蝸婚:距離愛情一平米 正文 第八章
    正文第九十章:蝸婚(90)

    溫安年沒有想到季颯也在這裡,他進門也只是粗粗的打量了一眼,溫安年很快就鎮定下來了,婚都離了,小三也帶回家了,被這個曾經的小舅子看到,也是遲早的事。溫安年冷靜地說:「季颯,我和你姐姐的事,你最好不要管。」

    他的下巴有傷,不能說話聲大,他嘴部僵硬地說,懷裡的秦湯湯高調地朝季颯笑道:「喲,救兵搬了這麼多來了,我現在是溫安年的女朋友,不久會是妻子。這個房子也就是有我的份,以後,你們來這個家,最好要請示我一下,我也是這裡的主人。」

    季颯繞過桌子,一手提著紅酒瓶,程朗想拉住季颯,沒拉住,我們都坐在桌邊,我想看季颯會怎麼說,如果季颯動手,我一定會拉住季颯。

    「你枉我曾叫你一聲姐夫,你枉我們全家那麼信任你把我姐姐托付給了你。溫安年,當初你一窮二白,我姐姐我們家人都沒有反對這門親事,以為你是個有上進心的男人。原來你就是這麼上進的!你帶著這個女人回來,還理所應當的姿態,你是不是有點過分了!」季颯站在溫安年一米遠的地方說。

    季颯的個頭也不遜於溫安年,站在溫安年身邊,也有威懾力,他不再是幾年前的那個小男孩了。他在控制著自己的情緒,他實在無法忍受曾經的姐夫摟著另一個女人回家。

    我走過去拉著季颯,說:「別說了,聽姐姐的話,還有朋友在這裡,你就少說兩句,姐姐自己的事情,你還是孩子,你不懂。」說完我又對溫安年說:「你都看到了,我也不想再生是非,就當這房子是合租的,你過你的,我過我的,你們倆都別在說話帶刺了。」

    季颯被我拉回了桌子邊,話都說到這份上了,秦湯湯也就見好就收,和溫安年直接回了房間。

    也都沒有了什麼胃口,收拾完了桌子,我讓他們都吃個月餅然後趕緊早點回去,畢竟是中秋節,家裡還有家人,

    賢芝要留下來陪我,我把她推出了門外,我說:「我的好芝姐,你快點回去,鄭兆和要是回來見你不在家,沒準怎麼想呢,快回去吧,你可別忘了你是有夫之婦。」我有意無意的強調著。

    她沒再說什麼,擁抱了我一下,說:「那你好好的,有事打我電話,我隨時都來看你。」

    送走了賢芝,程朗和楊之放也準備動身走,楊之放說要幫我刷碗,我說:「胡鬧,我跟你開玩笑的,你們也早點回去吧,我待會也早點睡覺。」

    「好,你在家休息一天,我過兩天來接你去個地方,我可告訴你啊,不許生氣不許再打架啊。」楊之放臨走到門口還叮囑著。

    送走了他們,我和季颯坐在沙發上,看著一下子就長成了大男孩的弟弟,我心有安慰,弟弟大了,像個男子漢了,也懂得保護姐姐了。

    季颯遺傳了我母親的面相優點,十分英俊而謙謙如蘭,如果不是他的脾氣,他不說話的樣子,真像是從詩裡面走出來的男子。我以前總說季颯要是去演古裝,演段譽絕對迷倒一片。他長得很君子,聲音也特別像男主播,我對季颯是寄了很高的期望。

    他許久都安靜的沒有說話,我懂,他不知該如何開口來說,是說安慰的話,還是說溫安年的不是,好像說什麼,都是在喚醒姐姐的痛楚。他聰明的保持了一段時間的短暫沉默,打開了電視機,電視上正放著主人公愛來愛去的《一簾幽夢》。

    「姐,我怎麼覺得你這麼像劇裡的綠萍呢?」季颯眼睛看著秦嵐飾演的綠萍說。

    我拿過一個抱枕,抱在懷裡,說:「季颯,你是不是覺得姐姐很沒用,很窩囊?就這樣的容忍著他們在我面前招搖過市,住在一個屋簷下?」

    他點點頭,很快又搖搖頭。

    季颯想了想,說:「姐,我今天看了南京的房價,一路在漲,這個房子現在總還值得七八十萬了,你把它賣掉,我們先出去租一套房子住,以後我工作穩定,掙了錢,我們再買一套房子,好不好!」

    天真的季颯,在南京買一套房子可不是在我們老家,現在稍靠近市區的房價都漲到了一平米一萬二,買一套房子至少也得一百多萬,而南京的工作又極難找。在南京,一個本科生的工資剛開始也不過就一千二,月薪一千二對比每平米一萬二,不吃不喝買一平米也得十個月。

    我無奈地搖頭說:「說得輕鬆,現在多少人買不起房子找不到工作,出去租房子也得花錢,還條件差,稍微條件好的在南京不都得兩千多一個月,我一個月工資也才兩千多塊錢,那以後吃什麼用什麼。先就這麼住著,我打算下個月多帶幾個團,然後再做點別的兼職,先存些錢再想房子的事。」

