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九)
林啟正原打算等我一起返回,被我婉拒。
我和鄒天繼續留在家鄉處理母親的一些後事,同時也在小鎮周圍尋找鄒月的蹤跡,然而一無所獲。無法,我們只好坐長途大巴返回省城。
在路上,我望著窗外,憂慮重重。鄒天從瞌睡中醒來,見我如此,安慰道:「姐,別急,鄒月也不小了,她自己慢慢會想通的。」
「如果能想通,她早就想通了,我擔心她已經鑽進了牛角尖。」我幽幽地答。
「不過,姐,我有句話說了你別生氣?」鄒天小心地說。
「沒關係,你說吧。」
「你和姓林的事,不該瞞著她,早點說可能更好些。」
「我那也不是什麼光明正大的好事,原來想著沒必要讓她知道。」我坦白地說。
「對啊,那你和姓林的打算怎麼辦?」
「沒打算過,也打算不了,走一步算一步。」
「姐,姐夫的事,是不是姓林的害的?」
「你聽誰說的?」
「我猜唄。姐夫住我們家樓下,出出進進的,危險!」鄒天撇嘴說。
「別瞎說。他哪有那本事!」我低吼。
「他多有錢啊!男人有錢就是好!我以後不打算留校,一定要出來闖一番事業!」鄒天在旁發下宏願。
我轉頭看窗外掠過的景物,只覺心境蒼涼。為什麼?永遠都沒有人在意我和他之間的愛情。金錢,像個巨大的符號,使其它的一切都失去意義。
回到家,十幾天未入,灰塵滿天,滿室寂靜無聲,並沒有鄒月回來的痕跡。我和鄒天面面相覷,一時不知如何是好。
鄒天突然說:「上網看看,看她在不在線?」
他走進鄒月的房間,打開了她的電腦,鼓搗了一陣,失望地說:「沒有在線。」
我走到客廳,再度撥打鄒月的手機,仍是關機的提示音。也許,我應該報警了,我暗自思忖。
忽聽鄒天在房間裡喊:「姐,你快來看。」
我以為有好消息,衝進房間,鄒天指著屏幕說:「我剛發現鄒月有個博客,你看看上面都寫了些什麼?」
我湊過去一看,博客的名稱是:我的幸福生活。裡面,是鄒月每天記下的日記,但是,我看到,日記中的內容,竟是鄒月編撰出來的愛情,而男主角,卻是林啟正!
「今天,啟正來接我上班,我一上車,他就遞給我一把百合,因為今天是我和他相愛第一百天。」……「我們今天吵架了,因為他堅持讓我不要去公司工作,而我不同意,當然,最後,還是由他來讓步。」……「今晚我們過得浪漫極了,他帶我去江邊看夜景,在夜風裡擁抱我,吻我的頭髮。」……「我把自己完全交給了他,不管他將會娶誰做妻子,我都不後悔。」……
我用鼠標快速地點擊著,越看越匪夷所思,日記一直持續到母親病危的那日,在那天的日記中她寫道,「啟正今天去香港了,我送他到機場,兩人依依不捨。」
旁邊,鄒天也發出嘖嘖的驚歎:「鄒月真是走火入魔了……」
事情比我想像得更糟糕,鄒月對林啟正的單戀,竟如此瘋狂,她將自己催眠,幻想了另一個世界。那麼,當她知道真相,當她知道她的姐姐,正在過著她想像中的生活時,對她的打擊,將是怎樣?想到這裡,我頭皮發麻,不敢再繼續設想下去。
我幾乎不抱希望地撥打著小月的手機,沒想到,這一次,居然通了,而且她也接了。
我連忙小心翼翼地問:「小月,你在哪裡?」
「我在哪裡你會關心嗎?只怕你恨不得我永遠消失!」她的聲音尖利刺耳。
「小月,別說傻話,快回家,有什麼事我們當面談。「
「想和我當面談?好啊,我在致林景園的A座頂樓,你知道這地方,你過來吧!」
致林景園?致林景園?我想起來了,就是那個我曾經救下民工小劉的地方。「好的,你別走,我馬上過來!」
