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隙碎筆 正文 第二節
    十三

    有三類神。第一類自吹自擂好說瞎話,聲稱萬能,其實扯淡,大水沖了龍王廟的事並不鮮見。第二類喜歡惡作劇,玩弄偶然性,讓人找不著北。比如足球吧,世界盃賽,就是用上最好的大腦和電腦,也從未算準過最後的結局。所以那玩藝兒可以大賣彩票。小小一方足球場,滿打滿算二十幾口人,便有無限多的可能性讓人料想不及,讓人哭、讓人笑,讓翩翩紳士當眾發瘋,何況偌大一個人間呢。第三類神,才是博大的仁慈與絕對的完美。仁慈在於,只要你往前走,他總是給路。在神的字典裡,行與路共用一種解釋。完美呢,則要靠人的殘缺來證明,靠人的向美向善的心願來證明。在人的字典裡,神與完美共用一種解釋。但是,向美向善的路是一條永遠也走不完的路,你再怎樣走吧,「月亮走我也走」,它也還是可望不可及。

    劉小楓先生在他的書裡說過這樣的意思:人與上帝之間有著永恆的距離。這很要緊。否則,信仰之神一旦變成塵世的權杖,希望的解釋權一旦落到哪位強徒手中,就怕要惹禍了。

    十四

    惟一的問題是:向著哪一位神,祈禱?

    說瞎話的一位當然不用再理他。

    愛好偶然性的一位,有時侯倒真是要請他出面保佑。事實上,任何無神論者也都免不了暗地裡求他多多關照。但是,既然他喜歡的是偶然性而並不固定是誰,你最好就放明白些,不能一味地指靠他。

    第三位才是可以信賴的。他把行與路作同一種解釋,就是他保證了與你同在。路的沒有盡頭,便是他遙遙地總在前面,保佑著希望永不枯竭。他所以不能親臨俗世,在於他要在神界恪盡職守,以展開無限時空與無限的可能,在於他要把完美解釋得不落俗套、無與倫比、不至於還俗成某位強人的名號。他總不能為解救某處具體的疾苦,而置那永恆的距離失去看管。所以,北京人王啟明執意去紐約尋找天堂,真是難為他了。

    十五

    我尋找他已多年,因而有了一點兒體會:凡許諾實惠的,是第一位。有時取笑你,有時也可能幫你一把的是第二位。第三位則不在空間中,甚至也不在尋常的時間裡,他只存在於你眺望他的一刻,在你體會了殘缺去投奔完美、帶著疑問但並不一定能夠找到答案的那條路上。

    因而想到,那也應該是文學的地址,詩神之所在,一切寫作行為都該仰望的方向。奧斯維辛之後人們對詩產生了懷疑,但正是那樣的懷疑吧,使人重新聽見詩的消息。那樣的懷疑之外,詩,以及一切托名文學的東西,都越來越不足信任。文學的心情一旦順暢起來,就不大明白為什麼一定要有它。說生活是最真實的,這話怎麼好像什麼也沒說呢?大家都生活在生活裡,這樣的真實如果已經夠了,文學幹嗎?說藝術源於生活,或者說文學也是生活,甚至說它們不要凌駕於生活之上,這些話都不易挑剔到近於浪費。布萊希特的「間離」說才是切中要害。藝術或文學,不要做成生活(哪怕是苦難生活)的侍從或幫腔,要像偵探,從任何流暢的秩序裡聽見磕磕絆絆的聲音,在任何熟悉的地方看出陌生。

    十六

    寫《務虛筆記》的時候,我忽然明白:凡我筆下人物的行為或心理,都是我自己也有的,某些已經露面,某些正蟄伏於可能性中伺機而動。所以,那長篇中的人物越來越互相混淆——因我的心路而混淆,又混淆成我的心路:善惡俱在。這不是從技巧出發。我在哪兒?一個人確切地存在於何處?除去你的所作所為,還存在於你的所思所欲之中。於是可以相信:凡你描寫他人描寫的(或指責他人指責得)準確——所謂一針見血,入木三分,惟妙惟肖——之處,你都可以沿著自己的理解或想像,在自己的心底找到類似的埋藏。真正的理解都難免是設身處地,善如此,惡也如此,否則就不明白你何以能把別人看得那麼透徹。作家絕不要相信自己是天命的教導員,作家應該貢獻自己的迷途。讀者也一樣,在迷途面前都不要把自己洗得太乾淨,你以什麼與之共鳴呢?可有誰一點兒都不體會醜惡所走過的路徑嗎?

