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裡的人生 正文 沉默
    沉默

    讀完一堆從各處寄來的新刊物後,彷彿看完了一場連台大戲,留下種熱鬧和寂寞混和的感覺。為一個無固定含義的名詞爭論的文章,佔去刊物篇幅不少,留給我的印象卻不深。

    我沉默了兩年,這沉默顯得近於有點自棄,有點衰老。是的。古人說,「玩物喪志」,兩年來我似乎就在用某種癖好繫住自己。我的癖好近於壓制性靈的碇石,鉸殘理想的剪子。需要它,我的存在才能夠貼近地面,不至於轉入虛無。我們平時見什麼作家擱筆略久時,必以為「這人筆下枯窘,因為心頭業已一無所有」。我這支筆一擱下就是兩年。我並不枯窘。泉水潛伏在地底流動,爐火悶在灰裡燃燒,我不過不曾繼續使用它到那個固有工作上罷了。一個人想證明他的存在,有兩個方法:其一從事功上由另一人承認而證明;其一從內省上由自己感覺而證明。我用的是第二種方法。我走了一條近於一般中年人生活內斂以後所走的僻路。寂寞一點,冷落一點,然而同別人一樣是「生存」。或者這種生存從別人看來叫作「落後」,那無關係。兩千年前的莊周,彷彿比當時多少人都落後一點。那些善於辯論的策士,長於殺人的將帥,人早死盡了,到如今,你和我讀《秋水》、《馬蹄》時,彷彿面前還站有那個落後的衣著敝舊,神氣落拓,面貌平常的中年人。

    我不寫作,卻在思索寫作對於我們生命的意義,以及對於這個社會明天可能產生的意義。我想起三千年來許多人,想起這些人如何使用他那一隻手。有些人經過一千年或三千年,那隻手還依然有力量能揪住多數人的神經或感情,屈抑它,鬆弛它,繃緊它,完全是一隻有魔力的手。每個人都是同樣的一隻手,五個指頭,尖端綴覆個淡紅色指甲,關節處有一些微渦和小皺,背面還縈繞著一點隱伏在皮膚下的青色筋絡。然而有些人的手卻似乎特有魔力。是不是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把自己的手變成一隻魔手?是不是只要我們願意,就可以把自己一隻手成為光榮的手?

    我知道我們的手不過是人類一顆心走向另一顆心的一道橋樑,作成這橋樑取材不一,也可以用金玉木石(建築或雕刻),也可以用顏色線條(繪畫),也可以用看來簡單用來複雜的符號(音樂),也可以用文字,用各種不同的文字。也可以單純進取,譬如說,當你同一個青年女子在一處,相互用沉默和微笑代替語言猶有所不足時,它的小小活動就能夠使一顆心更靠近一顆心。既然是一道橋樑,借此通過的自然就貴賤不一。將軍凱旋由此通過,小販貿易也由此通過,既有人用它雕鑿大同的石窟,和闐的碧玉,也就有人用它編織蘆席,削刮小挖耳子。故宮所藏宋人的《雪山圖》、《洞天山堂》等等偉大畫幅,是用手作成的。《史記》是一個人寫的。《肉蒲團》也是一個人寫的。既然是一道橋樑,通過的當然有各種各色的人性,道德可能通過,罪惡也無從拒絕。只看那個人如何使用它,如何善於用心使用它。

    提起道德和罪惡,使我感到一點迷惑。我不注意我這隻手是否能夠拒絕罪惡。倒是對於罪惡或道德兩個名詞想仔細把它弄清楚些,平時以於這兩個名詞顯得異常關心的人,照例卻是不甚追究這兩個名詞意義的人。我們想認識它;如製造米焦餅人認識米焦餅,到具體認識它的無固定性時,這兩個名詞在我們個人生活上,實已等於消滅無多意義了。

