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隙碎筆 正文 第十節
    十二

    “普遍主義”很像“高於”,都是由一個自以為是的制高點發放通行證,強令排異,要求大家都與它同,此類“普遍”自然是得反對。但要看明白,這並不意味著天下人就沒有共通點,天下事就沒有普遍性。要活著,要安全,要自由表達,要維護自己獨特的思與行……這有誰不願意嗎?因此就得想些辦法來維護,這樣的維護不需要普遍嗎?對“反對普遍主義”之最愚蠢的理解,是以為你有你的實際,我有我的實際,因此誰想怎麼干就怎麼干吧。可是,日本鬼子據其實際要侵略你,行嗎?村長據其實際想強奸某一村民,也不行吧?所以必得有一種普遍的遵守。

    十三

    語言也是這樣,無論談戀愛還是談買賣,總是期望相互能聽懂,你說你的我說我的就不如各自回家去睡覺。要是你聽不懂我的我就罵人,就訴諸強迫,那便是霸道,是要普遍反對的。可是,反抗霸道若也被認為是霸道,事情就有些亂。為免其亂就得有法律,就得有普遍的遵守。然而又有問題:法律由誰來制訂?只根據少數人(或國)的利益顯然不對吧?所以就得保證所有的人(或國)都能自由發言。

    說到保護民族語言的純潔與獨立,以防強勢文化對它的侵蝕與泯滅,我傾向贊成,但也有些疑問。疑問之一:這純潔與獨立,只好以民族為單位嗎?為什麼不更擴大些或更縮小些?疑問之二:民族之間可能有霸道,民族之內就不可能有?民族之間可以恃強凌弱,一村一戶中就不會發生同樣的事?為什麼不干脆說“保護個人的自由發言”呢?

    本當是個人發言,關注普遍,不知怎麼一弄,常常就變成了集體發言,卻只看重一己了。只有個人自由,才有普遍利益,只因有普遍的遵守,才可能保障個人的自由,這道理多麼簡單。事實上,輕蔑個人自由的人,也都不屑於普遍的遵守,道理也簡單:自由一普遍,霸字擱在哪兒?

    十四

    遠來的和尚,原是要欣賞異地風俗,或為人類學等等采集標本,自然是希望著種類的多樣,稀有種類尤其希望它保持原態,不見得都有閒心去想這標本中人是否活得煎熬,是否也圖自由與發展?他們不想倒也罷了,標本中人若為取悅游僧和學者而甘做標本,倒把自己的願望廢置,把自己必要的變革丟棄,事情豈不荒唐?

    十五

    前不久,可能是在電視上也可能是在報紙上,見一位導演接受記者采訪。記者問:“有人說您的‘中國特色’其實是迎合外國人的口味。”導演說:“不,因為我表現的是人的普遍情感,所以外國人也能接受。”我便想:什麼是普遍情感?這普遍是誰的統計?怎麼統計的?其依據和目的都是什麼?以及被這統計所排除、所遺漏的那些心魂應當怎樣處置?尤其,這普遍怎麼又成了特色?是什麼人,會認此普遍為特色呢?是不是由市場判定的普遍?是不是由外國口味判定的中國特色?

    一個創作者,敢說他表現的是普遍,這裡面隱約已經有了一方“父母官”的影子。一個創作者,竟說他表現的是普遍,謙虛得又似過頭,這豈非是說自己並無獨到之見?一個創作者,至少要自以為有獨特的發現,才會有創作的激情吧?普遍的情感滿街都是,倘不能從中見出獨具的心流,最多也只能算模仿生活。內在的新異已被小心地擇出或粗心地忽略,一旦走上舞台和銀幕,料必仍只是外在的像。這樣的“創作”,我在想,其動力會是什麼呢?不免還是想到了“迎合”,迎合市場,迎合“父母官”,迎合一種故有的優勢話語,或者迎合別的什麼。未必就是迎合大眾,倒可能是麻醉大眾。大眾的心流原本是多麼豐富,多麼不拘,多麼遼遠,怎麼迎合得過來?惟把他們麻醉到只認得一種戲路,只相信一種思緒配走上舞台或銀幕,他們才可以隨時隨地被迎合。所以我又想,是否正因為這堂而皇之的普遍,萬千獨具的心流所以被湮滅,以致中國特色倒要由外國人來判定?還有,為什麼要以國為單位來配制特色?為什麼不讓每一縷心魂自然而然地表現其特色呢?

