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死
M:你想過死嗎?
S:想過,可是想不明白。大概活著的人都不可能想得明白。
M:不,我不是問死是怎麼回事,我是說,你想沒想過死?
S:你是說尋死,或者說自殺,但是你不忍心用這個詞。用不著這樣,想尋死不見得就是壞事,這說明一個人對生命的意義有著要求,否則的話他怎麼活著都行。
M:從理性上講我很理解,但是我沒有過這樣的親身體驗,我從來沒有真的想要去死過。而你有過?
S:是的。不過這無法證明,因為我畢竟還活著。我只是曾經非常渴望過死,祈求過死。
M:因為什麼事?因為你的雙腿癱瘓?
S:差不多,總歸跟我的病有關,雖然並不總是這麼直接。都是什麼事說起來話長,但總之是因為我感到了絕望。
M:你這句話等於沒說,當然是絕望。
S:比如說,你終於明白你再也站不起來了;比如說,才只有21歲,你卻不能上大學,大學已經預先把你開除了;你也找不到正式工作,好像你已經到了退休的時候;差不多所有的人都會稱讚你的堅強,但是有一個前提:你不要試圖成為他們的女婿;如果你愛上了一個姑娘,你會發現最好的方式是離開她,否則說不定她比你還痛苦;你最好是作個通情達理的人,那樣會安全些,那樣你會得到好評,但是這樣一來你就不知道為什麼還要活著了:這就是絕望。如果你走運你會有一對愛你的父母。會有一些好朋友,但是你經常會在他們臉上看見深深的憂慮,你自然就會想,你活著是給他們帶來的幫助多呢還是麻煩多?是安慰多呢還是愁苦多?這就是絕望。我知道,就在咱倆這樣說著的時候,正有很多人處在這樣的絕望中。
M:你是怎麼從這樣的絕望中擺脫出來的呢?你怎麼沒死?
S:別著急,早晚會死的。
M:少貧嘴。我是說,你怎麼沒自殺。
S:一點兒都不貧嘴。我聽了卓別林的勸。
M:我跟你說正經的呢。
S:要是你正正經經地陷入了絕望,你不妨聽聽幽默大師的話。當然,使我沒去自殺的原因很多,但是我第一次平心靜氣地放棄自殺的念頭卻是因為聽了卓別林的勸,以後很多次都是這樣。幸好有一天我去看了那場電影,什麼名字我忘了。一個女人想自殺,但被卓別林扮演的那個角色發現了。女人很埋怨他,發了瘋似地喊:「你為什麼不讓我死?為什麼不讓我死!」卓別林慢悠悠不動聲色地說:「著什麼急?早晚會死的。」
M:真是妙。
S:怪事,為什麼他說了就「真是妙」,我說了就是「少貧嘴」呢?
M(笑):你讓我想想,嗯……
M:可能是這樣,我在聽他說這句話之前已經進入了幽默的心態。已經對幽默有了準備,卓別林這三個字就像一個信號把我帶進了另一種思維方式,你自然而然就跳出了常規的邏輯。
S:就是就是,關鍵是你得進入幽默,關鍵是卓別林能把你領進幽默中去。在那之前我從來沒想到過對於死還有這樣一種態度。一般人們總是勸你堅強些,「別這麼軟弱,你應該堅強些。」你想要是醫生對病人說:「別生病,健康些,你應該健康些」,這不是廢話嗎?
M:人家這是好意,我討厭你這樣對待人家的好意。
S:我也知道這是好意,事後我也後悔這樣對待人家的好意;但是當我一心一意想死的時候我不在乎誰討厭我。還有,還有人會這樣勸你:「別這麼悲觀,生活是多麼美好,你要熱愛生活。」如果生活一向只是美好,如果生活中壓根兒沒有悲哀沒有醜惡沒有絕望,活下去本來就不需要誰來勸,就像吃喝拉撒睡一樣用不著誰來勸。比如說,被侮辱、被歧視、被不公平不平等地對待,而且這局面很可能堅如磐石至少在99年裡無法動搖,這樣的事讓你碰上了,沒讓他碰上,你想死,他卻用「生活是多麼美好」來勸你活,當然他這也是好意,但是你不覺得他比我還討厭嗎?
