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誰比子彈更快!
火光熊熊,一下子就蔓延了整片蔗田,風助火勢,火趨風威。一下子燒亮了半壁天,每支甘蔗就像一個個看了火的人,紛紛在掙扎、呻吟、滾塌、崩倒,而終成灰燼。
辜劍用望遠鏡觀察了好一陣子,都是熊熊烈火和折騰在沸騰中的蔗田,除了焚燒時令人驚心的光和熱之外。似乎就沒有什麼東西是活的人。
——那也確然,在這樣劇烈高溫的燃燒下,除了火光火花火焰。那還有什麼事物可以生存下去?
不過,辜劍。還是不放心。
他觀察了一會,然後把望遠鏡交給身邊一個戴著帽子的大個子。
「你也瞧瞧。」
大個子接下望遠鏡,看了一會,仍不明白:「瞧什麼?他們不全都死了麼?」
「應該是……」辜劍卻若有所思,「可是,他們在爆炸之前,突然把車開人蔗田,那是什麼意思?」
大個兒不解的說:「不管是什麼意思,反正他們都已死了,是不?」
「小心駛得萬年船。你留這兒,有什麼動靜,立即接應。」
辜劍和車上另一保鏢各翻身坐到那兩架摩托車的後座,戴好頭盔,並各技出槍來,吩咐:
「開過去看看。慢慢的開。一見沒死透的,就補送他幾槍。」
他是毛家的助手。
——一個好幫手,自然要把事情做得妥妥帖帖,才算成事。
他也是毛鋒身邊的好殺手。
——一名好殺手既已下殺手,使決不留活口。
問題是:
還有沒有活口?
——在這樣劇烈的爆炸裡,這樣可怕的烈火中,有誰人,還能不死?還可以活著?
辜劍坐在摩托後,跟另一部摩托車打從兩個不同的方向以V字形往靈場進迫。
火勢愈來愈猛烈。
熱浪迫人、驚人。車開離火場二十碼,辜劍就示意先停下來。
他瞇著眼,看了好一會。
除了燃燒時火勢太猛,而致發出相當偉人駭人的聲音外,並沒有發現什麼。
蔗田之前,散鋪了許多車的碎片,有的還冒著煙,分散在凹凸不平的土坡上。
他看不到什麼。
至少沒有什麼是可疑的。
但他也沒發現任何屍首,不管是燒焦了還是殘肢,都沒有。
於是他揚聲問;
「百足,你那兒有什麼嗎?」
「百足」,是蜈蚣在民間的渾稱。辜劍現在叫的當然是人的名字。「百足」就是高足的別名。
高足就是巴閉的兩名近身弟子之一,沒有高就和高足,巴閉可能還不致敗得那麼徹底、死得那麼慘。
這高氏兄弟原本就給毛念行、毛更等收買了,由於他們做了這等滅絕人性的事,更擔心給警方查出真相,所以當毛念行趕到張福順家對付來查案的警務人員時,這高氏兄弟自然也跟了過來,看有沒有什麼可以插手/出手/下毒手的。
有。
跟蹤哈森這部車子,並予以剷除,便是重大任務之一。
高就留下末守在毛念行身邊。
高足則跟辜劍一齊去「趕盡殺絕。」
他和辜劍手上都有槍,而且有駕駛摩托車的人在接應,兩人都小心翼翼、步步為營。而且。公路上還有一部車子(史斯和司機)在監視,萬一個風吹草動,也可以立即予以反擊格殺。
辜劍原也不過只跟高足打個招呼就要走了,顯然的,車裡那幾個知好歹的人,不是炸成碎片,就是早已喪身火海了。
他叫了一聲,但沒有即時收到回音。
甚至沒有回應。
只有火的聲音。
醒醒。恐恐。劈身。啪啪。
辜劍又叫了一聲。
依然沒有回音。
他開始覺得不妥。
他向駕摩托車的騎手打了個手勢,叫他小心。
同時,他發現距離他約十五碼外,倒下了一部摩托車,他還未及看清楚,已聽到背後有人向他叱道:
