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 正文 第05節
    21

    樂蓓:

    你好。

    我知道你報案了。不過,我不怪你。信任一個人是需要時間的。我會贏得你的信任的。

    (當一個偷了你家的小偷跟你談信任時,天肯定是綠的,雲彩是紅的,豬是會飛的。)

    前天,你站在法院門口的時候,我就在你們法院對面的報亭前買報紙。我看見你了。

    (我的天,他還想怎麼樣?偷人哪裡有偷錢划算呢?)

    你穿著件淡綠色的薄毛衣,米黃色短裙,黑色運動鞋。很漂亮。不過,半個小時後你又出來時,就已經換上制服了。

    (竟然在法院門口站了半小時,他是反貪局的?我唯一的經濟問題就是窮啊,他不是去查過了嗎?)

    我不是很喜歡你穿制服的樣子。我自己也不喜歡穿制服。

    (歎為觀止,小偷也穿制服嗎?)

    又沒有署名。這個見鬼的小偷。我把信封翻來覆去地看了幾遍,沒有找到投遞局的公章,只有收件局的公章。

    他的字還是一樣漂亮,用的還是那種白色信紙,任何一家文具店都可以買到的。也許他還戴著手套寫這封信。單單憑著這封信,我還真沒辦法掘地三尺,把這個可怕的、窺視我的生活、窺視我的財產的男人給挖出來。

    可是,他真的是窺視我的生活,我的財產,還是只是在玩一種遊戲?貓在明處,耗子在暗處,貓被耗子戲弄的遊戲。對有些人來說,是無上愉悅的,具有娛樂精神的。

    我真後悔自己把第一封信交給了公安局。清理了一下抽屜,我決定給他的信專門挪出塊地方來,看看這場遊戲究竟打算玩多久。

    22

    第二天上班時,我站在法院門口,稍稍停留了一下。

    街對面的報亭旁,有個男人,很高,皮膚很黑,戴著頂白色的棒球帽,眼睛亮亮地望著街邊,背著個土黃色布包,很帥氣。

    我心怦的一動,想,若他是這個小偷,也許我就決定自己也改行當小偷,來個夫唱婦隨了。

    結果,不到三十秒鐘,就有個高個子女人朝他走過去,頭髮長長的披在後背上,一身淡黃色的麻布裙裝,飄浮著就過來了。女人微笑著拎了拎他領口,很親暱的樣子,然後兩人說著話往車站走去。

    我心灰意冷地盯著他們的背影。百年不遇看見一帥哥,結果像廁所蹲坑一樣,給人佔了。

    我仍然在台階上站著,不死心地盯著街對面看。一個晨練的老人,穿著一身飄逸的白衣服,坐在街邊花園的椅子上,微笑著望著個老太太,老太太手裡拎著個小塑料袋,穿著淡灰色的馬甲,半灰半白的頭髮別在耳後,嘴巴上抹了淡淡的口紅。

    我腦中清晰地浮出奇怪的場景和對話。

    兒子從床上爬起來,一邊套上衣,一邊看著媽媽說,「你打扮這麼漂亮去買早餐?」媽媽嬌羞地望著自己的兒子,說,「你不喜歡,老頭們喜歡啊。」

    然後,就是現在的場景。老頭說,「啊,你今天可真漂亮。」老太太說,「我知道你會喜歡。」

    這兩個場景,都在清晨澄明的霧氣中,透著清涼的氣息。

    也許,有更有社會意義的場景。也許,老太太的原配還沒死。也許,老頭的老伴兒躺在床上快斷氣了。也許,老太太家徒四壁,到了晚年終於醒悟,幹得好不如嫁得好,找個有錢有勞保的老頭嫁了算了。