M:還有些人,談死色變。你一說到死,他就說:「哎哎,老提什麼死呀怪不吉利的」,或者說「噓——,別老這麼悲觀,要說死找沒人的地方說去」,好像不知道死就是樂觀,好像不說死就能不死了似的。
S:那倒不怎麼討厭,那不過是讓死嚇的。其實他知道人必有一死,這一事實嚇得他不敢再想下去。很可能他還會找到一種自我安慰的方法:「活著先說活著的事。」那麼死呢?「咳,到時候再說。」這讓人想起其它動物,除了人,其它動物都是這麼任憑生死擺佈的,並且對此毫無意見。
M:也許倒是人錯了呢?想它又管什麼用?順其自然,也許倒是其它動物對了呢?
S:順其自然大概不等於逆來順受,人對生、對死都要求著意義。先不說這個。總而言之,要是我們一時弄不清是作人好還是作其它動物好,我們不妨只記住一個事實:我們是人,我們必不可免地得思考生和死的問題。就是說,無論我們贊成思考這一問題,還是禁止思考這一問題,還是設法逃避這一問題,我們都已經進入了這一問題,我們可以羨慕其它動物,但是從我們是了人的那一天起,我們就無法改變自己的種類了。況且,子非魚,安知魚不知生死乎?這有點像廢話了。
M:還說卓別林吧,還說你是怎麼聽了他的勸的吧。
S:關鍵是卓別林先讓你放了心,他不像很多人那樣先劈頭蓋臉地反擊、嘲,或是企圖粉碎你的願望,他理解你的一切苦衷,他相信死也是人的一種權利,他和你站在一起維護你的這個權利,然後他只是提醒你:死神是最守信用的,他早晚會來的,你又何必這麼著急呢?我真是長長地出了一口悶氣,覺得輕鬆多了。死本來是絕望,但卓別林輕而易舉地把它變成了一種希望。這希望有兩層意思:一是說,要是你真的再沒有力氣了,你放心吧,那時候死神肯定會來搭救你;二是說,既然如此你何必不再試試呢?說不定你還能玩出什麼花樣來高興高興呢。可不是麼?你活著已經苦到了頭,你想死而死又是那麼樣地可靠,你還怕什麼呢?你還會再有什麼損失呢?你就再試試唄。
M:擺脫死的誘惑就這麼簡單?
S:當然不會就這麼簡單。我只是說,要是別人或是你自己忽然想尋死,要是你還有可能勸勸別人或者是你自己,讓我說,卓別林的勸法是最有效的勸法。至於徹底擺脫絕望擺脫死神的誘惑,可能只有兩個辦法,一是設法把自己變成傻瓜,一是在明白了過程就是目的之後。
二、關於生
M:上次你說,徹底擺脫死神的誘惑只有兩個辦法,一個辦法是當傻瓜,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得明白——過程就是目的。
S:是。
M:這麼說,你是靠了後一種辦法嘍?
S:為什麼?
M:我看你不像個傻瓜。
S:謝謝。我希望我沒辜負你的恭維。
我還要補充一點。照我的理解,「傻瓜」一詞絕不是指先天的弱智,而是指後天的麻木。弱智常常並不妨礙弱智者向他們不公正的命運要求意義。可是對生命意義的麻木不問,卻可以使智力健全的生命僅僅成為一種生理現象,而不是精神過程。
M:這樣的人只是活著,無論怎樣活著只要活著就夠了,因此他們不會有煩惱得要去自殺的時候。可這又有什麼不好呢?在煩惱和傻瓜之間,選擇後者說不定是更明智的呢。
S:也許是吧,所以我說那也不失為一種活著的辦法。
M:那你為什麼不選擇這種辦法?