「丟掉槍,舉手,一動就要你身上穿洞!」
辜劍企圖霍然回身。那聲音又警告起來:
「別妄動,是你們下毒手在先,我開槍殺你,只算自衛。」
辜劍整個人都繃緊,他指望那摩托騎士能及時醒覺。
但這希望顯然落空了。
因為他已瞥見:
一個略為矮小但眉清目秀(給這黑夜沖天大火一映,居然還帶點瑰麗!)的男子已潛過那騎士身後,手裡拿著什麼事物,往騎士大漢後頭一劈,那騎士「噢」了一聲,應聲而倒。
看來,那矮小男子還十分雀躍。
辜劍知道自己等已中了伏。
他把希望轉往在那部在遠處監視的車上:
那兒還有他的夥伴。
——幸好,他沒把人全都叫下來搜索敵人骸首。
要是,這回可是一敗塗地了。
現在,至少還有寄望。
因為車上的大個子也是非凡人物。
他是毛更三少爺的心腹;
史斯。
——由於他以勇悍、忠心聞名,「企業」裡、「集團」中,都稱他為「死士」而不名之。
何況史斯手上還有一支火力極強的散彈鎗。
史斯不明白辜劍有什麼好緊張的。
車子都已炸成碎片,還惹起了一場大火,現在他們要走的就是把車子開走,犯不著還在那兒烤火抵熱的。
所以他不甚注意火場的情況。
他甚至接下呢帽打起困兒來:
昨天那一場豪賭真要命,短短一個小時之內他幾乎輸光了身家又贏回來了三棟房子然後又輸清了荷包裡一切現款,他媽的,到後來還是那姣婆娘厲害,使他目睹毛更在巴閉家裡淫辱甘玲後的旺烈精液,全洩在她身上,到頭來只剩下吃了顧影那一拳的肚膽腎臟都一齊吃不消起來,好像全給熬成一杯杯混濁不堪的奶茶。
他在微微恍惚間,忽覺車廂一動,不禁省覺起來,猛張眼,推上帽沿,只見在駕駛座上的夥計已把頭歪倒在駕駛盤上。
駕駛座左邊卻出現了一張美艷的臉,還正衝著他笑。
火光在數十碼外映出了這張艷臉的輪廓:
——這麼美……
他也想笑笑回報,忽然覺得不妥,正要抬起手上的槍,對方已一槍抵住他的頭、說:
「你快得過子彈?」
——誰快得過子彈?
於是,大個子史斯、小斧頭辜劍、高足,還有三名同黨,全都給哈森、駱鈴、溫文這三人制伏了。
駱鈴和張小愁在車子快引爆之前一刻,注意到溫文的「特殊感受」。他們立即把車子開進蔗林,並在進入茂密的蔗林慢駛之際立即跳車。
爆炸十分猛烈,但五人仍能死裡逃生。
他們知道後面跟著的一部車子和兩架摩托車的人。一定會過來視察,所以伏在蔗田邊緣上坡窪坑裡,首先是駱鈴一掌斫暈了張福順,然後定計:
哈森去對付辜劍這兩人。
溫文負責收拾高足兩人。
由駱鈴潛去那轎車,解決車的人。
張小愁則留在原地,看著張福順,防他轉醒或溜走。
他們依計行事。
而且果也如計得逞:
意圖殺死他們的人。全給他們一一制伏了。
2、夠了!
駱鈴把大個子史斯和那給他擊昏的司機(當然由史斯攙扶著),用槍指嚇著,押到火場邊上來,與哈森以槍指著的辜劍會集。
全集合,局勢就明朗化了:
辜劍一向在毛賜手下做事。
史斯則在毛更身邊服務。
毛賜是毛家二少,毛更是三少。
他們剛從毛鋒的心腹夥伴張福順家裡出來,就遭受史斯和辜劍的暗算,毛家的人,這口說什麼也脫不關係了。
這事情基本上不必再審,已十分分明;毛念行和毛家的人,已不惜公然與警方為敵,殺人滅口。
另個重要也因而十分突顯:
張福順是關鍵人物——毛家既然要殺他滅口,自然不想他落在警方手裡。
至於為何不想他落於警方之手,當然是因為他已知道太多毛家的機密。
這人當然還有張小愁!
