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和愛,我始終認為差別甚大,你可以喜歡很多人卻不可以愛很多人,如果說愛比喜歡難的話,那麼相愛似乎就更難一些了。
我相信相愛不是兩個人相互告訴對方「我愛你」這三個最俗而且最不可靠的字,因為一個人你喜歡的人也喜歡你你未必感覺的那麼清楚,而你愛的人愛你那麼你會有一種心靈的震動,這種震動無須用言語表達,你就可以清晰的感覺到。
我知道我把愛情美好和偉大化了,可是也許這種美好、偉大化之後的愛情是每個人心底裡那種渴望。
就像很多朋友說的男主角不會泡妞,也許我會說這不是一個泡妞的故事而是一個愛情故事,泡妞故事是以我出發,從追求到得手的過程,愛情故事是以我們出發,從相處到瞭解,從喜歡到愛到相愛的過程。兩者之間有差別嗎?我不知道,你覺得呢。呵呵,突然希望自己變的更脫離實際浪漫一些!^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