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有件事總在心裡,不知怎麼處置。近日看《干校六記》,錢鍾書先生在書前的小引中說,若就那次運動(當然是指「文革」)寫回憶的話,一般群眾大約都得寫《記愧》。這話已觸到我心裡的那件事。錢先生卻還沒完,接著寫道:「慚愧常使人健忘,虧心和丟臉的事總是不願記起的事,因此也很容易在記憶的篩眼裡走漏得一乾二淨。」我想,到了把那件事白紙黑字記錄下來的時候了,以免歲月將其遺失。這樣,也恰好有了篇名。
1974年夏天,雙腿癱瘓已兩年,我閒在家裡沒事做。老朋友們怕我寂寞常來看我,帶書來,帶新聞來,帶新的朋友來。朋友的朋友很容易就都成了朋友,在一起什麼都談,儘管對時勢的判斷不全相同,對各種主義和思想的看法也不再能徹底一致。那年我二十三歲,單單活明白了一點:對任何錯誤乃至反動的東西,先要敢於正視,迴避它掩蓋它則是無能和理虧的表現。除此一點之外,如今想來是都可以作為記愧而錄的。
先是朋友A帶來了朋友B。不久,B帶來三篇手抄本小說給我看。現在記得住標題的只有《普通的人》一篇。用今天的標準歸類,它應該屬於「傷痕文學」,應該說那是中國最早的「傷痕文學」。我看了很受震動,許久無言,然後真心相信它的藝術水平很高和它的思想太反動。這樣的評判藝術作品的方法,那時很流行,現在少些了。B不同意我的看法,但我能找到的理論根據比他的多,也比他的現成而且有威力。
「中間人物論」呀,「寫陰暗面」呀,「鼻涕和大糞什麼時候都有」呀,「階級立場」和「時代潮流」呀,等等,足令B無言以對或有話也不再說了。我自視不是人云亦云者流,馬列的書本來讀得不算少,辯論起來我又天生有幾分機智,能為那些乾癟的概念找出更為通順的理由,時而也讓B陷入冥想。現在我知道,為一個給定的結論找理由是一件無論如何可以辦到的事。B為人極寬厚,說到最後他光是笑了,然後問我能否把這些小說給複寫幾份。我也顯出豁達,平息了額與頸上暴漲的血管,說這有什麼不行?一來我反正閒得很,二來我相信真理總是真理,不會因為這樣的小說的存在而不是真理了,存在的東西不讓大家看到才是軟弱或者理屈。我們一時都沒想起世上還有公安局。
我便用了幾個上午幫他抄那些小說。抄了一篇或者兩篇的時候,我忽然抄不下去,筆下流出的字行與我的觀念過於相悖,越抄心裡越彆扭起來,竟覺得像是自己在作那小說。心一驚,停一會兒,提醒自己。這不是我寫的,我只是抄,況且我答應了朋友怎麼能不抄完呢?於是又抄,於是又彆扭又心驚,於是自己再提醒自己一回,於是……終於沒有抄完,我給B寫信去,如實說了我再不想抄下去的原因。B來了,一進門就笑,依然笑得寬厚,說那就算了吧,餘下的他另想辦法。我便把抄好的和沒抄的都給他拿去。
不久就出事了。B把稿子存放在A處,朋友C從A處拿了那篇《普通的人》到學校裡去看,被她的一個同學發現並向有關部門報告了。C立刻被隔離審問,那篇稿子也落在公安人員手裡。我們聽說了,先還只是為C著急,幾個朋友一起商量怎麼救她,怎麼為她開脫罪責。想來想去,不僅想不出怎麼救C,卻想起了那稿子上全是我的筆跡。這時我還未及感到後果的嚴重,便並不堅決地充了一會兒英雄,我說乾脆就說是我住院時從一個早已忘記了姓名的病友那兒抄來的吧。幾個朋友都說不好,說公安局才不那麼傻;我也就不堅持。幾個朋友說先別急,等A和B來了看看有沒有更好的辦法。當然,最好的辦法是眼前的禍事夢一樣地消失。
傍晚,A和B都來了,我們四五個人聚到地壇公園荒蕪的小樹林裡去,繼續商量對策。只是A和B和我與此事有關,其他人都是來出謀劃策。這時問題的焦點已轉到倘若公安局追查下來怎麼辦?因為想到C處很可能還留有我的其他筆跡,因為想到C也可能堅持不住。據說這時C還在學校隔離室裡堅持著死不交代,大家一會兒為她擔憂,一會兒又怪她平時就是不管什麼事都愛臭顯擺並且對人也太輕信。怪C也晚了,C正在隔離室裡。大家又怨A,說C一貫馬裡馬虎你還不知道嗎,怎麼就把那稿子給她拿到學校去?A後悔不迭,說C是死求活求保證了又保證的。怨誰也沒用了,當務之急還是想想怎麼應付公安人員可能的追查吧。B堅定地說,不管怎麼樣絕不能說出原作者。大家說這是一定的。那麼,公安局追查下來又怎麼辦呢?大家絞盡腦汁編了許多枝葉豐滿的謊話,但到底都不是編慣了謊話的人,自己先就看出很多破綻。夜色便在這個問題前無聲地擴散得深遠了。第一個晚上就是這麼結束的——什麼辦法也沒想出來,默祈著C能堅持到底,但果真如此又感到對C無比歉疚;幻想著公安局不再深究,但又明白這不會不是幻想。