S:我試過,但是沒成功。
M:在這點上咱倆倒是挺一樣。我也試過,可是不行。我老是想,與其那樣活著倒不如死了痛快。
S:亞當和夏娃吃了禁果,知道了善與惡,被逐出了伊甸園,再也回不去了。所謂「知道了善與惡」其實就是對生活有了價值判斷,對生命的意義有了要求,所以我們跟亞當夏娃一樣,也別想回去當傻瓜了。
《聖經》上說,亞當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園,人類歷史從此開始。這說法真是妙極了。也就是說,從此開始他們才是人了,由此他們才有別於其它動物而成為人了。遺憾的是人們只注意到了這是痛苦的開始,而沒看到這才有了人生歡樂的可能。人們應該理解上帝的好意。把那個伊甸園稱為樂園實在荒唐,我相信那兒可能沒有痛苦,但沒有痛苦的地方肯定也沒有歡樂。所以我想,還是別回到伊甸園去當那漫長的傻瓜吧。
M:所以你選擇了第二個辦法?
S:不如說是去尋找另外的辦法,因為第二個辦法不是現成的。但是,如果你相信死是一件不必著急的事,如果你又不想去當那個漫長的傻瓜,如果你誠心誠意地去找另外的辦法,你就準能找到它,你找到的就準是它。
M:玄了。我看你是不是越說越玄了?你就直截了當地說吧,怎麼會「過程就是目的」呢?
S:比如說踢足球,全場九十分鐘常常才進一兩個球,有時候甚至是零比零,那麼目的是什麼呢?就是過程,在這九十分鐘的過程中證明和欣賞生命矯健、堅強、智慧和優美。其實要想多進球還不簡單嗎?只要越位不算犯規,大伙都上大門那兒等著去,要不乾脆一開始就罰點球,保險進球多。可是那樣就沒意思了,沒有了過程,就沒有了趣味,沒有了快樂。在真正的球迷看來,過程比目的要緊。
不久前意大利的世界盃賽,由於時差關係,很多場球我們只能看錄相,那時勝敗已定,但球迷們都避免先知道結果,並向知道了結果的人發出警告:不許說!因為令他們著迷的是過程,他們要在前途未卜的過程中享受激情、享受驚險、享受渴望、享受悲歡。
我還知道一些更高明的球迷,甚至不怕知道結果;無論結果如何,絲毫不影響他們的興致,只要那過程是充滿艱險和激情的,不管輝煌的還是悲壯的,他們依然會如醉如癡地沉入在美的享受之中。問他們:誰贏了?他們可能會告訴你,但也可能他們記不清了,不過他們肯定能告訴你最好的球隊是哪個,最好的球星是誰。如果他們告訴你得亞軍的那個隊實際上是最乏味的一個隊,你用不著吃驚,因為他們是以過程來做判斷的。
其實什麼事都是這樣。小說是這樣,小說要是只寫最後誰死了誰還活著,那就像人口普查了,沒人愛看。科學怎麼樣?如果沒有坎坷而歡欣的過程,人類想辦到什麼就辦到了什麼,人就差不多又要去當那個漫長的傻瓜了。生活也是,一場球賽九十分鐘,一場生活就算它九十年,區別無非時間的長短罷了。上帝給人們設置了很多障礙,為的是展開一個過程,於是才能有趣味有快樂。
M:照此說來,生活是無需乎目的了?
S:不行,目的還非得有不可。如果都不想贏球,這場球還怎麼踢下去呢?就像人活著沒有理想,人可往哪兒走呢?沒有了目的,過程一樣沒法展開。目的和理想的設置,我想,原就是為了引導出一個過程,我想,一個最最美好的理想或目的不如就讓它處在那個望眼欲穿的位置上吧,這樣才永遠都有個奔頭,創造著,欣賞著,樂此不疲。
M:但是你終於得到了什麼呢?你總得能得到什麼呀?總就是過程、過程、過程,總也達不到目的,你不覺得有點兒荒誕嗎?
S:你得到了一個快樂的過程。就像一場球賽,你無論是輸了還是贏了,只要你看重的是過程,你滿懷激情地參與過程,生龍活虎不屈不撓地投入了過程,你在這過程的每一分鐘裡就都是快樂的。我發現這是划算的,勝負畢竟太短暫,過程卻很長久,你幹嗎不去取得那長久的快樂呢?
