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完這本書後,我和圓圓一起看了一下該書的前言,知道金庸一共寫了十四部武俠小說,取每部第一個字連成一副對聯:「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這樣美的文字也給了圓圓好奇,她說還想看金庸的小說。我就說這麼多書要是買的話挺費錢,不如租來看吧。於是帶她去租書。
這以後,她越讀越多,越讀越快,閱讀興趣和能力很快呈現出良好穩定的狀態。一口氣讀完了金庸全部的武俠小說。從此發現了讀長篇小說的樂趣,再往後讀長篇小說就成了一件非常簡單的事。
我當時的一位同事,說她兒子不喜歡任何閱讀,連故事書都不讀,似乎對讀字有一種恐懼,作文寫得很差。當媽的為此很發愁。她知道圓圓讀了很多書,就特別希望她兒子和圓圓認識,受些影響,也能喜歡讀書。
有一天我領圓圓到她家玩,她兒子比圓圓高一個年級,當時讀小學五年級,看我們來了很高興。
我們剛坐下,同事就對她兒子說,你看圓圓比你小兩歲,人家已讀了好多書,你以後也要多讀些書,不能整天光是玩兒。
這種對比讓小男孩顯出難為情。
我趕快讓兩個孩子到另外一個屋玩,然後提醒同事不該對著外人這樣說孩子,這樣說會讓孩子對閱讀更沒信心,而且覺得很丟面子。孩子其實是很要面子的,如果你想讓他做什麼事,應該恰當地對著外人流露出對他這方面的讚賞。
我還提醒她說,如果你想讓孩子喜歡課外閱讀,就千萬不要直接要求他「讀書去」,也不要總拿他愛不愛讀書這事當話題來聊,更不要用閱讀的事來教訓他。
接下來我把自己如何「誘惑」圓圓讀小說的過程對她講了,想她應該能從中體會出一些東西來。
我們走的時候,男孩也出來送。他媽媽也許是出於客氣,又對兒子說,你看圓圓已經把金庸的小說都看完了,回頭我也給你租幾本來看。男孩子有些遲疑地點點頭。
我隱隱覺得她這樣說還是不太妥當。她其實仍然在用一個孩子的強,對比另一個孩子弱,而且她的話說得實在太明白,目的性太強了,沒給「誘惑」留下一點餘地。
後來這位同事唉聲歎氣地對我說,她租了金庸的書,但她兒子就是不讀,一本書三天看了三頁,然後就再不肯往下看了。
我不得不坦率地對她說,你找了個榜樣,卻沒找到激勵孩子的突破口,只是用別的孩子的好,對比出了他的不足,所以沒從心裡打動孩子。兒童閱讀靠的是對讀本的興趣,一個小孩子,怎麼可能為了不比別人落後和家長的要求而去讀呢!
她問我怎麼辦,我考慮金庸已給孩子帶來壓力,就說,你暫時不要再提讀小說的事,他對文字那麼恐懼,只能先從最簡單的東西開始讀起。這樣吧,你先訂份晚報,上面天天有一些有趣的社會新聞,這誰都愛看,是最消遣的東西。你每天看到哪條新聞有趣,就推薦給孩子讀,不要多,每天一兩條就夠了。先引誘他讀報紙,如果他能經常瀏覽報紙,慢慢就會覺得閱讀不那麼可怕,然後再想辦法讓他讀小說。
過了幾天,這位同事見我的面還是搖頭,說她兒子連報紙也不肯看。我奇怪這個孩子為什麼對文字這麼刀槍不入。細細地瞭解過程後,發現家長的做法總是不得要領。這種情況下,孩子要是願意去讀才怪呢。
原來,這位同事那幾天每天下班買份晚報,回家後就把報紙遞給孩子。她也試圖使用「誘惑」辦法,就總對孩子說,讀報紙有好處,這張報紙很好看,你至少要讀一到兩篇文章;想讀哪篇讀哪篇。她為了檢查孩子讀沒讀,每天要在孩子睡覺前讓孩子把讀過的內容講給她聽。孩子只讀了幾天,又開始為了讀報紙和她頂牛。
這位媽媽雖然每次把該做的好像都做了,卻總是達不到目的,她說她對兒子的閱讀簡直絕望了。
我不得不再一次坦率地對她說,你的行動中有一點「誘惑」,但實質上還是在「指令」。你規定他至少要讀一、兩篇,還去檢查孩子讀沒讀,這樣讀報紙就變成了「任務」。你要把自己放到孩子的位置上好好想想,感受一下什麼才叫誘惑;如果你總是站在家長的角度上想問題,就很容易一次次地把誘惑變成指令,一次次地失去效果。