「你一個人過來,小天不准來!」她在電話那端強硬地說。
「好!」我掛斷電話,向門口奔去,鄒天跟上來,我對他說:「你留在家裡,我把小月帶回來。」
剛下得樓來,林啟正的電話至。
「你到家了嗎?」他問
「到了。現在去致林景園,鄒月約我在A座的頂樓見面。」
「她這是幹什麼?」
「一時說不清楚,啟正,我心裡有點怕,你可不可以過來一下,也許她會聽你的。」
「好,我馬上過來,你自己小心點。」他答應著。
我喘著粗氣登上了致林景園A座的樓頂,與上一次不同,現在工程已徹底完工,樓頂平整,四周修上了半人高的護欄。然而,高空的風格外強烈,四周除了天空,沒有任何景物,我依舊兩腿發軟,心跳加速。
一眼看去,只見小月靠著護欄站著,頭髮隨風飛舞著,臉上表情怪異。
我緊咬牙關,向她走去,走到離她十米遠的地方,她喝止我:「別再過來了,我不想離你很近,看到你就讓我討厭!」
我不敢惹惱她,只能止步:「小月,不管有什麼誤會,我們回家好好談。」
「林總是在這裡愛上你的嗎?」鄒月沒搭理我的建議,只是問。
「他不愛我!他沒有愛上過我!他是和你開玩笑,沒想到你會當真。」我哄他。
她突然尖叫起來:「你還騙我!到現在你還騙我,我像個笨蛋一樣,被你騙得團團轉,你很開心是不是?很驕傲是不是?」
「小月,你別激動,有話慢慢說!」
「他看著你的樣子,他和你握手的樣子,瞎子都知道你們倆在一起!你還來騙我!」
「你誤會了,我和他只是朋友,只是關係很好的朋友!」我總是如此愚笨,當別人拆穿我時,我只知道一昧的否認,雖然心裡明知這種否認根本毫無說服力。
果然,鄒月完全不吃我這一套,繼續歇斯底里地說:「那件衣服也是他的,對不對?我就知道,你還說不是,你還逼我打電話給他,你知道我不敢面對他,所以你這樣逼我?!你整晚整晚地不回家,跟我說在加班,跟我說去出差,其實你都是和他在一起,是不是?是不是?我就算死,都換不到他的一個電話,你卻什麼都可以做到。從小你就比我強,你永遠都比我強!你心裡一定笑死了,得意死了,是不是?!……」
她幾乎不再是我認識的那個鄒月了,她那張清秀的臉變得無比扭曲,令人生畏。
我意識到否認已不是辦法,不得不用同樣大的聲音來打斷她:「鄒月,你別這樣想。就算我和他在一起,也沒什麼好下場,他一樣地結婚,離開我。我不告訴你,是因為我一直想結束,而且遲早都會結束!」
聽到我的話,鄒月停頓了一下,哀哀地哭了起來:「鄒雨,你知道我愛他,你知道我因為愛他,痛苦得無法活下去,你為什麼還要搶走他?他和別人結婚我不在乎,他和別人戀愛我不在乎,可是我只要想到,居然是你!居然是我的親姐姐!我就只想去死!只想去死!」說到後面,她的語氣又高亢起來,邊說還邊用手猛力地捶打著牆壁。
她的狀態讓我擔心至極,我鼓起勇氣慢慢向她走過去:「小月,對不起,是我不對,一切都是我的錯,只要你原諒我,我保證,我馬上和他分手,再也不見面!」
鄒月向樓下望了一下,突然回頭問:「你把他喊來了?」
我點頭答:「對,他並不知道你心裡的想法。你可以和他談談。」
鄒月笑起來:「有什麼好談的?或者讓我們兩姐妹來個兩女待一夫?」
「如果你愛他,你起碼應該讓他知道。」我繼續安慰她。樓頂的風越來越大,我實在沒有向前挪動的勇氣。
「我會讓他知道。」鄒月說著,突然翻過欄杆,站在外沿上。
我嚇呆了,大叫:「小月,你幹什麼?危險!快進來!」我奔過去想抓住她。
鄒月大喊:「別碰我!別過來!」她將一隻手鬆開,風吹蕩著她單薄的衣服。
