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裡將要談到的是有趣。其實每一本書都應該有趣,對於一些書來說,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對於另一些書來說,有趣是它應達到的標準。我能記住自己讀過的每一本有趣的書,而無趣的書則連書名都不會記得。但是不僅是我,大家都快要忘記有趣是什麼了。
我以為有趣像一個歷史階段,正在被超越。照我的理解,馬爾庫塞(HerbertMarcuse)在他卓越的著作《單向度的人》裡,也表達過相同的看法。當然,中國人的遭遇和他們是不
同的故事。在我們這裡,智慧被超越,變成了「曖昧不清」;性愛被超越,變成了「思無邪」;有趣被超越之後,就會變成莊嚴滯重。我們的靈魂將被淨化,被提升,而不是如馬爾庫塞所說的那樣,淹沒在物慾裡。我正等待著有一天,自己能夠打開一本書不再期待它有趣,只期待自己能受到教育。與此同時,我也想起了《浮士德》裡主人公感到生命離去時所說的話:你真美呀,請等一等!我哀惋正在失去的東西。
一本小說裡總該有些純屬虛構的地方。熟悉數學方面典故的讀者一定知道有關費爾馬定理的那個有趣的故事,這方面毋庸作者贅言。最近,哈佛大學的一位教授證明了費爾馬定理。需要說明的是,書中王二證明費爾馬定理,是在此事之前。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