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地聽說了一些新鮮的事,也有了一些有意思的體驗。
1、死海SPA
當時我們住的是希爾頓酒店,死海附近少有的幾個五星級酒店之一,離海岸線大概就五十米。
遠遠地看死海,它是紅色的,走近了看又變成了淡綠色,清澈無比,在碧藍的天空下,它美得簡直像只有童話裡才存在的地方。我們拿著酒店發的服務圖冊,本想先請那金髮碧眼的以色列美女給我們做個頂級的奢華SPA,躺著看看報紙,喝喝飲料解解乏,但是排隊做SPA的人實在太多,我們想了想,就直接換上泳衣先去死海了。
海裡幾乎沒有人,我們也樂得不跟別人擠,優哉游哉地下水了。但沒到五分鐘,我們幾個都迫不及待地從水裡出來了。進到死海才知道,那海水的鹽濃度之高,讓它簡直成了一鍋鹽鹵子。人是漂起來了,但人也像一塊塊鮮肉被醃了起來,大家身上難免有些受過傷留下的疤痕,泡在那麼可怕的鹽水裡,油然而生一種萬箭穿心般難受的感覺。
後來我們回過神來了,可不沒有人嘛,誰敢到這裡泡著?再尋思一下剛才在死海裡的感受,沙灘上的海水都結了晶,要下去必須穿拖鞋,否則腳肯定被扎破,所以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其他人都只在游泳池裡泡著。
我們幾個趕緊上岸改去做按摩,又等了一個小時,才聽到服務員喊了一個特別國際范兒的名字「莫非」,我就知道輪到我們了,就這樣,在我們幾個人中,我第一個被帶走享受美女SPA去了。
領我走的是一個穿著紅色橡膠皮材質衣服、腳蹬靴子的大媽,我還特別疑惑,心想怎麼不是服務圖冊上的金髮美女?我自我安慰,心想大媽之後應該就是美女了。抱著這樣的想法,我們到了一個包間,裡頭有一張寬不到一米的單人床,大媽給了我一小卷紙內褲,示意我脫衣服,還不知道說了一句什麼話,然後就出去了。
等換好衣服後,我就往床上一躺,等著服務圖冊上的那個以色列美女進來。等啊等啊,過了兩分鐘,有人敲門了,但請進來後,居然還是那個大媽,手上拎著一個大桶,一股惡臭撲鼻而來。
我一下子詫異起來,不知道是什麼狀況,那種惡臭比腐爛魚蝦的味道還難聞,有一種說不出的噁心。我們語言不通,我只能幹躺在那裡,結果大媽就從我的腳尖開始,流水線作業似的一直把桶裡的東西糊到我的頭頂,只露出兩個眼睛。後來我才知道那是海泥,被燙得熱乎乎的,沒有什麼雜質。糊完之後,她又用一張塑料紙從頭到腳把我裹了半天,跟裹粽子一樣裹好,之後就走了。
我也不知道大媽這麼做是什麼意思,我躺在那裡,忍著熱和強烈的臭味,腦子裡仍然在想:「是不是這個裹完之後,金髮美女就該來了?」但一直等了快二十分鐘,還是沒有等來美女,又是大媽來了,二話不說把我身上的塑料紙全部打開,又讓我下床走到淋浴的地方。像變戲法一樣,不知道她從哪裡拿出一個高壓噴槍,接上水龍頭,嘩啦啦地就開始衝我身上厚厚的海泥。
她在作業的時候,我就像犯人一樣站著。忙了有五分鐘,等她沖完了,一整套SPA服務也就宣告結束了。
我做完SPA了,同行的其他四個人也陸續出來,大家一交流,才發現各自遇到的情形都一樣,好像還都是同一個大媽干的。我們就開始罵:「廣告太害人,美女哪兒去了?為什麼是個大媽?難道是美女長成大媽了?這麼多年一直沒有換過人?」
當時我們真是後悔死了,就這麼一套東西,做了也沒什麼效果,還貴得要命。但後來聽說歐洲的那些王室成員,尊貴如王子王妃到死海,享受的也就是這樣的一套服務,我才說服了自己不再計較。
最終,我們一致決定:以後誰要到以色列,一定要推薦他(她)到死海享受這頂級而又奢華的SPA服務——不能只讓我們上當,得讓大家都去!