我不敢妄動,只得苦苦哀求:「鄒月,對不起,快進來,別嚇我,你別嚇我。媽媽剛離開我們,我們只剩三個了,你快進來!」
鄒月望望樓下,又望望我,怨恨地說:「他說他永遠也不會拋棄你,鄒雨,今天我要讓你心甘情願拋棄他。我從你身邊跳到他面前去,這樣,你們就永遠都不能在一起了。」
說完,她毫不猶豫地鬆開另一隻手,直墜下去。
我的記憶定格在我衝到護欄前看到的那一幕,樓下的花壇裡,綠色的灌木叢中,被鄒月壓出了一個人形,旁邊,一台黑色的吉普車上,正好走下一個人。
(六十)
我把小月葬在了母親身邊,我跪在那裡,對她們說了一萬句對不起。
然後,我足不出戶,在家鄉破舊的小屋裡呆了一個月,躺在小時候和鄒月一起睡覺的大木床上,回憶起童年的片段,心如刀絞。
林啟正來了無數次,經常整夜守在樓下,希望與我相見。我沒有見他,我在電話裡對他說:「求求你,別讓我看見你,我真的承受不了。」後來,我連他的電話也不再接了。
一個月以後的某個早晨,我剛起床,正在刷牙,大姨帶進來一個人,喚我,我轉身,竟是左輝。手中的牙刷口杯,統統掉到地上,我含著滿口泡沫對左輝說:「鄒月她不聽話,她死了。」
左輝走過來,撿起口杯和牙刷,放在水龍頭下衝沖,接好水,重又遞給我,說:「我知道了,把牙刷了,把臉洗了,跟我回去吧。」
我真的跟他回了城。我沒有問他怎麼出來的,為什麼能出來。是林啟正的人情又能怎樣?我和他之間,鄒月幫我們畫了句號。
我開始重新上班,走進辦公室的那一刻,每一個人都上來向我表示慰問,但他們看我的眼神,是那麼意味深長。好在我已經不在意,比起生死,淪為笑柄又如何?
我將那部手機、那根項鏈,那張信用卡,和那幅莫名其妙的菩薩畫放在一個盒子中,密密地封好,請高展旗還給了林啟正。
高展旗回來後,坐在我桌前,歎著氣說:「唉,多好的一對,說散就散了。」
我低頭工作,沒有搭理他。
他繼續說:「你沒看見林啟正打開那個盒子後的表情,鄒雨,你算是幫我出了一口鳥氣,總算讓我看到他被打敗的樣子!」
我心痛難當,只能繼續低著頭,假裝無動於衷。
高展旗竟不放過我,伸頭過來觀察我的表情:「嗨,如果還需要我借個肩膀,趁我還在,早點說。」
我抬頭,瞪眼吼他:「行了!滾遠點,小心挨揍!」
他連滾帶爬地跑了出去,出了門還不忘回頭加一句:「野蠻女友,我喜歡!」我知道他想逗我開心,雖然徒勞無功。
我走到窗前看風景,一個月不在,那座人行天橋終於竣工了。很奇怪,我的眼裡居然乾燥無比,原來,在最大的悲傷裡,眼淚都嫌奢侈。
幾天以後,我們突然接到致林公司的一份公函,要與我們解除法律顧問的合同關係,沒有理由,他們並不打算收回已付出的顧問費。
再過了兩天,陸陸續續又有幾家顧問單位提出了相同的解約要求,還有幾個正在接觸的大官司的當事人,也不明原因地斷了聯繫。
鄭主任和高展旗焦慮地四處周旋,想挽回頹勢,但他們沒有向我提任何要求,雖然,我們都知道,是誰在這麼做。
直到有一天,我做顧問的那家銀行,也要求與我們提前解除合同,我問他們:「為什麼?」
「不知道,上面的旨意。」
「哪個上面?」
「具體我們也不清楚,總之,很遺憾不能繼續合作。」
林啟正如此仗勢欺人,忽然我就爆發了,我直接打了個的,去了致林公司。當然,我並沒有如履平地,保安已經認不出我,經過層層檢查,層層登記,層層通報,當我走到他辦公室門前時,他打開門,站在門邊等候著我。
再見,恍如隔世,他瘦了,憔悴了,一手插在口袋裡,一手扶著門,深深地望著我。
我的心,幾乎要衝破胸膛,直接飛到他的懷中,但我,只是站在離他兩步遠,不敢靠近半分。
