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是因為人缺了什麼就更喜歡什麼吧,我的兩條腿雖動不能動,卻是個體育迷。我不光喜歡看足球、籃球以及各種球類比賽,也喜歡看田徑、游泳、拳擊、滑冰、滑雪、自行車和汽車比賽,總之我是個全能體育迷。當然都是從電視裡看,體育館場門前都有根高的台階,我上不會。如果這一天電視裡有精彩的體育節目,好了,我早晨一睜眼球覺得像過節一般,一天當中無論幹什麼心裡都想著它,一分一秒都過得愉快。有時我也怕很多重大比賽集中在一天或幾天(譬如剛剛閉幕的奧運會),那樣我會把其他要緊的事都耽誤掉。
其實我是第二喜歡足球,第三喜歡文學,第一喜歡田徑。我能說出所有田徑項目的世界紀錄是多少,是由誰保持的,保持的時間長還是短。譬如說男子跳遠紀錄是由比蒙保持的,20年了還沒有人能破,不過這事不大公平,比蒙是在地處高原的墨西哥城跳出這八米九零的,而劉易斯在平原跳出的八米七二事實上比前者還要偉大,但卻不能算世界紀錄。這些紀錄是我順便記住的,田徑運動的魅力不在於記錄,人反正是幹不過上帝;但人的力量、意志和優美卻能從那奔跑與跳躍中得以充分展現,這才是它的魅力所在,它比任何舞蹈都好看,任何舞蹈跟它比起來都顯得矯揉造作甚至故弄玄虛。也許是我見過的舞蹈太少了。而你看劉易斯或者摩西跑起來,你會覺得他們是從人的原始中跑來,跑向無休止的人的未來,全身如風似水般滾動的肌膚就是最自然的舞蹈和最自由的歌。
我最喜歡並且羨慕的人就是劉易斯。他身高一米八八,肩寬腿長,像一頭黑色的獵豹,隨便一跑就是十秒以內,隨便一跳就在八米開外,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賽中他的動作也是那麼舒展、輕捷、富於韻律,絕不像流行歌星們的唱歌,唱到最後總讓人懷疑這到底是要幹什麼。不怕讀者諸君笑話,我常暗自祈禱上蒼,假若人真能有來世,我不要求別的,只要求有劉易斯那樣一副身體就好。我還設想,那時的人又會普遍比現在高了,因此我至少要有一米九以上的身材;那時的百米速度也會普遍比現在快,所以我不能只跑九秒九幾。作小說的人多是白日夢患者。好在這白日夢並不令我沮喪,我是因為現實的這個史鐵生太令人沮喪,才想出這法子來給他寬慰與嚮往。我對劉易斯的喜愛和崇拜與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麼辦法能使我變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價;如果我來世能有那樣一個健美的軀體,今天這一身殘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夠的報償。
奧運會上,約翰遜戰勝劉易斯的那個中午我難過極了,心裡別彆扭扭別彆扭扭的一直到晚上,夜裡也沒睡好覺。眼前老翻騰著中午的場面:所有的人都在向約翰遜歡呼,所有的旗幟與鮮花都向約翰遜揮舞,浪潮般的記者們簇擁著約翰遜走出比賽場,而劉易斯被冷落在一旁。劉易斯當時那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個可憐的孩子,讓我一陣陣的心疼。一連幾天我都悶悶不樂,總想著劉易斯此刻會怎樣痛苦;不願意再看電視裡重播那個中午的比賽,不願意聽別人談論這件事,甚至替劉易斯嫉妒著約翰遜,在心裡找很多理由向自己說明還是劉易斯最棒;自然這全無濟於事,我竟似比劉易斯還敗得慘,還迷失得深重。這豈不是怪事麼?在外人看來這豈不是精神病麼?我慢慢去想其中的原因。是因為一個美的偶像被打破了麼?如果僅僅是這樣,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陣再去豎立起約翰遜嘛,約翰遜的雄姿並不比劉易斯遜色。是因為我這人太戀舊,骨子裡太保守嗎?可是我非常明白,後來者居上是最應該慶祝的事。或者是劉易斯沒跑好讓我遺憾?可是九秒九二是他最好的成績。到底為什麼呢?最後我知道了:我看見了所謂「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劉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義動搖了繼而粉碎了。上帝從來不對任何人施捨「最幸福」這三個字,他在所有人的慾望前面設下永恆的距離,公平地給每一個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無盡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麼史鐵生的不能跑與劉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喪與痛苦的根源。假若劉易斯不能懂得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個中午,他一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在百米決賽後的第二天,劉易斯在跳遠比賽中跳出了八米七二,他是個好樣的。看來他懂,他知道奧林匹斯山上的神人為何而燃燒,那不是為了一個人把另一個人戰敗,而是為了有機會向諸神炫耀人類的不屈,命定的局限盡可永在,不屈的挑戰卻不可須臾或缺。我不敢說劉易斯就是這樣,但我希望劉易斯是這樣,我一往情深地喜愛並崇拜這樣一個劉易斯。
這樣,我的白日夢就需要重新設計一番了。至少我不再願意用我領悟到的這一切,僅僅去換一個健美的軀體,去換一米九以上的身高和九秒七九乃至九秒六九的速度,原因很簡單,我不想在來世的某一個中午成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九秒五九,也仍然意味著局限。我希望既有一個健美的軀體又有一個了悟了人生意義的靈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望上帝的恩賜,後者卻必須在千難萬苦中靠自己去獲取批我的白日夢到底該怎樣設計呢?千萬不要說,倘若二者不可來得你要哪一個?不要這樣說,因為人活著必要有一個最美的夢想。
後來知道,約翰遜跑出了九秒七九是因為服用了興奮劑。對此我們該說什麼呢?我在報紙上見了這樣一個消息,他的牙買加故鄉的人們說,「約翰遜什麼時候願意回來,我們都會歡迎他,不管他做錯了什麼事,他都是牙買加的兒子。」這幾句活讓我感動至深。難道我們不該對靈魂有了殘疾的人,比對肢體有了殘疾的人,給予更多的同情和愛嗎?
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