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在高處 第二部分:自救與自由 守住良心的一厘米主權
    許多人熱衷於討論人權高於主權,還是主權高於人權。其實,不唯國家有主權,每一位國民也有主權。而且,個體主權之是否淪陷,更是人人最要面對的精神事件。

    所謂個體主權無外乎兩種:一是「對物」;二是「對己」。

    「對物的主權」,十八世紀的歐美賢良已有精彩論述。如英國首相老威廉?皮特有關物權的至理名言——「風能進,雨能進,國王的衛兵不能進」;美國政治活動家詹姆斯?奧蒂斯反對政府的任意搜查令時的慷慨激昂——「一個人的住宅就是他的城堡,只要他安分守己,他在城堡裡就應當受到像王子一樣的保護」。

    至於「對己的主權」,則包括個體的身體自治(行動自由)與精神自治(思想自由)。

    一定條件下,無論「對物」,還是「對己」,兩種主權都具有某種可讓渡性:通過談判你可以變賣房產,替人工作、聽人差遣,甚至接受有關思想與行為的培訓等等。但是,沒人希望自己因此變成奴隸,既失去了「對物的主權」,也失去了「對己的主權」,成了「大公無私」時代裡一無所有的「新人」。

    最常見的情形是,人們敏銳於擁有「對物的主權」,而無視自己的思想與行為成為徹頭徹尾的淪陷區,就像漢娜?施密特,電影《朗讀者》裡的納粹女看守。法庭上的漢娜完全是漢娜?阿倫特筆下的艾希曼,優雅、溫順,而且理直氣壯。在那裡,劊子手被還原成一位普通的德國市民,忠於職守,對上級以及既有法令無條件服從。當法官質問她為什麼只為不出亂子而寧願讓三百人活活燒死時,漢娜反問法官:「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法官一時無言以對。相信這也是人們最怕面對的問題。體制、環境、「大家都這樣做」等等就像是隱身衣,許多作惡的人都曾經穿過,而且還要為將來備用。

    至於漢娜為什麼還是被判終身監禁,影片未完全展開,答案在德國的另一場真實的審判中。1992年2月,柏林牆倒塌兩年後,守牆衛兵因格?亨裡奇受到了審判。在柏林牆倒塌前,27歲的他射殺了一位企圖翻牆而過的青年,克裡斯?格夫洛伊,20歲。幾十年間,在這堵「隔離人民的牆」下面,先後有300位東德逃亡者被射殺。

    和上面這位可憐的女人一樣,亨裡奇的律師也辯稱這些衛兵僅僅是為執行命令,別無選擇,罪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奧多?賽德爾卻不這麼認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之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則。」最終,衛兵亨裡奇因蓄意射殺格夫洛伊被判處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釋。

    從漢娜?施密特到因格?亨裡奇,體制內的作惡者莫不把體制與命令當作其替罪的借口,為自己主權淪陷、良心失守卸責。然而,即使是在黑暗年代,生活仍是可以選擇的。不是麼?在修砌柏林牆的第一天便有東德衛兵直接逃到西柏林,而柏林牆,方生方死,正是從那一天開始了它持續幾十年的坍塌。

    你首先是人,然後才是衛兵。亨裡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早已廣為傳揚。「抬高一厘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不忘抵抗與自救,是「人類良心的一剎那」。這一厘米,是讓人類海闊天空的一厘米,也是個體超拔於體制之上的一厘米,是見證人類具有神性的一厘米。

    那一刻,像過往與將來的所有光榮時刻,良知被人類奉若神明。而人類之所以高貴,正在於人的身上附著了這種神性的良知。如亨利?梭羅所說,「每一個人都是一座聖廟的建築師。他的身體是他的聖殿,在裡面,他用完全是自己的方式崇敬他的神,他即使另外去琢鑿大理石,他還是有自己的聖殿和尊神的。」中國人不也常說「頭頂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麼?不管是「神知」,還是「己知」,背後都關乎神性。前者是他律之神,所謂「人在做,天在看」;後者是自律之神,人因有良知而自律,而超越罪惡的樊籬。一旦丟掉了良知,人類神性的廟宇也就坍塌了。人類所能看到的,便只有猥瑣的世相與一望無際的殘酷。

    為了克服阿倫特筆下的「平庸之惡」,抵禦隨時可能發生的權力之禍,尤其在經歷了極權主義盛行的二十世紀之後,各國已經越來越注重對其國民抵抗權的保護。這既是一種法律上的救濟、政治道德上的分權,也是一種良心上的共治。具體到今日中國,現行《公務員法》第54條不也規定公務員有抵抗上級的權利麼?只可惜有人於法不顧,以為可以盡享良心淪陷之紅利,且永遠不受責罰。而這一切,也正是網民窮追暴力拆遷、跨省追捕等惡性事件之原因所在。

    一花一世界,一人一國家,誰能帶領好自己,做自己人生的領導者?當一個人因不分善惡、唯命是從而導致自己主權淪陷,這樣「亡國奴」式的人生是不是才更可怕,更無希望?在此意義上,所謂良心發現,是不是另一種意義上的「救亡圖存」?

    年少時愛看《加裡森敢死隊》,如今只記住其中一個鏡頭:盟軍戰士逃跑時,一位德軍士兵開槍射擊,可是怎麼扣不動扳機,嘴裡還嘟囔著,「什麼老爺槍!」二十年後想起這個細節仍然忍俊不禁。我真希望那個手忙腳亂的德國兵是在「蓄意不謀殺」,正管理著他守住良心的「一厘米主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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