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回憶錄 正文 15.二進宮(19811982 四十六歲)
    我坐牢所在,應該是桃園台北監獄,但卻把我留在土城看守所。原因是台北監獄太擠,不能一人獨居,但「上級」認為李敖跟別人雜居,會知道得太多,實在以獨居為宜,所以就表面優待性地留在看守所代執行了。所以我留在看守所,是一個例外,與眾不同,這種與眾不同,我一到看守所就領教了。在忠孝仁愛信義和平八棟捨房中,忠孝二捨是比較特殊的捨房,忠三捨是禁見房和犯則房,孝三捨是重刑犯房,忠二捨孝二捨是死刑或無期徒刑犯房,忠一捨孝一捨是重刑犯房,但孝一捨又別有天地名曰保護合,人犯中身份極特殊的——像外國人、重要公務員、警察人員等等,也都保護在此免生意外。我到看守所,就被解釋做特殊的,所以我的半年刑期雖然比起個個十年以上刑期的重刑犯來瞠乎其後,但也混跡其中。按說我這種半年刑期的輕刑犯,早該配到工廠去逍遙的,但「上面」說要「保護」我,就被獨自關在第三十二號國房。

    因競選「國大代表」,被判違反選罷法等的劉峰松(被判三年半),在移送台北監獄前,獨自住在第四十六房,與外面來往的信,他的和我的都經過孝一捨主管,第一教區課員,以至安全部門特別檢查、登記、抄錄或影印,如此「保護」,顯然已經逾越必要的程度了,當然令人恐怖與痛恨。為了抵制,我就一封信也不透過他們。所以半年期間,他們只見來信,不見回信。唯一一次例外是可愛的「女秘書」武慰先要來看我,我正式回她一信,寥寥數語,除此之外,他們無法從信上羅織出我的思想問題或任何問題。

    有一次一封來信,因為手續失誤,他們漏了影印了,結果趁我在籃球場放風時,故意延長放風時間。以便潛入我房裡,找出影印後再放回;劉峰松的幾張稿件,以寫信方式處理,因手續失誤,一開始得以寄出,後來安全單位打官腔,承辦人員只好私下求劉峰松幫忙追回。這些妙事,若再說劉峰松和我不是以政治犯身份坐牢,若再說我們坐牢不是政治原因,就未免太天真了吧?若再說我李敖是「侵佔」罪名坐牢,就未免太不公道了吧?

    關在捨房裡的寂寞難挨,是一般人犯最吃不消的,他們要打發日子。打發日子最好的方法就是出來做工。做工雖然苦,但是大家搶著幹,我第一次做政治犯時候,大部分時間關在軍法處看守所獨居房,有一次換房,因人太多,派進一個桃園大園的流氓同我暫住。此公叫許性德,我在看書,他大唱日本歌,我說你太吵了,你做一點工吧,他說沒工可做,我看到馬桶內外有多年累積的髒斑,我說你就洗馬桶吧,他說好,洗了一陣,髒斑洗不下來,他說只有用刀刮才成,你有刀嗎?我就把私做的一把代用刀——用墊鞋底的鐵片磨成的——交給他,他很高興,就慢慢刮起來了。刮了一下午,只刮了一點點,我笑他做得太慢,他說:「我是故意慢的,有工要留著慢慢做,做完了怎麼辦?」許性德的話,一語道破了只坐牢不做工的苦處。做工除了容易打發時間外,工廠活動範圍大,人也多,可以胡扯,搞香煙等違禁品也方便,所以人人爭先恐後。從人犯的觀點看,李敖只是判半年的輕刑犯,卻關在獨居房中,這是典型的虐待,絕非優待,只是李敖不在乎就是了。這種待遇,正是「侵佔」罪其名政治犯其實的待遇啊!周清玉的《關懷》雜誌第一卷第二期登王拓的獄中抱怨,說:「王拓一直希望能派到工廠去做工,他表示六年以下的司法案件不應被當作重刑犯處置。」王拓真是書獃,他抱怨他判六年就被當成重刑犯,他不知道,李敖被判六個月就被當成了!其實,做工與我無緣,但有緣我也不會去幹,因為我要努力看書,哪有閒工夫去浪費?可是工廠那邊不知道,印刷工廠的許多大學生希望我過去,工廠主管們也向「名籍室」要求調我,「名籍室」的答覆是:「李敖這樣關法,是『部裡』面交代下來的,不但你們調不動他,我們也調不動,甚至所長也調不動,少做夢吧!」——對這樣一個輕刑犯如此對待,除了政治性原因,還有什麼呢?1918年,羅素坐了四個半月的牢,「上面」交代要特別關在「第一區」,讓他一個人住,少觀察別人,1981年,歷史在我身上重演。什麼1918,1918沒有過去,1981就是1918啊!

