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快日記 正文 11 戀愛嘿呦嘿~好色要靠自己努力
    被人說「好色」,我會很高興。

    好色,就是特別喜好漂亮的人。

    首先,這表示你這個人,會喜歡、也會討厭某些事,這就很好。

    很多人放棄喜歡跟討厭的權利,對很多事都馬馬虎虎的,老是說:「都可以啊!」

    「隨便啦!」這種話,聽起來就很沒精神。這種話說多了,慢慢就會喪失喜歡和討厭的能力,最後連臉都會變的很模糊。

    所以如果你很「好色」的話,起碼證明你愛恨分明,活得很起勁。

    而且,好色,還表示你「有鑒賞能力」。

    這就更難得了。

    看看你身邊的人,你就知道「鑒賞能力」越來越稀奇。

    很醜的人被說成漂亮、很爛的東西被賣得很貴、很土的衣服被當成流行、很蠢的意見被一再討論。

    當然,很多被罵「好色」的人,其實也沒什麼鑒賞能力,有些嚴重到,只要對方還會呼吸,就能令他興奮。這樣的水準,不能頒給他「好色」的榮譽,因為他「好的不是色」。準確一點說,應該只能算「花癡」。

    「花癡」也並不是錯,只是比不上「好色」的層次。

    好色的人,能夠從對方的美色當中,得到樂趣、得到喜悅,這是人生幸福的重要內容。

    我們如果能從「美」當中,感覺寧靜與快樂,就會對人生更有信心,會更相信生命是值得活的。

    美的建築、美的音樂、美的食物、美的人,都常給我安慰,讓我無從拒絕人生的盛宴,對許多珍貴的時刻,流連忘返。

    而所有的美當中,美麗的人,最讓我驚喜不已、目眩神移。

    原因很簡單,美麗的人,總是在你意料不到的地方、以你意料不到的方式出現。

    店員、路人、流浪者、在超級市場跟你拿同一牌子狗食的人。

    這些人的美麗,常常被生活的繁瑣、生命的倉皇所掩蓋。但只要你夠好色,自然能像一流的獵犬般,偵測出他們的行蹤。

    相形之下,其它的美,多少比較可預料,不太能令你驚喜。你不太可能在嘈亂的夜市聽見普契尼的詠歎詞;不太可能在你家後面的巷子,發現一棟高弟設計的公寓。

    欣賞美的驚喜和感動,早就被「試著接進美」的勞累大量扼殺。誰在羅浮宮推擠的人潮裡,還能接受「蒙娜麗莎」放的電?

    誰能只看見長城,不看見淹沒長城的攤販?

    為了領略美,如此的勞累,排隊進羅浮宮、推擠著登上長城,結果也並不能感受到美的力量、美的撫慰。

    只有美麗的人,永遠出其不意的,現身你面前,給你驚喜,讓你微笑。

    有什麼道理,不好色?

    好色的能力,如同對所有美好事物的品鑒能力一樣,不可能停留原地,只可能不斷升級。

    剛開始「好色」的人,眼光不准、胃口太大,常會對俗艷的、做作的美,也一律產生好感。這種初級品味,要逐漸邁向高級品味,只有靠不斷的品嚐、不斷的感到不夠、不斷尋求更強的感動。喜歡美酒美衣服的人,都會經歷同樣的過程。

    至於「無好色能力」的人,對美麗的人,就很缺乏主見了。當他們想要享受人的美時,就只能往娛樂界偶像的身上找、往伸展台上模特兒的身上找。這當然很乏味,一下就厭倦了,因為這不是你自己的好色,只是人云亦云,是「美的量產者」摸索大眾口味,製造出來的。

    而且,這種美色,你只能消費,無從享有。所以對偶像的美,很容易就幻滅了。因為那個美色,並不能讓你活得更起勁、更相信。只是讓你把該花的錢花光,然後發現對方跟你實在是沒有關係的。

    好色,承諾了人生幸福的無窮可能。

    但你必須培養主見,自我鍛煉。就如同所有的人生樂趣一樣,只靠別人餵給你的,你遲早會厭倦,最後破壞了珍貴的好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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