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隙碎筆 正文 第十二節
    病隙碎筆4

    一

    有位學者朋友給我寫信,說我是“證明了神性,卻不想證明神”。老實說,前半句話我絕不敢當,秉性愚頑的我只是用著傻勁兒,希望能夠理解神性,體會神性;而對後半句話我又不想承認。不過確實,在我看來,證明神性比證明神更要緊。理由是:沒有信仰固然可怕,但假冒的“神”更可怕——比如造人為神。事實是,信仰缺失之地未必沒有崇拜,神性不明之時,強人最易篡居神位。我們幾時缺了“神”麼?灶王、財神、送子娘娘……但那多是背離著神性的偶像,背離著信仰的迷狂。這類“神明”也有其性,即與精神拯救無關,而是對肉身福樂的期許;比如對權、財的攀爭。比如“樂善好施”也只圖“來生有報”。這不像信仰,更像是行賄或投資。所以,證明神務必先證明神性,神性昭然,其形態倒不妨入鄉隨俗。況且,其實,惟對神性的追問與尋覓,是實際可行的信仰之路。

    二

    我讀書少,宗教知識更少,常發怵與學者交談。我只是活出了一些問題,便思來想去,又因能力有限,所以希望以盡量簡單的邏輯把信仰問題弄弄明白。

    那位學者朋友還說,我是“盡可能避開認同佛教”。這判斷有點兒對。但這點兒對,並不是指“盡可能避開”,而是說我確實對一些流行的佛說有著疑問。

    大凡宗教,都相信人生是一次苦旅(或許這正是宗教的起因吧),但是,對苦難的原因則各說不一,因而對待苦難的態度也不相同。流行的佛說(我對佛學、佛教所知甚微,故以“流行的”做出限定)相信,人生之苦出自人的欲望,如:貪、嗔、癡;倘能滅斷這欲望,苦難就不復存在。這就預設了一種可能:生命中的苦難是可以消滅的,若修行有道,無苦無憂的極樂世界或者就在今生,或者可期來世。來世是否真確大可不論,信仰所及,無需實證。但問題是:

    三

    脫離一己之苦可由滅斷一己之欲來達成,但是眾生之苦猶在,一己就可以心安理得嗎?眾生未度,一己便告無苦無憂,這雖不該嫉妒甚至可以祝賀,但其傳達的精神取向,便很難相信還是愛的弘揚,而明顯接近著爭的邏輯了。

    爭天堂,與爭高官厚祿,很容易走成同一種心情。種什麼神根,得什麼俗果。豬八戒對自己僅僅得了個羅漢位耿耿於懷,凡夫俗子為得不到高級職稱而憤憤不平就有了神據。我是說,這邏輯用於俗世實屬無奈,若再用於信仰豈不教人沮喪?大凡信仰,正當在競爭福樂的邏輯之外為人生指引前途,若仍以福樂為期許,豈不倒要助長了貪、嗔、癡?

    (眼下“歐錦杯”正是如火如荼,荷蘭球星伯格坎普在批評某一球隊時有句妙語:“他們是在為結果踢球。”伯格坎普因此已然超出球星,可入信者列了。因信稱義,而不是因結果,而信恰在永遠的過程中。

    四

    如何使眾生不苦呢?強制地滅欲顯然不行。勸戒與號召呢?當然可以,但未必有效。這個人間的特點是不可能沒有矛盾,不可能沒有差別和距離,因而是不可能沒有苦和憂的。再怎麼譴責憂苦的眾生太過愚頑,也是無濟於事,無濟於事而又津津樂道,倒顯出不負責任。天旱了不下雨,可以無憂嗎?孩子病了無醫無藥,怎能無苦?而水利和醫藥的發展正是包含著多少人間的苦路,正是由於人類的多少夢想和欲望呀。享用著諸多文明成果的隱士,悠然地譴責創造諸多文明的俗人,這樣的事多少有些滑稽。當然,對此可以有如下反駁:要你斷滅的是貪、嗔、癡,又沒教你斷滅所有的欲望。但是,僅僅斷滅了貪、嗔、癡並不能就有一個無苦無憂的世界;久旱求雨是貪嗎?孤苦求助是癡嗎?那麼,諸多與生俱來的憂苦何以救贖?可見無苦無憂的許諾很成問題。再麼就是斷滅人的所有欲望,但那樣,你最好就退回到植物去,一切順其自然,不要享用任何人類文明,也不必再有什麼信仰。苦難呼喚著信仰,倘信仰只對人說“你不當自尋煩惱”,這就像醫生責問病人:沒事兒撐的你生什麼病?

