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在高處 第二部分:自救與自由 公民膝下有黃金
    湖南省某高校一名2007屆歷史專業的研究生,日前在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求職時,竟當場跪倒在院長的面前。據稱相同情形還發生在湖南女子大學的校長辦公室裡。兩起研究生下跪事件,一時輿論嘩然。(《瀟湘晨報》報道)

    有論者認為,「下跪求職」表明昔日的「天之驕子」今已部分淪入社會底層,而導致碩士生下跪的原因是「霍布斯選擇效應」,言下之意,他們在找工作方面已經「別無選擇」。

    在此,我們並不否認部分大學生、研究生就業難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社會問題。日前發佈的2007年社會藍皮書也表明,城鄉居民將「就業失業」僅次於「看病難、看病貴」列為第二大問題。然而,即便如此,我們也不能讓悲情遮掩希望,得出一個「別無選擇」的結論。畢竟,沒有哪個用人單位逼迫研究生在求職時下跪。進一步說,面對激烈社會競爭時,儘管「天之驕子」失去往日的光環,仍不足失去他的尊嚴。只要承認自己是公民,即使輸掉一切,仍有機會從頭再來。

    百餘年前,英國傳教士麥高溫在《中國人生活的明與暗》中嘲諷有些中國人不能抬頭挺胸,「沒有充分利用父母賜予的每一英吋高度。」應該說,研究生下跪同樣是源於這樣一種「高度浪費」。不久前,筆者曾經撰文指出,儘管幾十年改革開放使中國人的面貌煥然一新,但從社會心理來說,作為「文化」或「風俗」留存的「下跪」仍是許多人得心應手的行事方式,甚至也是一種必要的「心理應急機制」。在許多人心裡,一方面,「非下跪不足以維權」;另一方面,「非下跪不足以抒情」。

    凡此種種,我們不難從近兩年來的網絡文化與新聞生活中找到證據。比如某些網民誇張地「跪求」某某註冊碼或軟件;西安曾有十戶購房者因開發商未按時交房在售樓處跪求返還首付款;南京一老婦因孫子打人當街跪求不要報警;膠州一女考生因錯過考試最後入場時間,向監考人員下跪求情;重慶一聾啞女大學生在人才市場向用人單位下跪討要一份工作,與此對應的是,重慶一公司搞「下跪訓練」,讓員工當街下跪乞討,據稱乞討是該公司的培訓項目……更讓人哭笑不得的是,北京某交警抓到一違章車,司機70歲的母親下跪希望通行,而這名交警無奈搶先給她跪了下來;而此前,他的一位包頭同行為了維持交通秩序索性跪到了地上……就在不久前,河南某報記者因為受訪者下跪因此「陪跪」採訪了10分鐘。

    不可否認,下跪因為其潛在的「道德脅迫」同樣具有某種「進攻性」。眾所周知,「求職」並非「乞求」一個職業,而是「尋找」一個職業。「乞求」是自我矮化、等待施捨,而「尋找」卻是訂立契約的過程。顯然,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決定錄用或不錄用誰,正是基於社會契約之上的社會分工,而非出於對社會佈施恩情,或受迫於某人「膝蓋下的重壓」。

    上世紀初,面臨救亡圖存,教育家張伯苓先生曾說「有我(自我)在,中國不亡」。應該說,今日中國轉型同樣是一個「重新發現社會」與「重新發現自我」的過程。顯然,以上發生於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種種「下跪」事件,無論是對於執法者還是對於普通市民來說,都無益於國家與社會的真正成長。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說,如果我們相信中國轉型的成敗取決於政治、經濟與社會三大組織之間的充分博弈,就不得不承認——若要社會受到政治與經濟力量的尊重,社會就必須挺直腰桿做個好兒男,就必須體悟什麼是「社會膝下有黃金」。在我看來,所謂「社會膝下有黃金」,本質上就是「公民膝下有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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