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什麼大不了的。開始時我甚至都沒感到在喝酒,然後覺得有些頭暈,像是要嘔吐。
唔,我的身體系統不再適應酒精。一個星期沒喝酒了。上次整整一個星期不喝酒是什麼時候的事了?
我記不起來了。可能是十五年前吧。也許是二十年,或更久。
我站在那兒,前臂搭在吧檯上,一隻腳踩在身旁吧椅底部的橫檔上,努力判斷自己的感覺。我認為,同幾分鐘前相比,現在不那麼痛心了,而是有種古怪的失落感。但失落了什麼呢?
「還要一杯?」
我本想點頭,但還是控制住自己,搖搖頭。
「現在不要,」我說,「可以給我換些一角硬幣嗎?我得打幾個電話。」
他幫我把一元錢換成零錢,然後把公用電話的位置指給我。我把自己關在電話亭裡,掏出筆記本和筆,開始打電話。
我花了幾個硬幣來瞭解誰在負責達基嫩的案子,又花了兩三個硬幣找這個人。最後,我終於被轉接到城北分局的辦公室。
我說想跟德金警探講話,一個聲音說道:「稍等,」然後,「喬,找你的。」
片刻之後,另外一個聲音說:「我就是約瑟夫·德金。」
我說:「德金,我叫斯卡德。我想知道你是否抓到達基嫩兇殺案的兇手了?」
「我沒聽清你的名字,」他說。
「我是馬修·斯卡德,我不是要從你那兒打探消息,而是要提供消息。如果你還沒抓到那個皮條客的話,我可以給你些線索。」
片刻停頓之後,他說:「我們還沒抓到任何人。」
「她有一個皮條客。」
「我們知道。」
「你知道他的名字嗎?」
「瞧,斯卡德先生——」
「她的皮條客叫錢斯。那也許是名,也許是姓,或只是一個綽號。犯罪記錄裡沒有他,至少沒有這個名字。」
「你是怎麼知道犯罪記錄的?」
「我從前是警察。瞧,德金,我有很多信息要給你。我們談一會兒如何,你可以隨便提問。」
「好吧。」—棒槌學堂·E書小組—
我把自己所知道的關於錢斯的一切都告訴了他。我向他詳細描述錢斯的體貌特徵和他的汽車,外加駕駛執照的號碼。我說他至少控制了四個女孩,其中有位索尼婭·亨德裡克斯女士,可能大家都叫她桑妮,我描述了她的長相。
「星期五晚上他把漢德瑞克斯送到中央公園西街四百四十四號。她或許住在那兒,但也有可能是去參加為一個名叫基德·巴斯科姆的職業拳擊手舉行的慶功宴。錢斯對巴斯科姆很感興趣,也許那棟大樓裡有人為他舉行慶祝會。」
他想要插話,但我不停地講下去。
我說:「星期五晚上錢斯得知那個叫達基嫩的女孩想要終止他們的關係。星期六下午,他到她在東三十八道街的住處找她,告訴她他沒有異議。他讓她月底搬出這個公寓。那是他的公寓,是他租下公寓把她安置在這裡的。」
「等一下,」德金說,我聽到沙沙的翻紙聲,「登記的承租人是戴維·戈德曼。達基嫩的電話也列在他的名下。」
「你查到戴維·戈德曼這個人了嗎?」
「還沒有。」
「我猜也查不到,也許戈德曼是錢斯雇來為他做掩護的律師或會計師。我只能告訴你這些,錢斯看上去根本不像會叫戴維·戈德曼這個名字的人。」
「你說他是黑人?」
「對。」
「你見過他。」
「沒錯。雖然他沒有固定的出入場所,但有幾個地方他常去。」
我把幾個地點開列給他。
「我查不到他住在哪裡。我猜他是有意保密。」
「沒問題,」德金說,「我們可以逆向追查。你把他的電話號碼給了我們,記得嗎?我們可以根據這個號碼去查他的住址。」
「據我所知,那是他的代接電話服務站的號碼。」
「好,他們會有他的電話。」
「也許吧。」
「你聽上去似乎挺懷疑?」
「我想他不願讓別人輕易找到他,」我說。
