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羅傑歷險記8:非洲歷險 正文 第四章 小豹子的早餐
    亨特出了帳篷走進早晨的陽光中,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早晨的空氣。草葉上的露珠兒,還有篝火上正煎著的雞蛋和鹹肉散發出清新而香甜的氣味。哈爾和羅傑也出來了,他們一起欣賞著非洲這塊大獵場上每天早上都不同的奇異景色。

    在剛剛升起的朝陽的照耀下,野獸們都來到河邊飲水。野獸、野獸、野獸,各種各樣的野獸,成千上萬的野獸都出來了。

    「我做夢也想不出這種情景。」哈爾說。

    「除非親眼看到這一景象,不然誰也不會相信。」老亨特說,「我每次來到非洲,這景象都強烈地感染著我,就像第一次看到一樣。你們經常可以讀到些文章,裡面說,野生動物正在消失,在某種意義上說,這是真的。但你們也看到了,在這兒,還有那麼多。」

    羅傑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就像世界上所有的動物園都打開了。」他身子轉了一圈,眼裡看到的是一片洶湧的、此起彼伏的動物腦袋的海洋。每個腦袋現在想的都是同一件事情:早餐。在它們到河邊的路上,吃草的動物一邊走一邊吃兩旁的灌木和草,吃肉的則追逐其他弱小的動物。河對岸也是同樣的景象。亨特指著經過營地附近的動物,一一列數它們的名字:那一副高貴模樣的是旋角大羚羊;那體態優美輕盈的是高角羚。這是一種可愛的動物,它們碰到樹叢一類的障礙時不是繞過去,而是一蹦兩米高跳過去。牛羚(也叫角馬)笨拙地扭動身軀,就像一個胖女人在跳搖擺舞;小個子的麂羚走路既不像高貴的旋角羚遇到樹叢繞過去,也不像高角羚從樹頂上跳過去,它碰到樹叢是一頭扎進去,從另一邊就鑽出來了。

    不斷湧來的還有:像馬一樣奔騰跳躍的斑馬,長面孔的狷羚,蹦蹦跳跳的巖羚,小得幾乎可以放進口袋的小羚、水羚、藪羚、赤羚、長角羚,以及可愛的瞪羚,在整個非洲都可以見到這種瞪羚,還有格式瞪羚、湯米羚。

    一隻長頸鹿從營地旁邊經過,它那長長的脖子伸向天空,像起重機的吊臂。它吃了幾口樹頂上的嫩葉然後走向河邊。它那高高的腦袋怎樣才能夠得著河水呢?就算它低下腦袋,那腦袋垂到最低處離河面也還有幾十厘米。它的本能使它知道怎樣解決這個難題:它把兩條前腿分開前伸,這時它的身體從尾到頭就像個屋頂那樣斜向水面,頭也就很方便地夠著水了。它每喝一口水,長脖子上就鼓起一個板球大的包滾向喉嚨。

    「獅子!」羅傑驚呼了一聲。兩頭褐色的有著長長的鬃毛的大雄獅低著頭就像在倫敦特拉法廣場散步似地走向河邊。羅傑感到奇怪的是,離獅子只有幾米的瞪羚和小羚竟然理都不理這兩個百獸之王。

    他問爸爸:「它們為什麼不害怕?我原以為所有的動物都怕獅子。」

    「看到它們那沉甸甸的肚子了嗎?」老亨特說,「獅子晚上吃了東西,肚子飽了,心滿意足。羚羊們知道,它們才不怕哩!」

    一頭獅子朝天吼了一聲,那真是驚天動地。羅傑想,它一定會撲向身旁經過的某一頭動物。像那樣一聲吼,當然動真格的了。但其他野獸只把那一聲吼叫當作耳旁風,不予理會。老亨特看到了兒子的迷惑神情。

    「獅子是吃飽以後才吼叫的,」老亨特說。「也許,這是它在說謝謝呢!這表示它心滿意足了。如果晚上你聽到獅子吼叫,別害怕。但必須提防那些不吼叫的獅子,獅子餓的時候總是不聲不響地接近獵物。」