    我搖搖腦袋,把滿腦袋雜亂無章的胡思亂想清理乾淨,走進了法院的門,對碰見的第一個法官哥哥說,「這世界,真他媽的亂。」

    法官哥哥瞪了瞪眼睛,莫名其妙地打量我半天,回答說,「今天發工資,有錢就好了。」

    23

    十點鐘時,施剛打電話來,問我有空兒沒,我說今天有空兒的。他說有空兒就來我辦公室一趟吧,想你了。

    哦?這就是傳說中的愛情?我想買戒指的時候,他怎麼從不想我?想是什麼東西?想到跟想念有沒有區別?好神奇。

    我掛了電話,給窗台上的吊蘭和辦公桌上的滴水觀音都澆了水,還有我養的金魚也要照顧到,又洗了魚缸,換了頭一天就曬好的有氧水,然後不緊不慢地拎上包,出了門。

    出門的時候也像做了賊一樣,小心翼翼地往四周看看。四周沒人像在窺視我,我還是扭捏作態的一臉嚴肅,腳步飛快地過街,過了街才發現自己在闖紅燈。過街的時候,我就像站在舞台上,只想到觀眾的想法:腦袋高昂得成了一朵盛開的向日葵,手則緊緊地抓住自己的巨大背包,自我感覺很像港台電視劇裡的白領姑娘穿過喧嚷的人群。

    哦?原來我可以當特工,或者,得個最佳表演獎什麼的。拐彎的時候我突然自己樂了,覺得這個念頭很有趣。

    24

    施剛辦公室裡有人。一個老太太,頭髮花白,中藥渣一樣的面孔,破碎沉重而且灰黃,穿著一件黑綠相間的襯衫,黑色的褲子,端正地坐在施剛面前,不知所措地望著他,嘴巴嘟囔著,卻根本沒說出一個詞來。

    「大媽,您先坐一會兒。法院的人來了,我接待一下。」施剛抬眼看見我,立刻站起來,使了個眼色,把我拖進了會議室。

    「昨天晚上你睡得很早啊,十點我給你電話,你已經關機了。」他也不知道是在查崗,還是在關心我,這個很難判斷。

    我不露聲色地看看他,像女友應該的溫柔一樣溫柔,「沒睡,手機忘記充電了。你昨天晚上那麼晚才回去?忙什麼呀?不要太累了。」

    「昨天晚上我在老太太的兒子家。」他指了指外面,「那天到婦聯去瞭解情況,知道了老太太的情況。我真給氣壞了。有六個孩子,卻沒一個人肯養老太太。昨天我陪老太太去了一個兒子家,那兒子太不像話了,竟然把老太太的包給扔出來,還順手潑了一盆髒水出來。」

    「厲害。有斬草除根本事的人,肯定能做大事。」我脫口而出,卻發現施剛詫異地望著我,才意識到自己的幽默非常不是時候,趕緊解釋,「幽默一下嘛,不要那麼沉重。那你想怎麼辦?」

    「我想免費替她訴訟。」施剛憤憤地說,「實在是太看不過去了。」

    「哦?要媒體炒作一下嗎?我認識幾個跑司法的記者。」要知道,無私永遠是有限的。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為人民服務之中,是會累的。只有把有限的熱情,投入到無限的收入裡,才會心花怒放,孜孜不倦。

    「這個是當然了,對官司也有利,能幫上老太太。我也認識幾個,我們分別聯繫吧。案件的影響力鬧得越大越好。」施剛高尚地說。

    他說的對。我點點頭,坐下來,「好啦,你忙你的,我在這裡坐一會兒,下午咱們去逛商店吧。」

    他談了很長時間,我一直看完了兩本雜誌,一份報紙,他還沒有結束。我想,如果不是免費訴訟,老太太現在就該回家賣家當了。

    施剛還真是忍辱負重,意志堅定。我站起來,推門出去,看見老太太一張被淚水和哭態扭曲的臉。我這樣冷漠的人,都覺得抱歉,頓了頓,說,「我下樓買點東西。」

    25

    樓下是市內最大的一家沃爾瑪超市。進門處懸著紫色的紗簾,我掀開紗簾,站在門口猶豫了一下,想起來確實需要買一瓶染髮劑了,我的黑髮已經從紅髮裡鑽出來了,這才真的決定進門去。

