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他們再次出現在廚房時顯得平靜多了(幹完了)。他們坐下來喝酒、吃魚。他們吃得很香,很少說話。冷清時(我猜)就停下來隔著飯菜親吻一下,他的一隻手握住她的一隻手(那戴著戒指的手)。
我站在窗前感受到雙重的飢餓,卻在心裡起勁兒地笑這一男一女的煞有介事。我再次揣測那男人決不會是對面的丈夫,直到有人怯生生地敲門。
這是我住進倉庫後所聽到的第一次敲門聲,但我不想開門。我默不做聲——屋裡既然沒燈,有人沒人誰看得出來?敲門聲卻持續地響著,並且有人叫著我的名字。我聽出是林林,才摸著黑開了門。林林站在門口不進來,說:「你怎麼不開燈啊?」
這使我無言以對,因為從來也沒人問過我這個問題。但對於一個正派的女孩子,這個提問是再正常不過了。現在我不準備回答她的問話,只想先把她拽過來。我拽過了她,把門反鎖上。不用問,林林對我連打帶罵,她罵我是流氓。但她的罵聲很快就消失了因為我用我的嘴堵住了她的嘴。我把她緊緊抱在胸前任她像條憤怒的小蛇、小豬一樣扭來扭去。擁抱林林堵林林的嘴,這實在是個權宜之計,我不願意讓她和我一起看見對面的陽台。就為這,狗急跳牆,我「跳」到了林林身上。果然,林林一慌便什麼也看不見了。我還趁機對著林林的耳朵說:「你知道我和羅欣為什麼打起來麼?就為了你。」林林不再那麼驚慌失措了,但仍要從我懷裡掙脫出來。這時我覺得一個硬邦邦的東西直撞我的腿,順腿摸去原來是一隻飯盒,是林林提著的一隻飯盒。林林趁勢掙脫我說:「你讓我出去,這飯盒給你。」只聽光噹一聲她把它放在桌上。
房間忽然比剛才又黑了一層,我發現這是因為對面陽台已經熄燈。我放下心來,一場虛驚總算過去了。可林林沒有走,黑暗中我看不見她的表情,只聽她再一次問我:「你為什麼不開燈呀?」我說燈泡壞了再說開燈招蚊子,再說多一個燈泡多一份熱。林林不再提開燈不開燈的事,只告訴我飯盒裡是餡兒餅。我摸到飯盒拿出個餡兒餅咬了兩口,彷彿我早就在等著她的這盒餡兒餅似的。我請林林坐下。
林林在黑暗中挨我坐了下來,問我剛才都說了些什麼。顯然,黑暗中的一切使她產生了驚險的愉悅,才迫不及待地追問我剛才的話。我只好又重複一遍關於我和羅欣都對她如何如何。她歎了口氣(我想這是得意的一歎),說只感到我對她有意思,沒想到羅欣。她問我願不願意她常來看我,我說我當然願意,不過最好晚上別來,中午比較合適。她問我晚上怎麼啦?我說,怕對她不好,沒燈。對我倒沒什麼。她小聲兒笑了,說:「只要你高興就行。」這是句會說話的女孩子的話,會說話的女孩子都會這麼說。分手時,她站在門口連連說了幾次「我走了」,這當然是一種暗示,暗示我重演她進門時的那一幕。但我只是替她開了門,摸了摸(不是握)她的手。林林刷刷刷地大步下了樓,我覺得精疲力竭。
月亮升起來,對面還是一片漆黑。我躺在床上想著剛才的一幕幕,想著對林林的一次「權宜之計」換來的將是什麼?肯定是她將不斷提著餡兒餅來看我的事實。想了一會兒即將來臨的「事實」,我又想起了對面的明天,明天,出現在對面的將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