哈森、駱鈴一個隸屬於警方,一個則不是,但這回想法卻絕對是一樣和一致的:
毛家意欲剷除的人,只要保住他們的性命。就是取得勝利的最有力方法。
何況,他們現在還不但有「人證」,還有「人犯」:
多了史斯、辜劍這些人。
哈森先和溫文打了個招呼:「喂,你那兒解決了沒有?」
溫文笑吟吟的從火場波及了不了地方行來,拍拍手道:「沒有解決不了的,我嘛!一掌一個。」
哈森這才放了心。
他只有一副手銬。還正鑄著張福順,如果要把這幾個孔武有力的傢伙現場就戴,得多費些周章了。
「是誰叫你們來幹這種事的?」
他沒馬上開著錄音機。剛才險死還生的大爆炸裡,他依然死抓著這錄音機不放。他畢竟是個好警官。
沒有人回答。
「你們不答,只怕到了警局,就輪不到你們不答了。你們要是乖乖說了,我可以代為安排,待遇要好上許多。說不過要轉為污點證人,可以獲得減刑。」
史斯冷哼不理。
那司機顯得有些恐懼。
辜劍冷然說:「我們不怕。老闆會替我們請律師的。」
哈森開著了錄音:
「老闆?毛老闆,你是說毛老闆派你們來的吧?」
辜劍惡毒地盯著他手上那架錄音機,凶狠的說:「我沒有這樣說。」
「你沒有說?剛才又提你老闆,你老闆不是毛鋒嗎?」
「他是替我們請律師,」辜劍依然抗辯,他知道這個是行差踏錯不得的,「可沒說是他派我們來的。」
「毛鋒沒派,毛念行總有吧?」哈森改而旁敲側擊,「毛更呢?毛賜呢?別告訴我們你們跟他們沒有關係!」
他一面說,一面想叫溫文找幾條繩子,先把這些危險人物捆著再說。
「你的不行!」駱鈴又被出了銀針,針在火光裡閃亮閃亮不已,「讓我來問:我再問你們,是不是毛家那干禽獸派你們來殺我們的!?」
問了一次,沒人回答。
大家都沒把這時髦而美麗的女子瞧在眼裡。
駱鈴笑了。
貝齒白皙。
跟她的眼自一般雪玉的白。所謂明眸皓齒,大概就是指這種樣子。
「我再問一次,你們不說,等著後悔吧!」
辜劍忽然笑了。
哈哈哈……
笑得很猖狂。
他居然向史斯笑著說:
「我後悔,我們在等他們後悔哩!」
史斯也笑了。
張大大口,傻巴巴的笑,像頭猩猩。
連那曾給駱鈴擊暈的司機也笑了。
笑得毫無顧忌。
駱鈴心中一涼,連哈森也知不妙。
他們正要迅速回身,但已聽人喝道:
「夠了,除非你快得過子彈!」
世界輪流轉。
這回又到哈森和駱鈴受制。
在後面持槍的是高足。
駱鈴和哈森都瞪著溫文,心裡都在咆哮著一個疑問:
——你不是說已「解決」了嗎?怎麼……!?
溫文苦著臉,攤攤手,皺皺眉頭,又聳聳肩,好一會才說得出話來:
「我原以為一掌……就劈暈一個……我已照著書本上和電影裡的方法做……」
他一面分辨還一面比手劃腳:
吶!我是這樣一掌,一劈,對著後頭……嘿!」
駱鈴氣得粉臉都像在火上蒸騰著:「你這人!成事不足……」
哈森已快給他氣暈過去了。
溫文兀自在比手劃腳,笑嘻嘻的說:「——我雖成事不足,但一向敗事有餘。」他剛才潛到高足和另一匪徒後面,一人一掌。然後又溜到辜劍同黨身後,照板煮碗,一掌劈下去,見人應聲而倒。他還覺得頗有成就感,沒想到——
給他劈倒的人,全起來了,且拿著槍(就只高足一人有槍)、指著駱鈴和哈森的背後,溫文的身前。
哈森幾乎給氣得氣絕身亡:「你至少也要繳他們的械啊!」
「繳械?」溫文這才省起,「怎麼我沒想到這個,電影裡也有這種鏡頭呀!」
「夠了!」高足又喊了起來,並揚了揚手上槍,喝令:
「你!有你!繳械的是你們!把槍扔掉!快!」
3、不准!
史斯和辜劍正等著他們扔槍。史斯那把火力強大的長槍雖留在車子裡。但辜劍的槍仍躺在他腳下七八尺處。
他只要一竄身便可拾得。
局勢已完全逆轉:
這回是史斯、辜劍、高足等人全佔了上風。
這都是因為溫文:
他太大意之故!
