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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聶美鳳通過秘密跟蹤丈夫,終於發現那個女人就住在一個新開發的商住小區裡面,聽人說剛剛裝修完就急匆匆地搬進去住了。她設法查了那房子的購房信息,戶主名為:袁丹菲,總面積142平方米,售價11.6萬元,戶主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房款。聶美鳳想,加上房屋裝修,少說也得十四五萬元,她一個村小老師會有這麼多錢嗎?聶美鳳不禁懷疑,難道自己的丈夫會是她的經濟後盾?可又一想,丈夫的經濟明明掌握在自己手裡,而且為兒子準備婚房都花得差不多了,他沒有這麼一大筆錢在這裡金屋藏嬌啊!
然而隨著匿名舉報信的出現,隨著紀委介入調查乃至對丈夫進行「**」,他的經濟問題逐漸暴露。「你爸爸他真的讓我好失望,好傷心啊!」聶美鳳邊說邊抹著眼淚。
余非也十分心痛,沒想到父親竟如此喪德敗行,不僅受賄犯罪,而且還極有可能是包養了情婦,嚴重傷害家人的感情。「我想去找找那個叫袁丹菲的女人。」余非說。
聶美鳳搖搖頭,說:「我已經找過她了,她根本不是什麼老師,而是一個無業遊民,曾經在教育局做過臨時工。」「臨時工?做什麼的?」余非問。聶美鳳說:「以前在教育局的辦公室打打字、端端水什麼的,後來沒辦法解決編製轉正,就不幹了。我找到她質問為什麼要破壞別人的家庭,她竟反而責怪我沒有收緊自己老公的心,說是你爸爸一再調戲她,她被纏得沒有辦法才答應的。」「誰信呢。」余非說,「如果女人不同意,哪有那麼容易到手的。」聶美鳳說:「但很多女人都比較虛榮啊。當大把的錢擺在面前時,以她一個無依無靠的臨時工,能不心動嗎?」「她沒有結婚?」余非問。聶美鳳說:「聽說結婚不到一年就離了,我看她老公肯定看清了她的本質。」余非苦笑,說:「爸爸難道是因為這樣一個女人而大肆撈錢的?」
果如聶美鳳所說,紀檢監察機關很快就找到了袁丹菲,讓她協助辦案。但聶美鳳也許沒有想到,一向不知情的兒子也捲了進去。
余非是被修州市紀委幹部找去談話的,讓他交代受賄的事實。余非根本不知情,自然無所謂交代,但辦案人員似乎認定了他參與受賄,非要他端正態度,拋卻任何僥倖心理。余非一方面為自己的蒙冤、為父親的墮落而焦心,另一方面又為葉仙兒在法國身陷囹圄而擔心,因此情緒很不穩定,幾次對著辦案人員大吵。辦案人員忍無可忍,訓道:「別再拿自己當副縣長看了,就是再大的領導幹部,都必須遵守黨紀國法。也不要以為誰會為你說話,老實告訴你,你的案子向市委常委會作了匯報,對你進行調查是經過了常委會和王曉慧**同意的。」余非看了看他們,生氣地說道:「你說這些是什麼意思?就算是王**同意的,但也只是讓你們調查,難道要你們逼供嗎?沒有也說成有嗎?我再次強調,我爸爸的事我事前真的一點都不知道,我也沒有收過別人什麼錢。」
辦案人員說:「我們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你參與了余洪清受賄案,並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你若能主動交代事情的來龍去脈則可以減輕罪責。」余非怒視著他,說道:「有證據就拿出來,別跟我瞎扯淡。」「好,你不承認是吧,我問你,鄒寶瑞你總認識吧?」辦案人員問。余非不知何意,回答說:「他是縣**辦副主任,也是我秘書,怎麼啦?」辦案人員說:「鄒寶瑞已經向我們反映,他曾按照你的意思向不少學校校長打過電話,讓他們給新華書店教材、教輔資料征訂、書款回收提供方便,可有此事?」余非一愣,自己從沒交代鄒寶瑞打過類似電話啊,「沒有的事,你叫鄒寶瑞來見我。」辦案人員說:「你想對質是吧?鄒寶瑞覺悟是很高的,他說即使對質,即使面對法庭,他也敢於承認事實,他再三表示你確實交代過讓他給學校打電話的事,說你親自打感覺不方便。」「你們叫他來,叫他來!」余非火冒三丈。
然而鄒寶瑞並不懼他,當面對質仍死死咬定余非吩咐過讓他打電話給有關學校校長,讓余非很是氣憤,也很是費解,鄒寶瑞怎麼能胡說八道呢?更奇怪的是,竟然有兩所學校的校長承認鄒寶瑞打過類似電話。
可儘管如此,余非依然堅稱沒有交代鄒寶瑞打此類電話,對父親受賄一事也毫不知情,從而讓辦案人員感到有些束手無策。因為余洪清那邊經過一番攻心戰術,雖然對行賄一事已基本供認,但就是不承認是與兒子聯手,也不認同兒子早已知情。
是不是余洪清背著兒子獨自行事,打著兒子副縣長的招牌而又瞞住了兒子呢?辦案人員也分析了這一層。但鄒寶瑞反映的情況卻不是這樣啊,是足以認定余非不僅知道父親受新華書店經理請托推銷教輔資料,而且利用分管教育的副縣長身份積極參與並幫助父親進行了教輔資料推銷。
修州市紀委**雍中和向王曉慧匯報了此案的調查進展情況,稱余非死不供認,因此一時難以下結論,不過余洪清受賄事實清楚,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王曉慧良久沒有表態。她也不太相信余非會參與受賄,但辦案人員說有鄒寶瑞的有力證詞,父子聯手簡直不可置疑,她才同意對余非進行調查。可即使鄒寶瑞當面與余非對質,余非也堅決不予承認,是不是真的另有隱情呢?王曉慧沉默半晌,對雍中和說:「慎重辦理此案,既不能放過一個**分子,又不能讓一個正直幹部蒙冤受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