    這便是人人都需要懺悔的理由。發現他人之醜惡,等於發現了自己之醜惡的可能,因為是已經需要懺悔的時刻。這似乎有點過分,但其實又適合國情。

    十七

    眼下很有些宗教熱的味道,至少宗教一詞終於在中國擺脫了貶意,信佛、信道、信基督都可以堂堂正正,本來嘛。但有一個現象倒要深思:與此同時,經常聽到的還是「挑戰」,向著這個向著那個,卻很少聽到「懺悔」。懺悔是要向著自己的。前些天聽一位學者說,他在考證文革時期的暴力事件時發現,出頭作證的只有當年的被打者,卻沒有打人的人站出來說點兒什麼。只有蒙冤的往事,卻無撫痛的懺悔,大約就只能是怨恨不斷地克隆。缺乏懺悔意識,只好就把慘痛的經驗歸罪給歷史,以為瀟灑,以為豁達。好像歷史是一隻垃圾箱,把些誰也不願意再沾惹的罪孽封裝隱蔽,大家就可以清潔。

    懺悔意識,其實並非只是針對那些文革中打過人的人,輝煌的歷史倘不是幾個英雄所為,慘痛的歷史也就不由幾個歹徒承辦。或許,那些打過人的人中,已知懺悔者倒要多些,至少他們的不敢站出來這一點已經說明了良心的沉重。倒是自以為與那段歷史的黑暗無關者,良心總是輕鬆著——「笑話,我可有什麼要懺悔?」但是,你可曾去制止過那些發生在你身邊的暴行麼?尤其值得這樣設想:要是那時以革命的名義把皮帶塞進你手裡,你敢於拒絕或敢於抗議的可能性有多大?這樣一問,理直氣壯的人肯定就會少下去,但輕鬆著的良心卻很多,仍然很多,還在多起來。

    十八

    記得文革剛開始時,我曾和一群同學到清華園裡去破過四舊,一路上春風浩蕩落日輝煌。少年們滿懷豪情,記不清是到了誰家了,總之是一位「反動學術權威」吧,到了人家的客廳裡砸碎幾隻花瓶,又去人家的臥室裡割破了幾雙尖皮鞋,然後便想不出再要怎樣表現一腔忠勇。幸虧那時知識太少,否則就可能親手毀滅一批文物,可見知識也並不擔保善良。正當我們發現了那家主人的髮型有階級異己之嫌,高叫剪刀何在時,樓門外傳來了更為革命的吶喊:「非紅五類不許參加我們的行動!」這樣,幾個同學留下來繼續革命,另幾個怏怏離去。我在離去者中。一路上月影清疏晚風憂怨,少年們默然無語,開始注意到命運的全面臉色。

    待暴力升級到拳腳與棍棒時,這幾個不紅不黑的少年已經明確自己的地位,只作旁觀了。我不敢反對,也想不好該不該反對,但知不能去反對,反對的效果必如牛反對拖犁和馬反對拉車一般。我心裡兼著恐懼、迷茫、沮喪,或者還有一些同情。恐懼與同情在於:有個被打的同學不過是因為隱瞞了出身,而我一直擔心著自己的出身是否應該再往前推一輩,那樣的話,我就正犯著同樣的罪行。迷茫呢,說起來要複雜些:原來大家不都是相處得好好的麼,怎麼就至於非這樣不可?此其一。其二,你說打人不對,可敵人打我們就行,我們就該文質彬彬?偉大的教導可不是這樣說的。其三,其實可笑——想想吧,什麼是「我們」?我可是「我們」?我可在「我們」之列?我確實感覺到了那兒埋藏著一個怪圈。