    十六

    別抱怨擺弄實際之真的所謂藝術總是捉襟見肘吧,那是必然。正因為實際走到了末路,藝術這才發生,若領著藝術再去膜拜實際,豈非鬼打牆?所以,藝術正如愛情,都是不能嫌累的事。心魂之域本無盡頭,比如“詩意地棲居”可不是獨享逍遙,而是永遠地尋覓與投奔,並且總在黑夜中。

    十七

    要講真話,勿瞞與騙,這是中國人普遍推崇的品質。可從來,有幾人真能做得徹底,真能“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且莫苛求“言必行”吧)倒是常聽見這樣的表白:“有些話我不能講,但我講的保證都是真話。”說實在的,能如此也已經令人欽佩。捫心自問,我自己頂多也就這樣。但這絕不是說我欽佩我自己,恰恰相反,用陝北話說:我這心裡頭害麻煩。翻譯成北京話就是:糟心。有點兒像吸毒,自個兒也看不起自個兒,又戒不掉。軟弱的自己看不起自己的軟弱但還是軟弱著,虛偽的自己看不起自己的虛偽卻還是“有些話不能講”——真真豈有此理!

    豈有此理就完了嗎?欽佩著勇敢者之余,軟弱如我者想:豈有此理的深處就怕還藏著另外的道理,未必一副硬骨頭就能包打天下。說真話、硬骨頭、匕首與投槍,於虛偽自然是良藥,但痼疾猶在,久不見輕,大概還是醫路的問題。自古就有“文死諫”的倡導,意思也就是硬骨頭、講真話,可這品質世世代代一直都被倡導,或只被倡導,且有日趨金貴之勢,豈不令人沮喪?怎麼回事?中國人一向推崇的品質,怎麼竟成了中國人越來越難得的高風亮節?

    十八

    說真話有什麼錯嗎?當然沒有,還能是說假話不成?但說真話就夠了嗎?這就又得看看:除了實際之真,心魂之真是否也有表達?是否也能表達?是否也提倡表達?是否這樣的表達也被尊重?倘只白晝在表達,生命至少要減半。倘黑夜總就在黑夜中獨行,或聾,或啞,或被斥為“不打糧食”,真,豈不是殘疾著嗎?比如兩口子,若互相只言白晝,黑夜之浪動的心流或被視為無用,或被看作邪念,千萬得互相藏好,那料必是要憋出毛病的。比如憋出猜疑和防備,猜疑和防備又難免流入白晝,實際之真也就要打折扣了。這還不要緊,只要黑夜健在,娜拉大不了是個出走。但黑夜要是一口氣憋死,實際被實際所囚禁,藝術和愛情和一切就都只好由著白晝去豢養、去叫賣了。失去黑夜的白晝,失去匡正的生活,什麼假不能炒成真?什麼陰暗不能標榜為聖潔?什麼荒唐事不能煽得人落淚?於是,什麼真也就都可能淪落到“我不能說”了。

    十九

    聽說有一位導演,在反駁別人的批評時說:“不管怎麼說,反正我是讓觀眾落了淚。”反駁當然是你的權利,但這樣的反駁很無力,讓人落淚就一定是好藝術嗎?讓人哭,讓人笑,讓人咬牙切齒,捶胸頓足,都太容易。不見得非勞駕藝術不可。而真正的好藝術,真正的心路艱難,未必都有上述效果。

    我聽一位批評家朋友說過一件事:他去看一出話劇,事先掖了手絹在兜裡,預備哭和笑,然而整個演出過程中他哭不出也笑不出,全場鴉雀無聲,直到劇終,掌聲雖也持久,但卻猶豫,直到戲散,魚貫而出的人群仍然沒有什麼熱烈的表示,大家默默地走路,看天,或對視為。我那朋友干脆找個沒人的地方坐下來發呆。他說這戲真好。他沒說真像。他說看戲的人中有說真好的,有說不好的,但沒見有誰說真像或者不像。他說,無論說真好的還是說不好的,神情都似有些愕然,加上天黑。他說他在那沒人的地方坐了很久,心裡仍然是一片愕然,以往的批評手段似乎都要作廢,他說他看見了生命本身的疑難。這戲我沒看。