    季颯默認了,我收拾了一下書房,把一個沙發床搬進了書房,先讓季颯湊合著住,過兩天再定個床回來。原先就打算定個床放書房給溫安年父母睡的,現在也就沒這必要了。

    躺在床上時,都晚上十一點多了,我把窗簾拉開,把燈關上,靜靜地看著窗外的月亮,我舉起大拇指,將月亮覆蓋住。

    我失眠了,再一次的失眠,我老是伸手摸自己的腹部,總覺得孩子還在那裡,和我母子連心著。雖說我強制著自己不要去想,可我沒法控制我的意識,越是不想去想,就越是想。

    迷茫了,以後的路該怎麼走,我想休養一個星期,我就拚命的工作,我要掙錢,我要積攢每一塊錢,做房奴,曾和溫安年存錢買下這套房子,現在我一個人,我照樣可以靠自己去買房。

    正文第九十一章:蝸婚(91)

    本來還想要把秦湯湯從溫安年的身邊趕跑,或者把溫安年再搶回我的身邊然後甩掉他,可經歷了在醫院的那一天,我想開了,豁然開朗,我為什麼不放手?就算我能把他搶回來,他跪在地上求我要和我復和,我就真的能幸福能滿足嗎?

    受到的傷害,不是這樣就可以填補的,也是無法填補的,我想,念在過去夫妻一場,我不再恨他不再詛咒他出門被車軋死,打雷被雷劈死。雖然他娶我時曾經發誓說如果他溫安年要是背叛,他就天打雷劈,五雷轟頂,不得好死。

    我還傻兮兮地像天底下所有的癡情女人一樣摀住了他的嘴,讓他別發這麼毒的誓,我說我信你,我嫁給你了我能不信你嗎?現在想想,那時我就應該說他舉著右手,對天發誓,說完他的誓言讓老天好好聽聽。

    他背叛了我,他依然摟著第三者活得好好的,只有我,滿身傷還如同「鬼打牆」一般在那個迷魂陣裡繞來繞去走不出來。

    放手,季素,你放手吧,統統放手。

    此後的每一個日子,每一個時辰,你都不再和這個叫溫安年的男人有什麼情感交集,你們只是合租關係,住在一個屋簷下最熟悉的陌生人,或者,是最陌生的熟悉人,我壓根都沒有真正的認清他。

    我想對那些深陷愛情裡的女人說,當一個男人對你舉起右手發誓的時候,發誓他若辜負了你就怎麼怎麼不得好死,你就讓他去發吧,別心疼他堵住他的嘴。這世界上,能給女人的安全感越來越少,危機越來越大,他愛你的時候,才願意為你發下毒誓。

    咎不愛的時候,毒誓也變成一句笑話,一句極有無厘頭色彩的惡搞臭屁。

    辜鴻銘說:男人是茶壺,女人是茶杯。一個茶壺配四個茶杯。

    大學的時候,就聽了辜鴻銘的故事,是聽賢芝說的。

    辜鴻銘有一妻一妾,妻子名字叫淑姑,擁有一對讓辜如癡如醉的三寸金蓮,是他的興奮劑。小妾是一個叫貞子的日本女人(不要聯想到《午夜凶鈴》哈)是他的安眠藥。

    辜鴻銘後來美滋滋的說:「我的一生有如此之建樹,原因只有一條,就是我有興奮劑和安眠藥日夜陪伴著我。」

    閒暇的時候,他就把妻子的小腳握在手中把玩,就變成了一種嗜好,每當寂寥時,便從妻子的小腳上排解,寫東西遇到瓶頸室時,就要把淑姑喚到身邊陪伴,叫妻子把腳上的鞋子脫下,把一雙三寸金蓮伸到他的面前,讓他拿在手裡,捏捏玩玩,然後把裹腳布一層層解開,將鼻子湊到小腳上去猛嗅。

    後來,辜鴻銘娶日本女人貞子為妾。得了貞子姑娘後,舞文弄墨,倦怠無聊時,總少不了興奮劑——淑姑。若要睡覺,離了安眠藥——貞子,就會通宵無眠。美中不足的是這安眠藥——貞子,一雙大腳,因此,辜鴻銘每到睡覺之前,先把淑姑的小腳把玩一番,等興奮過後,再往貞子床上安眠去。

    這就是少數男人內心渴望的白玫瑰與紅玫瑰吧,總是要兩種不同的女人相伴才是最美妙的事。

    賢芝說她偏要是一個茶杯配幾個茶壺,她說她不怕裝不下,不怕茶壺倒的水會滲出來,她是一個超級大的茶杯,配幾個小茶壺就是了。

    她到後來果真是配了一個又一個茶壺。

    我還和溫安年打過趣,我問他會不會也要一個茶壺配幾個杯子,他信誓旦旦的說他壺裡裝的茶剛剛好只夠一個杯子。

    我還引用了陸小曼和徐志摩大婚時,陸小曼便對徐志摩立下規矩:你不能拿辜先生茶壺的比喻來作借口,你不是我的茶壺,而是我的牙刷,茶壺可以公開取用,牙刷卻不能數人合用。我今後只用你這把牙刷刷牙,你也不准向別的茶杯注水。

    最殘忍強悍的是時間,手掌翻覆間,便抽刀斷了恩恩愛愛的濃情蜜意,抹去了真真切切的車水馬龍,碾平了熱熱鬧鬧的人間煙火。但再豐盛的回顧也不過是海市蜃樓。

    我季素,要在顛簸坎坷之際,復活。

    愛得死去活來,恨得至死方休,起承轉合,憤責怒罵,等滿身傷痕,靜靜躺在床上,望著窗外一輪圓月,方才慢慢的恍悟過來,那個棄了我負了我傷了我的人,不過是偶爾投在波心的一片雲,還是一朵烏雲,並非明月光,亦非硃砂痣。

