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羅傑歷險記14:北極探險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北極熊的城
    哈爾和羅傑步入丘吉爾城海濱的一家小館,請櫃檯上那個人給他們一個房間。

    「對,我正好有一間空房。1樓8號房。很好找,門是開著的。」

    他們找著那扇開著的門,走進他們的房間。但房間裡已經有客人。哈爾瞪大眼睛站住了。他簡直難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上當了。」他說。

    在一張矮凳子上坐著的是一頭北極熊。

    「咱們離開這兒吧——快!」羅傑說。「等一等。」哈爾說。熊連看也不看他們一眼。看來,它在這兒熟絡得很。它一動也不動。

    孩子們回到辦公室去。「我們房裡有一隻熊。」哈爾說。

    「別讓它打擾你們。」旅館老闆說。

    「它怎麼就能不打擾我們?」哈爾責問道。

    「就由它去吧,它遲早會走開的。

    「那是一隻馴服了的熊嗎?」

    「啊,可遠不是馴服的。它就像它們成群來時一樣野。它一不高興,一掌就能把你摑死。在丘吉爾這地方,我們都很小心,不去惹惱我們的熊。」「你是說,熊一切都優先?」

    「永遠是這樣。我們這兒熊比人多。丘吉爾的人口由16000人和200—300只熊構成。但不是整年都這樣。有時一隻熊也沒有——有時候成千上萬隻。我可以向你們保證,要是你們再呆上幾個月,你們在丘吉爾就不會再見到熊了。」

    「幾個月!」哈爾大叫。「我們呆在這兒不會超過兩三天。」

    「那麼,你們只得作好準備欣賞我們有趣的熊吧。我們喜歡它們。不錯,它們每年都弄死幾個人。但只要你不惹它們,它們大都挺不錯的。要是你惹惱了北極熊,它可是比灰熊危險得多呀。所以,當心點兒。」

    他們走回去從門縫往房裡看。熊走了。

    他們一下子倒在床上,在經過二桅帆船上的艱苦旅程後,是要休息一會兒了。

    休息好後,他們到外面城裡轉轉。在中心大街上,熊比人還多。警察為什麼允許這種現象存在?

    「這座城太小,不會有警察局。」哈爾說。「但有一個騎警。」

    「什麼是騎警?」羅傑向。

    「加拿大皇家騎警的一個成員。」哈爾說。

    那個因為高高騎在馬上而被叫做騎警的人彎下身來,因為哈爾在跟他說話。

    哈爾向他:「這些熊當中如果有搗亂的,你怎麼辦?你會開槍嗎?」

    「除非迫不得已,我們永遠不會這樣做,」騎警說。「熊是法律所保護的。在加拿大只剩下大約12000只北極熊。我們不想讓它們滅絕。只要殺死一隻熊,你就得坐牢——除非那只熊已經把你咬死。」

    「這麼說,你的主要職責,」哈爾說:「是保護熊,而不是人。」

    「我們當然保護人。但人並沒有在地球上滅絕的危險。所以我們主要關心的是熊的利益。一輛熊巡邏車不分晝夜地在丘吉爾到處巡邏,以保證人不傷害熊,而熊也不傷害人。」

    「最後一個問題,警官先生。我們代表一個機構向動物園提供野生動物。我們給動物園捕捉一隻你們的熊,會有人反對嗎?」

    「當然不會。在動物園裡,熊會得到比在野外更好的照顧。只是你們怎麼捕

    得住它們,我無法想像。不過,你們看上去像挺聰明的小伙子。會想出辦法來的。」

    孩子們繼續朝前走。在船上他們幾乎沒吃東西,現在很餓了。他們找到一家小餐廳,就進去了。當然,餐廳裡頭有一隻熊。而人人都習以為常。熊有到處通行無阻的權利。一個侍者給熊端上一團肉,一分錢都沒收。

    熊吃掉肉,然後,似乎想給正在用餐的人表演,它抬起前腳站起來。它的個子太高了,所以頭碰在天花板上。這一下,它可不開心了,嗥叫著放下前腳,用四隻腳走出餐廳,邊走邊搖頭。人為什麼不把天花板弄得高一點,好讓熊能站起來呢?它覺得人並不怎麼樣。

    吃過午飯,兄弟倆又上街了。在一扇窗戶上,他們看見一隻熊。它不是在朝窗戶裡面看,它在裡頭,正在朝外望。這使兩個孩子感到吃驚,但街上的人誰也沒有朝熊看上第二眼。在一扇門上,他們看見一張告示:「除本俱樂部成員外,閒人免進。」一隻熊想闖進去。守門人在門裡面高聲嚷道:「你不是俱樂部的人,走開。」熊走開了。

    那天正巧是星期天,教堂裡正在做禮拜。一隻熊走進去,莊嚴地穿過通道走上聖壇。兩個孩子往裡瞧著。他們看到了一個懂得用什麼辦法把熊弄走的人。風琴手突然彈奏出一首令人恐怖的樂曲,熊頓時停下腳步。是吃掉這個風琴手,還是躲開這駭人的噪音?它得努力作出抉擇。看樣子,這風琴手沒什麼滋味,所以那位客人轉身走了。

    一些人用鞭炮嚇走那些過分好奇的熊,鞭炮在一隻北極熊鼻子跟前幾寸的地方爆炸,熊嚇壞了,逃上一輛公共汽車去躲避。兄弟倆看到好機會來了,他們關上公共汽車門,車上一個人也沒有。

    司機坐在前面,一塊厚厚的玻璃隔板保護著他,把他和汽車的後部隔開。哈爾上前跟他說:「這輛公共汽車是你的嗎?」

    「是的。」

    「你去過長島嗎?就在紐約外頭。」

    「我以前住在紐約。」

    「我想給一家動物園捉這只熊。騎警說我們可以拿走它。如果你把這頭熊運到長島,送往『亨特野生動物場』,我付你100美元。你要是不知道那動物場在什麼地方,長島上任何一個人都能告訴你。」

    「兩百美元,我給你運。」汽車主說,「先付款。」

    「兩百就兩百,不過不能先付。我們怎麼知道你會不會真把它運到那兒?我給我父親——約翰亨特打電報。動物場是他的。我叫他等你到了就給你兩百美元。」

    「那挺公道,」車主說。於是,他不敢耽擱,趕緊上路。

    哈爾給爸爸打了這樣一封電報:

    400多公斤重北極熊乘巴士到你處,接貨後請付司機200美元,若熊活著狀態良好,另付他小費50美元。

    他們在小旅館裡過了一夜,第二天就飛回格陵蘭島,不想再與梅爾維爾灣的冰山較量了。他們擁抱了自己的南努克,慶幸他們用不著被迫與這位親愛的朋友分手。

    「我們一定要跟你在一起,」哈爾說,「只要你願意跟我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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