並不是所有的家長都這麼一根筋,很多人一旦理解了閱讀的重要,也能同時理解誘惑的重要,並會創造一些誘惑的手段。但其中不少人的手段也往往失效,因為這些手段所製造的誘惑敵不過另一個誘惑:電視機。
如果一個孩子從小建立起了閱讀的興趣,他一般不會讓電視奪走自己的閱讀時間;但如果孩子一直以來很少接觸書籍,在電視機前長大,你想要讓他半路開始閱讀,那是比較難的,需要動用更多的手段。
家長絕不可以採用強行關電視的方法來讓孩子讀書。即使關了電視,也不可能讓孩子心甘情願地拿起書;即使他拿起了書,也不可能用心去讀。有些家長問我這種情況怎麼辦,我給他們支過一個「歪」招,一些人用了效果很好。
我建議他們把電視機的某根線摘開,或把一個什麼配件取下,使電視不能正常播放。家長假裝說電視機壞了,然後找出各種借口拖延修電視的時間。少則一兩個月,多則半年一年。在這段時間裡,父母開始讀一些書,然後適時地給孩子推薦一本有趣的書,讓他在百無聊賴中發現閱讀的樂趣。等到孩子真正一本接一本地開始讀書了,再去「修」電視。
為了防止電視「修好」後,孩子又回到沒完沒了看電視的狀態,家長可以利用這個契機提出看電視機的規定。並且要以身作則。
在看電視的規定上,我認為不規定時間,只規定看哪幾個節目較好,這樣比較好掌控。規則一旦定出來,就要執行,父母首先不做破壞者,也要少看電視,抽時間看些書,這對孩子是無言的教育。這裡面的核心也是不動聲色地誘惑,不要有衝突。
也許有些家長覺得這招有些「餿」,操作起來太麻煩,不如直接關電視方便。更有許多父母,他們不希望孩子看電視,對自己看電視可是一點不想限制。
不止一位做媽媽的聽我這樣建議,都拚命搖頭,說自己晚上沒事幹,不看電視幹什麼呢;或是丈夫不會同意這樣,因為丈夫工作很累,每天回家要放鬆。這種時候,我覺得自己黔驢技窮了。
家長要是任性而為,有什麼辦法不培養一個率性而為的孩子呢。你不想誘惑孩子去讀書,那只好讓電視誘惑孩子一天又一天地在它面前消磨時間了。
人最難抗拒的就是「誘惑」,最討厭的是「強迫」,大人和孩子都一樣。在教育中,想要孩子接受什麼,就去誘惑他;想要他拒絕什麼,就去強迫他——這是非常有效的一招。凡達不到目的,做得事與願違的家長,一定是把方法用反了。
如果你想讓孩子喜歡課外閱讀,就千萬不要直接要求他「讀書去」,也不要總拿他愛不愛讀書這事當話題來聊,更不要用閱讀的事來教訓他。
家長絕不可以採用強行關電視的方法來讓孩子讀書。
在看電視的規定上,我認為不規定時間,只規定看哪幾個節目較好,這樣比較好掌控。規則一旦定出就要執行,父母首先不做破壞者,也要少看電視,抽時間看些書,這對孩子是無言的教育。
不看「有用」的書
不看「有用」的書,不是說不給孩子選好書,而是在選擇中要以孩子的興趣為核心要素,不以「有用」為選擇標準。
有一位初一學生的家長,發愁自己的孩子不會寫作文,問我怎麼能讓孩子學會寫作文。
當我瞭解到她的孩子很少讀課外書這個情況後,建議她在這方面加強,並給她推薦了兩本小說。她給孩子買了這本書,孩子讀了,很喜歡,讀完了還要買其它小說來看。為此她給我打了電話,顯得非常高興。但過了一段時間,再見她時提到孩子閱讀的事,她卻又是一臉愁容,說現在孩子又不喜歡讀課外書了,不知該怎麼辦。
原來她在孩子讀完這兩本小說後,就急忙給孩子買了一本中學生作文選。媽媽的理解是,讀課外書是為了提高作文水平,光讀小說有什麼用,看看作文選,學學人家怎麼寫,才能學會寫作文。可孩子不願意讀作文選。家長就給孩子提條件說:你讀完作文選才可以再買其它書。孩子當時雖然答應了,但一直不願讀作文選,結果作文選一直在那裡扔著,孩子現在也不再提說要買課外書了,剛剛起步的閱讀就這樣又一次擱淺了。
這位家長的做法真是讓人感歎,她不理解小說的營養價值,也沒意識到閱讀是需要興趣相伴的。她認為讀小說不如讀作文選「有用」。這種想法,好比是想給孩子補充維生素,卻拿一盒醃製的果脯取代一筐新鮮蘋果,大錯特錯了。
