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羅傑歷險記13:智斗猛獸 正文 第十一章 是朋友還是敵人
    一天早晨,維克帶著槍出現在哈爾·亨特的宿營地。

    哈爾說:「我知道你帶著槍。昨天我聽到幾聲槍響。是你打的吧?」

    「噢不,不,我怎麼會那麼干呢!」

    「別撒謊了,」哈爾說,「你又在獵殺動物了。」

    「不,我只想打幾隻猴子,我只打著了兩隻。」

    「誰跟你說過打猴子就不犯法?你已經因為獵殺動物而蹲過一晚上的監獄。你曾保證過再也不打獵了。如果你再被抓住,就不會只被關一晚上,你得坐十年牢。」

    「十年!我想你會去警察局告發我吧。」

    「這次就算了,因為我是你的朋友。下次可就得請你辛苦一下,到警察局去了。」

    「就這些嗎?」

    「還沒完,」哈爾說,「我借給你的200美元錢什麼時候還?」

    「你不是借給我的,而是送給我的,我根本就不需要還。」

    「你的記憶力太差了,我從沒把200美元錢作為禮物送給你。你說過你一接到父親寄來的支票就馬上還給我。」

    「噢,可是支票還沒寄來。」

    「我想已經寄來了,」哈爾說,「你穿的是件新衣服,沒錢怎麼能買衣服呢?」

    「得了,」維克說,「別念念不忘你的200元錢。」

    「如果你是這麼想的,」哈爾說,「我就不得不給你父親寫封信了。不僅僅是為了200美元錢,主要是他應該知道你在這裡胡作非為,射殺吉爾森林區的動物,還有可能坐十年牢。」

    維克笑了起來,「想給我父親寫信簡直是妄想,你不知道他的地址。克利夫蘭是個很大的城市。如果你在信封上只寫『斯通先生收』,郵局是找不到他的地址的。我不把地址告訴你,你根本就沒辦法給我父親寫信。」

    「我就不信。」哈爾說。

    有一個辦法可以和維克的父親聯繫上。維克在西部儲備大學讀過一個學期書,哈爾給那所學校的校長寫了一封信。

    「親愛的先生,我給斯通先生附了一封信,他是曾在貴校上過一學期學的維克·斯通的父親。他的地址會存在你們的記錄裡,你能把這封信寫上地址寄給斯通先生嗎?

    在寄給維克父親的信中,哈爾寫道:「親愛的斯通先生,您的兒子維克正在為我們工作。如果讓警察知道他正在無照獵殺動物,恐怕他要坐十年牢。這兒的警察執法很嚴。我喜歡維克,想使他從眾多的麻煩中解脫出來。他不太誠實,我借給他200美元錢,可他現在卻說那是我送給他的禮物而不是借給他的。錢倒無關緊要,重要的是他在違法,可能會受到制裁。我們不願讓他受這種罪。」

    收到回信後,哈爾才知道維克的父親叫羅伯特·斯通,地址是美國俄亥俄州克利夫蘭市帕克伍德街。斯通先生的信是這樣寫的:「親愛的亨特先生,聽到我的兒子繼克正在到處惹麻煩我深感遺憾。但遠隔萬里,我也管不了他。他快20歲了,應該能夠自理了。他從家裡跑出去後,他的母親,一個身體本來就很虛弱的婦女,傷心極了。她病情惡化,已於一個星期前去世了。我不想再要這個兒子了,我給他寄去一大筆錢,但這將是最後一次。至於那200美元錢,我在信裡給你寄去一張填好的支票,謝謝你對我兒子的愛護,但就我個人來說,他已經不存在了。」

    哈爾把信給維克看了,這對那個逃跑的傢伙的確是一件吃驚的事。

    「你是怎麼搞到他的地址的?」

    「別為這件事操心,你應該深深感到內疚的是你使你母親過早地去世了,我認為你應該馬上回家,和你父親重歸於好。」

    「不關你的事。如果他不要我,我也不要他。你是個告密者,竟把我的事向我父親報告了。」

    「我想也許他會幫助你的。可他有足夠的理由討厭你,因為你氣死了你的母親。你還有一個機會來彌補你的過失。你是我的朋友,你每捉住一隻動物我都會付給你錢。咱們把這件事忘掉,握握手吧。」

    維克把手伸進口袋,「不,謝謝,我不會碰你的手的。我要報復你。」

    「報復什麼?報覆沒讓你去坐牢?」

    「我寧可去蹲監獄也不願再為你干了。」說完這句話,維克大步回他的住所走去,在那裡有他的夥伴吉姆和哈里。

    維克愁眉苦臉地咆哮了兩天。然後對他的兩個夥伴說:「我想好了,我想好了。」

    「想好什麼了?」

    「我想出了一個報復哈爾·亨特的辦法。」

    「你為什麼要報復他?他只是為了不讓你坐牢。」

    「他是個卑鄙的人。我得像對待一個小人那樣來對待他,我要把他踩在腳下,把他和他的工作都搞個落花流水。同時,我還制訂了一個賺大錢的計劃。」

    這使兩個夥伴很感興趣。

    「我們怎麼幹?」哈里問。

    「很簡單,找他的麻煩,給他安排一次車禍。」

    「你是說要殺掉他?」

    「也許是。但起碼要讓他進醫院。還有他的小弟弟。讓他們在那兒好好躺幾天。」

    「那有什麼用呢?」

    「把他們支開,我們就能把他們的動物賣掉。把錢裝進我們自己口袋裡。亨特計算過,每隻動物平均都值1000美元,有的更值錢。他父親想要他們捉16只動物,亨特說他會再捉四隻湊足20只。20只動物,每隻賣1000美元,將是多少錢?」

    「唷,一共是20000美元。」吉姆說。

    「對,我們三個人把它搞到手平分了不好嗎?我們把動物賣給動物園就能拿到20000美元了。」

    「可他還沒抓全呢?」

    「不必著急,等他抓夠了再讓他去醫院。當然,如果他死了也不關我們的事,沒人會指責我們這麼幹的。」

    哈里說:「那你為什麼不去幫著他盡快把他需要的動物都捉住呢?然後我們就可以把他和他購弟弟幹掉。」

    但維克太懶了,對哈爾又懷恨在心,他不願再為哈爾幹活。

    「抓一隻動物他只給我50美元錢,和那20000美元相比這算得了什麼?咱們現在就動手去搞1000美元,等他們出去打獵以後,就可以把那只叫『大力士幫工』的大象牽到咱們這兒來,然後以1000元的價錢賣給一個動物園。怎麼樣?」

    「賣給哪個動物園?」

    「村長說過,在印度就有不少動物園。與印度相鄰的緬甸和新加坡都有。日本現在也是一個能賺大錢的國家。要是賣給東京動物園,他們也許會給我們5000美元。你們說怎麼樣?願跟我一起幹嗎?」

    他的朋友有點兒擔心,但這麼一大筆錢聽起來實在誘人。

    「我和你一起幹。」吉姆說。

    「還有我。」哈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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