    十九

    幾年以後我去陝北插隊。在山裡放牛,青天黃土,崖陡溝深,思想倒可以不受拘束,忽然間就看清了那個把戲:我不是「我們」,我又不想是「他們」,算來我只能是「你們」。「你們」是不可以去打的,但也還不至於就去挨。「你們」是一種候補狀態,有希望成為「我們」,但稍不留神也很容易就變成「他們」。這很關鍵,把越多的人放在這樣的候補位置上,「我們」就越具權勢,「他們」就越遭孤立,「你們」就越要乖乖的。

    這邏輯再行推演就更令人膽寒:「你們」若不靠攏「我們」,就是在接近「他們」;「你們」要是不能成為「我們」,「你們」還能總是「你們」?這邏輯貫徹到那副著名的對聯裡去時,黑色幽默便有了現實的中國版本。記得我站在高喊著那副對聯的人群中間,手欲舉而又怯,聲欲放卻忽收,於是手就舉到一半,聲音發得含含糊糊。「你們」要想是「我們」,「你們」就得承認「你們」是混蛋,但是但是,「你們」既然是混蛋又怎能再是「我們」?哪個越要乖乖的位置其實是終身制。

    二十

    我曾親眼見一個人跳上台去,喊:「我就是混蛋!」於是贏來一陣猶豫的掌聲。是呀,該不該給一個混蛋喝彩呢?也許可以給一點吧,既然他已經在承認是蛋的一刻孵化成混。不過當時我的心裡只有沮喪,感到前途無比暗淡。我想成為「我們」,死也不想是「他們」。所以我現在常想,那時要有人把皮帶塞給我,說「現在到了你決定做『我們』還是做『他們』的時候了」,我會怎樣?老實說,憑我的膽識,最好的情況也就是把那皮帶攥出汗來,舉而又怯,但終於不敢不掄下去的——在那一刻孵化成混。

    二十一

    大約就是從那時起,我非常地害怕「我們」,有「我們」在轟鳴的地方我想都不如繞開走。倒不一定就是怕「我們」所指的那很多人,而是怕「我們」這個詞。怕它所發散的符咒般的魔力,這魔力能使人昏頭昏腦地渴望被它吞噬,像「肯德基家鄉雞」那樣整整齊齊都排成一股味兒。我說過我不喜歡「立場」這個詞,也是這個意思。「我們」和「立場」很容易演成魔法,強制個人的情感和思想。文革中的行暴者,無不是被這魔法所害——「我們」要堅定地是「我們」,「你們」要盡力變成「我們」,「我們」幹嗎?當然是對付「他們」。於是溝壑越挖越深,忠心越表越烈,勇猛而至暴行,理性崩塌,信仰淪為一場熱病。

    二十二

    「上山下鄉」已經三十年,這件事也可以更鎮靜地想一想了:對於那場運動,歷史將記住什麼?「老三屆」們的記憶當然豐富,千般風流,萬種惆悵,喜怒悲憂都是刻骨銘心。但是你去問吧,問一千個「老三屆」,你就會聽見一千種心情,你會會對「上山下鄉」有一千種印象:豪情與沮喪,責任與失落,苦難與磨練,忠勇與迷茫,深切懷念與不堪回首,悔與不悔……但歷史大概不會記得那麼詳細,歷史只會記住那是一次在「我們」的旗幟下對個人選擇的強制。再過三十年,再過一百年,歷史越往前走越會刪除很多細節,使本質凸現:那是一次信仰的災難。

    並沒有誰捆綁著我們去,但「我們」是一條更牢靠的繩子。一聲令下,便樹立起忠與不忠的標識。我那時倒沒有很多革命的準備,也還來不及憂慮前途,既然大家都去,便以為是一次壯大的旅遊或者探險,有些興奮。也有人確是滿懷了革命豪情,並且果然大有作為,但這就像包辦婚姻,包辦婚姻有時也能成全好事。但這種方法之下不順心的人就多。我記得臨行時車站上有很多哭聲,絕非「滿懷豪情」可以概括。