    到目前為止,所有的動物都彬彬有禮地繞開營地往前走。但這時突然出現兩個龐然大物,身子黑乎乎的,像兩個火車頭照直衝進了營地。它們碾倒了一頂帳篷,兩名狩獵隊員驚恐地尖叫著衝了出來。兩頭巨大的犀牛一直往前走,踩滅了營火,踢翻了鍋,雞蛋、鹹肉、咖啡滿天飛,濺了它們一身,也濺了目瞪口呆的廚子一身。犀牛走出營地向河邊走去,一隊狒狒慌忙躲開逃到樹林中。

    非洲人很容易受驚嚇,但一旦危險過去,他們會放聲大笑。現在看到營地被這兩個火車頭踹得如此狼狽,他們禁不住捧腹大笑。他們又笑又唱地支起被撕破了的帳篷,廚子拾起他的鍋碗瓢勺,撿回還在冒煙的柴重新生起火,一切從頭開始,給大家做早餐。不過人人都提心吊膽,生怕其他犀牛也會跟著來。

    「它們為什麼撞進營地?」哈爾感到奇怪。

    「它們也許就不知道這是個營地,」老亨特說,「犀牛是非洲大陸最愚蠢的動物,視力極差。那兩個傢伙也許就沒看到帳篷和篝火,它們只知道前邊有條何,那麼路上不管是什麼也擋不住它們。」

    裝著小豹子的籠子那兒傳來了一聲怯生生的「喵」。一大早人們就把狗放出去了,現在它晨跑回來,瞧著籠裡的小豹子輕輕地哼著。兩個小傢伙用後腿站立,前爪扒在籠子的鐵柵欄上看著它們的狗媽媽不斷地「喵、喵」。

    羅傑問:「小豹子早上吃什麼?」

    父親說:「真是個問題。它們應該吃媽媽的奶,但它們的媽媽死了。得給它們沖點奶粉,在火上給溫一下。」這不難,一下就弄好了。而如何把奶給灌到小傢伙的口裡可不容易。人們倒了一點在碟子裡,小傢伙急得圍著碟子轉,但就是不知道去舔。

    「我們得找個帶橡皮奶嘴的奶瓶,這樣它們就能吸。它們吃媽媽的奶就是這樣的。但我們營地裡不可能找到奶瓶。」

    「試試用湯匙餵它們?」羅傑說。

    「試試。」

    羅傑打開籠子拉出其中一隻,小傢伙又扭身子又咆哮,但它不咬,也不用爪子撕抓。羅傑將它緊緊地抱著,老亨特用拇指頂住它的嘴巴一側,其他手指捏住另一側。用這個辦法可以捏開貓的嘴巴,也可以打開狗的嘴巴。但豹子的顎太有勁了,小傢伙的嘴巴還是緊閉著。哈爾也得來幫忙,羅傑抱性小豹子,爸爸手端著裝滿牛奶的湯匙,哈爾一手在上一手在下扳著小豹子的上下顎,他滿懷信心,這絕對可以叫這小傢伙張開口。然而,不管他怎麼使勁,那張嘴連松都沒鬆一下,似乎這小傢伙全身的勁都使到嘴巴上。突然,它頭一晃,老亨特手中的牛奶就被打飛了。牛奶從它的鬍子上朝下滴,可它的嘴巴仍然緊緊地閉著。