我一直不贊成學生們讀作文選,所以也從不讓圓圓讀。她的課外閱讀書籍大部分是小說,此外有傳記、歷史、隨筆等。只是在高三時,為了把握高考作文寫作要點,才讀了一本「高考滿分作文選」。圓圓高考作文取得了很好的成績,也許與她研究過那些滿分作文有一定的關係;但我在這裡想強調的是,如果沒有她十幾年來持續不斷的閱讀,和業已形成的良好的文筆,高考前讀多少本「滿分作文選」也沒用。
現在,不少家長不關注孩子的課外閱讀,只是熱衷於給孩子買作文選,訂中小學生作文雜誌。這是一個極大的認識誤區。
我看過一些中小學生作文選和作文雜誌,上面登的文章當然都還文理通順,對於一個孩子來說,能寫出那樣的文字已經不容易了。但它們寫得再好,也不過是些學生的習作,無論從語言、思想還是可讀性上,都非常稚氣。這些東西只是習作,不是創作,除了老師或編輯,誰願意看這些東西呢。
況且很多作文大人指導的痕跡太重,說些言不由衷的話,甚至有文革遺風,八股腔調。既不能在語言詞彙上豐富孩子的見識,也不能在思想上引導孩子們的進步,反而教會孩子們在寫作中說虛情假意的話。拿這些東西來給孩子讀,他們怎麼可能喜歡呢。
不少中小學生作文選的出台非常有意思。
三兩個人,弄個書號,租間民房,然後以某個作文大賽組委會的名義向全國各地廣發徵文信函。凡投稿的基本上都能被選中,然後就告訴你作文已獲幾等獎,獲獎作品將集結出版,每本多少錢,至少需要購買幾本等。家長把錢寄過去以後,大部分確也能收到登有自己孩子作品的書,只是書很厚,裡面的字排得又小又密,從目錄來看,獲獎的人非常多,找半天才能找到自己孩子的名字。這種作文選的質量可想而知。
如果說上面一種掏錢買發表的事在盛行一段時間後,已顯得有些笨拙;下面一種新興的掏錢買發表就顯得比較高明,更容易忽悠得家長和教師動心。
我聽一位小學老師對我講了這樣一件事。某國家級教育科研所向她所在的小學發出共同做課題的邀請。所謂「課題」內容,就是小學要征訂至少500本該所辦的一份雜誌。這份雜誌專門刊登小學生作文,全年12期,每本6元。教科所給每個合作學校的回報是,每年每所小學可在雜誌上發兩三篇學生的作文,或一個有關學校的彩色封面。合作校在合作期間可以邀請教科所的專家來學校進行講座,費用另計。個別教師將來還有機會在教科所的「課題」上署名。雜誌不發表非合作校學生的作文,也不對外公開發行(因為沒有對外發行刊號)。
這能不能叫「課題」且不說,我們單從學生的角度上看看孩子們收穫的是什麼。
每個學生一年花72元買這本小學生作文選,每校至少得有500名孩子訂閱,那麼一所學校一年就要給這本雜誌貢獻至少3~6萬元。然後只有2-3名學生有機會在這本並不公開發行的雜誌上發表作品——這還不是最不合算的地方,最不合算的是,這樣的雜誌孩子們不會有興趣去讀它,72元錢購買來的基本上是一堆廢紙。
這位老師感歎說,如果每個孩子用這個錢購買兩本小說,然後把所有的書彙集到一起,各個班辦個圖書角,那是多麼有價值啊。據那位老師瞭解,教科所這個「課題」不僅和小學合作,還和中學合作,合作單位還真不少。
我奇怪地問她,現在不是不允許向學生指派課外輔導資料嗎,學校怎麼可以組織學生訂雜誌呢?
這位老師說,學校確實不強迫,總是強調「自願」。但老師們經不住學校負責人的動員,學生們經不住老師的動員,家長經不住孩子的要求;再加上「課題」、「教科所」這些招牌,一所千人以上的學校想糾集起500個訂戶很容易。
我能理解這位有良知的教師的憂慮。用讀作文選或作文雜誌取代日常閱讀,是一種對閱讀的誤解,反映了人們對如何培養學生寫作技能的淺薄認識。並非操作者都對此認識不清,社會各方都有自己的利益計算,急功近利可以讓人變得既冷漠又盲目。可憐的只是孩子們,他們不光浪費了錢,更浪費了學習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