    這個所關了三千三百人,但警察編階的管理員只有一百六十一人,分班輪值,每班八十人,連同辦行政的,總額在二百四十人以上。這些人,照中國傳統說法,叫「獄吏」,漢朝周勃下獄後,感慨:「吾嘗將百萬軍,然安知獄吏之貴乎!」(我曾經做百萬大軍的總司令,但不知道獄吏竟是這樣威風!)獄吏威風是符合中國傳統的。傳統的「獄吏」中,所謂「禁子牢頭」,就是現在這些穿警察衣服的「法警」。法警只在法院內和監獄內行走,一出門就「脫掉這張皮」,因為怕跟真的警察混淆,在外面碰到情況,引起尷尬場面:——有些情況警察要處理,而他們又非警察,自然尷尬。不過也有例外。當年法院為了配合國民黨文化特務徐復觀告我,突然派出一毛四的法警來抓我,我笑著問這一毛四:「你們抓人,不通知管區警察嗎?」此公極有幽默感,他說:「我們『司法獨立』,不要通知了!」——好個「司法獨立」!這些「法警」多為欺善怕惡之徒,在他們眼中,李敖雖動筆不動刀,但與流氓無異,十足一惡也,因此怕我。

    看守所雖然關了三千三百人,但專任醫師只一人,專任護士只一人。平均每天醫生要給四百人看病,固然困難,但一個也不看,也就離奇。專任醫師即衛生課長金亞平,他要辦行政工作,所以看病就推給王護士,王護士也少看,就推給藥劑生和有醫療經驗的人犯。例如逮到一個因墮胎判罪的婦產科醫生黃仁溫,就叫他看所有內科外科,以及所有的疑難雜症;逮到另一個因墮胎判罪的婦產科醫生晁煌,也照樣如法炮製。這種大全科醫生每天看,平均看四百人的病,當然是胡看一通,敷衍了事。至於牙病倒是另有牙醫,只有每星期一來一次,敷衍幾十人後,算是看了,所以理論上,人犯牙疼必須選好時候,牙齒如不識相,亂在星期一以外的時間疼,那可活該(我第一次做政治犯時候,軍醫馮胖子也是不看病,由台獨人犯陳中統做大全科醫師代看,馮胖子在旁邊看武俠。牙醫是警總醫務室的工友,因為見多識廣,也就每週跑來自告奮勇一次。不過此公只會拔牙,不會補牙,我的一些牙齒都為警總所不齒,故都未能保住,所以我對警總無法咬牙切齒了)。

    看守所每次看病的場面,是驚人的。大全科醫生進到捨房來,在管理員巢邊一坐,就以平均兩分鐘看一人的高速看了病。人犯在通道上蹲成一行,然後逐一蹲著前進,在大全科醫生膝前通過,就算完事大吉。感冒來的時候極容易傳染,所以打針場面更是驚人,不管多少人,只用一根針管一根針,也不消毒就插入藥瓶吸藥,然後人犯一排排屁股先準備好,就逐一注射下去,我有一篇文章——《只換屁股不換針》,專寫這種今古奇觀。

    福利社營利是禁子牢頭正式薪金、獎金以外的另一大財源,所以它的活動是洋洋大觀的。福利社營利的基礎,是跟管理上的「堅壁清野」直接有關,因為管理上「堅壁清野」,所以人犯的物資來源大受限制,自然就不得不接受福利社的專賣和壟斷。例如,福利社要專賣和壟斷罐頭、糖果、糕餅了,於是接見室就拒收人犯親友送進來的罐頭、糖果、糕餅,但按「羈押法施行細則」第八十五條規定,明明依法可送人罐頭、糖果、糕餅,看守所豈不公然違法嗎?誰說不是呢?可是違了又怎麼樣?

    按說水果總不能拒收了吧?是不能拒收,但可以刁難得你無法再送。葡萄嗎?不行!葡萄會使人犯遣私酒,請拿回去!橘子嗎?可以,但請你一個個把皮先剝開,我們才給你登記,因為橘子中間有空,可以把酒注射進去!你這位家屬,你看看我們的福利社就在我旁邊,為什麼不買我們的橘子呢?我們的橘子不要剝皮,買我們的好不好?