十四年過去了,我已記不清從事發到警察來找我之間到底是幾天了,也記不住這幾天中的事情是怎樣一個順序了。只記得我們又聚到地壇去商議了好幾回。只記得我一回比一回膽怯下去。記得有一個晚上,還是在那片荒蕪的小樹林裡,A和B都認為還是我一開始編造的那個謊話最為巧妙,若警察根據筆體找到我就由我來堅持那個謊話——就說是我在住院時從一不知名的病友那兒抄來那篇小說的。我未置可否,過了一會兒我只提醒說:我的父母均出身黑五類之首,我的奶奶仍在以地主的資格每日掃街呢。大家於是沉默良久。我本還想說我來承擔是不公平的,因為唯獨我是反對這篇小說,怎麼能讓一個人去殉自己的反信念呢?但我沒說。後來A替我說出了這個意思,以後多年,我一直把這邏輯作為我良心的庇護所而記得牢固。可是一年年過去,這邏輯也愈顯得其蒼白了,一是因為我越來越清楚我當時主要是害了怕,二是反對這小說和不反對抄這小說同樣是我當時的信念。信念又怎麼樣呢?設若我當時就贊成這小說呢?我敢把這事擔當下來拒不交代嗎?我估計百分之九十還是不敢。因為我還記得,那些天有人對我說:公安局可不是吃素的,我若說不出給我小說原稿的人的姓名,他們就可以判定這小說是我寫的——
不管他們是真這麼認為,還是為了威逼我,還是出於必得有個結果以便向上邊交代,反正他們急了就會這麼幹。我聽了確乎身上輪番出了幾回汗。尤其看到父母親人,想到他們的出身和成分本來就壞,這一下不知要遭怎樣的連累了。夜裡躺在床上不能睡,光抽煙,體會著某些叛徒的苦衷。有些叛徒是貪圖榮華富貴,有些叛徒則是被「株連九族」逼迫而成,現在平心去論,一樣是叛徒但似不可同日而語。這就又要想想了,假如我是孤身一人會怎麼樣呢?輕鬆是會輕鬆些,但敢不敢去挨鞭子或送腦袋仍然不是一件可供吹牛的事。貪生怕死和貪圖榮華富貴之間仍有著不小的差別。幾年之後我倒確鑿有幾回真的不怕死過,心想要把1974年的事挪來現在發生有多好,我就能毫不猶豫地挺身就死了,但這幾回的不怕死是因為殘病弄得我先有了不想活的念頭,後才順帶想做一回烈士的。這當然可笑。我才知道,渴望活也可以是比不怕死更難能可貴的。但渴望活而又怕死卻造就了很多千古遭罵的叛徒。最好當然是渴望活而又不怕死,譬如許雲峰。不過,畢竟許雲峰喊的是共產黨萬歲而明確是坐國民黨的牢。大智大勇者更要數張志新。可張志新若也堅定不移於當時人人必須信奉的一種思想,料必她也就不可能有那般大智大勇了。話扯遠了,拉回來,還說我,我不及張志新之萬一是不容爭辯的。至於哥們兒義氣呢?但「株連九族」卻更是殃及親人的呢!所以「株連九族」有理由被發明出來。
我原是想把這件事如實記錄下來的,但虧心和丟臉的事確已從記憶的篩眼裡走漏一些了,寫到這兒我停筆使勁回憶了兩天,下面的事在記憶中仍呈現了兩種模樣。與B已多年不見,為此文去找他核對似大不必要,就把兩種模樣的記憶都寫下來吧。最可能的是這樣:正當我晝夜難安百思不得良策之際,B來了,B對我說:「要是追查到你你就如實說吧。就說原稿是我給你的。」我聽了雖未明確表示贊同,卻一句反對的話也沒說,焦慮雖還籠罩,但心的隱秘處卻著實有了一陣輕鬆。許久,我只說:「那你怎麼辦?」B說:「這事就由我一人承擔吧。」說罷他匆匆離去,我心中的愧便於那時萌生,雖料沉重只是要勻到一生中去背負,也仍怔怔地不敢有別種選擇也仍如獲救了一般。其次也可能是這樣:B來了,對我說:「要是警察來找你你就如實說吧,就說原稿是我給你的。C已經全說了。」我聽了心裡一陣輕鬆。C確實是在被隔離的第三天熬不住逼問,全說了。但這是B告訴我的呢,還是之後我才聽別人說的呢?我希望是前者,但這希望更可以證明是後者吧,因為記憶的篩眼裡不僅容易走漏更為難堪的事,還容易走進保護自己少受譴責的事。我就沒有譴責過C,沒有特別注意去不譴責C,想必是潛意識對自己說了實話:實際我與C沒什麼兩樣。總之,不管哪個記憶準確,我聽了B的話後心裡的那一陣輕鬆可以說明一切。——這是著重要記錄下來的。
後來警察來找我,問我原稿是誰給我的,我說是B;問我原作者是誰,我說不知道。我確實不知道,B從未跟我說起過原作者是誰,這一層B想得周到。我當時很為B把這一層想得周到而慶幸。直到現在我也不知道原作者是誰。1978年我也開始寫小說,也寫了可歸入「傷痕文學」的作品。那幾年我常留意報刊上的小說及作者介紹,想知道《普通的人》的作者是誰,但終未發現。我也向文學界的朋友們打聽過,很多人都知道那篇小說,卻沒有誰知道作者的情況。1983年在嶗山旅遊時遇到B,互相說笑間仍有些不自然,我終未能啟口問他此事,因為當年的事到底是怎麼了結的我完全不知,生怕又在心上添了沉重。現在想,倘那篇《普通的人》漸漸被淡忘了,實在是文學史上的缺憾。
隨憶隨記,實指望沒把愧走漏太多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