    二十

    我看過一篇報告文學,講一個叛徒的身世。這人的弟弟是個很有名望的革命者。兄弟倆早年先後參加了革命,說起來他還是弟弟的引路人,弟弟是在他的鼓動下才投身革命的。其實他跟弟弟一樣對早年的選擇終生無悔,即便是在他屈服於敵人的暴力之時,即便是在他飽受屈辱的後半生中,他也仍於心中默默堅守著當初的信奉。然而弟弟是受人愛戴的人,他卻成了叛徒。如此天壤之別,細究因由其實簡單:他怕死,怕酷刑的折磨,弟弟不怕。當然,還在於,他不幸被敵人抓去了,弟弟沒這麼倒霉。就是說,弟弟的不怕未經證實。於是也可以想象另一種可能:被抓去的是弟弟,不是他。這種可能又引出另外兩種可能:一是弟弟確實不怕死,也不怕折磨,這樣的話世上就會少一個叛徒,多一個可敬的人。二是弟弟也怕,結果呢,叛徒和可敬的人數目不變,只不過兄弟倆倒了個個兒。

    誰是叛徒無關緊要,就像誰是哥誰是弟並不要緊,要緊的是世上確有哥哥這樣的人,確有這樣飽受折磨的心。知道世上有這樣的人的那天,我也是找了個沒人的地方呆坐很久,心中全是愕然,以往對叛徒的看法似乎都在動搖。我慢慢地看見,勇猛與可敬之外還有著更為復雜的人生處境。我看見一片蠻荒的曠野,神光甚至也少照耀,惟一顆訴告無處的心隨生命的節拍鍾表一樣地顫抖,永無休止。不管什麼原因吧,總歸有人處於這樣的境地,總歸有這樣的心魂的絕境,你能看一看就忘了嗎?我尤其想起了這樣的話:人道主義者是不能使用“個別現象”這種托詞的。

    二十一

    這樣的事讓我不寒而栗。這樣的事總向我提出這樣的問題:你是他,你怎麼辦?這問題常使我夜不能寐。一邊是屈辱,一邊是死亡,你選擇什麼?一邊是生,是永恆的恥辱與懲罰,一邊是死,或是酷刑的折磨,甚至是親人遭連累,我怎樣選擇?這問題在白晝我不敢回答,在黑夜我暗自祈禱:這樣的事千萬別讓我碰上吧。但我知道這不算回答,這惟使黑夜更加深沉。我又對自己說:倘這事真的輪到我頭上,我惟求速死。可我心裡又明白,這不是勇敢,也仍然不是回答,這是逃避,想逃開這兩難的選擇,想逃出這最無人道的處境。因為我還知道,這樣的事並不由於某一個人的速死就可以結束。何況敵人不見得就讓你速死,敵人要你活著,逼你就范是他們求勝的方法。然而,逼迫你的僅僅是敵人嗎?不,這更像合謀,它同時也是敵人的敵人求勝的方法。在求勝的驅動之下,敵對雙方一樣地輕蔑了人道,踐踏和泯滅著人道,那麼不管誰勝,得勝的終於會是人道嗎?更令人迷惑的是,這樣的敵對雙方,到底是因何而敵對?各自所求之勝,究竟有著怎樣根本的不同?我的黑夜仍在黑夜中。而且黑夜知道,對這兩難之題,是不能用逃避冒充回答的。

    二十二

    對這樣的事,和這樣的黑夜,我在《務虛筆記》中曾有觸及,我試圖走到三方當事者的位置,演算各自的心路。

    大凡這類事,必具三方當事者:A——或叛徒,或英雄,或謂之“兩難選擇者”;B——敵人;C——自己人。演算的結果是:大家都害怕處於A的位置。甚至,A的位置所以存在,正由於大家都在躲避它。比如說,B不可以放過A嗎?但那樣的話,B也就背叛了他的自己人,從而走到了A的位置。再比如,C不可以站出來,替下你所擔心的那個可能成為叛徒的人嗎?但那樣C也就走到了A的位置。可見,A的位置他們都怕——既怕做叛徒,也怕做英雄,否則毫不猶豫地去做英雄就是,叛徒不叛徒的根本不要考慮。是的,都怕,A的位置這才鞏固。是的,都怕,但只有A的怕是罪行。原來是這樣,他們不過都把一件可怕的事推給了A,把大家的罪行推給了A去承擔,然後,一方備下了屠刀、酷刑和株連,一方備下了贊美,或永生的懲罰。