    這一場婚姻紛爭應該落幕,我要為自己好好的活,我想我也許不該打掉那個孩子,放下仇恨,那個孩子是上天賜予我做母親的機會,和那個負心漢無關,是屬於我的恩賜。

    就讓過去塵歸了塵,土歸了土吧。

    在凌晨將醒未醒的剎那,我鼓起勇氣刪繁就簡,決意去蕪存菁地生活。沒男人愛我,那我就要自己做最愛自己的人。

    從明天起,我要做一個快樂的女人,像張愛玲說的那樣:凡是我不想看到的不想聽到的,我就有本事看不到也聽不到。

    秦湯湯不就是想氣我惹我惱我把我趕出這個家門嗎?我要對她視而不見,我比任何人都有底氣住在這套房子裡,我的金錢我的青春我的心血都注入了這套房子,該走的,也不是我,是他們倆。

    我要安心安寧地住下去,料她秦湯湯除了不陰不陽的拋幾句話,也不敢做什麼了,我只要做到心無,則無。時間久了,她自然也就沒什麼意思了。

    季素,你不必落荒脫逃,你是這裡的主人,我對自己說,我有底氣我有信心我會過得更好,沒有什麼比過得更好能報復人了。離開他,我照樣活的滋潤,我不是絕望的離婚女人,我要做我自己,沒有人和我一樣,我是獨一無二的我。

    正文第九十二章:蝸婚(92)

    清晨,起來的很早,做美麗健康的早餐給自己吃,當然,還給弟弟季颯準備了一份。牛奶荷包蛋全麥麵包,外加一個西紅柿,這些都是季颯見冰箱空空如也後去採購的。

    打開音響,放著《californiadreaming》,隨著音樂,我愉快地煎著荷包蛋,從現在開始,我要做美食犒勞我自己,寫動人的情書給自己,我愛自己,勝過別人來愛自己。

    婚姻沒了,孩子沒了,可我還有勇氣,我總會遇到那麼一個不會背棄只是愛我一個的男人,我要和一個比溫安年強百倍千百的男人在一起,我要把他帶到溫安年面前,我會說:「你看吧,沒有你,我過得多好,我遇到了我最最心愛的人。」

    我還要去拿著賢芝給我的健身房年卡去學熱瑜伽,我要保持好我的身材,我還沒有穿婚紗,我總有天要去拍婚紗照,不管有沒有人娶我,我都要穿一次婚紗,在我年老之前。

    季颯咬著麵包,吞一口熱牛奶,異樣地眼神望著我,說:「姐,你不是受什麼刺激了吧,怎麼這麼高興,還聽起了搖滾來了。」

    我把季颯手中的杯子和麵包拿過來放在餐桌上,我幸福地笑著說:「陪姐姐跳支舞好嗎?」

    我把音樂換成了《綠島小夜曲》,和季颯跳了一小段慢四。好久沒有跳過舞了,我特別的開心,滿臉都是笑容。

    咎我要和過去告別,做最美麗的離婚女人。要一個簡單安寧的生活,淡定,安靜,無爭。

    季颯繼續出去找工作,我則留在家裡調養身體,溫安年和秦湯湯白天會去上班,我不用擔心他們會打擾到我。

    我吃著自己煎的荷包蛋,白白的黃黃的蛋,象徵著我的生活充滿了希望。全身沒有一點的不適感,即使剛才跳了慢四,我還是無痛感,怎麼別人引產都一個勁叫痛,我卻像沒事人一樣。也許是老天可憐我了,不想我承受太多痛苦了,我安慰著自己。

    荷包蛋還沒吃完,胃裡又是翻滾,我嘔出了聲,忙捂著嘴就往衛生間沖,我趴在馬桶邊就開始吐,剛還在食道裡還沒下嚥的蛋全無保留的吐了出來。

    胃裡一波接一波的衝擊收縮,我就覺得像是有一張手在我胃裡攪騰著似的,吐得最後就是吐清水了,我乾嘔著,發出了極大的嘔吐聲。

    「喲,大清早的,吃多了撐的了啊,吐得聲音這麼大,真噁心人。」秦湯湯依靠在衛生間門邊,捂著鼻子,扇著手說。

    我懶得理她,慢慢的站起身子,漱了個口,看見她的牙刷在那裡,想到我前一次用她的牙刷刷了馬桶的,我心裡平衡多了,心想叫你嘴臭!

    走出衛生間時,我昂首挺胸,正眼都不看她一眼,她算老幾!我繼續回到餐桌邊,邊看雜誌聽音樂邊吃早餐。

    「怎麼孩子都打掉了,我還是會吐呢?」我關上房間的門打電話給賢芝問,這女人竟然還在睡覺,起先還以為我是她的外籍男友呢,迷迷糊糊地叫著丹尼爾,我說我是季素,她這才反應過來。

    我又重複了一遍我的疑問,明明孩子都打掉了,為什麼我還會吐呢?