    我贊成祛除貪、嗔、癡的教誨,贊成人類的欲望應當有所節制(所以我也不是“盡可能避開認同佛教”),但僅此,我看還不能說就找到了超越苦難的路。

    五

    以無苦無憂的世界為目標,依我看,會助長人們逃避苦難的心理,因而看不見人的真實處境,也看不見信仰的真意。

    常聽人講起一個故事,說是一個忙碌的漁夫在海灘上撞見一個悠閒的同行,便譴責他的懶惰。同行懶洋洋地問:可你這麼忙到底為了什麼?忙碌者說:有朝一日積攢起足夠的財富,我就可以不忙不累優哉游哉地享受生命了。悠閒者於是笑道:在下當前正是如此。這故事明顯是贊賞那悠閒者的明智。但若多有一問,這贊賞也許就值得推敲:倘遇災年,這悠閒者的悠閒何以為繼?倘那忙碌的漁夫給他送來救濟,這明智的同行肯定拒不接受而情願餓死嗎?

    這並不是說我已經認同了那位忙碌的人士,其實他與那悠閒者一樣,只不過他的“無苦無憂”是期待著批發,悠閒者則偏愛零買零賣。要緊的是還有一問:倘命運像對待約伯那樣,把忙碌者之忙碌的成果悉數摧毀,或不讓悠閒者有片刻悠閒而讓他身患頑疾,這怎麼辦?在一條憂苦隨時可能襲來的地平線上,是否就能望見一點真信仰的曙光了?

    六

    再有,以福樂為許諾——你只要如何如何,便可抵達俗人不可抵達的極樂之地——這在邏輯上太近拉攏。以拉攏來推銷信仰,這“信仰”非但靠不住,且很容易變成推銷者的福利與權柄。

    比如瀟灑的人,他只要說一句“小樂足矣,不必天堂”,便可棄此信仰於一旁,放心大膽去數鈔票了。是嘛,天堂惟樂,貪官也樂,天堂尚遠,鈔票卻近,況乎見樂取小,豈不倒有風度?我是說,以福樂相許,信仰難免混於俗行。

    再看所謂的“虔誠者”。福樂許諾之下的虔誠者,你說他的終極期待能是什麼?於是就難辨哪一筆捐資是出於愛心,哪一筆獻款其實是廣告,是盯著其後更大的經濟收益。你說這是不義,但“聖者”可以隔世投資以求來生福樂,我輩不才,為什麼就不能投一個現世之資,求福樂於眼下?商品社會,如是種種就算是無可厚非,但不知不覺信仰已納入商業軌道,這才是問題。邏輯太重要,方法太重要,倘信仰不能給出一個非同凡響的標度,神就要在俗流中做成權貴或巨賈了。

    再說最後的麻煩。天堂若非一個信仰的過程,而被確認為一處福樂的終點,人們就會各顯神通,多多開辟通往天堂的專線。善行是極樂世界的門票,好,施財也算善行,燒香也算,說媒也算,殺惡人(我說他惡)也算,強迫他人行“善”(我說是善)也算……什麼?我說了不算?那麼請問:誰說了算?要是誰說了都不算,這“信仰”豈不作廢?所以終於得有人說了算——替天行道。於是,造人為神的事就有了,其惡果不言自明。關鍵是,這樣的事必然要出現,因為:許諾福樂原非神之所為,乃人之所願,是人之貪婪釀造的幻景,人不出面誰出面?