2、法治社會
在以色列的十天裡,給我們開車的司機是以色列旅遊部的工會副主席,在中國差不多就是個副部級幹部了,那些天我們一直享受著副部級司機開車的待遇。
千萬別以為那只是一個小人物,他的權力其實大得很。一路上,聽了這個叫茨維卡的副主席介紹,我才知道,以色列的工會強大無比,任何組織或企業,只要在以色列國土上引起工人的不滿,工會主席就可以即刻發起一個針對它們的局部性乃至全國性的罷工。以色列法律規定了,罷工最長期限是七天,針對任何僱主和政0府的罷工都是合法的,只要提前七天申請就可以。
而在以色列,無論職員給出什麼理由,都可以發起罷工。比如,我覺得某人對我說話不客氣,或者老對我有意見,我受不了了,就可以聯合他人到工會表決,通過了,工會就能組織罷工。長此以往,資方和政0府多多少少都吃過罷工的苦。一般來說,基本上只要是罷工,很有可能要不了七天,甚至只在申請階段,工會提出的所有條件都會被答應。最多拖到七天罷工結束,事情也就都解決了。
有一種行業,解決罷工的問題是最快的,那就是電視行業,總是提出罷工不到二十四小時,問題就立馬被解決了——人民不能沒有電視看嘛。
不光是民間罷工,連政0府部門也一樣可以罷工。以色列的國防部也有工會,並且地位極高。有一回,工會因為不爽發起了罷工,罷工前五分鐘職員們還在處理文稿,可罷工時間一到,不管是字寫到一半還是正在處理文件,統統一放,開始罷工。同一時間,國防部陷入了癱瘓。而到罷工結束那天,準時到秒,所有人都結束了罷工狀態,繼續完成罷工前沒有做完的事,就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一樣。
他們做得非常規矩,絕對是法治社會下的所作所為。
有關罷工的事例聽得我們心裡癢癢的,總覺得這麼有意思的事自己也得親歷一下。有一天,我就和茨維卡商量:「我們來了這麼多天,也沒有見到一次罷工,既然你是工會的頭兒,能不能組織一次?規模不用太大,我們也怕惹事兒,就讓我們看一下、拍一下就行,反正也是合法的。」茨維卡有些為難,因為罷工必須提前七天申請,即使申請下來,我們也早走了。所以,這事兒也就作罷了。
話說回來,以色列這種合法罷工,其實在西方社會是很常見的。通常的模式是某個行業、某個人或某些人牽頭,提前申請罷工,在具體的表格上寫上具體的罷工天數,並寫清楚起止時間,之後就可以一切按照程序來進行。
像我二まま四年赴希臘採訪奧運會的那次,在希臘看到的公交車司機大罷工,正說明罷工現象的普遍。因為歐洲杯的比賽時間和公交司機的工作時間衝突了,看不了比賽讓他們很生氣,他們就決定要罷一次工。按理說,比賽看不了這也怨不了政0府,要找只能找歐足聯,但他們也找不到歐足聯頭上,政0府就成了替罪羊。
那天,到了罷工生效的時候,公交車司機把車開到一半,就把鑰匙一拔,回頭沖乘客喊:「大家下車,時間到了。」之後車就停在了大馬路中間,司機走了——這事兒警0察來了也沒用。乘客也不吵不鬧,大家都表示理解,那是司機在維護他們的正當權利,都是下來之後各自想辦法離開。唯一比較尷尬的是,公交車在街上一停,交通就堵了個一塌糊塗。
那次公交車罷工只批了二十四小時,於是到第二天早上罷工結束的時候,警0察都在公交車邊上等著了,司機必須來把車開走,否則,哪怕超時一分鐘,那些司機就要倒霉了。當時這事兒我看得極其新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