    我剛朝門裡走,就看見一個素面朝天一身白領套裝的女人和她的香氣擦身而過,一條大眼睛的京巴狗跟著在她腳下。保安連忙攔住她,「小姐,狗不能進去。」

    女人挑著眉毛看看保安,又看看剛出來的一個抱嬰兒的女人說,「她兒子能進去,我兒子就不能?」

    我差點把嘴巴裡僅剩的乾巴巴的口水噴出來。

    這麼好玩的事兒,怎麼能少了我的參與,我決定停下腳步,低頭裝作在看櫃檯裡的茶葉的樣子,聽他們繼續對話。

    保安就像被當頭砸了一棒,半天才發出聲音來,「小姐,不好意思,她兒子是人,你兒子是狗。」

    哈哈哈哈。我死命咬住嘴唇,才克制得沒發出聲音來,然後就聽到女人的聲音,「你說我兒子是狗?你的意思是我老公是條狗?」其間還夾雜著一個男人稍微弱的聲音,「她說得很有道理嘛。」

    一群人擁了上來,把我往前擠,我被人群推擠出了吵架的中心位置,喪失了有利的竊聽地形。我遺憾地看看一團團黑乎乎的腦袋在紫色紗簾中滾動,不甘心地走了。

    一堆堆糖果,堆積如山。太漂亮了,各色包裝紙。超市明亮的燈光下,這些糖果顯得那麼光彩奪目,那麼誘人。我忍不住把手插進糖果堆中,聽那嘩啦啦的糖紙響。我的手指不斷地觸摸到堅硬的糖果,它們明媚的誘惑就這樣透過指尖,抵達心臟。我的心臟猛然跳動起來。

    我的手拿出來時,食指和中指間夾了塊指甲大的綠色糖果。我夾著糖果往貨架後走去,看貨架上一排排巧克力。四下沒有人。我把糖果剝開,把包裝紙塞在兩盒巧克力之間,把那枚小小的,綠色的,透明的糖扔進了嘴裡。

    糖果在我的舌尖盤繞,散發出絲絲縷縷的津甜。我慢慢地沿著貨架往前走,看見兩個繫著圍裙的營業員站在洋酒架旁嘮叨,尖臉女人說,「我兒子越長越帥了,人家都說他像我。」

    圓臉女人猶疑地看看尖臉女人不端正的五官,鎖緊了眉心,驢頭不對馬嘴地回答說,「你老公不是上回答應陪你配眼鏡嘛?怎麼到現在都沒配呢?」

    我從她們身邊走過,感覺嘴裡的香氣在瀰散,把她們都浸透了。她們,他們,所有的人,都迅速地消失在這種恬靜的香氣裡了。真的非常安靜。

    26

    施剛終於把老太太打發走了,打電話問我在哪兒。這時候我已經站在沃爾瑪的大門外,連續咬碎了七顆糖,整個人都瀰漫著香氣。陽光也很明亮,把廣場上的綠色棕櫚照成了蒼白的大手。我的心情太好了,抱著電話都想大叫大笑,終於還是忍住了,喜氣洋洋地說,「你下樓來吧,咱們在街邊喝杯咖啡。」

    我很喜歡在廣場上喝咖啡,感覺很洋派,像在法國或者意大利的街頭一樣。我是個很喜歡作的人。作,就是把自己做成某種和自己本身不吻合的姿態。比如,我下班以後,穿著必然嬌艷,短裙加緊身上衣,戴墨鏡,怎麼看都像個舞廳的小妞。我可不能打扮得像個公務員,這他媽的就太失敗了。

    我最喜歡的作態是站在牛牛的摩托車後面,抱著他的腦袋,風一吹就把裙子掀得狂舞飛揚,緊身舞褲都露出來,把屁股的線條暴露無遺。當然,這件事施剛是完全不知道的。這怎麼能是法律界人士的公眾形象呢?

