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奈爾·伍爾裡奇作品選 正文 謀殺的變更
    遲疑者必被捉

    芝加哥,黃昏,布賴恩斯·唐利維出門去拜訪朋友費德·威廉姆斯。他鄭重其事地穿上了深藍色窄腰大衣,扣到眉毛這兒的圓頂禮帽,藏在腋窩下的點38手槍。這是一個颳大風的黃昏,這三樣東西缺少任何一樣特別是最後一樣,他都可能染上感冒。

    他和費德相識多年。他們彼此都有許多作為好朋友所必須的品質;因此,帶上點38手槍只是一種習慣,而不是防身。確切地說費德並不是他的教名。儘管別人都知道他會常時間地消失得無影無蹤,他的綽號也不是因此而得到的.它借自於一種搏運氣的賭博遊戲,一種擲骰子的低級消遣,在這種遊戲中,「費德」就是表示一個參賭者願意跟別人下注——投入相同的數量——換句話說,也就是跟莊家下注。

    費德從來沒有玩過擲骰子的遊戲;他有更大更好的賺錢方法。他是個半專業的假證人,一塊擋板,一個作案計劃的籌劃者。雖然由於巧妙地安排了時間、地點、背景,他收入可觀,財源廣進,但是他的業餘性質是不可否認的;電話紅號簿裡找不到他的名字,他也沒有掛牌開業。他必須認識你;你不可能隨隨便便地從街上走進他的辦公室,擱下預付金,然後拿著用褐色紙頭寫好的天衣無縫的假證詞走出去。過於頻繁地出現在證人席裡,幫助洗脫人們被「誤」告的罪名,可能會使法官片刻之後就用懷疑的目光斜視費德一眼。

    但是費德的平均成功率始終不錯,跟他談妥一筆交易就好像一開始便購買了豁免權.這會兒,布賴恩斯·唐利維去找他,就是因為心裡在籌劃殺一個人。

    要是聽到說這是謀殺。布賴恩斯會勃然大怒。在他看來這只是「清帳」。謀殺是對別人殺人的說法,而不是他的殺人。他已經殺了五六個人,在他看來,沒有一次不是事出有因或是他正義在手的。他從不為殺人而殺人,甚至也不為了謀財;只是因為他有一種強烈的、妒忌的本能。

    然而,儘管他可以無情地抹去舊帳,在他清帳的過程中,還會留下一條寬闊的情感的傷痕。如果他的啤酒夠濃的話,「麥克麗大媽」(原來是一首感傷的愛爾蘭歌曲名,後引申為贏得聽眾同情和憐憫的不在犯罪現場的陳述)可以使他的眼睛裡出現淚水。人們知道,他曾在夜深人靜之時將石頭擲過肉鋪的窗子,只是為了釋放關在那裡的小貓。反正,他走進了一家不那麼低級的酒吧,在洛普區裡,這種酒吧到處都是,這家酒吧名叫「歐西斯」,圓體字的紅色店招在大門上方閃閃發亮。這不是一家夜總會或卡巴萊(有歌舞表演的餐館或酒吧),只是一家啤酒店,被費德用作門面。收音機裡在播放著節目。酒吧待者歪著腦袋問,「要點什麼?」

    「我要找老闆,」布賴恩斯說。「告訴他是唐利維找他。」

    侍者沒有離開原地,只是俯下身子,像是要看看他在吧檯下面陳列了一些什麼貨物.他的嘴唇無聲地掀動著,他直起腰來,一隻大拇指從捏緊的拳頭裡蹺出來。

    「筆直穿過後門,」他說,「看見那裡那扇門沒有?」

    布賴恩斯看見了,並朝那裡走去。快到那裡時,門打開了,費德正站在那裡歡迎他。

    「夥計,怎麼樣?」他客氣地說。

    「有事跟你談,」布賴恩斯說。

    「行,」費德說,「進來吧。」他裝腔作勢地將一隻手搭著他的肩膀,領著他進了門,又回頭朝外面四周打量了一下,然後將門關上。

    在費德辦公室敞開的門那裡,有一個短的通道,兩邊各有一個電話間,左邊那個電話間上掛著一塊牌子,上面寫著,「電話機已壞」。布賴恩斯擦身而過,碰了它一下,它掉了下來。費德小心地將它拾起來,重新掛好,跟著走進了辦公室。然後他將辦公室的門關上。

    「行了.」他說,「我這新地方怎麼樣?挺漂亮.是不是?」

    布賴恩斯環顧四周。費德新添置的辦公桌上放著一支點38手槍,機頭張開著。旁邊是一塊油漬漬的小羚羊皮擦槍布,一小堆從手槍裡退出來的子彈。布賴恩斯一本正經地笑笑。「不會是遇到了麻煩吧,嗯?」他問道。