天剛亮我就從床上坐起來,覺得嘴裡又苦又臭。可我不想刷牙洗臉,我一動不動地盯住窗外。
對面的窗子打開了,又是掛好窗鉤,又是消失,又是對自己的漱洗,又是有秩有序的早餐。看上去她心緒很好,飯後又從廚房拎出高腳凳,登上凳子擦玻璃。她穿著一件舊襯衣和一條短褲,她哼著歌,翻來覆去地總是那麼一句:「咕咕、咕咕……」像雞叫。但她的口形卻因此而變得有意思了,彷彿正熱切地親著什麼。
那個男人沒有出現,我的猜測已得到證實。他不是她丈夫,他沒有在此過夜。他們只是熟人,熟到他隨時可以來,隨時可以走。我心中卻突然一陣陣疼痛。
念大三時我有過一次比較正式的戀愛,我喜歡低班一個名叫尹金鳳的女生。有一回宿舍樓洗漱間的下水道堵了,污水溢到走廊裡來。男生女生們都奓著胳膊嘰裡呱啦地叫,只有尹金鳳挽起袖子脫了鞋,光腳走進洗漱間,掀開下水道蓖子伸手就掏,掏出一大堆爛頭髮、牙膏皮什麼的。髒水泡著她白淨的腳丫,原來尹金鳳長得很出眾。很快我就打聽到她是從邊遠山區考來的,正應了「深山出俊鳥」那句俗語。
我開始追逐她,一邊得意著我的眼力。她很少參加校內娛樂活動,整天泡在圖書館看書。我於是也追她到圖書館,我們終於友好地認識了。我驚奇她的普通話講得那麼好,只有細聽才會發現個別咬字的發音帶著山裡味兒,比如她老是把「二」念作「惡」。但這更使她顯得嬌憨似乎在無意識地對人撒嬌。她坦率地向我講述了小時候貧窮的日子,說那時吃不飽飯,她們兄弟姐妹五個人,每天中午放學後都比賽著往家跑。誰先到家誰能搶上鍋裡的稠米湯,誰後到家誰就撈不著米了,盛到碗裡的只是湯。學校離家有三里地,每次他們都跑得上氣不接下氣。她的講述更激起了我「騎士」一般的熱望,我多麼樂意盡我的所能使她永遠不回首那搶著喝稠米湯的日子。我頻繁地送她東西,有一回甚至把母親家傳的一枚翡翠項墜偷出來取悅於她。我記得那次她抱住我大哭起來,當時我也很激動,我為她擦著眼淚試圖去親她的臉,但她很警覺地推開了我。她對我防範很嚴,這種防範更把我折磨得六神無主,這段時間一個名叫表妹的人又摻和了進來。
這表妹其實是我同宿舍的表妹。表妹的父親是個做化妝品發了財的企業家,他們那個化妝品系列裡有一項還得過布魯塞爾尤里卡發明獎。不過用表妹的話來說,中國的化妝品就像中國的酒一樣,都在某個地方得過獎。她經常提著一大袋子男用面霜、粉刺靈什麼的到學校來送給一些人,惟獨不給我。這舉動常常把我弄得很忐忑。有一次我問她為什麼不送我,她說因為我愛你,怎麼能把白拿的東西送給心愛的人呢?我會送你東西的。
表妹開始送我東西,我也開始接受表妹的東西,其實我接受表妹的東西是為了拿過來轉贈尹金鳳。手錶、打火機、運動鞋、真皮錢夾、名牌襯衫……我無一遺漏地都送到了尹金鳳手上。我讓她寄回山裡老家,說這是我給她兄弟姐妹買的。表妹接下來就開始約我吃飯,去「肯德基」,去「王府」,去「香格里拉」。有一次在飯桌上,她竟然把一粒櫻桃叼在嘴上讓我用嘴去接,這動作有點刺激,卻把我弄得非常彆扭,一時間彷彿她嘴裡叼的不是櫻桃而是搌布——就算是櫻桃,我怎麼能嚥下一個陌生女人嘴裡的東西呢,這大不可思議了。我裝著沒反應,表妹倒也沒生氣,嚼著櫻桃說我沒見過世面。我心想這動作也配叫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