    「羈押法施行細則」第八十五條只規定可以送水果,但沒「細則」到橘子「皮下注射」,台北看守所竟有獄吏大法官可以如此曲解,然後整人犯和人犯親友,想想看:一個人犯親友老遠的跑來土城,等了幾個小時,還送不進去橘子,要蹲在地上一個個代剝橘子皮,這是什麼景象;幾小時後收到橘子的人犯,獨居小房之中,坐在地下,面對十幾個全部沒皮髒兮兮的橘子,又怎麼處理?第一天吃不完,第一天夜裡有蟑螂、螞蟻代吃,第二天也爛得差不多了!

    福利社不但供應罐頭、糖果、糕餅、水果外,還可供應大菜。1982年1月下旬的大菜菜單是:香菇燉雞四百元。金針燉雞四百元、四喜拼盤四百元、牛肉拼盤四百元,諸如此類,至於內容,天知道那是什麼香菇、什麼金針、什麼雞!當然,如果再加錢,材料和做法自然又不相同。流氓們惜別聚餐,可以叫到上萬元的大菜,他們報請主管特准,也請我參加過,吃法是在走廊地k攤開報紙,上放諸盤大菜,大家蹲成一圈(我有一個小板凳),然後繞菜而食之。在市西餐廳吃飯,桌上有菜動人不動的大轉盤英文叫LazySusan(懶惰的蘇珊),我們這種菜不動人動的,實在該叫「忙碌的(男)蘇三」,我想,京戲裡《蘇三起解》的蘇三小姐,都不能想像這種地方的高利潤!

    人犯在法庭過堂回來,要脫光檢查,管理員要查頭頂。查嘴巴、查胸前、查背後、查腳心、查衣服、查拖鞋,也查肛門,以防肛門中夾帶現金或煙毒,方式是人犯背對管理員,向前彎腰,以兩手掰開屁股,露出肛門給管理員看。平均一個管理員一個星期看過的肛門,比一位直腸科名醫一年看的還要多。有一次,我開中心診所的杜聖楷大夫的玩笑,我說:「杜大夫,你學什麼不好,為什麼要學直腸科,整天看人家屁股?」杜大夫開玩笑說:「人的屁股最好看,你不知道的!尤其是黑人的屁股,最好看。」我想,喜歡看屁股的人,實在可以來做台北看守所的管理員,——可看的屁股可他媽的太多了!杜大夫真沒眼福啊!

    在書刊方面,看守所的查扣範圍是很寬的,凡是書名上有「刀」「槍」「劍」「戟」「俠」「欲」「冤」「仇」等等的書,一概查扣。王拓住在這邊的時候,有一次,家裡送來一套「戰爭與和平」,看守所的輔導組竟搞不清這是什麼書,只是覺得書名怪怪的,乃報請「高等法院」檢察處處理,「高檢」處皮球踢到「法務部」,「法務部」說「查禁書刊應以『查禁圖書目錄』所列者為準」,而要所方「自行核辦」。這一踢皮球的笑話,顯示了這些公務人員的程度。另外在報紙方面經常遭到切割後,才發給人犯(我第一次做政治犯時候,其間有近五年的時間,甚至《中央日報》都不准看,所以根本不發生被切割的問題。雷震同我說,他坐牢可以看報,但是切割得很厲害,他抗議,監獄負責人說:「有問題的新聞你沒權利看。」雷震說:「就算你們說得對,可是你們一切割,背面那一塊沒問題的也給切掉了,那一塊我有權利看啊!」監獄方面沒辦法,就改用墨來塗,不再切割了。但所謂切割,只是掩耳盜鈴而已,重要的新聞,還是不久就可a「補」上。雷震舉例說:「李宗仁投共的新聞給切割了,可是過幾天看到白崇禧責備李宗仁的新聞,就可以推斷出那天被切割的新聞原來是什麼了。」台北看守所最早也用塗墨法,但嫌動筆大麻煩,就動刀了)。