    二十三

    不過我現在也還是相信,貧困的鄉村是需要知識青年的,需要科學,需要文化,需要人才。但不是捆綁的方法,不能把人才強行送過去,強行一旦得逞,信仰難保不是悲劇。很可能,人才被強行送過去的同時,強行本身也送過去了。貧困的鄉村若因而成長起幾個強徒,那禍害甚至不是科學能夠抵擋的。

    方法常常比目的還要緊。比如動物園裡的狼,關在籠子裡,寫一塊牌子掛上,說這是狼,可誰看了都說像狗。狼不是被飼養的,狼是漫山遍野裡跑的,把狼關在籠子裡一養,世界上就有了狗。

    二十四

    直到有一年,奧運會上傳來一陣歌聲,遙遠卻又貼近:我們是世界,我們是孩子……這下才讓我恍然而悟「我們」的位置,這個詞原來是要這樣用的呀,真是簡單又漂亮!我迷上奧運會,要緊的原因其實在這兒。飄蕩在宇宙的萬千心魂,蒼茫之中終見一處光明,「我們是世界,我們是孩子」,於是牽連浮湧,聚去那裡,聚去那聲音的光照中。那便是皈依吧,不管你叫他什麼,佛法還是上帝。

    所以,「我們」的位置並不在與「他們」的對立之中,而在與神的對照之時。當然是指第三位神,即盡善盡美所發出的要求,所發出的審問,因而劃出了現實的殘缺,引導著對原罪的領悟,徵求懺悔之心。這是神對人的關切,並沒有行賄受賄的邏輯在裡面,當然不是獲取實惠的方便之門。

    二十五

    靈魂不死,是一個既沒有被證實,也沒有被證偽的猜想。而且,這猜想只能被證實,不大可能被證偽。怎樣證偽呢?除非靈魂從另一個世界裡跳出來告密。

    可是,卻有一種強大的意志信誓旦旦地宣佈:死即是絕對的寂滅,並無靈魂的繼續,死了就什麼都沒了,惟此才是科學,相反的期待全屬愚昧,是迷信。相信科學的人竟很少對此存疑,真是咄咄怪事。未被證偽而信其偽,與未被證實而信其實,到底怎麼不一樣?倘前者是科學,後者怎麼就一定愚昧?莫非不能證明其有,便已經是證明其無了?這就更加奇怪,豈不等於是說一切猜想都是愚昧嗎?可是,哪一樣科學不是由猜想作為引導?

    局面似乎不好收拾。首先,人出生了,便遲早要死,遲早會對死後的景況持一種態度。其次,死後無非那兩種可能,並無第三類機會。最後,那兩種可能無論你相信哪一種,都一樣不好意思請科學來撐腰。

    二十六

    但猜想是必要的。猜想的意義並不一定要由證實來支持。相反,猜想支持著希望,支持著信心。一定要把猜想列為迷信,只好說,一律地剷除迷信倒不美妙。活著,不時僅僅有了科學就夠。當染,裝神弄鬼騙人錢財的,自封神明愚弄百姓的,理應剷除。但其所以要剷除,倒不是看它不科學,是看它不人道。原子彈很科學,也要剷除。一個人,身患絕症,科學已無能給他任何期待,他滿心的堅強與泰然可是牽繫於什麼呢?地球早晚要毀滅,太陽也終於要冷下去,科學尚不知那時人類何去何從,可大家依然滿懷豪情地準備活下去,又是靠著什麼?靠著信心,靠著對未來並無憑據的猜想和希望。但這就是迷信嗎?但這不能剷除。相反,誰要剷除這樣的信息,甚或這樣的迷信,都不允許。先哲有言:科學需要證明,信仰並不需要。事實上,我們的前途一向都隱藏在神秘中,但我們從不放棄,不因為科學注定的局限而沮喪。那也就是說,科學並非我們惟一的依賴,甚至不是根本的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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