況且勝利常常與上帝的情緒有關,上帝要是決心不喜歡你(比如說讓你癱瘓了等等),你再怎麼抗議也是白搭。但是,上帝神通再大也無法阻止你獲取過程的歡樂。所以不如把那沒有保證的勝利交給上帝去過癮,咱們只用那靠得住的過程來陶醉。
M:嗯,有道理。我發現你確實不是傻瓜。
S:多謝多謝,我很喜歡你經常發現這一點。
M:我有時候也這麼想,真的,人最終究竟能得到什麼呢?未知是無限的,人類的希望無窮無盡,於是認識就永遠沒有個完,永遠不會到達終點,一個階段的結束不過是又一個階段的開始。也許你說對了,人要是不能從過程中體味幸福和歡樂,生命就成了一場荒誕的苦役,死神就一直具有誘惑力。
S:這麼聰明的話,我希望你還是留給我說。我要說什麼來著?哦,對了——所以過程就是目的。我想給你念一段一個殘疾朋友寫給我的話:「事實上你唯一具有的就是過程。一個只想(只想!)使過程精彩的人是無法被剝奪的,因為死神也無法將一個精彩的過程變成不精彩的過程,因為壞運也無法阻擋你去創造一個精彩的過程,相反你可以把死亡也變成一個精彩的過程,相反壞運更利於你去創造精彩的過程。於是絕境潰敗了,它必然潰敗。你立於目的的絕境卻實現著、欣賞著、飽嘗著過程的精彩,你便把絕境送上了絕境。夢想使你迷醉,距離就成了歡樂;追求使你充實,失敗和成功都是伴奏;當生命以美的形式證明其價值的時候,幸福是享受,痛苦也是享受。現在你說你是一個幸福的人你想你會說得多麼自信,現在你對一切神靈鬼怪說謝謝你們給我的好運,你看看誰還能說不。」
M:嗯,這個人很能說。
但是意義呢?價值呢?目的要是不重要,為什麼還有高尚和卑下之分呢?
S;道德的最高尚的原則,我想,就是使最多的人最大程度地獲得自由、幸福、快樂的生命過程。只有更為高尚的目的才能引導出更為自由、更為幸福、更為快樂的過程。我看這兒用不著擔心。如果為了展開過程我們需要設置目的,那麼為了展開更為自由、幸福、快樂的過程,我們明顯需要設置更為高尚的目的。你沒想到再表揚我兩句嗎?
M:等你不只是說,而是去做的時候吧。
S:那我就聽不到了。
M:為什麼?
S:這件事在死之前是做不完的。
三、職業—事業
S:如果生命是一條河,我想,事業相當於一條船。在河上漂泊,你總得有一條船。
A:你的這條船就是寫小說嘍?
S:碰巧是這樣。迄今為止這條船對我還合適。當然我也寫別的,我也幹些別的事。
A:活著就是為了事業嗎?
S:正好相反。船是為了漂泊,漂泊不是為了船。事業是為了活著,是為了活得更有味道。
A:那你怎麼理解,譬如:「一切為了事業」,「把生命獻給事業」這樣的話呢?
S:我更相信這樣的事實,譬如:他的事業,給了他無比的快樂。為事業而奮鬥,他感到莫大的幸福。在事業中他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實現了自己的價值。
A:有人說,活著就是奉獻。
S:這話不僅不美反而失實,而且細品很像是訴苦,像是抱屈,像是炫耀,彷彿從中受益的只是他人。這類少實事求是之心多譁眾取寵之嫌的說道,不見得能保證長久的快樂。如果他注意到了自己從事業中享受了多少樂趣,也許能對「奉獻」一詞體會得更全面。如果他活著真的只有奉獻,我想那是對「按勞分配」原則的違背;如果奉獻是他自己選擇的幸福方式,那麼他已經得到了豐厚的報償,他不會在喝彩與掌聲中眉飛色舞,而更可能在人們欽佩的目光下稍稍有一點慚愧。一種是,把事業視為自己的幸福,它不僅僅意味著心血的付出,它更意味著精神的收穫;另一種則把事業僅僅看作是付出,僅僅看作是為他人的利益而受苦受累——這意味著需要報答,可這希冀倘若落空呢,事業豈不成了一場折磨人的災難麼?
順便說一句,在信念的領域裡可以不考慮經濟規律,但這絕不意味著按勞分配的原則應該廢棄。
A:你是怎麼選擇了寫作這條路的呢?聽說你身體殘疾後,也曾一度想去死?