    書報以外,看守所個把月會來一名教棍,來傳福音一小時。人犯們因為可趁機在通道地上坐一下,所以也就蜂擁而出,大唱「我主耶穌」一陣而歸。教棍來的時候,他們約我參加,我不去,問我為什麼,我說:「我就是耶穌!」(我第一次做政治犯時候,軍法官審問,我一言不發,法官問我為什麼不說話,我說:「耶穌受審時,他也沒說話。」由此可見,我以做耶穌為常業,精卷三尺,非一日之耶穌也!到台北看守所第二次做政治犯,我更有耶穌感。耶穌跟強盜釘在一起,我則和強盜關在一起,這豈不更「感同身受」嗎?)教棍傳教以外,宗教活動就全憑個人自我修持了。一般說來,死刑犯信佛的比例較多,尤以急來抱佛腳的多。不過,也有毀佛的例子。一個人犯,盼望無罪,大信其佛,不料判決下來,竟是五年,此公大怒,乃將佛像一丟,「干你娘」起來了。另有一種教棍,信得也頗虔誠,滿口上帝,實在討厭,不過他們倒也頗能自得其樂,此宗教鴉片之功也。宗教對人犯的自欺,不無幫助,有時候,它有助於人犯情緒的穩定,雖然這種穩定,不如一根被查禁的香煙。

    看守所在捨房通道上掛上四個擴音器,在收封後,也來點音樂,最可怕。我算來算去,好像只有兩張唱片,所以反覆總是那幾首歌,有《高山青》、《綠島小夜曲》、《夜來香》、《月滿西樓》、《玫瑰玫瑰我愛你》和我不記得歌名的幾首,如《掀起你的蓋頭來》、如《太陽下山明朝還是一樣的來》。如《先生買一朵花呀》、如《情人情人我怎能忘記她》、如《東山飄雨西山晴》等。唱片也是老爺的,《綠島小夜曲》每播必在「水面上搖呀搖」個沒完,直到管唱機的過來一推,才有「姑娘飄呀飄」出現。1981年11月22日,有記者團來參觀,看守所為粉飾,亂買了一陣唱片,從早就大播特播,其中有《魂斷藍橋》,真會殺風景也。第二天清早,又特予重播,魂又續斷一陣。我出獄前一周,又改播《何日君再來》,我當然不信看守所所長朱光軍在作弄我,因為他沒有這種幽默感,大概只是巧合吧?

    如果平時這種播音算是娛樂的話,台灣假日的就絕對不是。台灣假日最可怕,一早就來了全套「愛國歌曲」,一路戰鬥與「梅花」不絕,要足足鬧一上午才停。除了罵劉家昌王八蛋,已別無他法。獄中人犯對所有假日都討厭,因為假日一來,接見受阻,放封停止,對人犯全無好處。放封就是出來運動。「監獄行刑法」第五十條明定「每日運動半小時至一小時」,但在事實上,卻至多二十分鐘,並且陰雨天氣也給取消。放封時候,一部分人可以打籃球,這種籃球,有二特色:一、沒有鞋,都是赤腳跑來跑去。二、死刑犯掛著腳鐐,照舊跑來跑去無誤,這兩幅畫面,令我難忘。

    我到看守所第二天,就參加了放封,走到放封場,有趣的現象出現了:各路角頭流氓向我打招呼,並奔相走告說:「看呀!胡茵夢的丈夫!」——我縱橫文海二十年,在文化界,聲名蓋世,可是要蓋流氓界,卻只能以名女人前夫顯,名女人的確比我這名男人有名多多呢。我改寫宋人的詞對自己說,這叫「散步出黑牢,滿樓黑袖招」!其實,說我在文化界聲名蓋世,也是自己吹牛。在中興大學念中文系的小屯,要查作家名錄,她翻看「中華民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出版的《中華民國作家作品目剝,發現在九百頁的目錄中,胡茵夢佔了一面,可是李敖連一行字都沒有。可見在國民黨欽定的名單中,胡茵夢是作家,而李敖連作家都輪不到,李敖之為無名小輩,可想而知矣!事實上,我雖對外吹牛,自己還是滿謙虛的,每次「忘了我是誰」而有自大狂的時候,我就想到兩個故事:有一次我在「金蛋糕」吃東西,突然一名女侍拿了一個紙板走過來,要我簽名,我很高興,心裡想:「想不到這裡還有人認識我。」但女侍說:「我們老闆講過,每個客人都要簽名。」還有一次,我弟弟腸胃出了毛病,就介紹他到「新高原藥房」找一位李大夫。新高原的李大夫有兩位,一位是婦產科的,一位是腸胃科的,我認識的李大夫是腸胃科的李承泌大夫。可是我弟弟找錯了,找到那位婦產科李大夫,告訴他:「我是李敖的弟弟。」那位李大夫忙點頭道:「李敖嗎?我認識她,她下個月就要生了。」

