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八日《文學遺產》,刊載了一篇宋毓珂先生評余冠英先生編《漢魏樂府選注》文章,提出了許多註釋得失問題。余先生原注書還未讀到,我無意見。惟從宋先生文章中,卻可看出用「集釋法」注書,或研究問題,評注引申有簡繁,個人理解有深淺,都同樣會碰到困難。因為事事物物都在不斷發展和變化,文學、歷史或藝術,照過去以書注書方法研究,不和實物聯繫,總不容易透徹。不可避免會如紙上談兵,和歷史發展真實有一個距離。這裡涉及的是一個「方法」問題。古代宏儒如鄭玄,近代博學如章太炎先生假如生於現代而治學方法不改變,都會遭遇到同樣困難;且有可能越會貫串註疏,越會引人走入僻徑,和這個時時在變化的歷史本來面目不符合。因為社會制度和事物,都在不斷發展變更,不同事物相互間又常有聯繫,用舊方法搞問題,是少注意到的。
例如一面小小銅鏡子,從春秋戰國以來使用起始,到清代中葉,這兩千多年就有了許多種變化。裝鏡子的盒子、套子,擱鏡子的檯子、架子,也不斷在變。人使用鏡子的意義又跟隨在變。同時它上面的文字和花紋,又和當時的詩歌與宗教信仰發生過密切聯繫。如像有一種「西王母」鏡子,出土僅限於長江下游和山東南部,時間多在東漢末年,我們因此除了知道它和越巫或天師教有聯繫,還可用它來校定幾個相傳是漢人作的小說年代。西漢鏡子上面附有年款的七言銘文,並且是由楚辭西漢辭賦到曹丕七言詩兩者間唯一的橋樑(記得冠英先生還曾有一篇文章談起過,只是不明白鏡子上反映的七言韻文,有的是西漢有的是三國,因此談不透徹)。這就啟示了我們的研究,必需從實際出發,並注意它的全面性和整體性。明白生產工具在變,生產關係在變,生產方法也在變,一切生產品質式樣在變,隨同這種種形成的社會也在變。這就是它的發展性。又如裝飾花紋,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風格;反映到漆器上是這個花紋,反映到陶器、銅器、絲綢,都相差不多。雖或多或少受材料和技術上的限制,小有不同,但基本上是彼此相似的。這就是事物彼此的相關性。單從文獻看問題,有時看不出,一用實物結合文獻來作分析解釋,情形就明白了。
這種作學問弄問題的方法,過去只像是考古學的事情,和別的治文史的全不相干。考古學本身一孤立,聯繫文獻不全面,就常有顧此失彼處,發展也異常緩慢。至於一個文學教授,甚至一個史學教授,照近五十年過去習慣,就並不覺得必需注意文字以外從地下挖出的,或紙上、絹上、牆壁上,畫的、刻的、印的,以及在目下還有人手中使用著的東東西西,儘管討論研究的恰好就是那些東東西西。最常見的是弄古代文學的,不習慣深入史部學和古器物學範圍,治中古史學的,不習慣從詩文和美術方面重要材料也用點心。講美術史的,且有人陳永遠對「字畫同源」發生濃厚興味,津津於繪畫中的筆墨而外,其餘都少注意。談寫生花鳥畫只限於邊鸞、黃荃,不明白唐代起始在工藝上的普遍反映。談山水畫只限於王、李、荊、關、董、巨,不明白漢代起始在金銀錯器物上、漆器上、絲綢上、磚瓦陶瓷上,和在各處牆壁上,還留下一大堆玩意兒,都直接影響到後來發展。談六法中氣韻生動,非引用這些材料就說不透。談水墨畫的,更不明白和五代以來造紙制墨材料技術上的關係密切,而暈染技法間接和唐代印染織物又相關。更加疏忽處是除字畫外,別的真正出於萬千勞動人民集體創造的工藝美術偉大成就,不是不知如何提起,就是浮光掠影地一筆帶過。只近於到不得已時應景似的找幾個插圖。這樣把自己束縛在一種狹小孤立範圍中進行研究,缺少眼光四注的熱情,和全面整體的觀念,論斷的基礎就不穩固。企圖用這種方法來發現真理,自然不免等於是用手掌大的網子從海中撈魚,縱偶然碰中了魚群,還是撈不起來的。