有些人,一輩子都糊塗大意,但並不重要,因為他們的大意,無關重大,既影響不了別人,也傷害不了自己。
可是有些人卻大意不得。
一旦大意,非死即傷,誤人累己。
有些事也一樣,絕不可掉以輕心。
有些事有些人。平時可以大意,但有些時候,卻大意不得。
所以,大意造成的結果,是因時因事因人而異的。
溫文一向大意。
他也糊塗。
——有時候,糊塗也是一種福氣,大意亦是一種自在。
一個人做人做事,老是戰戰兢兢,步步為營,那是件可悲的事。可是,而今,他的糊塗和大意卻很累事。
極累事。
——不僅累了他自己、也累了人。
辜劍笑了。
他笑著彎身。
去拾槍。
史斯也笑了。
他看著駱鈴笑。
午夜,蔗田,火光……看到駱鈴,使他想起三少凌辱甘鈴那一幕。
他一面想著,一面想脫掉他的帽子;也許,這動作正是他過一會還要脫掉自己衣服的序曲。
哈森急極了。
他知道背後的歹徒不敢馬上開槍之故。是因為自己和駱鈴背向那人。但卻面對者辜劍和史斯(還有溫文),萬一開槍失准,只怕史斯和辜劍也有中槍的可能。
只不過,史斯與辜劍拾得了槍,那就絕不會放過自己等人的。
——要是可以放過,剛才就不會有引爆車上炸藥的事了。
引爆,就是為了殺了;殺人,是為了滅口。
哈森極急。
但是沒有辦法。
世事通常就是這樣;
你急的事,多因無法解決;如果可以解決,也就不必急了。
哈森現在只有乾著急。
——一個人知道自己命在旦夕,怎麼不急!
要不是突然發生了兩件事,哈森就絕對不必急了。
永遠也不必再急了。
——套用一句古龍式的對白:「死人是不會著急的。」
這徒然發生的兩件事是:
「砰!」
「砰!」
兩槍。
值得注意的是:
兩槍都發自不同的槍裡,不同人的手上。
更重要的是:
兩槍都不是高足或辜劍手上射出來的。
所以倒下去的是:
高足。
槍聲乍響之際,大家都很獵愕,誰也不知道到底是誰中了槍。
由於槍目前還在高足手裡,是以誰都以為是高足開的槍。
甚至在這一恍惚間,連高足也有點以為是自己手上的槍走了火。
但沒有。
他的槍嘴連煙都不冒。
然後,高足突然抽搐了一下。
他還掙扎了那麼一下。
他想放鬆。
但最後還是支撐不下來,終於倒了下去。
他著了槍。
他手裡雖有槍,但中槍的是他。
為何?
因為有人開搶。
有人自他背後開了一槍。
高足一旦倒下他背後的人就顯了出來。
那是一個女子。
一個優憂的女子、在火光中映現本來幽艷現在變得劇艷的臉容。
連駱鈴也奮叫了一聲;
小愁!
張小愁因一個弱質女流,所以駱鈴、溫文、哈森要她留在坑坡裡,「看守」張福順。
當然,他們也給了她一把槍,以便不時之需。
現在,可真「需要」上了。
要不是她及時放了一槍,駱鈴等人的的遭遇,可不堪設想。
恐怕就連求死也有所不能。
張小愁只開了一槍。
開了一槍的她已嚇得快昏了一半了。
第二槍卻不是她放了了。
——誰開的槍?
由於高足與史斯及辜劍是對面而立,用槍指向駱鈴及哈森等人的背部,所以辜劍和史斯都手「先一步」發現開槍的是張小愁。
——也就是說。是敵對人馬取得優勢。
辜劍拾槍的速度立即增加。
快很多的那種快。
由於辜劍本來已俯身要拾地上的槍,加上他的反應早了一步,那邊的張小愁放一槍已六神無主、手足無措,故而辜劍先其他的人奪得手槍,是理所當然的事。
要不是有第二槍。
誰放第二槍?