    在住的方面,房長三點四公尺,寬一點八公尺,但這種空間又有二分之一以上不在走運範圍以內,因為通風管、洗臉槽、水缸、馬桶、鐵床、落地小櫃等等,已佔去二分之一以上,剩下的,不到三十塊塑膠地磚,走對角線每五小步,就得轉身,在裡面運動,項目要隨空間來決定,凡是橫式的運動,又左又右的運動,都不能做,只能做伏地挺身、仰臥起坐、頸部運動和「原地馬拉松」。我住的小房窗戶朝北,陽光從沒照進來過,住久了,覺得自己像是一根指北針,在亂流裡自我把持方向。晚上只有房頂上的一根六十支光日光燈,房有兩人高,光線下來,已經非常弱了。我在床上架上紙箱,紙箱上鋪塊掉下來的小櫃門板,大部分以右腿盤地左腿垂地的坐床姿勢,看書寫作。報上說中小學生「坐姿不確,照明不足,視力大受影響」,我想我也如此。國民黨宣傳他們在抗戰時候「以空間換取時間」,我則正好相反,我整天在以「時間換取空間」,甚至「以光明換取黑暗」,我又努力工作了半年,半年中,我又創作出不少給人光明的資料,雖然我自己,卻陷身黑暗裡。

    我住的孝一捨共四十七間,捨房按八德分類,又各三層,所以我只是八德乘三後的四十七分之一,渺小可知。我因為精力過人,只睡五到六個小時,從不午睡,所以生活方式,與一般人犯大不同,我大約清早三點前就起來了,六點五十分起床號的時候,我已經工作三四個小時了。起床號後全捨開始噪音,有這麼密集的心清苦悶的鄰居,其音安能不噪?這種噪音,直到午飯以後,才能稍好。等午睡過後,又噪音開始,直到九點入睡號為止。

    住的方面最有特色的是馬桶。每個馬桶上面,都沒有馬桶蓋,大便要直接坐上去,冬天時候,一坐上去,就像在屁股上套個大冰圈,我名之日「套冰圈」。大便完了,起身時要小心,因為皮膚已與馬桶有粘接現象,要慢慢站起,才不會痛。大便時候,整個屁股十足有「全盤西化」之感;大便以後,發現屁股上多了一個圈,好像桂冠詩人的桂冠一般,我名之曰「桂冠屁股」。

    在以人犯為單位上,我雖不過是三千三百分之一,但看守所受命關李敖,卻不敢草率從事。我報到那天上午,「法務部長」李元簇到看守所,看守所為我特別清潔房間,抹掉以前人犯留下的字跡,把鐵床鎖緊等等,不一而足。這在看守所有史以來沒有過的。清潔後,副所長汪本流特別看過,表示滿意。他又嚴格囑咐,安全第一。安全包括不使李敖搞鬼,也不許別人搞到李敖的鬼。副所長嚴格囑咐孝一捨主管,絕對不能有流氓對李敖動拳頭事件,李敖名氣太大,鬧出事來大家都要完蛋。孝一捨主管拍胸脯保證,又叫流氓們拍胸脯。流氓們說我們佩服李敖,絕不會出事。我報到當天晚上,就有香煙偷送進來(他們還以為我抽煙,其實我早戒了)。第二天第三天,已經一派「天時地利人和」氣象,流氓雖被囑咐不要同李敖多說話,可是我還是知道了一些秘密與冤情。孝一捨主管驚訝說:「你這樣吃得開、這樣拉風,我真沒想到。美麗島那批人住在這裡的時候,可沒你吃得開,你真有一套!」

