾位是貴族。這是從內容推測出來的。至於書裡寫到的事,當然是不敢恭維。
看來起初的一些作者還懷有反諷的動機,一面捧腹大笑,一面胡寫亂寫,搞到後來就開始變得沒滋沒味,把性都寫到了荒誕不經的程度。
所以,問題還不在於該不該寫性,而在於不該寫得沒勁。
過了一個世紀,英國的風氣又是一變。無論是機場還是車站,附近都有個書店,布置得怪模怪樣,霓虹燈亂閃,寫著小孩不准入內,有的進門還要收點錢。就這麼一驚一乍的,裡面有點啥?還是維多利亞時期的小說以及它們的現代翻寫本,這回簡直是在犯貧。終於,福爾斯先生朝這種現象開了火。這位大文豪的作品中國人並不陌生,《法國中尉的女人》、《石屋藏嬌》,國內都有譯本。特別是後一本書,假如你讀過維多利亞時期的原本,才能覺出逗來。有本維多利亞時期的地下小說,寫一個光棍漢綁架了一個小姑娘,經過一段時間,那女孩愛上他了——這個故事被些無聊的家伙翻寫來翻寫去,翻到徹底沒了勁。福爾斯先生的小說也寫了這麼個故事,只是那姑娘被關在地下室裡,先是感冒了,後來得了肺炎,然後就死了。當然,福爾斯對女孩沒有惡意,他只是在反對犯貧。總而言之,當一種現象(不管是社會現象還是文學現象)開始貧了的時候,就該兜頭給它一瓢涼水。要不然它還會貧下去,就如美國人說的,散發出屁眼氣味——我是福爾斯先生熱烈的擁護者。我總覺得文學的使命就是制止整個社會變得無趣……當然,你要說福爾斯是反色情的義士,我也沒什麼可說的。你有權利把任何有趣的事往無趣處理解。但我總覺得福爾斯要是生活在維多利亞時期,恐怕也不會滿足於把雞腿叫做黑肉,他總要鬧點事,寫地下小說或者還不至於,但可能像王爾德一樣,給自己招惹些麻煩。我覺得福爾斯是個反無趣的義士。
假如我是福爾斯那樣的人,現在該寫點啥?我總禁不住想向《紅樓夢》開火。其實我還有更大的題目,但又不想作死——早幾年興文化衫,有人在胸口印了幾個字“活著沒勁”,覺得自己有了點幽默感,但所有寫應景文章的人都要和這個人玩命,說他頹廢——反諷別的就算了吧,這回只談文學。曹雪芹本人不貧,但寫各種“後夢”的人可是真夠貧的,然後又鬧了小一個世紀的紅學。我覺得全中國無聊的男人都以為自己是賈寶玉,以為自己不是賈寶玉的,還算不上是個無聊的男人。看來我得把《紅樓夢》反著寫一下——當然,這本書不會印出來的:剛到主編的手裡,他就要把我烤了。罪名是現成的:褻瀆文化遺產,民族虛無主義。那位聖徒被烤的故事在我們這裡,也不能那樣講,只能改作:該聖徒在烤架上不斷高呼“我主基督萬歲”,“聖母瑪利亞萬歲”,“打倒異教徒”,直至完全烤熟。連這個故事也變得很沒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