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記作者理應是為傳記作結語的人,但這是史蒂夫·喬布斯的傳記。儘管他沒有把他那傳奇般的控制欲強加於這個項目,但我如果不讓他最後說幾句話就這樣把他推上歷史的舞台,我懷疑自己無法準確地傳達出他的那種感覺——他在任何情況下展現自我的那種方式。
在我們交談的過程中,他屢次談到他希望自己留下什麼樣的遺產。以下就是那些想法,是他自己的話:
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傳世的公司,這家公司裡的人動力十足地創造偉大的產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當然,能賺錢很棒,因為那樣你才能夠製造偉大的產品。但是動力來自產品,而不是利潤。斯卡利本末倒置,把賺錢當成了目標。這只是個微妙的差別,但其結果卻會影響每一件事:你聘用誰,提拔誰,會議上討論什麼事情。
有些人說:「消費者想要什麼就給他們什麼。」但那不是我的方式。我們的責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們將來想要什麼。我記得亨利·福特曾說過,「如果我最初是問消費者他們想要什麼,他們應該是會告訴我,『要一匹更快的馬!』」人們不知道想要什麼,直到你把它擺在他們面前。正因如此,我從不依靠市場研究。我們的任務是讀懂還沒落到紙面上的東西。
寶麗來的埃德溫·蘭德曾談到人文與科學的交集。我喜歡那個交集。那裡有秤魔力。有很多人在創新,但那並不是我事業最主要的與眾不同之處。蘋果之所以能與人們產生共鳴,是因為在我們的創新中深藏著一種人文精神。我認為偉大的藝術家和偉大的工程師是相似的,他們都有自我表達的慾望。事實上最早做Mac的最優秀的人裡,有些人同時也是詩人和音樂家。在20世紀70年代,計算機成為人們表現創造力的一種方式。一些偉大的藝術家,像列奧納多·達·芬奇和米開朗基羅,同時也是偉大的科學家。米開朗基羅懂很多關於採石的知識,他不是只知道如何雕塑。
人們付我們錢去為他們整合東西,因為他們不能7天24小時地去想這些。如果你對生產偉大的產品有極大的激情,它會推著你去追求一體化,去把你的硬件、軟件以及內容管理都整合在一起。你想開闢新的領域,就必須自己來做。如果你想讓產品對其他硬件或軟件開放,你就只能放棄一些願景。
在過去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公司成為了硅谷的典範。很長一段時間裡,這個公司都是惠普。後來,在半導體時代,是仙童和微軟。我想有一段時間是蘋果,後來沒落了。而今天,我認為是芊果和谷歌——芊果更多一些。我想蘋果已經經受住了時間的檢驗。它已經存在了很長一段時間,但它仍然走在時代的前沿。
要抨擊微軟很容易。他們顯然已經喪失了統治地位。他們已經變得基本上無關緊要。但是我欣賞他們所做的,也瞭解那有多麼困難。他們很擅長商業方面的事務。他們在產品方面從未有過應有的野心。比爾喜歡把自己說成是做產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個商人。臝得業務比做出偉大的產品更重要。他最後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那是他的目標,他實現了。但那從來都不是我的目標,而且我懷疑,那最終是否是他的目標。因為他所創建的公司,我很欣賞他——它很出色——我也喜歡跟他合作。他很聰明,實際上也很有幽默感。但是微軟的基因裡從來都沒有人文精神和藝術氣質。即使當他們看到Mac以後,他們都模仿不好。他們完全沒搞懂它是怎麼回事兒。