王靜安先生對於古史問題的探索,所得到的較大成就,給我們樹立了一個新的工作指標。證明對於古代文獻歷史敘述的肯定或否定,都必需把眼光放開,用文物知識和文獻相印證,對新史學和文化各部門深入一層認識,才會有新發現。我們所處的時代,比靜安先生時代工作條件便利了百倍,擁有萬千種豐富材料,但一般朋友作學問的方法,似乎依然還具保守性,停頓在舊有基礎上。社會既在突飛猛進中變化,研究方面不免有越來越落後於現實要求情形。有些具總結性的論文,雖在篇章中加入了新理論,卻缺少真正新內容。原因是應當明確提起的問題,恰是還不曾認真用心調查研究分析理解的問題。這麼搞研究,好些問題自然得不到真正解決。這是一個「認識」問題,也是一個「思想」問題,值得全國治文史的專家學人,正視這一件事情。如果領導大學教育的高等教育部和直接領導大學業務的文史系主任,都具有了個嶄新認識,承認唯物史觀應用到治學和教學實踐上,是新中國文化史各部門研究工作一種新趨勢和要求,那麼,想得到深入和全面的結果,除文獻外,就不能不注意到萬千種擱在面前的新材料。為推進研究或教學工作,更必需把這些實物和圖書看得同等重要,能這麼辦,情形就會不同許多了。因為只要我們稍稍肯注意一下近五十年出土的材料,結合文獻來考慮,有許多過去難於理解的問題,是可望逐漸把它弄清楚的。如對於這些材料重要性缺少認識,又不善於充分利用,不拘寫什麼,注什麼,都必然會常常覺得難於自圓其說,而給人以隔靴搔癢之感。特別是一面盡說社會是在發展中影響到各方面的,涉及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和器物花紋形式制度,如不和實物廣泛接觸,說發展、要證據時實在不可能說得深入而具體。照舊這麼繼續下去,個人研究走彎路,還是小事。如果這一位同志,他的學術研究工作又具有全國性,本人又地位高,影響大,那麼走彎路的結果,情形自然不大妙。近年來,時常聽人談起藝術中的民族形式問題,始終像是在繞圈子,碰不到實際。原因就是談它的人並沒有肯老實具體下點工夫,在藝術各部門好好的摸一個底。於是社會上才到處發現用唐代黑臉飛天作裝飾圖案,好像除此以外就沒有民族圖案可用似的。不知那個飛天本來就並非黑臉。還有孤立的把商周銅器上一些夔龍紋搬到年輕女孩子衣裙上和舞台幕布上去的。這種民族形式藝術新設計,自然也不會得到應有成功。最突出不好看的,無過於北京交道口一個新電影院,竟把漢石刻幾輛馬車硬生生搬到建築屋頂上部去作為主要裝飾。這些現象怪不得作設計的年輕朋友,卻反映另外一種現實,即教這一行的先生們,涉及裝飾設計民族形式時,究竟用的是什麼教育學生!追根究底,是人之師不曾踏實虛心好好向遺產學習,具體提出教材的結果。「亂搬」的惡果,並不是熱心工作年輕同志的過失,應當由那些草率出書、馬虎教學的人負更多責任的。不把這一點弄清楚,糾正和補救也無從作起。正如談古典戲的演出,前些時還有人在報紙上寫文章提起,認為「屈原」一戲演出時,藝術設計求忠於歷史,作的三足爵模型和真的一模一樣。事實上屈原時代一般人喝酒,根本是不用爵的。楚墓和其他地方戰國墓中,就從無戰國三足爵出土,出的全是羽觴。戲文中屈原使用三足爵喝酒,實違反歷史的真實,給觀眾一種錯誤印象,不是應當稱讚的!反回來看看,人面杯式的羽觴的出土年代,多在戰國和漢代,我們卻可以用它來修正晉代束皙所謂羽觴是周公經營洛邑成功而創始的解釋。