S:不是一度,是幾度。這方面的事,在和M的談話中已經說過了。
後來我想再活一活試試,以觀後效。一個人,不管他曾經與死神的關係多麼密切,如果現在他想活下去試試,他總得做些事,否則不勞而食你會覺得羞恥,否則精神無以安頓你會覺得時間漫長有如徒刑。必須得幹些事。
我先到一個街道生產組找了個工作。那不是正式工作,干一天拿一塊錢,再無其它待遇;所得工資可以溫飽,關鍵是自力更生了,沒有活成個負數,這感覺讓人踏實。生產組是一間低矮破舊的老房,成員多是家庭婦女、老頭、老太太和殘疾人,每天在昏暗的光線裡畫些美麗的圖案兼而嘻笑怒罵;那也是生活,如果你能體會,那樣的生活裡也一樣飽含了深意。這感覺給人希望,生活從不輕易拋棄誰。老頭老太太們都對我好,他們沒有文化但有飽滿的人情味,這感覺讓人溫暖,讓人對生活多了信心。我自以為工作得努力,肯定對得起那份工作,這樣感覺比佔了便宜要舒服。當然,我還不滿意,我想我說不定還能幹些更有趣的事。人對快樂的要求沒有個夠,我以為這不是壞思想。
一開始我先自學了一年外語,但很快就發現既無資料可供我筆譯,也沒人要我去作口譯,外語這東西不用就忘,於是淺嘗輒止。現在外語的用處多了,可我也老了,學不徹底就該火化了,下輩子再學吧。後來又學畫彩蛋、畫仕女圖,雖第一批交貨即通過驗收,但畢竟不是興趣所在,便又半途而廢。那時周圍的人都在學數理化準備考大學,我動了七八回心,終於明白人家不肯錄取殘疾人,就沒去碰那個釘子。幹什麼呢?想了好久,想起我上學時作文一向有好分數,平時喜歡文學,心裡又頗多感受,就試試寫作吧。
選擇一項事業(或者找一條能夠載渡精神的船)的時候,應該想起兵書上的一句話:知己知彼,百戰不殆。沒有誰是為了失敗而工作的,因為注定的失敗不能引導出一個如醉如癡的過程。所謂知己,就是要知道自己的興趣何在?自己的稟賦何在?如果你喜歡文學,可你偏偏不肯捨棄一個學化學的機會,且不說沒有興趣你的化學很難學好,即便你小有成就那也是你的悲劇。如果你是一個數學天才,比如說是一個潛在的陳景潤,可你對此昏然不知偏要去當一個寫小說的,結果多半不妙。所謂知彼,就是得知道客觀條件允許你幹什麼。如果你熱愛起足球的時候已經40多歲,你最好安心作一個球迷,千萬別學馬拉多納了。如果你羨慕三毛,你也有文學才能,但是你的雙腿一動都不能動,你就不要嚮往撒哈拉,你不如寫一寫自己心中的沙漠。我一貫相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所長,倘能揚長避短誰都能有所作為;相反如果棄長取短,天才也能成為蠢才,不信讓陳景潤與托爾斯泰調換一下工作試試看。對事業的選擇,要根據「知己知彼」的原則,可別為「熱門」或時髦所左右。
然後還得需要點勇氣,需要冒一點風險,沒有什麼辦法能保證你肯定有一條金光大道。我開始想寫作的時候,人們提醒我說,你哪兒都去不了不能深入生活,你憑什麼能幹這一行呢?我自己心裡也打鼓。可是我忍不住地想寫。我有紙也有筆,還有好多想法,別人一天有24小時的生活,我一天也有24小時的生活,所有的生活一樣都有品味不盡的深意,我就偷偷地寫了一點,自己覺得還有希望,於是豁出去了,寫!如果你看不出你的選擇有什麼不對頭,你得豁得出去,你得敢於試試,一條道走到黑或者不撞南牆不回頭。當然那時我已經在街道生活組掙著自己的飯錢了,我想我最不濟是個0,不會是個負數了。
A:幸好你沒撞南牆。
S:到現在為止,我看我還不需要回頭。
A:要是撞了呢?要是你撞著了南牆呢?