    牛牛是我的飛車搭檔,我青梅竹馬的弟弟。他很喜歡我這樣白天一本正經穿制服,晚上瘋瘋癲癲露屁股的妞兒。

    當然,我們沒什麼。牛牛這樣的無業人員,爸爸媽媽足夠富有,讓他天天穿著一套緊身衣呼呼地跑,不跑的時候乾脆到地下天橋底下跳街舞,渾身上下都透露出活不到二十五歲的氣息。我喜歡他,但還不至於愛上他。

    或者說,他是我心底的某些東西。但他不是我的慾望,所以也不會是我的生活。或者,另一種說法是,牛牛是我的夜生活,施剛是我的日生活。哈哈。我想到這個詞時,忍不住在心裡又多念了兩遍,日生活,日生活。這時候,施剛到了,把手機放在桌子上,說,「笑什麼呢?」

    「沒什麼啊。陽光好,高興啊。」我抿著嘴裝嗲,笑盈盈地看著他,「請我喝什麼?」

    「愛喝什麼喝什麼。」他不解風情地打開公文包,從包裡翻出一堆紙來,上上下下地看。我側對著他,迎著陽光,蹺著二郎腿,等小姐送冰咖啡來。他的線條全部在我眼角的餘光中,低著頭,姿態十足地叼著根細細的雪茄。我猜這雪茄就是他上次在公司酒會上拿的那兩包,一包六百多塊錢,公司買全單。否則,他這種小裡小氣的男人,連煙都捨不得買很好的,怎麼會捨得花錢抽雪茄。

    他翻的卷宗是老太太的資料。我伸手抽出一張從練習本上撕下的紙來看,不知道是誰寫的,歪歪扭扭,很難看清。我掃了幾眼,故事的開頭是這樣的。

    老太太有子女六人,先住大兒子家,因為其他兒女並不給錢,媳婦就不太高興,讓丈夫把老太太送到小女兒家。小女兒離婚,一個人帶著一女兒生活,住在前夫留下的一間房裡,房子已經是危房,要求限期拆除。老太太住下的當晚停電,女兒和外孫女號啕大哭,叫電視台來拍她們孤兒寡母老太太三代女人受人欺負的慘狀。

    電視台的鎂光燈把小房間照得通亮,老太太昏頭昏腦老眼昏花地跟著小女兒痛哭一場。電視台一走,小女兒給了媽媽二十塊錢,叫她打車回大兒子家。老太太回去了,大兒子卻死活不開門,讓老太太在樓梯口坐了一夜,第二天一早,送了碗稀飯下來,叫她自己再到二兒子家試試。

    整個故事很無趣。一幫孫子,吃喝完畢翅膀就硬了,不管老娘死活,巴不得她早點死,好省下幾口飯的故事。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糧食是很珍貴的。

    看了一半,我就還給了施剛,「喏,收好。」

    「慘吧。怎麼可以這樣!還是不是人啊?」施剛頭也沒抬,「我氣得一晚上沒睡著。」

    「作為一個律師,你知道你的情緒是不必要的嗎?」我尖酸刻薄地回答他說。從我們開始戀愛的這大半年,他從一個民法老師變成了一個律師,其間不下十次得意忘形,嘲笑我是個典型的女人,容易動感情,而法律從業人員最忌諱的就是自己動感情。我看見他一臉周正嚴肅的模樣,忍不住想瞪圓眼睛呈驚訝狀,「大律師!原來!你也有情緒!」

    當然,我沒敢。這樣沒幽默感的人,肯定受不了我這樣。果然,他頓了頓,嘴角一牽,笑了起來,「現在沒上庭呢。」

    「施剛同志,我能不能採訪你一下,你怎麼能做到把感情收拾得跟放屁一樣自如,上庭不放,下庭再放?」

    「得了你,沒正經。」他一點笑容沒有,一本正經地說,「好啦,好啦,你看看這卷宗,幫我整理一下有用的資料,然後找找媒體吧。」

    「好啊。不過,我現在得回家了。公安局的人說要到我們家看看現場,我爺爺回老家了,家裡總得有人。」

    「失竊一個月來看現場?有這種事?」

    「也許他們把上個月的現場丟了,這個月補一下。」我喝光了飲料,「好啦,好啦,我走了,打電話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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