像IBM或微軟這樣的公司為什麼會衰落,我有我自己的理論。這樣的公司幹得很好,它們進行創新,成為或接近成為某個領域的壟斷者,然後產品的質量就變得不那麼重要了。這些公司開始重視優秀的銷售人員,因為他們是改寫收入數字的人,而不是產品的工程師和設計師。因此銷售人員最後成為公司的經營者。IBM的約翰·埃克斯(以及早已離開蘋果的約翰·斯卡利、微軟的史蒂夫·鮑爾默)是聰明、善辯、非常棒的銷售人員,但是對產品一無所知。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施樂。當做銷售的人經營公司時,做產品的人就不再那麼重要,其中很多人就撤了。當斯卡利加入後,蘋果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那是我的失誤;鮑爾默接管微軟後也是這樣。蘋果拫幸運,能夠東山再起,但我認為只要鮑爾默還在掌舵,微軟就不會有什麼起色。
我討厭一種人,他們把自己稱為「企業家」,實際上真正想做的卻是創建一家企業,然後把它賣掉或上市,他們就可以變現,一走了之。他們不願意去做那些打造一家真正的公司所需要做的工作,也是商業領域裡最艱難的工作。然而只有那樣你才真正有所貢獻,為前人留下的遺產添磚加瓦。你要打造一家再過一兩代人仍然屹立不倒的公司。那就是沃爾特·迪士尼,還有休利特和帕卡德,還有創建英特爾的人所做的。他們創造了傳世的公司,而不僅僅是為了賺錢。這正是我對蘋果的期望。
我不認為我對別人很殘暴,但如果誰把什麼事搞砸了,我會當面跟他說。誠實是我的責任。我知道我在說什麼,而且事實總是證明我是對的。那是我試圖創建的文化。我們相互間誠實到殘酷的地步,任何人都可以告訴我,他們認為我就是一堆狗屎,我也可以這樣說他們。我們有過一些激烈的爭吵,互相吼叫,那是我最美好的記憶。我在大庭廣眾之下說「羅恩,那個商店看起來像坨屎」的時候沒什麼不良感覺。或者我會說「上帝,我們真他媽把這個工藝搞砸了」,就當著負責人的面。這就是我們的規矩:你就得超級誠實。也許有更好的方式,像個紳士俱樂部一樣,大家都戴著領帶說著上等人的婆羅門語和華麗詞彙,但是我不瞭解那種方式,因為我是來自加利福尼亞的中產階級。
我有時候對別人很嚴厲,可能沒有必要那麼嚴厲。我還記得裡德6歲時,他回到家,而我那天剛解雇了個人,我當時就在想,一個人要怎樣告訴他的家人和幼子他失業了。肯定很艱難。但是必須有人去做這樣的事。我認為確保團隊的優秀始終是我的責任,如果我不去做這件事,沒有人會去做。
你必須不斷地去推動創新。迪倫本來可以一直唱抗議歌曲,可能會賺很多錢,但是他沒有那麼做。他必須向前走,當1965年他轉做電子音樂時,他疏遠了很多人。1966年的歐洲巡演是他的巔峰。他會先上台演奏原聲吉他,觀眾非常喜歡。然後他會帶出TheBand樂隊,他們都演奏電子樂器,觀眾有時候就會喝倒彩。有一次他正要唱《像一塊滾石》,觀眾中有人高喊「叛徒!」迪倫說:「搞他媽個震耳欲聾!」他們真那樣做了。披頭士樂隊也一樣。他們一直演變、前行、改進他們的藝術。那就是我一直試圖做的事情——不斷前進。否則,就如迪倫所說,如果你不忙著求生,你就在忙著求死。
我的動力是什麼?我想大多數創造者都想為我們得以利用前人取得的成就表達感激。我並沒有發明我用的語言或數學。我的食物基本都不是我自己做的,衣服更是一件都沒做過。我所做的每一仵事都有賴於我們人類的其他成員,以及他們的貫獻和成就。我們很多人都想回饋社會,在這股洪流中再添上一筆。這是用我們的專長來表達的唯一方式——因為我們不會寫鮑勃·迪倫的歌或湯姆·斯托帕德(TomStoppard)的戲劇。我們試圖用我們僅有的天分去表達我們深層的感受,去表達我們對前人所有貢獻的感激,去為這股洪流加上一點兒什麼。那就是推動我的力量——
註釋:
1「還有一件事……」,這是喬布斯在演講結尾時喜歡用的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