S:要是你發現你確實不適合干某一行,你還得敢於回頭,及時回頭。這不丟人,事業不是為了撞南牆的,撞死在南牆下算不上勇敢。這方面你不行,你得相信在其它方面你未必都不行。
A:一開始你就相信,寫小說你肯定行嗎?
S:我只是認為我不見得不行。我沒有把它當成一件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事來幹。尋找也可以算一種事業。嘗試也是一個有價值的過程。鑒於我們的選擇無論多麼科學多麼慎重,我們仍有失敗的可能,所以我們還是得把注重點從目的移向過程。
A:你很幸運。
S:你是指我的殘疾?
A:別起哄,我是說能把這些事想得明白,這也是一種幸運。
S:不起哄,也許正因為命運讓我有機會見識了絕境,這確實算得一種幸運。
A:你畢竟找到了你所感興趣的事業,並不是誰都有這樣的福氣。
S:可是誰都有業餘時間。現在的工作分配還不可能都根據個人的興趣,可是掙完了飯錢還有不少時間,這些時間全憑個人高興。
A:你在事業上有過挫折嗎?
S:我絕對認為我的智商適中。我好幾次都認為我得改行了,根據「知己各彼」的原則想了又想,還是沒改。我現在不大發愁寫什麼,可怎麼能寫得更好估計永遠都是一個問題。
A:事業上的挫折,難道不給你帶來苦惱嗎?
S:當然。如果挫折不帶來苦惱,成功也就不帶來快樂了。
A:你怎麼擺脫這樣的苦惱呢?
S:一遍一遍地擺脫,沒完沒了地擺脫。一次一次地相信:船不是目的,河也不是,目的是誠心誠意盡心盡力地漂泊。
A:那也許是因為,你在事業上畢竟算個成功者。
S:我不起哄可是你起哄。成功與否完全是個度量標準的問題。
A:總歸人家管你叫作家,不管我叫什麼「家」。
S:那是因為很多事不大公道,現在「作家」這個頭銜不值錢,發表幾篇小說就算個「家」,比當別的「家」——比如科學家、哲學家、數學家——要省事得多。而且寫小說容易出名,因為你寫了,總得簽上你的名。
A:我看你是得了便宜賣乖。
S:我料到您要這麼說了。不過您說的也許不全錯。
可是還是得說,千萬別把事業當成一項賭注。尤其是我們殘疾人,千萬別以為成功了某項事業,你的一切艱難困苦就都迎刃而解了,根本沒那回事。就算我像你說的那樣是個事業的成功者吧,那麼我以這個身份最想說的就是,事業的成功確實讓人興奮,但它不為人解決其餘的問題,興奮之後清靜下來,一瞧:所有的問題都還在,一如既往。
A:可是對於殘疾人來說,它至少可以解決工作問題。
S:你存心跟我作對,存心讓我理屈詞窮是不是?我得承認有這麼回事,這樣的事真讓人遺憾。不過人大常委會很快就要通過一項「殘疾人保障法」了,將明文規定殘疾人與所有的人一樣有工作的權利,以後誰不給殘疾人工作誰就是違法。
我們還是說說法律以外的問題吧,有很多問題不見得是法律能管得了的。
A:什麼問題,比如說?