    哈爾笑了:「真滑稽!三個大人還不能讓一隻小貓開口吃奶。」

    大狗露露這時用鼻子嗅著絨球似的小豹子發出狺狺的嗚咽。

    「怎麼啦,露露?」羅傑問道,「你想說什麼?」

    老亨特仔細打量著露露:「我也猜不出它在想些什麼。」他叫露露的主人馬裡,「馬裡,你說過,露露剛生過小狗,是嗎?」

    「是的,先生。」

    「那它可能還有奶,既然它已經同意收養這倆小傢伙,也許,它想給它們餵奶了。羅傑,把這小傢伙放回籠裡,讓門開著,看看會怎麼樣。」

    露露叫了兩聲就跟著小豹子進了籠子,它叼起一隻放進籃子,又把另一隻也叼進籃子,自己也進去躺下。但僅僅如此而已。兩個小傢伙爬離露露,有一隻開始朝籃子外面爬。

    老亨特說:「得教教它們。」他跪著爬進籠子,抓性小豹子的後脖兒按向露露的乳房。小傢伙開始想掙脫脖子後面的手,但掙不脫也就安靜下來了。

    它們的嗅覺逐步地把它們吸引到了養母身上,開始舔了,然後就貪婪地吸了起來。

    老亨特放開手,爬出籠子,小傢伙們喉嚨裡不斷地發出滿意的咕咕聲,吃得非常得意。羅傑想關上籠門,老亨特說:「我看不必了,它們知道那兒有奶吃就不會跑了。」

    它們吃夠了就伸長身子躺在露露的身旁,發出心滿意足的呼嚕聲,那簡直就像風琴響。露露則不停地舔著它們的身體。

    羅傑說:「它在給小傢伙洗澡呢!」

    「看起來像是清理它們的皮毛,」老亨特說,「實際上,它在給它們按摩呢!幫助它們消化。很多動物媽媽都本能地會這一點——狗啊、豹子啊、羚羊啊以及好多其他動物。」

    羅傑歡喜地看著他的兩個寵物——他把它們看作是他的了。那身毛像黑色的金子,身上的圓圈和斑點顏色很淺,不像成年的豹子。隨著它們長大這些斑點會顯現得越來越清楚。那時,鬍子也會更長更硬。那雙黃綠色的眼睛露出一道凶光,但還不像老豹子的那麼凶。它們的牙和嘴已經大過一個成年人的嘴,但它們蹣跚搖擺著滿處爬時,可以看出來那爪子還是個幼仔的爪子。

    「我們能一直把它們餵養大嗎?」

    「不行,得送到動物園。在那兒它們會得到很好的照顧。長大了的豹子可不能當寵物。」

    「為什麼不?小東西的性情也不壞,它們還沒伸出過一次爪子呢!而且豹子長大了個兒也不大——不像獅子。」

    「但是,它們長大後就不是那麼好脾氣了。老亨特說,」不管人們如何友善地對待它們,它們最終還是變得凶殘。一頭獅子或一隻大象可以成為你終身的朋友——但豹子不成。它的本性就是猜疑和憎恨一切活動的東西。豹子非常有勁兒。動物學家說,就它的身體大小與它的力量相比而言,豹子是地球上最有勁兒的野獸。豹子是爬樹的能手,它爬起樹來就跟你在平路上跑步一樣快。它捕到獵物後會將獵物拖到樹上擱在高處的枝椏上,這樣,不管是獅子還是鬣狗都夠不著。獵人們都說,看到過豹子拖著比它重三倍的水羚或班馬的屍體爬樹。聽起來不太可能,但有人將豹子射殺之後,將豹子和它的獵物的屍體都稱了,證明人們說的是真的。豹子的膽子比其他動物都大,你們可以問問這些村民,他們是不是最怕豹子。獅子不會進屋,大象進不了屋——而豹子可不管那麼多,從門,從窗,它都可能竄進屋內,然後捉住它碰上的第一個活物。」

    「那為什麼狩獵隊不把所有的豹子都殺了?」

    「問得好,」父親回答說,「答案在於,在整個自然界中,豹子有它自己的位置。首先,它限制了狒狒的數量。豹子很喜歡狒狒肉的味道。如果不是因為有了豹子,那狒狒的數量就會大大增加,恐怕所有土裡長的東西都將被狒狒糟踏得一乾二淨。狒狒膽子之大,竟會襲擊村莊,咬死數以百計的村民。這種事,在這個國家某些沒有豹子的地區就發生過。」

    羅傑一巴掌打死了手背上的一隻采采蠅,他調皮地對著父親說:「嗯,爸,如果每樣東西部有某種作用的話,那你告訴我,采采蠅有什麼用呢?」

    老亨特笑了:「你以為你難住我了,小鬼頭!好吧,我跟你說說采采蠅有什麼作用。首先我承認這是地球上最危險的蠅,因為被它叮咬後會得昏睡症。這也僅僅是可能,並非總是如此——大多數情況下采采蠅叮過後都沒事兒。這種危險的蠅類的好處在於,沒有它們的話,你現在就看不到成千上萬種動物了,它們就不會在這兒了。」