    「我向來都這麼做,喜歡擺弄它們,讓它們保持乾淨,」費德解釋道。「幫助我消磨時間,因為我常常這樣一坐就是一個小時。我四周掛了很多支槍,有時候我把它們拿出來,仔細檢查它們——讓我回想起過去的日子。」他坐下來,將子彈抓到手心裡並將它們一顆一顆地裝進手槍裡。「你有什麼事?」他裝完子彈後說。

    布賴恩斯一屁股在他對面坐下。「聽著,明天晚上我有一筆小帳要清,」他推心置腹地說。「你來做假證人,行不?為我提供安全——」

    「是殺人嗎?」費德問道,看都沒看他一眼。「怎麼,又幹上了?」

    「說什麼呢,我有十八個月沒動過手了,」布賴恩斯充起了好人。

    「也許是吧.但是前十二個月你在坐牢,別人是這麼告訴我的。你為什麼不過段時間就停一下,歇一歇呢?」

    「我沒殺人.」布賴恩斯反駁說.「這你應該知道的;上次就是你為我開脫的。他們說我在學習駕駛一輛朋友的汽車時撞倒了一個老太太。」

    費德啪地一聲將重新裝好子彈的手槍的槍機推上,把槍放了下來。

    「這倒提醒了我,」他說,站起來,走到一個嵌在牆裡的小型保險箱前,「我想關於我在辛辛那提為你掩蓋罪行的事.我是有些記錄的。」

    「當然.」布賴恩斯平靜地表示同意,輕輕拍打著一隻內袋,「我現在身邊就帶著錢呢.」

    費德顯然並不懷疑他的話;他打開嵌在牆裡的小保險箱,拿出一把零零碎碎的紙,一張一張地翻閱著。

    「嗨,就是這張,」他說。「第一個五十塊,看上去像是一筆賭債。另外一個五十塊是隔天晚上給我的,還記得嗎?」他把其他紙頭扔回保險箱裡,拿著那一張走回到辦公桌前——然而,卻沒有將手鬆開。

    布賴恩斯正蘸濕了大拇指.費勁地數著十元一張的紙幣。數完後,他將一堆錢放在桌子上,推到費德面前。「你拿著——」

    「要我將這張字據撕掉嗎?」費德提議說,一隻手將「借據」向前推去,另一隻手將錢撈過來。

    「我自己會撕的,」布賴恩斯說。他瞧著它,將它折起來,小心地收好。「它將從你腦子裡消失。」誰也沒有表示出敵意。「現在,眼前這件事怎麼樣?」他接著說,「願不願為我明晚的事作掩蓋?」

    費德又拿起點38手槍和那塊擦槍布,繼續擦起來。

    「你會冒很大的風險,布賴恩斯,」他一面朝槍上哈著氣一面說。「事情往往是過一過二不過三。如果我每次都出現在你面前,那對我也會非常不利的;在辛辛那提那次,人家已經開始起了疑心,以後一連幾個星期不停地詢問我。」他又愛撫地擦了一會兒槍。「如果我幫你這個忙,這回可要收五百塊,」他讓他的主顧明白這一點,「現在這事是越來越難做了。」

    「五百塊!」布賴恩斯激動地驚叫道。「你也太狠了點!有這五百塊錢我可以雇五六個人來替我幹這事,根本用不著我親自動手!」

    費德無動於衷地將頭扭向門口。「那你去幹就是了麼,幹嗎還來找我呢?」然而布賴恩斯並沒站起來離開。「你知道得跟我一樣清楚,」費德說,「不管你雇了誰,都會在人家把他帶到第一警察局的密室裡之後就會亂說一通。還有,」他又精明地加了一句,「你追求的就是親自動手,那才是件快事呢。」

    布賴恩斯使勁地點點頭。「的確如此。誰他媽的願意靠遙控來清帳呢?當他們看到標著他們名字的子彈從手槍裡射出來時,我喜歡看看他們的眼睛。我喜歡看著他們倒下,掙扎,慢慢地死去——」他馬馬虎虎地點了一下手裡餘下的錢。「先給你一百塊,」他說,「我只剩下這些了。餘下的四百塊我保證等警方追查的風頭一過就給。反正事前你是別想拿到全部數額的;沒有人那樣做交易。」

    他引誘地將錢塞進費德向下的手掌心裡。「你怎麼說?」他催問道。「這是輕而易舉的事,一件自然——你將一隻手綁在背後就能為我把事情擺平。」他使出了專業水平的馬屁功夫。「本來我上個星期在加利就可以幹掉他,但是我始終沒有抬起手來。沒有得到你這樣的人撐腰,我不想貿然行事。」