S:比如說,對殘疾人的歧視,這種歧視常常只流露在別人的眼睛裡,法律管不了吧?可你怎麼辦?比如說,愛情問題,法律說你有結婚的權利,可你所愛的人(當然他或她也愛你)因為種種並不違法的外界壓力而離開了你,你怎麼辦?這些問題並不因為你在事業上的成功就可以消失。比如說,孤獨,自卑,沮喪,活著到底為了什麼?我們在走向哪兒?人類的理想一向很完美,可人類的現實為什麼總是不如人意?這樣的問題永遠都在那兒等著你,並不因為你成了什麼「家」它們就雲消霧散。千萬別把事業的成功作為一項賭注,當成一筆全面幸福的保險金,千萬別以為你一旦功成名就天下的倒霉事就都歸了別人,幸福就都歸了你,那樣想你會失望的,到時候你的諸多奢望不能兌現絕沒有誰給你賠償,而且你還會因此而失去事業原本為你預備的快樂,那才真叫一敗塗地呢。對於事業,我想還是「只問耕耘,不問收穫」來得聰明,那樣事業這條船才能一直載歌載舞載歡載樂。
我知道有一位殘疾朋友,他一心要寫小說,發誓不成功則成仁,什麼事都不做,什麼事都不屑於做,他說就是要有這樣的決心和雄心,他說他相信成功和幸福必定會在某一天早晨成為事實。我不敢貿然說他不是天才,但我以為對於絕大多數不是天才的人來說,這麼干挺危險。從我這個凡夫俗子的角度看,文學創作跟學外語大不相同,不是忍得幾載寒窗苦就能行的,它需要自自然然地去體會生存這件事,然後需要不急不躁地去寫。要緊的還不在這兒,要緊的是他不成功他會痛苦,他真的成功了他也見不到預期的那種幸福。還是那句話,事業是一條船,可船不是目的,船只有在航程中才給人提供創造的快樂和享受這快樂的機會。
A:我知道有一個人,他說他要是寫不好小說他就一輩子不談戀愛。
S:這可麻煩了。我總認為不會戀愛的人就不會寫作。我總想,不懂得愛情的人可能懂得藝術嗎?我總懷疑,要是漂泊不能吸引你,你跳到船上去幹嗎呢?依你看呢?
A:依我看你剛才貶低了學外語的。
S:對不起,要是有這樣的事肯定不是出於惡意。
A:我以為對一個人來說,不管他幹哪一行,他都應該對豐富多彩的生活葆有激情。任何事業都不應該把人弄成機器,事業的成功是一回事,人的成功是另外一回事。
S:這是我說的。
A:是我,是我說的。
S:是您替我說的。
A:你真矯情。
S:你也一樣。
四、關於平等
M:《中國殘疾人》上關於平等問題的討論,你覺得怎麼樣?
S:好。
M:就一個字?怎麼好?
S:怎麼都好。這樣的討論本身就好,這討論本身就是平等的一次實現。
M:你是說先不必期待一個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先不必統一思想?
S:不是先不必,是永遠不必。
M:那幹嗎要討論?
S:那才要討論。為什麼討論偏要以統一思想為目的呢?譬如平等,是意味著統一思想統一行動呢?還是說,每一種處境、每一種心緒都有被瞭解的機會(或權利)呢?是「非禮勿言」平等呢,還是「百花齊放」平等?
M:經過這樣的討論,不僅能使我們互相瞭解,也使每個人自己更瞭解自己了。
S:我曾經也像戈奇那樣苦笑、尖刻、拍案而起過。現在嘛,我想我更贊成東野長崢的態度。我想我非常理解戈奇,我想東野長崢一定也是從那條憤怒的路上走過來的。我現在仍然相信那是美麗的憤怒,那是真正渴望平等的憤怒,那是真誠的哭喊和笑罵。我們不能作鬼我們也不要成仙,我們不忍受欺侮同樣不忍受溺愛,我們看得出在過分的優待和小心的恭維後面,並非有意但確實還是非人的看待。我曾經寫過,譬如說,一個人拉一輛車完全算不得什麼光榮,但一隻猴子拉一輛車卻贏得滿場的喝彩。要是我們聽了類似的喝彩而不憤怒,甚至還洋洋自得,我們就很有危險淪為舞台上一道偽劣的風景。但是……
M:「但是」後面大作文章。
S:「但是」後面確實有文章可作。
M:當然當然。別憤怒,百花齊放。
S:也可以百花怒放。不過不保證肯定不是毒草。
我看,平等,這件事跟愛情差不多。平等很可愛,是你朝思暮想的情人,比如這麼說。但是,不是你愛上誰誰就也得愛你。不是你渴望平等,人家就一定把你平等相看。為此你拍案而起,得,人家沒準兒更躲你遠點兒,怕不留神「欺負」了你。人家跟你說話總得加著小心,那樣你準保又要憤怒——難道跟殘疾人說話就總得這麼小心翼翼嗎?你又要喊——殘疾,給了我們什麼特權!就這樣,你越憤怒人家越把你另眼相看,越給你「特權」,然後你更加地憤怒,結果弄成了個怪圈,一圈一圈地轉下來你離平等越遠了。(順帶說一句,你把人家也弄進一個怪圈裡去了——欺負你是欺負你,不欺負你還是欺負你。)我曾經就是這樣,把自己和別人都弄到怪圈裡去了。幸運的是我看見了這個怪圈,發現打破它的辦法首先是放棄憤怒。從憤怒到放棄憤怒,不等於不會憤怒,不等於麻木,尤其不等於沾沾自喜於做一道偽劣的風景。
M:應該說,放棄對別人的憤怒,把那美麗的憤怒瞄準自己。
S:對對。因為,平等要是丟了,一定不是賊偷了,一定是自己糊里糊塗地忘了它在哪兒。平等,確實很像愛情,不可強求。強求有時可以成婚,但那婚姻中沒有愛情。即使人家願意送給你平等,但是送來的肯定不是平等。
M:不過,要是人家不認為你有愛的權利呢(還有工作的權利、學習的權利),你也放棄憤怒?