    「哎呀,這麼白癡的問題,我的素奶奶,你動動腦筋想想,如果你昨天拉肚子,昨下午你吃了瀉立停,你能保證你今早就不拉稀了嗎?」賢芝打著一個十分噁心人但很恰當的比喻。

    我差點沒在一次把另外的半邊荷包蛋和牛奶吐出來,都嘔到脖子來了,賢芝冒了一句:「我好久沒男人來營養我啦!」愣是讓我把冒到喉嚨來的食物又嚥了下去。

    我鄙夷地說:「你缺男人營養嗎?你每天都有男人躺在你身邊陪你睡,你只會營養過甚,你不會缺乏營養的。」

    「我缺蛋白質蛋白質!鄭兆和都好多天沒碰我了。」賢芝繼續說這個話題。

    我對這個色女很是抓狂,我說:「欲女,拜託你不要在我面前提這麼敏感的話題,我單身啊我,你想把我火撩起來嗎?」

    「切,你就會說也不敢做!說真的,我昨晚做春夢了,素素,你猜我夢見誰了?」賢芝問。

    「你該不會是夢見季颯了吧,我可告訴你啊,賢芝,我倆是好朋友,兔子都不吃窩邊草,你看我弟弟還是個孩子,你可別打他主意,這是絕對不行的啊!」我嚴肅地說,在季颯的情感問題上,我不想開玩笑。

    「瞧你緊張的,誰說是季颯了,他就一個小屁孩,我認識你時,他還拖著鼻涕爬單槓呢,我怎麼可能會打他主意。你說我好像就是吸男人陽氣的女鬼一樣?」賢芝忙說。

    我相信了賢芝的話,我說:「也是,我多心了,你和季颯也就像姐弟一樣,哈哈,那你昨晚夢見誰了?」

    「夢見大蟒蛇……」

    正在說著,我房間的門又被敲的震震直響,我先掛了電話,我開門,秦湯湯拿著一瓶洗髮水在我面前晃了晃,臉色凶神惡煞地叫道:「阿姨,你怎麼這麼不要臉,你幹嘛偷用我的施華蔻洗髮水!」

    她穿的溫安年的白襯衫,濕漉漉的頭髮還在向下滴水,赤著腳踩在地上,比我高出一個頭,從氣勢和嗓門上就先壓倒了我。

    而我,並非是怕她,我是真不想吵,明擺著她是一天不吵,不把我吵出這個房子她就不罷休,越是這樣,我就越是漠視她,淡漠她。

    我冷冷地看著她,一句話也不說,然後我關門。

    她伸出手扒在門框上,想阻止我關門,我管她的三七二十一呢,我啪的把門重重的一摔,門夾到了她的手指,她痛得嗖的抽回手指。

    正文第九十三章:蝸婚(93)

    她眼睛陰毒地盯著我,低聲說:「阿姨,你有種,你有種永遠都別開口,這洗髮水是你用的嗎?我老實告訴你吧,我在這洗髮水裡加了點東西,不超過半個月,用過這個洗髮水的人,頭髮都會漸漸謝頂,你就等著吧。」

    我關上門,就當剛才是犬吠了一陣,她說什麼,這與我又有什麼關係呢。我躺在床上,不停地照鏡子,自戀的一塌糊塗,我問自己看起來像是27歲的女人嗎,她叫我阿姨,我覺得我看起來頂多就是比她大兩三歲而已。

    臉上的妊娠斑還在,我想等我上班了,我要好好打聽祛斑的方法,好好的保養我這張臉。可以向賢芝學化妝,用精緻的妝容,來美麗我的人生。

    衣櫥裡總是缺那麼幾件衣服,都幾個月沒買新衣服了,我計劃著去購物一番,買以前不敢穿的那種風格的衣服,比如露肩,露背的啊,爆乳的我就不敢穿了。

    手搭在腹部上,總覺得鼓出來了一個凸起,圓圓的,肚皮緊緊實實的,我想,這裡是有一個房子,住著一個孩子,他只有到十個月的時候才能出來,而我卻強制的讓他三個月就從我身體裡剝離,他現在在哪?醫院會怎麼處理這些被引產的胎兒?

    這些都是我不得而知的,在我淡定的面對生活時,內心總是有一個坎,我邁不過去,我心有內疚,每觸到那個隱隱的點,還是會發痛。

    屋外恢復了平靜,溫安年和秦湯湯都去上班了,他是廣告公司的總監,她是他公司旗下的簽約模特,他們出雙入對,上班至回家,都那麼默契。我甚至想他們為什麼沒有早點遇見彼此呢,他們搞的金童玉女一樣般配,我從開始就不該進入這個局面裡。

    咎如果我嫁的是另一個男人,比如像程朗這樣的,沉穩,細心,不會甜言蜜語,話不多,但說的話都是樸實而溫暖窩心,嫁給這個的男人,我現在一定是做著幸福的准媽媽,一家其樂融融,該多好。

    戀愛中的女人,都愛聽甜言蜜語,某些男人的三寸不爛之舌,在此刻就發揮了極大的作用,他們用生生世世說著謊言,說著會讓你最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他可以為你生為你死,甚至說你死後他也終生不再娶。

    多少男人說過這樣的話,我們無法統計。至少我可以肯定,溫安年對我說過,他說就算季素死了,我也不會再娶別的女人了,那時的他,多麼老實,男人沒錢當然老實,越沒錢越老實。如果他沒有住著大房子,開著小車,他在秦湯湯這樣的女人面前,能不老實嗎?