「進來再說。」他開腔,聲音嘶啞。
我走進去,他關上門,我在前,他在後,我沒有回身,他也沒有挪步,許久的沉默後,他低聲問:「最近好不好?」
我微微點頭。
「那些解約都是暫時的,過幾天你們可以恢復合作,包括和我們公司。」
果然是他一手所為,為了逼我出頭。「那好吧,先告辭了。」我轉身想走,他側身一動,正擋在我面前,那久違的令我心醉的香氣再次出現,我一時慌亂,被逼退半步。
「真的沒有可能了嗎?鄒雨,要多久你才能忘了那些事?五年,十年,二十年?你說多久,我就等你多久。」他的聲音,虔誠,傷感。
「永久!」我低低地吐出兩個字,彷彿帶著血。
「她是她,我們是我們,為什麼要為了她犧牲我們的感情?」他的語調提高了。
「她不是別人,她是我妹妹,因為我們,她才會死。」
「你錯了,不關你的事,因為我,她才會死,只要有一天我讓她絕望,她就會選擇這條路。可是,這是她自己選的,不是我逼她的,也不是你逼她的。為什麼要讓我們負責任?」這話一定在他心裡藏了很久,說起來格外流利。
我迫不得已,抬眼看他。他的臉只離我僅半尺之遙,我可以清楚地看見他眼中我的身影。我只要稍稍一動,就可以撲入他的懷中,將所有痛苦置之腦後。但我深知,我不能。
「是我們的錯!我們總以為有愛就夠了,我們總想著一切都會隨之改變,我們總騙自己,只要夠堅持,就可以永遠在一起!因為這個理由,我們忽視了我們身邊的人,我們欺騙他們,隱瞞他們,可是,忽視得越久,隱瞞得越久,傷害得也就越深。鄒月不能忍受的,不是你不愛他,而是你愛上了我,而我卻理直氣壯的欺瞞了她。」這番話我也想了很久,說起來同樣流利。
「她已經死了,可我們還要活下去。」他急急地搶白。
「如果我們不停止,也許還會有人跳下去。」
「我會處理好一切,我不會讓悲劇發生。」
我黯然地搖頭:「沒有可能了,沒有可能了,鄒月跳下去之前說,『我從你身邊跳到他面前去,這樣,你們就永遠都不能在一起了。』她說得沒錯,沒有可能了。」我不想再討論,側身過去開門。
他擋住我的手,想將我攬入懷中。我激靈一下,下意識地彈開很遠。對著他,我哀哀地說:「別碰我,真的別碰我,啟正,天知道我有多愛你,可是,我真的不能和你在一起了,我真的做不到,對不起!對不起!是我害了你,是我害了鄒月,如果當初我不選擇開始,現在每個人都過得很好!對不起……」
林啟正的手頹然地放下,他的眼中,湧出了淚水。第一次,我看見了他的淚水。
他絕望地轉身,走到窗邊,背對著我,說出最後一句話:「鄒雨,你記住,除非世界末日,不然,我的手機號碼永遠都不會變。」
我沒有回答他,逕自打開門走了出去。眼中,仍是乾澀無比。
出租車將我送到了星巴克的門口,那個咖啡館,依舊窗明几淨,一對男女坐在窗邊,女孩子在翻閱一本雜誌,男孩子在手提電腦上敲敲打打,那扇窗因此而光芒四射,令我無法逼視。我眼神呆滯,挪動著腳步走上了人行天橋,一階,又一階,一階,又一階,樓梯在減少,橋面浮現眼前。
無意中,我發現天橋拐角的下方,鑲嵌著一方小小的銅製銘牌,仔細看去,上面竟寫著這樣一行字:「此橋系林啟正先生捐贈,特此感謝。」
是他修的?是他修的!為了我嗎?真的是為了我嗎?為什麼他從來都沒有說過?我蹲下來,心疼地用手拂去那上面的灰塵,將他的名字輕輕地擦拭乾淨。眼淚終於流下來了,大顆大顆的,浸潤了銅牌前的那一方水泥路面。
那天如果有人經過這座橋,會看見一個女人傻傻地蹲在那裡哭泣。每個人都會想,也許她失戀了,是啊,他們猜得完全正確。