    在看守所期間,我最感謝兩位囚犯。一位是於長江,他本是台中一中的學弟,因退票坐牢,被派到伙房做飯。他經常為我燒個菜,老遠自伙房端來,送給我,讓我「吃小灶」。另一位是石柏蒼,他原是台北地方法院書記官,因冤案坐牢,牢裡人手不足,白天調他去辦公,晚上回押房,住我隔壁,我一入獄,他就在窗口自我介紹,說是我讀者。我懷疑此公身份,因而問他如何證明你是。他說他可以背一首我的詩為證,我說你背背看。他就像小學生一樣哇哇背起來,我頓時驗明正身無誤。自從認識了他,就無異認識了一個「賊」。——他白天上辦公廳,晚上就偷運資料給我,我就根據資料,秘密寫成四萬五千字的《監獄學土城?——第二次政治犯坐牢記:〈天下沒有自坐的黑牢〉》長文,再由他冒險分批寄出,交給他太太保管。1982年2月10日我出獄當天下午,就招待讀者,公佈此文。由於我一再發表有關司法黑暗、監獄黑暗文字,並陸續為許多冤獄抱不平,引起「行政院」院會、中外輿論、電視、「立法院」以及被迫害者的重視。在「國民黨立委」溫士源疾呼阻止李敖英雄形象流傳後一周,新竹少年監獄即發生空前大暴動事件,另加上台北監獄越獄等事件,「法務部長」李元簇乃黯然下台。「法務部」監所司副司長王濟中公開說,這都是關了李敖惹出來的禍。

    不過,由於李敖惹出禍,有一個人倒跟著得了福,他就是「法務部」次長施啟揚,李元簇下台,他陞官做部長。我坐牢時,有一天放封,禁子牢頭匆忙跑來說:「施次長在辦公廳等你,想見你,請李先生去一趟。」我夷然答道;「可是李先生不想見他啊。」我又補了一句:「告訴他,想見李先生嗎?李先生說請你到押房去見他!」施啟揚和一般大員一樣,都是不敢來押房的,所謂考察獄政,都只是在大走道上走馬看花而已。我拒見施啟揚,弄得牢心大快,大家爭傳李某人真是架子大,大官來看他,他大屬甩都不甩呢。

    1981年11月9日,我曾譯《新約·哥林多後書》第六章第八至十節給「汝清」:

    似乎是騙子,卻是誠實的;

    似乎不為人知,卻大大有名的;

    似乎要死了,卻還活著的;

    似乎在受刑,卻不致送命的;

    似乎憂愁,卻常常快樂的;

    似乎很窮,卻叫別人闊的;

    似乎一無所有,卻樣樣都不少的。

    這段譯文,最能代表我的坐牢哲學。我另有《隔世》一詩,寫「汝清」離去後的情境,最能代表我的坐牢聚散哲學:

    隔世的沒有朋友,

    別做那隔世的人,

    隔世別人就忽略你,

    像忽略一片孤雲。

    離開你了——柔情媚眼

    離開你了——蜜意紅唇

    什麼都離開了你,

    只留下一絲夢痕。

    當子夜夢痕已殘,

    當午夜夢痕難尋,

    你翻過隔世的黑暗,

    又做了一片孤雲。

    又有一首《鼓裡與鼓上》的詩,寫住我樓上的死魂靈,最能代表我的坐牢互動哲學。「獄中獨居,樓上關了獨居的死回,戴著腳鐐,彳亍踉蹌,清晰可聞」:

    我在鼓裡,

    他在鼓上。

    他的頭昏,

    我的腦漲。

    聲由上出,

    禍人人天降,

    他若是我,

    也是一樣。

    我在鼓裡,

    他在鼓上。

    他走一回,

    我走十趟。

    他向下瞧,

    我朝上望。

    我若是他,

    也是一樣。

    這種精細的感受、精煉的表達,我不相信別的詩人能達得到。我常自喜我是詩人,可是笨蛋們都不相信。

    我前後兩次坐牢,所坐皆為「非其罪也」的冤獄,但達觀博識之下,發現坐牢的壞處有五百種,但是也有五種好處:

    第一,你沒有時間了。你對時間的感覺,完全變了。表給沒收了,時間單位對自己已經拉長,已經不再那麼精確。過去有表,一分鐘是一分鐘、五分鐘是五分鐘,一坐牢,一切都變成大約了,無須再爭取一分鐘、趕幾分鐘、提前幾分鐘,或再過幾分鐘就遲到了、來不及了。換句話說,永遠不要再趕什麼時間或限定什麼時間了,你永遠來得及做任何事——除了後悔莫及,如果你後悔的話。

    第二,你沒有空間了。你對空間的感覺,也完全變了。空間的單位已經縮小,已經不再那麼動不動就多少坪、多少里,或什麼幾千公尺了。你開始真正認識,什麼是牆。牆在你眼前、在你左邊、在你右邊、在你背後。四面牆圍住一塊小地方給你,那簡直不叫空間,而像是一個計算空間的最小單位,你坐在地上,雙手抱住膝,用屁股做中心,腳尖著力,轉個三百六十度,你會感到,你彷彿坐在立體幾何裡。立體幾何談遍了空間,但它自己,只是一本小立體。