    七

    看看另一種信仰是怎麼說吧:人是生而有罪的。這不僅是說,人性先天就有惡習,因而懺悔是永遠要保有的品質,還是說,人即殘缺,因而苦難是永恆的。這樣的話不大招人喜歡,但卻是事實(非人之所願,恰神之所為)。不過,要緊的還不在於這是事實,而在於因此信仰就可能有了非同凡響的方向。

    看見苦難的永恆,實在是神的垂憐——惟此才能真正斷除迷執,相信愛才是人類惟一的救助。這愛,不單是友善、慈悲、助人為樂,它根本是你的福。這愛,非居高的施捨,乃謙恭的仰望,接受苦難,從而走向精神的超越。這樣的信仰才是眾妙之門。其妙之一:這樣的一己之福人人可為,因此它又是眾生之福——不是人人可以無苦無憂,但人人都可因愛的信念而有福。其妙之二:不許諾實際的福樂,只給人以智慧、勇氣和無形的愛的精神。這,當然就不是人際可以爭奪的地位,而是每個人獨對蒼天的敬畏與祈禱。其妙之三:天堂既非一處終點,而是一條無終的皈依之路,這樣,天堂之門就不可能由一二強人去把守,而是每個人直接地諦聽與領悟,因信稱義,不要誰來做神的代辦。

    八

    再有,人既看見了自身的殘缺,也就看見了神的完美,有了對神的敬畏、感恩與贊歎,由是愛才可能指向萬物萬靈。現在的生態保護思想,還像是以人為中心,只是因為經濟要持續發展而無奈地保護生態,只是出於使人活得更好些,不得已而愛護自然。可什麼是好些呢?大約還得是人說了算,而物質的享樂與奢華哪有盡頭?至少現在,到處都是一樣,好像人的最重要的追求就是經濟增長,好像人生來就是為了參加一場物質占有的比賽。而這比賽一開始,欲望就收不住,生態早晚要遭殃。這不是哪一國的問題,這是全人類的問題,因而這不完全是政治問題,根本是信仰問題。人為什麼不能在精神方面自由些再自由些,在物質方面簡樸些再簡樸些呢?是呀,這未免太浪漫,離實際有些遠,但嚴謹的實際務要有飛揚的浪漫一路同行才好。人用腦和手去工作、去治理,同時用心去夢想;一個美好的方向不是計算出來的,很可能倒是夢想的指引。總之,人為什麼不能以萬物的和諧為重,在神的美麗作品中“詩意地棲居”呢?詩意地棲居是出於對神的愛戴,對神的偉大作品的由衷感動與頌揚,惟此生態才可能有根本的保護。經濟性的棲居還是以滿足人的物欲為要,地球則難免劫難頻仍,苟且偷生。

    九

    說到人格的神,我總不大以為然。神自有其神格,一定要弄得人格兮兮有什麼好處?神之在,源於人的不足和迷惑,是人之殘缺的完美比照。一定要為神在描畫一個人形證明,常常阻礙著對神的認信。神的模樣,莫如是虛,虛者,非空非無,乃有乃大,大到無可超乎其外。其實,一切威赫的存在,一切命運的肇因,一切生與死的劫難,一切曠野的呼告和信心,都已是神在的證明。比如,神於西奈山上以光為顯現,指引了摩西。我想,神就是這樣的光吧,是人之心靈的指引、警醒、監督和鼓勵。不過還是那句話,只要神性昭然,神形不必求其統一。

    十

    我是個愚頑的人,學與思都只由於心中的迷惑,並不很明晰學理、教義和教規。人生最根本的兩種面對,無非生與死。對於生,我從基督精神中受益;對於死,我也相信佛說。通常所謂的死,不過是指某一生理現象的中斷,但其實,宇宙間無限的消息並不因此有絲毫減損,所以,死,必牽系著對整個宇宙之奧秘的思悟。對此,佛說常讓我驚佩。頓悟是智者的專利,愚頑如我者只好倚重一個漸字。

    任何宗教或信仰,我看都該分清其源和流。一則,千百年中,源和流可能已有大異。二則,一切思想和智慧必是以流而傳之,即靠流傳而存在。三則,惟在流中可以思源,可以有對神性不斷的思悟,而這樣的思悟才是信仰之路。我是說,要看重流。流,既可流離神性,也可歷經數代人的思悟而更其昭然,更其豐沛浩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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