    「怎麼可能呢?」

    「我記得有一次我與查沃的狩獵隊長一起穿過查沃野生動物保護區時,我也打死了一隻采采蠅。隊長說,『別打死采采蠅,這是我們的朋友。

    沒有采采蠅我們也就沒有野生動物公園了。『我知道他說這話的意思,非洲人放養數以百萬計的牛,牛群漫步在這塊大陸上,吃光了草,甚至連草根也嚼光了。野生動物只能餓肚子。但有一種地方牛去不了,那就是采采蠅生活的地區,因為采采蠅的叮咬對牛來說是致命的。這些地方也因此而得以保留給野生動物。

    「可是,采采蠅不也可以咬死野生動物嗎?」

    「不。因為野生動物與采采蠅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很久很久,它們對采采蠅已經產生了免疫力,它們習慣了。你注意了沒有,這個村子沒有牛,那就是因為,這兒是采采蠅地區。當然,牛是有用的,但也得留些地方讓世界上的野生動物們生存。」

    羅傑看著人們在剝那頭豹子的皮,他說:「真糟糕,我們不得不把它打死。」

    「是的,當它們危害人的生命時,我們不得不採取行動。」

    「誰要那張皮?」

    「在紐約的美國博物館已經訂了一張。如果他們不要,某個皮貨商也會感興趣的。」

    「它能值多少錢?」

    「大約230鎊。」

    「做一件毛皮大衣,像這麼大的皮得多少張?」

    「差不多8張。」

    羅傑吹了一聲口哨:「那麼,一件大衣就得1800鎊!」

    「還不止。皮貨商還要賺一筆。一件豹皮大衣他大概要賣到2500鎊左右,這要看皮的質量而定。前一陣豹子皮不太時興了,而現在又再次變成時髦。也許是物以稀為貴吧,豹子越來越少了。當然,沒有人只是為了保暖而花那麼多錢。高貴的闊太太花1300鎊可以買一件奧賽洛特皮大衣,花1000鎊買一件獵豹皮大衣,或花350鎊買一件美洲虎皮大衣。豹皮最時髦也最耐用。」

    早餐已經準備好,餓了的獵人們都坐到了桌旁使勁地吃了起來。露露也從籠子裡跑出來吃它的那一份。人們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鹹肉、雞蛋、餅乾和咖啡上,誰也沒注意兩個小豹子,直到羅傑喊了起來:「它們出來了,跑了!」

    但它們並沒有跑開,而是搖搖擺擺地追它們的養母——豹媽媽露露。它們用頭去蹭豹媽媽的腿,舔她的毛,還嗅嗅她碟子中的肉,然後轉頭就跑,它們還不認為肉是美味。它們現在還是可愛的小野獸。一個小傢伙爬上了羅傑的膝頭,伸出舌頭去舔羅傑的臉,那舌頭就像一張粗砂紙,羅傑的臉上立刻滲出了血。

    「噢!」羅傑大喊一聲,「你對我太親密了!」

    他將這小絨球拉回到膝頭上。小豹子撥開羅傑的手,一下跳上了桌子,一隻前爪踩住了羅傑的煎蛋,另一隻踩翻了咖啡。羅傑抓住它放回到地上,它開始舔自己的濕爪子。

    而這時候人們發覺另一頭小豹子失蹤了。

    「不會跑遠的,」老亨特說,「看看那個帳篷裡。」

    人們鑽進帳篷,搜尋著每一個角落,吊床底下,帆布澡盆裡,哪兒也找不著它。人們鑽出帳篷,搜尋營地附近的草地和樹叢,也沒結果。

    營地邊上有一棵樹,樹枝伸到了營地裡。羅傑偶然抬頭朝上一望,小傢伙就在那兒,一動不動地趴在一根樹權上,明亮的眼睛望著下邊那些傻乎乎的人們到處鑽。這時,它的模樣不再是一團小毛球,而是一頭真正的豹子,在侖的黃綠色的眼裡已經可以看到凶光,它隨時可能撲向下面經過的人。它沒學過這本領,而這是豹子世代相傳的本能,這種本能已經深深地印到了它的頭腦和每一條神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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