    第三,你沒有敵人了。你的敵人把你關起來,就是把你和他們分割,大家一了百了。所以,一切都一了百了,你不再見到他們那一張張討厭的醜臉,不再聽到他們一聲聲同樣的噪音,你的眼前不再有他們查間,背後不再有他們跟蹤,你開始落得清靜。

    第四,你沒有朋友了。朋友膽大的已經同你一起坐牢,膽小的心中慶幸你總算進去了。他們的心情,就好像守在病房外面探望一個得傳染病要死又不死的朋友,病人死了,對雙方都是解脫。你剛坐牢的時候,他們有的會來看你一次,也只是一次,以後,他們不再好奇了,一個人到動物園看過斑馬以後,可以十年無須再看斑馬。所以那次來看你,不是來探望,而是來了清心願,或來永別。但是,無論怎麼說,他們在膽小的朋友中,是傷人心最少的。

    第五,你沒女人了。坐牢時候,你的形而上和形而下是一起坐的,除了犯的是風化罪,十九都是形而上惹禍;形而下遭殃。在午夜夢迴,形而下向你抬頭抗議或向你揭竿而起的時候,你當然對它抱歉。不過反過來說,從形而下惹來的種種女人的苦惱,也因坐牢而一筆勾消。為什麼?男女關係本來是鐵鏈關係,難分難解,可是一坐牢,就從鐵鏈關係變為鐵欄關係,就易分易解了,因為女人是你坐牢時離開你最迅速的動物。女人不離開,你只是男性;女人離開了,你才是男人,坐牢可使你變成純男人,從一物兩用變成一物一職,倒滿適合精簡原則、倒也不錯。

    在牢中術語,第一次坐牢叫坐牢,第二次坐牢卻叫「二進宮」。我在「二進宮」六個月裡,除了見了「汝清」、武慰先這些漂亮的小女生外,朋友們我都沒見,唐德剛、張坤山、陳曉林、李昂、許以祺等等都枉來土城看守所。許以祺有一篇《〈鐘聲無恙我將歸〉——李敖二度出獄有感》,頗能知我,全文如下,用做我牢獄生涯的總結:

    李敖是去年7月第二次被關進台灣牢裡。今年1月,我有些雜事去台北,有些念著他,就決定去土城監獄看看他。那天倒是晴天,暖暖的太陽使人幻覺春天已經來到。我叫了一輛計程車直駛土城。滿以為到了土城鄉下可以呼吸一些清新的鄉野空氣,誰知計程車一路駛去未出台北就到了土城,原來這兩個城鎮已連了起來。土城滿街競選的招貼又污染了視野,換來我一肚子的不高興。到了土城監獄,李敖又不肯出來會客,獄警說「他在黑暗裡尋找光明」。後來想想,何必去看他呢?真要是見了他又能說些什麼?

    在回來的路上,憶起1979年在台北金蘭大廈看他的情景。離前一次看他已匆匆十五年。我們談了幾個深夜。他瘦了些,卻精神抖擻。表面上仍然童心未泯,骨子裡卻深沉得很。我看他很怕冷,穿得出奇的多。後來知道他的胃也不好,同他的關節炎一樣,都是在牢裡造成的。我問他牢裡的日子可好?他嘴角帶動一下,沒有笑,就岔開話題談別的。後來我忍不住又問他,他長長地看了我一會兒,指著客廳裡的鋼琴說:

    「這是我在牢裡賺的錢為我女兒買的!」

    「在牢裡能賺錢?」我詫異地間。

    「我為其他的牢犯寫狀子。」

    「能賺這麼多?」

    「其實賺的不止此數,其他的都分給難友了!」

    我知道李敖常接濟他所同情或佩眼的人,不過聽他自己提起還是第一次。此後他再沒同我談過牢裡的事情,當然更談不上他的感觸了。他把牢裡的事看成很私己的,不願別人共同負擔。同李敖作泛泛之交很容易,他對世俗的興趣也大。但總要同他深交而且觸及他的靈魂時,才能真正喜愛他。他的一首舊句很能道出箇中滋味:

    何必空杯容索寞?

    何不仗酒打山門?