S:你是說有人在違法?那還用說?義不容辭,憤怒地把他送交法庭或訴諸輿論就是。不過我想,這樣的局面並不是最難應付的局面。最難辦的是人家並不違法,只是在心裡看不起你,目光中流露著對你的輕視和可憐,你可有啥辦法?
M:用行動,只有用行動消除他們的偏見!用我們的意志、作為、智慧,來消除他們的偏見。
S:好主意。好主意倒是好主意,可要是你的行動僅僅以他們的偏見為坐標,僅僅是根據那些偏見作出的反應,你還是有點像奪路而逃,逃進一種近乎於復仇雪恥的勇猛中去了。但是這樣的出逃,很可能急不擇路而掉進什麼泥沼裡去。
我看過一本書,書中有段話,大意是這樣:我們可以為了從高處鳥瞰風景的緣故而去爬一棵樹,也可以由於有一頭野獸在後面緊緊追趕的緣故而去爬一棵樹。在這兩種情形下我們都是在爬樹,但動機卻完全不同。前者,我們爬樹是為了娛樂;後者,我們則是受恐懼的驅使。前者,我們要不要爬樹完全是我們的自由;後者,我們喜不喜歡都得這樣做。前者,我們可以尋找一棵最適合我們意圖的樹;後者,我們卻無法選擇,必須立刻就近爬上樹去,也就是說由一頭野獸替我們作出了選擇。
M:這個比喻挺不錯。平等的前提,非得是自由不可,心靈的自由。爹娘讓你娶A小姐你無奈就娶了A小姐,這是包辦婚姻;爹娘讓你娶A小姐你一氣之下就娶了B小姐,這其實仍不是自由婚姻。關鍵是你到底愛不愛?愛誰?你是不是尊重和服從了自己的愛、自己的願望和意志?當然,你還得像尊重自己一樣地尊重A小姐和B小姐的意願。
S:事業也是這樣,一切都是這個邏輯。當我們擺脫了那頭野獸,當那頭野獸看見我們就逃而不是我們看見它就逃,當我們忘記了殘疾,就是說我們自己心裡先不受那殘疾的擺佈,那時,平等便悄然而至,不用怎麼喊它,它自然就要光臨。光臨得既不鬼祟也不張揚。它光臨的方式,主要不是從門外進來拜訪你,而是從你心底湧起,並飽滿地在那兒久住。
?M:殘疾,你相信真能忘記它嗎?要是仍然有人因為殘疾而歧視你呢?
S:法律管不了的事,只好由文明的慢慢發達來解決。有句俗話——聽拉拉蛄叫還不種莊稼了嗎?
M:你不是說,我們就不需要別人特殊的幫助吧?
S:請你相信我,至少我沒那麼大能耐。世界上可有一個人不需要別人的幫助嗎?如果把幫助和蔑視混淆,那頭野獸就又要調頭追來了,幫助,全是特殊的沒有統一型號。你個子矮,你要一雙高跟兒鞋,我雙腿癱瘓我不要高跟鞋,我要一輛輪椅和一些坡道。我們都不是孩子了,所以我們就不是誰再來摸摸我們的後腦勺兒,你說是不?
M:要不要你妻子摸一摸呢,有時候?
S:這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