    文學藝術歷史總是在「言志」和「載道」意義上,人人都說藝術應當有一個道德的要求,這觀念假定容許它存在,創作最低的效果,應當是給自己與他人以把握得住共通的人性達到交流的滿足,由滿足而感覺愉快,有所啟發,形成一種向前進取的勇氣和信心。這效果的獲得,可以說是道德的。但對照時下風氣,造一點點小謠言,裝張為幻,通常認為不道德,然而倘若它也能給某種人以滿足,也間或被一些人當作「戰略運用」,看來又好像是道德的了。道德既隨人隨事而有變化,它即或與罪惡是兩個名詞,事實上就無時不可以對調或混淆。一個牧師對於道德有特殊敏感,為道德的理由,終日手持一本《聖經》,到同夫人勃谿,這勃谿且起源於兩人生理上某種缺陷時,對於他最道德的書,他不能不承認,求解決問題,倒是一本討論關於兩性心理如何調整的書。一個律師對於道德有它一定的提法,當家中孩子被沸水燙傷時,對於他最道德的書,倒是一本新舊合刊的《丹方大全》。若說道德鄰於人類向上的需要,有人需要一本《聖經》,有人需要一本《太上感應篇》,但我的一個密友,卻需要我寫一封甜蜜蜜充滿了溫情與一點輕微憂鬱的來信,因為他等待著這個信,我知道!如沒多數需要是道德的,事實上多數需要的卻照例是一個作家所不可能照需要而給與的。大多數偉大作品,是因為它「存在」,成為多數需要。並不是因為多數「需要」,它因之「產生」。我的手是來照需要寫一本《聖經》,或一本《太上感應篇》,還是好好的回我那個朋友一封信,很明顯的是我可以在三者之間隨意選擇。我在選擇。但當我能夠下筆時,我一定已經忘掉了道德和罪惡,也同時忘了那個多數。我始終不瞭解一個作者把「作品」與為「多數」連綴起來,努力使作品庸俗,雷同,無個性,無特性,卻又希望它長久存在,以為它因此就能夠長久存在,這一個觀念如何能夠成立。溪面群飛的蜻蜓夠多了,倘若有那麼一匹小生物,倦於騷擾,獨自休息有一個岩石上或一片蘆葉上,這休息,且是準備看一種更有意義的振翅,這休息不十分壞。我想,沉默兩年不是一段長久的時間,若果事情能照我願意作的作去,我還必需把這分沉默延長一點。

    這也許近於逃遁,一種對於多數騷擾的逃遁。人到底比蜻蜓不同,生活複雜得多,神經發達得多。也必然有反應,被刺激過後的反應。也必然有直覺,基於動物求生的直覺。但自然既使人腦子進化得特別大,好像就是凡事多想一想,許可人向深處走,向遠處走,向高處走。思索是人的權利,也是人其所能生存能進步的工具。什麼人自願拋棄這種權利,那是個人的自由,正如一個酒徒用劇烈酒精燃燒自己的血液,是酒徒的自由。

    可是如果他放下了那個生存進步的工具,以為用另外一種簡單方式可以生存,尤其是一個作者,一個企圖用手作為橋樑,通過一種理想,希望作品存在,與肉體脫離而還能獨立存在若干年,與事實似乎不合。自殺不是求生的方式,諧俗其實也不儘是求生的方式。

    作品能存在,仰賴讀者,然對讀者在乎啟發,不在乎媚悅。通俗作品能夠在讀者間存在的事實正多,然「通俗」與「庸俗」卻又稍稍不同。無思索的一唱百和,內容與外形的一致摹仿,不可避免必陷於庸俗,庸俗既不能增人氣力,也不能益人智慧。在行為上一個人若帶著教訓神氣向旁人說:人應當用手足同時走路,因為它合乎大多數的動物本性或習慣。說這種話的人,很少不被人當作瘋子。然而在文學創作上,類似的教訓對作家卻居然大有影響。原因簡單,就是大多數人知道要出路,不知道要腦子。隨波逐流容易見好,獨立逆風需要魄力。

    我覺得我應當努力來寫一本《聖經》,這經典的完成,不在增加多數人對於天國的迷信,卻在說明人力的可信,使一些有志從事寫作者,對於作品之生長,多有一分知識。

    希望個人作品成為推進歷史的工具,這工具必需如何造作,方能結實牢靠,像一個理想的工具。我預備那麼寫下去,第一件事每個作家先得有一個能客觀看世界的腦子。可是當我想起不是這世界每個人都自願有一個凡事能獨立思考的腦子,都覺得必需有個這樣腦子,進行寫作才不必依靠任何權勢而依舊能存在時,我依然把筆擱下了。人間廣泛,萬匯難齊。沮洳是水作成的,江河也是水作成的;桔抽宜於南國,棗梨生長北方。萬物各適其性,各有其宜。應沉默處得沉默,古人名為「順天體道」。雄鷹只偶爾一鳴,麻雀卻長日嘰喳,效果不同,容易明白。各適其性,各取所需,如果在當前還許可時,我的沉默是不會妨礙他人進步,或許正有助於別一些偉大成就的。

    一九三六年十月六日北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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