沒有。
沒有人開槍。
槍是自己放的。
而且第二槍過後,才隔了陣子,又「砰砰砰砰砰砰砰……」的放了好幾槍。
原來駱鈴在扔掉手上的槍時,故意把槍丟在烈火餘燼裡,使槍在極高溫熱力下,終於燃著走火。爆炸了起來。
但這第二聲槍響和接下來的一輪槍聲,可嚇住了辜劍。
他本已拿著了手槍,但聽槍聲已響,他頓時僵在那兒。不敢妄動。
這一下,駱鈴因早有理準備(是她放意把手槍毛到餘燼裡的),立即作出反應。
他一個箭步趕去,飛腿踢掉辜劍手裡的槍。
也一樣踢到火堆裡去。
槍聲驚心動魄地響了起來。
同一時間,跟著高足身邊的那名駕駛摩托車的同黨,也驀然出現,扭奪張小愁手裡的手槍。
這回是溫文衝了過去,一面大喊喝止:
「不准!」他下命令似的,「不准對小姐動粗!」
他衝過去跟他匪徒展開爭奪,並用力一推,把那人推入火堆裡。
那人在火堆裡怪叫狂吼,好不容易才衝出火堆,全身都著了火,溫文這下慌忙為他打(踩)熄火焰,但那司機已受灼傷,癱在地上喘息呼痛不已,「不准!」溫文威風且十分有英雄感的喝喊:
「——有本領誰也不要用槍……」
他的話沒說完。就給趕上的史斯一拳打得仰著倒地。
——他下面的話,自然也給這邊面一拳打得倒吞回肚裡去了。
不過,史斯只打了這一拳。
史斯不是不再打下去,事實上,他恨不得打死他。
他打不去是因為要應付另一雙拳頭。
4、救我!
一下子,局面變成了這樣:
駱鈴勇戰辜劍。
辜劍沒有了槍。
他抽出了腰畔的斧頭。
他一向都是個擅使小斧的漢子。
駱鈴手上沒有武器。
但她有針。
以小(她的身形可算高,但比起辜劍可謂不成比例)搏大。
哈森則力戰史斯。
史斯更加魁梧。
哈森在少年時曾得過馬來功夫搏擊冠軍,但近年來已養尊處優不必再與人近身肉搏的他,跟這樣高大豪壯的敵人交起手來,少不免吃盡了苦頭。
溫文也決不是沒事幹。
他更「忙」。
「忙」得真不可開交。
史斯、高足、辜劍,三人都各帶了一名同伴,除了那開轎車的司機因先著了駱鈴一擊,又在與張小愁搶奪手槍而給溫文推入火場灼傷甚重之外,另兩人都曾受過溫文一「劈」,非但沒暈,連戰鬥能力都影響不大。
所以溫文要以一敵二。
這就大事不好矣。
說真的,溫文不是沒練過武,而是從沒放了心機好好練武。
他練武的原因,跟一般人練武的理由和目的,也沒什麼兩樣,但有幾個「私人理由」是比較特殊的:
一,他比較矮小,所以他需要習武,來補償他這個先天缺陷。
二,他特別喜歡出風頭,所以非常好打抱不平——這都需要點功夫底子,才能達成了。
三,他以為總有一天,會有製片、導演慧眼相識,請他去拍武俠(打)的。機會來的時候,他得要先準備好。
但顯然的,他準備得並不夠好。
打架,跟文筆、畫功、會活、唱戲……一樣,天份固然重要,但一定不能缺乏嚴格的鍛練。
基礎是一定要的。如果不勤加練習,根本沒有底子,任有天才,也無法發揮。
因此,一些講究武術實效的武功,就十分注重自由搏擊的訓練。一個空手道、柔道、合氣道、跆拳道的黑帶晉段前,一般而言。至少經過逾三、四百次的交手經驗。至於中國武術中亦有不少注意實戰功效的,例如:詠春、意拳、螳螂、八卦、洪源、太極、擒拿等武術的高手,難免有上千次的「講手」練習,不管對師父、同門、或打樁、擂台,都有極豐富的經驗,乃至在進攻退守間進入完全「自然反應」、「潛能反射」的狀態。這才算真正把學得的武藝運用在實戰上。
可是這殊不容易。
也談何容易?