    我還沒死,我還活的好好的,他依然和我離婚。我端起一杯綠茶,站在窗前,望著樓下的大叢大叢叫不上名字的小紫花,滿心的安寧。

    而我,不會為這樣的男人再尋死覓活,自我傷害,掩耳盜鈴了。

    那個撫著翁美玲靈柩前抹淚痛哭發誓這輩子不再娶任何女人的男人,最終還是牽起了年輕女子的手,而且,還不止是牽了一次。

    書房裡有一些書,都是早前買的,結婚後,都沒有時間好好看看書了,頂多看些旅遊雜誌和報紙,這在家休養的一個星期,我開始翻看以往遺留在書架上沒有來得及翻看的書。

    《女人的資本》是我大學時在地攤上買的,十來塊錢,拿在手裡愛不釋手,買回來後就看了幾遍,那時畢竟是年輕啊,年輕的時候看這本書和現在看,學到的就是不同了。

    在家的那幾天,我把書架上的書都看了一遍,有的是細看,有的是粗粗看,有的書裡面還有我多年前稚嫩的筆記和讀後心得,真是快啊,一晃就七年過去了。

    在一本席慕容的詩集裡,我還翻到了少女時代時,一個男孩寫給我的情書,藍色的信紙,歪歪的字跡,寫著季素我喜歡你,喜歡你的沉靜之類的話語。

    年華匆匆啊,轉眼,我從少女變成已婚女又變成離婚女,當年喜歡我的少年,也都不復存在了吧。

    我還翻出了大學時的同學錄,裡面有一個是我,也是溫安年,我們曾經共同的好朋友,他叫馬木,是個藝術生,那時加上賢芝我們四個是整個大學裡的文藝青年,當然,賢芝是花瓶型。

    馬衛後來去了巴黎,帶著他對藝術的追求遠赴異國,之後,我們再也沒有聯繫。真沒法相信,我們以前玩得那麼好,可各自融入社會後,竟然會失去了聯繫。

    匆忙的生活節湊,是否在改變著我們的情感?

    我輾轉向好幾個同學打聽,才問到了馬衛的電話,我打了一個越洋電話給他。時差是七個小時,我甚至都想都沒想會不會打擾他,我拿著電話,就撥了他的號碼。

    「HELLO!」,馬衛的聲音,用英語在說。

    此刻我這邊是下午四點,巴黎應該已經是晚上十一點了,我聽到了馬衛的聲音,他不知道是我,他似乎是很慵懶隨意的聲音說著。

    「馬衛,是我,我是季素。」我說。

    「哎喲喂!是素丫啊,素丫,我們好多年沒聯繫了吧,我回國幾次,想找你和溫安年來著的,可我又怕遇見賢芝,我怕我沒法再忘記她。」馬衛的聲音一點沒變,在國外這麼多年,他的聲音還是那麼熟悉。

    馬衛曾喜歡過賢芝,可賢芝怎麼會看上落魄窘境的藝術生馬衛呢?賢芝拒絕馬衛那不只是一次兩次,她坐著有錢人的豪車,對馬衛那出了鈴鐺不響其餘哪裡都響的單車是嗤之以鼻。

    賢芝畢業後去湊錢去參加富豪相親會,馬衛還嘗試著去想把她拉回來,可是那時賢芝是鐵了心要嫁個有錢人了,賢芝和鄭兆和舉行一場豪華婚禮後,馬衛帶著僅有對藝術的追求離開了中國。

    正文第九十四章:蝸婚(94)

    我也為賢芝惋惜,馬衛多好啊,倍有藝術家的味道,手指修長潔淨,穿著亞麻衣,身上總有著淡淡的墨香,可賢芝偏偏就是說馬衛身上有瓊酸味,跟著馬衛是這輩子都得受窮。中國搞藝術畫畫的有多少,又有幾個能一幅畫值個百八十萬的,值得也都是人死了畫才值錢。

    我對馬衛說:「賢芝現在過得也挺好,挺幸福的,比我幸福,至少那是她追求的想要的生活。人活在自己的追求裡,總是美好的。」

    馬衛在大洋彼岸隔著電話說:「這麼多年了,我遇到過很多女人,不同的國度的都有,我給她們畫畫,甚至也和她們談談情說說愛。她們問我,她們是不是我最愛的女人。我說是,可我心裡真正愛的女人,卻從未問過我這句話。」

    「馬衛,你也別太沉迷在過去,重新愛上一個人,愛對一個人,也許當初你深深愛的,可能是錯誤,比如說我。」我說。

    「哈哈,素丫,你愛錯了誰啊,那時我們誰不羨慕你和溫安年啊,那一屆學校裡的情侶,最後畢業還能順利結婚的,就只有你和溫安年了,你們還會錯?」馬衛當我和他說笑。

    我也苦笑了一下,說:「馬衛,是真的,沒和你說笑,我和溫安年離婚了,他愛上別的女人了,而且是比我小七歲的女孩。」

    「我不信,你打死我也不信。」馬衛堅決地說。

    「是真的,真的離婚了,我自己也是離婚兩個月後才開始相信。」我認真地說。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兒,我聽到了馬衛用打火機點煙的聲音,他抽口煙,說:「素丫,你們倆都會離婚,這讓我們這種沒結婚的人,再也沒法相信愛情了,真的,我接受不了。」

    「都過去了,我也原諒了他帶給我的傷害,我想我就用過去他待我的好,來一笑泯恩仇吧,都算了,好歹也是夫妻一場。馬衛,什麼時候回國的話,來南京,給我個電話,我們好敘敘舊。」我說。