我和林啟正沒有再見面,不久,他就去了香港,沒再回來。
致林的業務還在做,其它的業務也都回來了,我在工作中風風火火,大把收錢,居然也時日如飛。
高展旗離婚了,又戀愛了,女朋友不是我。
左輝戀愛了,又結婚了,老婆也不是我。
不過,我也在積極地配合,參加各種相親活動。不過,要看上一個男人,真的是很難,總有這樣或那樣的缺點,讓我掃興。
2006年10月20號,我去了香港。省律協與香港律師會聯繫,組織了一個訪問團,我們所裡有個名額,鄭主任給了我。「出去散散心吧。」他話中有著深意。
訪問團的行程很緊,有培訓,有參觀,我根本沒有時間在香港閒逛,但是,畢竟在這片天空下,有另一個人,也在生活著,我可以看見他能夠看見的星星和燈光,多少讓人安慰。晚上,我在附近的街道上遊走,依舊會不由自主的注意經過我身邊的每一個高大的男人。當然不會有他,這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即使與人約好了,都可能遍尋不到,更何況,是街頭的偶遇。
臨走前的那個中午,我走到酒店對面的SASA,幫所裡的小姐妹買護膚品,大大小小瓶瓶罐罐拎了一大袋,返回來的時候,站在路口等交通燈。
燈亮了,流動著的車河停下來,給行人讓出一條路。我正準備抬腳,然後,就看見了林啟正。
終於還是見到他了,看來,我們終究比一般人更有緣。他開著一輛嶄新的銀灰色的車,車正停在我面前,他一手搭著方向盤,一手將手機放在耳旁,正在打著電話。雖然看不清他的臉,但他的濃黑的眉毛,深邃的眼睛,挺直的鼻樑,還有扶著手機的頎長的手指,都是那麼熟悉,就像昨天還在一起,抵頭談笑。他過得怎麼樣呢?開心嗎?幸福嗎?我看不出來,只見他正專心致志地與別人在電話討論著什麼,眼睛緊盯著前方的交通燈。
如果我走上一步,敲敲窗,他會回頭,看見我,然後,他會馬上掛了電話,他會馬上開門下車,他會走到我面前喊我的名字,甚至也許,在這個繁華的路口,他會不由自主不顧一切與我緊緊擁抱。一年多不見了,我們畢竟曾那樣相愛。
我看著他,貪婪地,狠狠地,看他,我在心裡大聲地喊他的名字,用震耳欲聾的聲音,我竊竊地想,如果,我們真有感應,也許他能聽見。
可惜,他沒有聽見。這時,他扶著電話的手,稍微動了動,我突然發現,在他袖口的地方,手腕的上面,露出一方小小的創可貼。
我的心,劇烈地疼痛起來。
紅燈滅了,綠燈亮了,他繼續對電話裡交代著什麼,將車向前開去。我盯著他,不敢放鬆。
此時,視線裡突然出現了另一張臉,是江心遙的臉,我心神恍惚,沒有發現她就坐在車的後座。在我望著林啟正的時候,她也端坐著,從車窗後望著我,用那種天真無邪的微笑。
原來,她什麼都知道!
車子消失在車河中,遠處太陽的餘暉,透過林立的高樓大廈,直射在我的臉上。
我原以為,世界上浪漫的愛情只有兩種,一種是電視劇裡的愛情,不論多麼肉麻,都可以讓你看得掉眼淚,另一種是自己正在經歷的愛情,即使對方是隻豬,你也可以痛苦到徹夜不眠。
但是,現在我才知道,還有第三種愛情,這種愛情,每個人都知道,每個人都感動,每個人都守口如瓶,每個人都諱莫如深。它是一條暗湧的河流,奔騰不止,泥沙俱下。如果你不幸遇到,還是躲遠些好,實在躲不過,被挾裹著,被捲帶著,在刻骨的甜蜜和痛苦中沉淪,那我也只能祝你修成正果,雖然我知道這很難很難,因為,我沒有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