    醉眼未開開應笑,

    又請朝陽斬黃昏。

    今天在台灣及海外的知識分子,多數都養尊處優了。大家很忙,只能用閒情來關懷劉青;也只能以「冷靜」、「旁觀」的態度看「美麗島事件」、「陳文成事件」,並以此態度為驕傲。不論正反,知識分子已經失去了參與的熱誠,更不必談「捨生取義」了。知識分子的「漠不關心」已成了近二十年來的世界性氣候,形成了新的醬缸。假如說要找一個為理想、為原則死拼的怕不多。李敖卻是一個,他的獨立特行,使他孤零零地與別人遠遠地分開。近十幾年來,不論在牢裡牢外,他總像個走鋼索的江湖藝人。許多人等著看他的精彩表演,我總是替他擔心捏汗。他倒是藝高膽大,鬥志激昂,偶有失手也不氣餒。三年前他復出後,仍不改江湖藝人本色,走他自己的鋼索。在這種情形之下,實在無法用常人的價值去衡量他。對他自己的價值,他是自負而肯定的。他的另一首舊詩就寫他自己的這種心境:

    上帝所造皆鼠子,

    抬頭我卻笑天公。

    冷眼白盡世間相,

    漠然無語傲群生。

    李敖常常用自己比耶穌。我同他說這是不能比的,耶穌的愛心泊只有神才有。他說同耶穌比受難總可以吧!我倒相信他同耶穌一樣都能背十字架,不過耶穌是為世人背,李敖只為自己的理想、原則背,這也是神同人的分野。李敖畢竟是讀歷史的人,他對一切人和事都以歷史觀點出發。這是很可取的觀點。他的耐力、韌性或都源於此。他勤奮,重視自己的時間。他精力充沛,警覺性高,融會貫通力強。我總覺得他像一面鏡子,看到他,會使人想到自己,反省許我事情。同他在一起,總使你覺得他負有重大的任務,也亟待完成。他在另一首詩裡寫道:

    煙塵瀰漫千重霧,

    辛苦或失樓前樹。

    達者無為無不為

    且為後世鋪長路。

    1980年再去看他時,他說他正在寫有關譚嗣同的歷史長篇。他滔滔不絕地講譚的滿腔熱血,他悲天憫人憂國憂民的胸懷,以及譚的文學造詣。戊戌政變失敗後,譚不願逃走,寧可以死酬國,在菜市口被清廷斬首時毫不畏懼從容就義。李敖當時講得很激動。這種事本來就是使人感動的,但對李敖,卻不止此。你會覺得他是在身體力行。那天我們談得很晚,第二天一早他就來了,帶來一個扇面送我。他記得我曾要他在我的杭扇上寫幾個字。想不到他抄了一整扇面譚嗣同的詩給我。前首八句頗能表達李敖自己的情懷:

    無端過去生中事,

    兜上朦朧業眼來。

    燈下髑髏誰一劍?

    尊前屍塚夢三槐。

    金裘噴血和天鬥,

    雲竹聞歌匝地哀。

    徐甲儻客心懺悔,

    願身成骨骨成灰。

    早在60年代初,我就說李敖最大的特點就是他的鬥志。二十年後,本性未改。許多人說李敖這樣下去遲早是一個悲劇角色。看他的詩,看他對譚嗣同的仰慕,好像他自己也有準備似的。他不止一次對我說,你們這些在外面的中國知識分子是中國的精英,但是你們為中國做了些什麼?這是李敖對我們的期望,而我們對李敖的期望是什麼?李敖第二次入獄,多少人覺得他是自作自受,多少人道聽途說,落井下石,我們連起碼的把人同事分別開來都做不到。我們在乎的還是私人恩怨,不是原則支持。

    苦心豈免含冤怨?

    求全難燃已死灰。

    如今哪復滄海日,

    鐘聲無恙我將歸。

    李敖二十年前寫這些句子時,可能是為情而寫,正像他寫的其他東西一樣,迸發強烈的歷史感。今天再讀它們,仍可在不同的層次裡揣摩它的意義。「鐘聲無恙我將歸」,二月初他出獄歸來,立即舉行了記者招待會,大曝監獄黑暗內幕。他說六個月的牢不是白坐的,他看了一卡車的書,寫了三十萬言,出了六本書,完成了一篇十萬字的小說。

    這就是李敖,旺盛的精力,激昂的鬥志。對於他,我們能說什麼?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