如上所說看來,就可知我們的研究工作,或教學工作,都必需和新的學習態度相結合,才可望工作有真正的新的展開。如果依舊停頓在以書注書階段,注《詩經》、《楚辭》,固然要碰到一大堆玩意兒,無法交代清楚具體。即注《紅樓夢》,也會碰到日常許多吃用玩物,不從文物知識出發,重新學習,作註解就會感覺困難或發生錯誤。目下印行的本子,許多應當加注地方不加註解,並不是讀者已經懂得,事實上倒是注者並不懂透,所以避開不提。注者不注,讀者只好馬馬虎虎過去。這對於真的研究學習來說,影響是不很好的。補救方法就是學習,永遠虛心的學習。必需先作個好學生,才有可能作個好先生。
我們說學習思想方法不是單純從經典中尋章摘句,稱引理論。主要是從實際出發,注意材料的全面性和不斷發展性。若放棄實物,自然容易落空。蘇聯科學家伊林說,我們有了很多用文字寫成的書,擱在圖書館,還有一本用石頭和其他東東西西寫成的大書,埋在地下,等待我們去閱讀。中國這本大書內容格外豐富。去年楚文物展覽和最近在文化部領導下,午門樓上那個全國出土文物展覽,科學院考古所佈置的河南輝縣發掘展覽,歷史博物館新佈置的河北望都漢墓壁畫展覽,及另一櫃曹植墓出土文物展覽,就為我們新中國學術研究提供了許多無比重要的資料。大如四川「資陽人」的發現,已豐富了舊石器時代晚期中華民族的分佈區域知識。全國各地新石器中的石鐮出土,既可說明史前中華民族農耕的廣泛性,修正了過去說的商代社會還以遊獵為主要生產的意見,也可說明西周封建農奴社會的經濟基礎,奠定男耕女織的原因。小如四川磚刻上反映的弋鴻雁時的繳架子,出土實物的漢代鐵勾盾,都能具體解決問題,證明文獻。還有說明燕國生產力發展的鐵范,說明漢代南海交通的木船,說明漢代車制上衡軛形象的四川車馬俑,說明晉縹青瓷標準色釉的周處墓青瓷,說明青釉陶最原始形象的鄭州出土殷商釉陶罐,一般文史千言萬語說不透的,一和實物接觸,就給人一種明確印象。這還只是新中國建設第一年,十五萬件出土文物中極小一部分給我們的啟示。
另外還有許多種新舊出土十分重要的東西,實在值得專家學者給以應有的注意。近三百年的實物,容易損毀散失的,更需要有人注意分別收集保存。這工作不僅僅是科學院考古所諸專家的責任,而且應當是新中國綜合性大學文史研究者共同的目標;也是一切美術學校教美術史和實用美術形態以及花紋設計重要學習的對象。因此個人認為高教部和文化部目下就應當考慮到全國每一大學或師範學院,有成立一個文物館或資料室的準備。用它和圖書館相輔助,才能解決明天研究和教學上種種問題。新的文化研究工作,能否有一種嶄新的氣象,起始就決定於對研究工作新的認識上和態度上,也就是學習的新方法上。即以關於余、宋二先生註解而論(就宋引例言),有始終不能明白地方,如果從實物注意,就可能比較簡單,試提出以下數事,借作參考:
第一條「頭」,引證雖多,但仍似不能解決。特別是用鄭玄注禮,碰不到實際問題。因頭上戴的裹的常在變,周冠和漢冠已不相同,北朝漆紗籠冠和唐代四腳帕頭又不同。宋先生用「以書注書」方法是說不清楚的。若從實物出發,倒比較省事。「少年」極明顯指的是普通人,就和官服不相干,應在普通人頭上注意。西蜀、洛陽、河北各地出土的漢瓦俑,河北望都漢畫,山東沂南石刻,和過去發現的遼陽漢書、山東漢石刻,和時代較後的十七孝子棺石刻,及畫本中的《北齊校書圖》、《斫琴圖》、《洛神賦圖》,及敦煌壁畫上面,都有少年頭上的冠巾梳裹可以印證。
第二條關於跪拜問題,從文字找證據作註解,也怕不能明白清楚。因為漢人跪拜有種種形式:例如沂南石刻和遼寧遼陽營城子畫,有全身伏地的,山東武梁石刻有半伏而拜的。另外也有拱手示敬的,還有如曹植詩作「磬折」式樣的。余注系因敦煌唐畫供養人得到印象漢石刻有這一式。宋文周折多,並不能說明問題。因詩文中如用「長跪問故夫」的意思,就自然和敬神行禮不是一樣!接近這一時期的石刻卻有不少長跪形象!