在這麼多次自由對打的訓練中,自然難免負傷、意外,乃至死亡,有的人也因而失去信心、半途而廢,可見能成為真正一名實戰高手,的確非要有恆心、毅力、勤奮和天份不可。
故此在西片中常見;某甲向某乙揮出一拳,自己卻痛得彎腰撫手,這看來是十分窩囊,但其實卻十分寫實;蓋因如果未曾真正學過武功的,或無充份實戰經驗者擂人一拳,反折其手,那是十分容易發生的事。
——怎麼打人,是講究技巧的。
沒有經驗的人連拳頭都不會握,擂人一下,只怕痛的是自己,既打的不對,也打在別人不對的地方。可能會不小心要了對方的命,也可能在不意間賠了自己的命呢!
是以,有些沒有受過真正武術訓練而又好戰的傢伙。談到搏戰總喜歡洋洋自得的說:
「我沒學過武功,可是。因為我夠狠,所以別人都打不過我。」
其實這觀念絕對是錯的。
夠狠的人不等於能打。絕不等於。夠狠的人只能在沒有打鬥經驗或跟他一樣未受過武術訓練的人才能地發揮「狠」的效用;只靠狠,正如只夠勇一樣,遇上真正的高手,都包管用不上。
以為自己打架夠狠便算能打,那真要打過才知悔,還不如早些夢醒吧。
磨練是重要。在這一點上,寶劍與人材,性質都是一般。
光說不練,到頭來仍是經不起考驗的。
考驗一個漢子,戰鬥是最好的方式——不管鬥智鬥力斗手段都一般。
溫文就是這樣。
在想像中,他很能打。他從小學二年級起就想到自己心愛的女同學遭壞蛋男同學欺侮時,如何英勇挺身的打退他們;他從初中開始已幻想美麗的女老師給外邊歹徒欺凌時、他怎樣出手相救。他的幻想過程,堪稱鉅細無遺。如何及時救美、女子目中驚惶但美麗的秀色,乃至他如何以小制巨(他個子瘦小),以寡敵眾(當然他的幻想裡當「英雄救美」成功時,也總有一干支持他的朋友們為他鼓掌喝彩,一群向來瞧不起他的同學對他非常敬羨,從此刮目相看)、甚至怎樣大喝一聲、出場說話、連環飛腿,都一車揣想好了,並在計算之中。只可惜,只是,這些幻想他確曾先後都遇上了,但大多都是他自己、鎩羽而歸、敗陣下來,若不討得個臉青鼻種,已屬百中無一的精神上「勝利」了。溫文是個聰明人。
由於他太聰明,所以跟許多聰明人一樣,都不肯下死功夫。
聰明人懂得躲懶。
——聰明人要是能不懶,能夠勤奮,又能專注發揮。加上些好際遇。那絕對是不得了的人,能做出不得了的事。
溫文發現只要世上有槍炮,練武變成了「費時失事」的玩意兒。對於這一點,他認為清末「義和團」事件已是最後一次「覺醒」,從此已不必再作爭議了。
練功夫,不如去學別的一技之長更好。
他有沒有學別的「一技之長」,卻是另外一回事;他雖早有「明見」,但卻不見得他因而苦練槍法或藉機多接觸槍械。
——如果他想、他要、他願意,他自然會有好些朋友(例如蔡四幸)在這方面讓他大長見識,大有進境。
可是他又討厭槍械。
他不喜歡。
——對於手指一扣就奪去一條人命的事,他向來都不喜歡。
他認為靠槍和子彈來殺人傷人是不尊重人的人才做的卑鄙下流事;這種人用這麼懶和不好玩方式殺人,既不負責任,又沒有意思,而且首先使侮辱了先作為人的自己。
他既不好好習武練功,也不再沾槍械,但卻喜歡撩是斗非。這就無疑如同「自討苦吃」
了。
——好比一個不會游泳而又不帶任何收生設備的人,見激流瀑布就投身而入一樣,遲早得要溺斃而歿。
不過,溫文另有一得;那就是他雖沒好好練武,但格鬥經驗卻極其豐富。
他能在這麼多次累積的毆鬥中保住性命,自然有他一套求生和對敵方法。
那兩名打手,圍攻溫文,見他斯文矮小,一開始就沒把他放在眼裡。
要是一對一。他們還真未必收拾得了反應奇快的溫文。
但二對一就不同。
所謂「雙拳難以四手」、「寡不敵眾」,那絕對是非高手不易解決的難題。
要你只對付一個人,那好辦多了,你只要躲開一個人的攻擊和向一個人攻擊(通常都在你的前方),跟超過一個人問你攻擊和你要對付的,情形有極大的分別。
就算你武功很高,但背腹受敵,對方前後左右突擊,只怕只有武俠小說裡的人物才能倖免於難了。
何況這兩名打手,的確是「專業打手」。所謂「專業」,是他們的確受過「打手」的訓練和多次「打人」的經驗。