    馬衛吸口煙,說:「行,只要回國我就去看你們。」

    結束了和馬衛的遠洋電話,我的手機也同時收到了餘額不足的移動短信提示。我心裡很舒暢,和老同學也是舊友聊聊天,好久不見,聽到他的聲音,和他說說我的遭遇,我覺得自己更加輕鬆。

    在這個世界上,原本是有更多的人和事值得我們去愛去關懷的,我要愛情轉移,把自己的精力和心思都放在我身邊值得我去關心的人那裡。

    為了避免和秦湯湯溫安年他們的爭執,我把廚房用一個小隔板從中間分了一下,原有的管道煤氣還是歸他們用,我就用電磁爐,電飯煲我都重新買,我還把客廳都分好了,也算是重新小裝修了一下,把廚房和客廳都一分為二。

    衛生間我則仔仔細細地打掃了一遍,地上一層秦湯湯的長髮,我全部都掃起來,然後倒在垃圾桶裡,長髮,都是這些長髮做的孽。她可能出院不久還在出血,衛生巾包裝袋隨意的丟在衛生間一邊,用過的衛生巾也毫不遮掩的就袒露在垃圾桶裡。

    我忍,想著還有弟弟季颯在這裡生活,我可不想弟弟看到秦湯湯亂扔的髒東西觸到了霉頭。我把衛生間沖洗了一遍,我還認真的做了一個值日表格,星期一三五七這四天我打掃,她和溫安年就打掃星期二四六這三天。

    這算是夠關照這對野鴛鴦了吧,就當是合租在一個房子裡,搞好環境衛生就當為自己作福了。

    季颯在的這兩天,他很照顧我,我躺在床上看書,季颯就把飯菜都做好喊我吃飯,他並不知道我墮胎了,他以為我是胃不舒服要調養幾天。

    小時候我就羨慕人家有哥哥,覺得有哥哥就特別威風,沒有人敢欺負你了。現在終於感受到了有弟弟的溫暖,我崇拜的眼神對季颯的廚藝表示了肯定,這小子做的菜和我媽做的一個味道。

    以後誰嫁給了季颯那就真是有福氣,聲音好聽還會做超級好吃的飯菜。

    寫了一些便簽的紙條,貼在了冰箱上,客廳茶几上,還有廚房,衛生間,都是寫給溫安年和秦湯湯的,我讓他們要注意哪些遵守哪些合租規則。我不想和他們口頭交流,只會無法溝通對牛彈琴,就寫在紙上。

    我刻意和他們的作息時間叉開,早上他們走的時候,我還沒有起床,晚上我都睡覺了,他們才回來。秦湯湯還故意把電視聲音開得很大聲,放著毛片,女演員誇張的浪聲一陣陣的傳來。

    能開門出去說什麼呢,她就是想我打開門和她開戰,我偏不,我戴著耳機,聽著動人的曲子,我可以讓自己什麼都聽不見。

    有時我去衛生間,門關著的,透過窗花,可以看到他們倆正在一起洗澡,秦湯湯刻意的和溫安年在衛生間裡叫著笑著,秦湯湯一遍遍地說:嗯嗯……不要,手不許往這裡摸!「之類的話,是說給我聽的,現在的年輕女孩真是懂得如何討男人的喜歡,激發男人的***。

    我讓季颯晚上盡量別從書房裡出來,等他們安靜了再出來,尤其是溫安年不在,秦湯湯獨自在客廳時,我就發短信給季颯,我真怕這個不要臉到極點的女人會對季颯不懷好意。

    溫安年不在時候,秦湯湯會鬧得更離譜,把音響開的很大,穿著高跟鞋在屋子裡跑來跑去,把桌子拍的震震響,像是神經質了一樣。她在挑戰我的極限。

    隨她鬧唄,我只要忍耐十幾分鐘不理會她,她自然就沒勁歇火了。

    正文第九十五章:蝸婚(95)

    在家待了三天,依然是會吐來吐去的,季颯為我擔心,我說我就是胃不舒服,犯噁心,吃點好的就沒事了。季颯索性就沒出去找工作在家照顧我,也怕我虛弱會被他們欺負。

    外面的工作也確實是不好找,我讓他先自己找找,實在不行就先來程朗的旅行社上上班,好歹下一次找工作也好說自己有過工作經驗。

    在網上投簡歷,一個小小的出納職位,都恨不得有四五百個人來競爭,其中還有百分之三十的研究生,百分之五十都是本科以上的學歷,我為季颯捏了一把汗,他其實也不適合學會計,要是學個男主播啥的多好。

    季颯專門做極香的湯給我喝,真是大大滿足了我動不動就噁心的胃,胃舒服了,人也舒服多了。每天還都換著湯做,烏雞湯,豬手湯,還有鯽魚湯,都是媽媽在家做的家常湯。

    我喝了幾天,就覺得臉上的氣色好多了,精神也飽滿了,加上心情調節好了,人看起來比前幾天健康了。

    季颯堅持要照顧我上班為止,他說他和我姐弟二十多年,從沒見過沒心沒肺的姐姐這麼憔悴病態過。

    在家待了實在是閒得慌,打電話請示程朗,讓他給我安排團,他則不容反駁的回絕了我,還說必須休息一個星期到半個月,否則我上一天班就扣我一個月的工資。沒天理啊,怎麼會有這樣的老闆,不許員工上班,上班還會扣工資!