「你是怎麼發現他的?你跟這個案子有什麼關係,斯卡德?」
我想掛斷電話。我把自己知道的情況告訴他們,但不想回答問題。但我比錢斯好找得多,如果我掛斷德金的電話,他很快就會把我找去問話的。
我說:「我星期五晚上見過他。達基嫩小姐讓我給她當調停人。」
「調停什麼?」
「告訴他她想要跳出火坑。她不敢親自跟他講。」
「所以你就替她說了。」
「對。」
「怎麼,你也是皮條客嗎,斯卡德?她從他那裡跳槽到你那兒?」
我握著話筒的手一緊。
我說:「不,我不幹那種勾當,怎麼,德金?你媽想換個皮條客嗎?」
「到底怎麼——」
「小心你的臭嘴,如此而已。我可是把內幕消息都告訴你了,我本來不必給你打電話。」
他一聲沒吭。
我說:「金·達基嫩是我一個朋友的朋友。如果你想瞭解我的情況,過去有一個叫古吉科的警察,他認識我。他還在城北分局吧?」
「你是古吉科的朋友?」
「我們互不欣賞,但他可以告訴你我為人誠實。我告訴錢斯她想退出,他說他並不介意。他第二天去見她,跟她說了同樣的話。結果,昨天晚上有人殺了她。你們仍舊認定死亡時間是午夜?」
「對,但只是估算。他們發現她時已是十二個小時之後了。你知道,屍體的狀況幾乎讓驗屍官考慮改行了。」
「唉。」—棒槌學堂·E書小組—
「我看最可憐的是那個旅館服務員。她來自厄瓜多爾,我想她是非法移民,幾乎不會講英語,結果偏偏讓她撞上那種慘狀。」他哼著鼻子說,「你要不要看看屍體,好幫我們確認一下?保證讓你看了終生難忘。」
「你們確認是她嗎?」
「哦,對,」他說,「我們有她的指紋。幾年前她在長島被捕過。當街拉客,拘留十五天。此後沒再被捕過。」
「後來她在室內接客,」我說。
錢斯把她安置在三十八道街的公寓裡面。
「真正的紐約冒險之旅。你還知道些什麼,斯卡德?如果我們需要你時怎麼才能找到你?」
我沒有別的信息了。我把自己的地址和電話告訴了他。彼此之間又說了幾句客套話後,我掛斷了電話,接著,電話鈴響了起來。我的一角錢只夠打三分鐘電話的,我現在欠了四十五美分。我在吧檯又破開一美元,將零錢放進投幣口中,然後回到吧檯又要了一杯酒。還是「早年時光」,直接喝,不加冰。
這回味道好些。酒一下肚,我感到體內的什麼東西化開了。
聚會時,他們告訴你讓你酩酊大醉的是第一杯酒。你喝了一杯,便一發不可收拾,不知不覺中,你會一杯接著一杯地喝,直到喝醉為止。好吧,或許我不是酒鬼,因為我的情形不同。我喝了兩杯,心情比沒喝之前大為好轉,因此,我當然沒必要再喝。
然而,我給了自己一個機會。我在那兒站了一會兒,考慮是否要喝第三杯。
不。不喝了,我真的不想再喝了。我這樣很好。
我在吧檯上留了一美元,將其餘的零錢收起,然後回家。經過阿姆斯特朗酒吧時,我沒想進去。我當然沒有要停下來喝一杯的慾望。
此時,較早一期的《新聞》報應該已經出來了。我要走到街角去買嗎?
不,去它的吧。
我在前台停了下來。沒有留言。是雅各布當班,他正懶洋洋地一邊哼著小曲,一邊玩填字遊戲。
我說:「嗨,雅各布,謝謝你那天晚上幫的忙。幫我打那個電話。」
「哦,沒什麼,」他說。
「不,是幫了大忙,」我說,「我真的很感激。」
我上樓準備就寢。我疲憊不堪,氣喘吁吁。有一會兒,就在入睡前的一刻,我又一次體驗到那種古怪的失落感。但我到底失落了什麼?
七天,你戒了七天酒,以及大半個第八天,然後你失去了它們。
它們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