第三條余注不對,宋注也和實際不合。試譯成白話,可能應作「不同的酒漿裝在不同的壺樽中,酒來時端正彩漆勺、為客酌酒」。酌的還大致是羽觴式杯中,不是圓杯,也不是商周的爵。長沙有彩繪漆勺出土,另外全國各地都出過朱繪陶明器勺。漢人一般飲宴通用「羽觴」,極少發現三足爵。曹植《箜篌引》中的「樂飲過三爵」,詩意反映到通溝墓畫上,也用的是羽觴。在他本人的墓中,也只挖出羽觴,並無三足爵。如僅從文字引申,自然難得是處。
第五條「媒人下床去」,漢人說床和晉人的床不大相同。床有各式各樣,也要從實物中找答案,不然學生問道:「媒人怎麼能隨便上床?」教員就回答不出。若隨意解釋是「炕頭」,那就和二十年前學人討論「舉案齊眉」的「案」,勉強附會認為是「碗」,才舉得起,不免以今例古,空打筆墨官司。事實上從漢代實物注意,一般小案既舉得起,案中且居多是幾支羽觴耳杯,圓杯子也不多!《孔雀東南飛》說的床,大致應和《北齊校書圖》的四人同坐的榻一樣。不是《女史箴圖》上那個「同床以疑」的床。那種床是只夫婦可同用的。
第八條「柱促使弦哀」,明白從古詩中「弦急知柱促」而來。余說固誤,宋注也不得體。宋糾正謂琴、瑟、箏、琶都有柱,而可以移動定聲,和事實就不合。琵琶固定在頸肩上的一道一道名叫「品」,不能移。七絃琴用金、玉、蚌和綠松石作徽點,平嵌漆中,也不能移。「膠柱鼓瑟」的「柱」,去年楚文物展戰國時的二十三絃琴,雖沒有柱,我們卻知道它一定有:一從文獻上知道,二從聲弦方法上知道,三從後來的瑟上知道。柱是個八字形小小橋樑般東西,現在的箏瑟還用到!唐人詩中說的雁行十三就指的是箏上那種小小八字橋形柱(新出土河南信陽錦瑟已發現同式柱)。
第九條「方相」問題,若從文獻上看,由周到唐似無什麼不同。從實物出發看看,各代方相形貌衣著卻不大相同,正如在墓中的甲士俑各時代都不相同一樣。那首詩如譯成現代語言,或應作「毀了的橋向出喪遊行的方相說:你告訴我不胡行亂走,事實上可常常大街小巷都逛到。你欺我,你那能過河?」「欺」作「棄」諧音,還相近。意思即「想騙我也騙不了我!」後來說的「不用裝相」,意即如方相那麼木頭木腦,還是一脈傳來,可作附註。大出喪的遊行方相是紙紮的,後人稱逛客叫「空老官」,也是一脈相傳。這些知識一般人都不知,大學專家大致也少注意到了。如照宋說「相呀,我那能度你?」倒不如原來余注簡要,事實上兩人對它都懂不透。
第十二條關於草履糾正也不大妥。宋說「草履左右二支,以線結之,以免參池」,引例似不合。南方草履多重疊成一雙。原詩說的則明明是黃桑柘木作的屣和蒲草編的履,著腳部分都是中央有系兩邊固定,意即「兩邊牽掛拿不定主意」,興而比是用屣系和履系比自己,底邊兩旁或大小足趾比家庭父母和愛人,一邊是家庭,一邊是愛人,因此對婚姻拿不定主意。既不是「婚姻和經濟作一處考慮」,也不是「女大不中留」。這也是要從西南四川出土俑著的履和西北出土的漢代麻履可以解決,單從文字推想是易失本意的。
第十三條「跋黃塵下」,譯成如今語言,應當是「在辟裡喇叭塵土飛揚中」。宋注引申過多,並不能清楚。一定要說在黃塵下面,不大妥。原意當出於《羽獵賦》和枚乘《七發》敘遊獵,較近影響則和曹植兄弟詩文中敘遊獵之樂有關,形象表達較早的,有漢石刻和空心大磚,稍晚的有通溝圖,再晚的有敦煌西魏時的洞窟狩獵壁畫和唐代鏡子圖案反映,都十分具體,表現在射獵中比賽本領的形象!
從這些小小例子中,我們也可以看出,新的文史研究,如不更廣泛一些和有關問題聯繫,只孤立用文字證文字,正等於把一桶水倒來倒去,得不出新東西,是路走不通的。幾首古詩的注,還牽涉許多現實問題,何況寫文學史,寫文化史?朋友傳說北京圖書館的藏書,建國後已超過五百萬卷,這是我們可以自豪的一面。可是試從圖書中看看,搞中古雕刻美術問題的著作,他國人越俎代庖的,雲岡部分就已出書到三十大本,我們自己卻並幾個像樣的小冊子也還沒有,這實在格外值得我們那些自以為是這一行專家學者深深警惕!這五百萬卷書若沒有人善於用它和地下挖出來的,或始終在地面保存的百十萬種不同的東西結合起來,真的歷史科學是建立不起來的!個人深深盼望北京圖書館附近,不多久能有一個收藏實物、圖片、模型過百萬件的「歷史文物館」一類研究機構出現。這對於我們新中國不是作不到的,是應當作,必需作,等待作,或遲或早要作的一件新工作。但是否能及早作,用它來改進新中國文史研究工作,和幫助推動其他藝術生產等等工作,卻決定於我們對問題的認識上,也就是對於問題的看法上。據我個人意見,如果這種以實物和圖片為主的文物資料館能早日成立,倒是對全體文史研究工作者一種非常具體的鼓勵和幫助。實在說來,新的文史專家太需要這種幫助了。
(原載《光明日報》,1954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