    咎我實在無聊的慌,整天悶在家裡,季颯則是陪在我左右,一會兒說姐你喝水嗎,一會兒又是姐,你餓了吧。我吹會兒空調,他馬上就拿個空調被蓋在我身上,我被這種無微不至的照顧弄得有些受寵若驚,我決定要出去溜躂溜躂。

    還能想誰呢?先是想到了賢芝,我開電腦和她聊QQ,她說她臉上起了一個大青春痘,她不想出去逛了,怕痘痘會在日照下繁殖太快。

    我真鄙視她,都一大把年紀了,還長什麼青春痘,肯定是上火了,我堅持要和她開視屏,哈哈,真是笑死我了,她的嘴唇上起了一個龐大的水泡,足足有她鼻孔那麼大。

    華麗麗的水泡,我說姐姐你還是別出門了,我怕你的水泡在逛街時爆炸,淹死路人還有我。

    她問我季颯的工作找的怎麼樣了,有沒有被合適的公司錄用他。

    我快速的在鍵盤上打出一串個字:目前杳無音訊,找工作比找媳婦難。

    她很快就回了一條,說:不如我和兆和說說,讓他來兆和的公司做助理經理或者秘書啥的,實在不行就跟著我吧,做我的司機也成。

    我暗暗捏了一把汗,做你賢芝的司機,等於做你的男秘,我可不能把我親弟弟一個娘生的弟弟往火坑裡推。賢芝啊賢芝,別怪姐們不夠意思,是你的OPEN讓我不放心啊。

    見到美男就想撲的花癡女,長了一個大水泡,就乖乖的在家裡不出門了。

    賢芝告訴我,說鄭兆和對她的水泡很滿意,說自從這兩天她發了水泡,就不打牌也不逛酒吧,老老實實的待在家裡,他終於真正享受到了幾天她是他老婆的感覺。

    一般情況下,這個老婆就是按時拿工資,鄭兆和有應酬和party時,賢芝就按時上崗參加應酬,打扮的美美的,挽著鄭兆和的手,觥籌交錯。

    和上流社會的男人打交道。偶爾也要鑲金牙男或富一代揩揩油,摸摸手,伸伸大腿,她也只能是聽之任之,這樣對鄭兆和的事業有幫助。

    圈子裡的人都清楚,鄭兆和有個漂亮的老婆,還可以任意讓大老闆揩油,前提則要是對鄭兆和公司發展有幫助的人。

    賢芝不過是一個花瓶,他們的婚姻,就是僱傭關係,雙方都是自由的。

    僱傭關係也好,只要賢芝她過得好我就放心,她是十足的拜金女加色女,愛錢也愛男色,她快樂的活著,為自己想要的東西活著,沒有什麼錯。

    她這樣的女人,至少比秦湯湯這種人高尚的多,賢芝不會破壞別人的家庭,不會把別人攪合的離婚,她是在鄭兆和離婚後才和他走到一起去的。

    賢芝的性格,是寧當二奶,不當小三。

    二奶是給錢就服務,小三則是要給感情的。

    和賢芝聊了一個小時後,樓下傳來了汽車喇叭聲,我暈,誰啊在樓下亂按喇叭,小心一會保安抓你。我跑到窗戶,準備看是哪個野犢子攪擾了我的安寧,一看,OMG,一個穿著很超人的男人,所謂超人,就是把紅內褲穿在外面的人。

    該男子莫非是神經時常了,側身彎著腰,右手撐在地上,左手彎曲高舉過了頭頂,穿著漫畫裡超人的服裝,藍色的緊身衣,胸前還有一個閃爍的大黃鑽,背上披著紅色的披風,紅色的內褲穿在外面,褲子也是緊身藍褲子,足蹬一雙紅靴子。

    肌肉被緊身衣繃得緊緊的,我張大了嘴,想看看他究竟是在玩什麼名堂,他身邊停著的是一輛橙色的甲殼蟲車,車裡面坐著一個四歲大的孩子,小手邊拍掌邊樂得直按喇叭。

    仔細看了一下,好像髮型也是那種如同野豬的脊背上的豬鬃毛一樣往後倒,真是大白天遇到了真人超人秀了。

    該男子緩緩的抬起頭,竟然朝樓上的我莞爾一笑,天啊,該人竟然是——楊之放!

    我有種被雷劈的震撼,那個外表總是酷酷的音樂才子,此刻竟然如此雷人的裝束和造型還有POSS出現在我的面前,尤其是他那緩緩抬起深情看著樓上的我的那一抹眼神,他還抬起手,順著額頭鬃毛向後抹了一下。

    我全身戰慄了一下。

    正文第九十六章:蝸婚(96)

    車裡面的小男孩從車上下來時,我才發現竟然也是一個可愛的小超人打扮,然後這小超人在楊之放的教導下,就開始用稚嫩的童音在樓下叫:「素素素素,下來我們出去玩!」

    為了避免小區更多人圍觀他們,我用最快的速度換好衣服和季颯打了招呼,出現在兩個超人的面前。我拎著包,看著楊之放,說:「你哪弄的甲殼蟲車,哪拐來的孩子,哪弄的這身超人衣服!」

    站在楊之放身邊的小男人搶著回答說:「甲殼蟲車是我媽媽的,我也是我媽媽的,超人的衣服是哥哥去劇院租的。」

    我蹲下來,伸手摸摸小男孩的肩膀,他長得好可愛,圓圓的臉配上西瓜頭,粉嘟嘟的嘴,黑亮亮的眼睛,真是聰明的孩子,一笑還有單邊的小酒窩。穿著超人的衣服,看起來比楊之放穿要可愛多了。