而且他們雖然沒了槍。
但一個手上有柄巴冷刀。
一個則抄了支鐵叉。
——你叫赤空拳的溫文如何應付這場面。
看來,溫文確是應付不了。
所以他打沒兩下,左顴已著了一記。
這一下並沒有把他打倒,但眼鏡卻飛到了地上。
這就糟了。
溫文是個大近視。
他常年戴慣了眼鏡。
——一個常時間戴著眼鏡的人,驟然失去了眼鏡。對他而言,就不止是失去清晰的視力那麼簡單。甚至可以說:連戰鬥力、反抗本能和自信都一齊「失掉了」。
這一記,簡亙就打掉了溫文的信心。
眼看巴冷刀和鐵叉一齊砸到。溫文失心喪魂的大叫了一聲:
「救我!」
5、惡死
溫文大叫「救我」的時候,那兩名打手都笑了。
一名挺著個啤酒肚的,只唇角掀了掀,沒真的笑出來。
一名有兩隻又大又黑又深又皺皮眼袋的家比,則哈哈笑了出聲。
不管笑出聲或沒笑出聲的,他們在這一剎感覺都是一樣:
「輕鬆!」
——一個四眼笨瓜蛋,一旦眼鏡給打掉了,居然便開聲喊起救命來,可見已毫無戰志,而且也「好打有限」了。
要知道,出來「江湖上混的」,不到生死關頭,還真恥於開口向人叫「救命」哩!
看來,這小個子真不經打。
找到這樣的對手,兩人自然感到輕鬆高興。
這兩名「打手」,名字非常平凡:
一個叫伍永。
一個名霍文。
他們都是平凡的人,所以名字也很平凡,在平凡的家庭長大,在平凡的環境裡成大,因為太平凡了、他們都想做一些不平凡的事。
對他們這些人而言,不平凡的事,就是口袋裡大把鈔票:只要手裡有的是鈔票別人就會看得起他。
為了這個「不平凡的夢」,伍水加了幫會,參加了打劫,也參與了幫會械鬥。
結果,惹了大禍。
按照道理,伍水不是死定了,就是得要坐半輩子的牢。
「幸好」,他投靠了毛念行。
有毛念行撐腰,誰都不敢惹(抓)伍永。
於是,他就重獲「新生」。
他可不認為他的「新生」是另一種形式的「墮落」,但他卻因而對毛合行更死心塌地,效忠盡忠——因為毛念行是他的靠山:靠山一旦倒了,就算他沒給砸死,也必給活埋。
毛念行深明這種道理。
所以他特別喜歡收容這類「走投無路」的人。
——因為已經「走投無路」的人,亡命江湖,只有為還要他們那一條命的人賣命。
伍永也是一例。
霍文也是一例。
霍文好賭。
他要不平凡,不是靠本領,而是想憑運從賭台上贏回來。
結果呢?
——結果當然是跟絕大多數這樣想法的人下場一模一樣:
1、輸光。
2、借錢,再賭。
3、再輸清光,還欠一屁股賭債。
這就「大件事」了:
全世界的「高利貸」(港稱「大耳窿」)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
他們追債,確有一手。
霍文知道自己再不不錢,就得陳屍荒郊,或屍沉海底。
所以他向毛念行求情。
毛念行就是這些「大耳窿」的「老大」,他們的「本錢」就是從毛念行那兒「撥」出來的。
所以毛念行的話,他們會聽。
從此霍文也成了毛念行手下的「大耳窿」之一,他追債還錢,還特別賣力——以致他的「同事」認為他以前給人追債已追得有點「心理變態」之故。
他對無法還錢的人割耳、切指、斬趾、劃臉、割舌、乃至殺人全家,無所不為,無所不用其極,連他身邊那些心狠手辣的同黨都覺得:「有無必要弄得那麼血腥啊!?」
他卻引以為榮。彷彿是為自己報仇雪恨一般。
毛念行也極喜歡用這種人。
目為這種人已得罪全人類,要是不為他賣命就得丟掉性命。
這種人已別無選擇。
霍文就是這種人。
結果,伍水和霍文並沒有因而「不平凡」的起來,內內外外只得了兩個綽號:
「狗屎」
「垃圾」
——狗屎和垃圾。
儘管,兩人沾沾自喜;以為自己已「高人一等」,威風過人,但在人們心目中,他們只是:「惡死」。
——大家都暗自期待:看他們終有一日,如何「惡」報而「死」哩。
他們希望「不凡」的結果,卻變成人人心中的「狗屎」與「垃圾」
也許。他們心目中或許認為;能做毛氏企業手下的「狗屎」、「垃圾」,也是堆「較不凡」的「狗屎」及「垃圾」吧!