    二十三

    大家心裡都知道它的可怕,大家卻又一齊制造了它,這不荒唐嗎?因此,很久以來我就想為這樣的叛徒說句話。就算對那兩難的選擇我仍未找到答案,我也想替他問一問:他到底錯在了哪兒?他不該一腔熱血而做出了他年輕時的選擇嗎?他不該接受一項有可能被敵人抓去的工作嗎?他一旦被抓住就不該再想活下去嗎?或者,他就應該忍受那非人的折磨?就應該置無辜的親人於不顧,而單去保住自己的名節,或單要保護某些同他一樣承諾了責任的“自己人”嗎?

    我真是找不出像樣的回答。但我不由地總是想:有什麼理由使一個人處於如此境地?就因為他要反對某種不合理(說到底是不合人道之理)的現實,就應該處於更不人道的境地中嗎?

    我認真地為這樣的事尋找理由,惟一能找到的是:A的屈服不僅危及了C,還可能危及“自己人”的整個事業。然而,倘這事業求勝的方法與敵人求勝的方法並無根本不同,將如何證明和保證它與它所反對的不合理一定就有根本的不同呢?於是我又想起了聖雄甘地的話:沒有什麼方法可以獲得和平,和平本身是一種方法。這話也可引申為:沒有什麼方法可以獲得人道,人道本身就是方法。那也就是說:人道存在於方法中,倘方法不人道,又如何樹立人道,又怎麼能反對不人道?

    二十四

    這真正是一道難題:敵人不會因為你人道,他也就人道。你人道,他很可能乘虛而入,反使其不人道得以鞏固。但你若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呢,你就也蔑視了人道,你就等於加入了他,反使不人道壯大。仇恨的最大弊端是仇恨的蔓延,壓迫的最大遺患是壓迫的復制。“自己人”萬勿使這難題更難吧。以牙還牙的怪圈如能有一個缺口,那必是更勇敢、更理性、更智慧的人發現的,比如甘地的方法,比如馬丁·路德·金的方法。他們的發現,肯定不單是因為骨頭硬,更是因為對萬千獨具心流更加貼近的關懷,對人道更為深切的思索,對目的更清醒的認識。這樣的勇敢,不僅要對著敵人,也要對著自己,不僅靠骨頭,更要靠智慧。當然,說到底是因為:不是為了坐江山,而是為了爭自由。

    電視中正在播放連續劇《太平天國》。洪秀全不勇敢?但他還是要坐江山。楊秀清不勇敢?可他總是借天父之口說自己的話。天國將士不勇敢嗎,可為什麼萬千心流匯為沉默?“天國”看似有其信仰,但人造的神不過是“天王”手中的一張牌。那神曾長了一張人嘴,人嘴倘合王意,王便率眾祭拜,人嘴如若不軌,王必率眾誅之,而那虛假的信仰一旦揭開,內裡仍不過一場權力之爭,一切轟轟烈烈立刻沒了根基。

    二十五

    小時候看《三國》,見趙子龍在長阪坡前威風八面,於重重圍困中殺進殺出,斬上將首級如探囊取物,不禁為之喝彩。現在卻常想,那些被取了首級的人是誰?多數連姓名也沒有,有姓名的也不過是趙子龍槍下的一個活靶。戰爭當然就是這麼殘酷,但小說裡也不曾對此多有思索,便看出文學傳統中的問題。

    我常設想,趙子龍槍下的某一無名死者,曾有著怎樣的生活,怎樣的期待,曾有著怎樣的家,其家人是在怎樣的時刻得知了他的死訊,或者連他的死訊也從未接到,只知道他去打仗了,再沒回來,好像這人生下來就是為了在某一天消失,就是為了給他的親人留下一個永遠的牽掛,就是為了在一部中國名著中留下一行字:只一回合便被斬於馬下。這個人,倘其心流也有表達,世間也許就多有一個多才多藝的魯班,一個勤勞忠厚的董永,抑或一個風流倜儻的賈寶玉(雖然他不可能那麼富貴,但他完全可能那麼多情)。當然,他不必非得是名人,是個普通人足夠。但一個普通人的心流,並非普遍情感就可以概括,倘那樣概括,他就仍只是一個王命難違的士兵,一個名將的活靶,一部名著裡的道具,其獨具的心流便永遠還是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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