    「你叫什麼名字啊?今年幾歲啦?」我牽起他的小手問。

    他抓了抓小腦袋,想了想說:「我叫童語皓,我今年……媽媽說,年齡是秘密。」

    真逗的小屁孩,裝的像個小大人,我說:「你四歲吧?在上幼兒園了吧?」

    咎「哇,阿姨你真聰明,這都被你看出來了。」童語皓天真的睜大眼睛崇拜地說。

    為什麼叫我阿姨,卻叫楊之放哥哥,難道我看起來就那麼像阿姨嗎,童言無忌,我微笑的擰擰他的小臉蛋,我問楊之放:「大超人,這是你朋友的孩子嗎?」

    楊之放把童語皓抱到車上,讓我上車,說:「這孩子是我前女友的,分手好多年了,瞧她兒子都這麼大了,我至今還單身。」

    這個孩子竟然是他前女友和別人結婚生的孩子,我將信將疑地問:「你前女友和別人生的孩子,你難道沒有一點點的介懷嗎?」

    他爽朗地笑著搖頭,說:「這有什麼呢,有什麼要介懷的,她有選擇和誰在一起的權利,分手之後,她結婚生子我都是祝福她,況且小語皓這麼可愛,我要教他跆拳道教他變超人。」

    童語皓小腦袋探了過來,用手遮著在我耳邊嘿嘿笑著悄悄說:「我媽媽告訴我,要是她嫁給的是楊哥哥的話,那他就是我爸爸了。」

    楊之放笑著在童語皓的後腦勺上揉了一下,看得出來,他是真的喜歡童語皓。我卻無法理解,除非是他對前女友沒有真正的愛過,否則為什麼會這麼大度呢?換了是我,也是做不到的,我不天天欺負這個孩子就算是善良了。

    兩個超人告訴我,今天去珍珠泉遊樂場玩,我看著他們倆的穿著,我猶豫著,一會到了珍珠泉風景區,和兩個超人在一起走我會不會也被連累當成異類來觀看。

    剛開始還有好多人都來找兩個超人合影,慢慢的,我覺得身邊有兩個這樣的超人實在是幸福,有人給我們拍照,問我們是不是一家三口,我忙說不是,我說這是我朋友的孩子。

    楊之放帶著童語皓坐過山車,我就坐在一個涼亭邊,看著他們坐在過山車上,超人衣服的紅披風在空中飄舞著,勇敢的童語皓比那些成年人膽子還大,一點也不害怕。倒是楊之放嚇的臉往童語皓的肩上靠。

    玩了一天,基本上都是他倆在動,我被楊之放安排是坐船,坐船多沒意思,我也想坐過山車,可他硬說我現在不可以。

    四歲的小童語皓都可以,為什麼我不可以呢!

    「要是我有這麼可愛的兒子就好了。」我望著童語皓,自言自語的說,如果那個孩子沒有打掉,那麼是不是四年後,他也會如童語皓一般的可愛,要是個女孩子,也會是漂亮的小公主。

    楊之放就坐在旁邊,他聽到了我的話,便說:「你不差一點也有個孩子了嗎,我勸你那麼多遍,你不聽,現在後悔了吧?」

    「怎麼說呢,也不能說後悔,是有些遺憾吧,我這輩子,也許很難再有個孩子了。先不說我身體的原因,我想,我不會再輕易動和誰結婚生子的念頭了。」我淒淒然地說,很快我就換了樂觀的語氣,深吸一口氣,說:「也許吧,也許我會遇到對的那個人呢。」

    離開珍珠泉時,童語皓還睡在我懷裡,他媽媽打電話來了,楊之放在他耳邊輕輕的說了一句,童語皓,你媽媽來電話了。

    他很快就睜開眼睛,四處尋找媽媽,他接過電話,意識還有些剛從睡眠中沒過渡過來,小聲地叫了一聲媽媽,然後就一一的告訴他媽媽他今天和一個很漂亮的阿姨一起在遊樂場玩了,他還穿成了小超人。

    童語皓乖巧的聽著電話裡媽媽的叮囑,點著頭,認真地說:「嗯,媽媽我記住了。」

    掛了電話,童語皓仰著頭對我說:「素素阿姨,我媽媽說你是楊叔叔的女朋友,她叫我要聽話,不許亂說話惹你生氣。」

    我臉紅,這回他是叫楊之放楊叔叔,可能他覺得叔叔阿姨才比較是一對的吧。

    我揉揉他的頭髮,說:「我和你楊叔叔就只是好朋友,小孩子,不可以說大人的感情問題哦。」

    「你就是楊叔叔的女朋友啊,是他找我商量要扮成超人讓你開心的。」沒等楊之放的手伸過來堵住童語皓的嘴,他已經把話都說出來了。

    我暗暗竊喜,楊之放啊,原來是這樣,是為了哄我開心,那你為什麼不直接說呢。

    「不是,那個我嘛,就是,哎,你別聽小孩子說的話,他是逗你玩呢,對吧,小語皓?」楊之放故意裝出凶相咬牙切齒的對語皓說。

    「嗯嗯,是的,我說著玩的。」語皓低下頭,使勁的點頭,那樣子,真是讓我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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