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就喜歡讀小說,並且一直以為自己可以寫小說,直到二十七八歲時,讀到了圖尼埃爾(Tournier.M.)的一篇小說,才改變了自己的看法。在不知不覺之中,小說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現代小說和古典小說的區別,就像汽車和馬車的區別一樣大。現代小說中的精品,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往下看的了。為了讓讀者同意我的意見,讓我來舉一個例子:杜拉斯(Duras.M.)《情人》的第一句是:「我已經老了。」無限滄桑盡在其中。如果你仔細讀下去,就會發現,每句話的寫法大體都是這樣的,我對現代小說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
定下來的。現代小說的名篇總是包含了極多的信息,而且極端精美,讓讀小說的人狂喜,讓打算寫小說的人害怕。在經典作家裡,只有俄國的契訶夫(Chekhov.A.P.)偶爾有幾筆寫成這樣,但遠不是通篇都讓人敬畏。必須承認,現代小說家曾經使我大受驚嚇。我讀過的圖尼埃爾的那篇小說,叫做《少女與死》,它只是一系列驚嚇的開始。
因為這個發現,我曾經放棄了寫小說,有整整十年在幹別的事,直到將近四十歲,才回頭又來嘗試寫小說。這時我發現,就是寫過一些名篇的現代小說家,平常寫的小說也是很一般的。瑞士作家迪倫馬特(Durrenmatt.F.)寫完了他的名篇《法官和他的劊子手》之後,坦白說,這個長中篇耗去了他好幾年的光陰,而且說,今後他不準備再這樣寫下去了。此後他寫了很多長篇,雖然都很好看,但不如《法官和他的劊子手》精粹。杜拉斯也說,《情人》經過反覆的修改,每一段、每一句都重新安排過。照我看,她的其他小說都不如《情人》好。他們的話讓人看了放心,說明現代小說家也不是一群超人。他們有些驚世駭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也不長。雖然如此,我還是認為,現代小說中幾個中篇,如《情人》之類,比之經典作家的鴻篇巨製毫不遜色。愛好古典文學的人也許不會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沒打算說服他們。但我還是要說,我也愛好過古典文學,而在影視發達的現代,如果沒有現代小說,托爾斯泰並不能讓我保持閱讀的習慣。
我認為,現代小說的成就建築在不多幾個名篇上,雖然憑這幾篇小說很難評上諾貝爾文學獎,但現代小說藝術的頂峰就在其中。我的抱負也是要在一兩篇作品裡達到這個水平。我也特別喜歡寫長中篇(六萬字左右),比如我的《未來世界》,就是這麼長。《情人》、《法官和他的劊子手》等名篇也是這麼長。當然,這樣做有東施效顰之嫌。在我寫過的小說裡,《黃金時代》(《聯合報》第十三屆中篇小說獎)是我最滿意的,但是還沒達到我希望的水準,所以還要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