溫文看了一拳。喊了一聲:「救我!」
要是你聽到有人喊「救命」,你會怎樣?
——你可能會去救他,或不去理會,但至少誰都會認為那人正遇上危險、碰上危機。
如果這叫「救我」的人正是你一手造成的呢?
——那自然就是你已佔了上風對方正在求救討燒了。
所以,「狗屎」和「垃圾」都知道自己贏定了。
對方戰志已潰。
可是,意料之外的是;溫文一面叫「救我」,卻突然一反身。一記包打肘撞,打在「狗屎」左太陽穴上!
「狗屎」伍永登時覺得滿天星斗,仰身退了七八步,差點沒跌了個狗吃屎!
「垃圾」吃了一驚,正要揮動鐵叉,溫文忽又跪了下去,求饒:
「救命!」
——救命!
「垃圾」霍文一呆:
(要我教他的命!?)
他在一愕之際,不意溫文往下一趴,雙手倏出,抓住他雙踝,用力一拉——
這次,霍文可跌了個仰八叉。
「通」的一聲,他手上的鐵叉,還敲在自己額頭上。
溫文老實不客氣的騎了上去,一二三四五六拳,趁「垃圾」一時掙扎不起,他把他打個金烏龜金魚豬!
他這回是趁「垃圾」踣地未起,要把他打成一堆垃圾,「垃圾」雖一時爬不起來,「狗屎」可定過神來,掄起巴冷刀,向他背後斫來!
「狗屎」可恨絕了這「四眼仔」。
他要一刀斫殺了他。
沒料,溫文忽然回身。
他對斫來一刀,不閃不避,反而雙手一合,對準已糅撲得非常近的「狗屎」,大喝一聲:
「別動,再動我就開槍了!」
「——槍!」
(怎會有槍?)
——如果是你,在這時際忽然給人用手瞄準喝住,你會怎樣?
「狗屎」在這一瞬間,一震。
他不知道對方幾時有了槍,可是。這險是不能冒的,如果對方真的有槍,自己再有些微異動,必是自尋死路。
所以他略為一頓。
刀陡止。
至少,他要看清楚「情勢」再說。
火光掩映,夜色昏黝,他一時也看不清楚:
——這傢伙手裡究竟有沒有槍?
至他看清楚的時候、發現「沒有」的時候,一切已遲了。
溫文疾移開空手合成的「假槍」,劈手奪過地上呻吟著的「垃圾」手中鐵又,一叉刺人「狗屎」的肋裡。
幸好,這鐵叉頂端是鈍的,不是磨銳了的兵器,否則,「狗屎」就得給這一記穿胸而過,立死當堂。
但這一下,也真夠「狗屎」受的人。
他痛捂著胸。
痛彎了腰。
溫文立時就地一滾。
這一「滾」,剛好「滾」到「狗屎」腳前。一絆,「狗屎」在劇烈的疼痛中,立即站立不穩,轟然倒下。
溫文立即騎在他身上。一手搶去他的巴冷刀,一揚刀便架在正欲狼狽掙扎欲起的「垃圾」之脖子上。
這次,溫文說:
「你要頭就不要動!」
對他而言,他是「出此下策」,也是沒辦法的事,因為他掉了眼鏡,看不清楚,所以只好處處用這種古古怪怪的「近身纏戰」之法。
但對「垃圾」而言,只覺得這是極其恐怖的事:
因為他從未遇上這樣古怪的敵手,也從未見過這等詭異的打法。
這種打法,不要臉,不講法度,一點不成風,卻十分要命!
要他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