    費德放下擦槍布,在拇指甲下將那迭錢推了兩個來回,最後將它們攏到桌沿,表示同意了。

    「告訴我一點你的行動計劃,」他生硬地說,「在一段時間裡,把這作為你的最後一次,行不?我可不是霍迪尼(美國著名魔術師)。」

    布賴恩斯急切地將椅子往前拖拖。「要問我的理由麼,說起來叫人厭惡。這個傢伙糟踏了我心愛的妞。你不必知道他是誰,我也不會告訴你。本周初我就從加利跟蹤他到了那裡,我已經說過,從那以後,我一直緊盯著他、他壓根兒不知道死將臨頭,這可妙極了。」他十指交叉緊握.往兩隻手中間吐著唾沫,接著磨拳擦掌,兩眼閃閃發亮。「他住在北區的一個老鼠窩裡.那地方的環境正是他求之不得的。這周以來我一直在畫地形圖,現在已經爛熟於胸了。」他拿出筆和紙,開始勾劃起來。費德饒有興趣地俯身向前,提醒他說,「別這麼大聲嚷嚷。」

    「那是一幢七層樓房,他的房間在最高層。我不必出來過去或從任何人身邊經過就能幹掉他,明白嗎?他的窗子外面是一個通風井,凹進邊牆裡。那裡沒有太平梯,什麼也沒有,只有排水管縱貫通風井上下.通風井對面是一幢六層樓的公寓樓,跟旅館正好背靠背。那是個十分低級的地方,連樓頂的門都不鎖,任何人都可以從大街上徑直走上樓去。我整個星期裡都在那上面,平趴在那裡注視他的房間。我找了塊木板藏在那裡,我會將它當作跳板,走到他那幢樓裡去。我甚至在他不在屋裡的時候,將跳板擱在他的窗子上,跳板的長度綽綽有餘。他住在七樓,公寓是六樓,所以樓頂比他的窗子頂只高出一碼左右,甚至連跳板的傾斜度也不足以對再走回來構成難度——」他得意地攤開雙手。「我要用一隻愛達荷大土豆套在槍管上,就連隔壁房裡的人都聽不見發生的事情,大街上就更不用擔心了!」

    費德頗有見地似地挖著鼻子。「事情都是有利有弊的,」他提醒說,「關於跳板的事你得當心點,別忘了在霍普威爾時出的事情。」

    「我甚至沒有把它帶回家去,」布賴恩斯得意地說。「它擱在後院的柵欄上,我把它拉了出來。」

    「如果他看見你從那跳板上過去呢;他不會躲到屋外去嗎?」

    「我乘他不在時溜進去,我要躲在衣櫃裡等他回來。他每次都將窗子開著,讓房間裡透空氣。」

    「他隔壁人家的窗子怎麼辦呢?其他人也許會向外張望。正好看見你從跳板上過去。」

    「公寓樓牆上沒有凹進去的地方,所以那邊牆上根本沒有窗子。旅館的那邊有一扇窗子朝著通風井,正好在他的下面。從前天起,他下面的那個房間就空了——那裡不會有人看見。從五樓以下我想沒人會在夜色中看見遠處的跳板;跳板漆成深綠色,而通風井一到天黑就沒人。這是我的方法,一個呱呱叫的方法。現在,我們來聽聽你的方法吧,告訴我,我怎麼樣才能不用到那兒就能幹那件事!」

    「你要多少時間?」費德問道。

    「從到達那裡,再回來,留下他冰冰涼地躺在那兒,需要三十分鐘,」布賴恩斯說。

    「我給你一個小時,從這裡出發,再回到這裡,」費德乾脆地說。「現在,請在這張『借據』上簽字,然後格外小心。如果出了岔子,你是咎由自取。」

    布賴恩斯念著費德填寫的那張長紙條、就像他倆上次做的這類交易一樣.這張字據看上去完全是筆賭債,根本沒有法律效果。沒有這個必要。雖然這張字據只是信筆寫來,但是,布賴恩斯知道,如果賴帳的話,他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字據沒有期限,但是,費德最後總能收到欠帳,比起依靠設計得再好的法律官樣文章的債主來更有把握。

    布賴恩斯張著嘴巴,費力地在字據底下簽上「布賴恩斯·唐利維」,然後將字據遞還給費德.費德將它跟那一百塊現鈔一起放進保險箱,把保險箱關上,卻懶得將它鎖起來。

    「跟我到屋外去一會兒,」他說,「我有些東西得讓你看看。」

    在兩個電話亭之間的走道裡,他說,「聽著,牢牢記住,你為它而付出五百美金:進出我的辦公室,除了正門外,別無其他途徑,就像你進來時一樣。沒有窗子.什麼也沒有。一旦你進來了,你就進來了——直到外面的人看見你又出去。」他用肘子撞了撞布賴恩斯的肋骨。「但現在我要教你的是你怎樣離開——當你把帳清完之後又怎樣再回到這裡來。」

    他拿下那塊「電話機已壞」的牌子,夾在腋下,拉開電話亭的玻璃滑槽門。「進去吧,」他邀道,「就像是在給什麼人打電話——用力撞一下電話亭的後牆。」

    布賴恩斯照做了——差點在空地上摔了個狗吃屎;原來那堵牆是像門一樣用鉸鏈接起來的。他迅速朝四周打量了一下,發現他來到了一個燈光昏暗的車庫的後部。最近的燈泡在幾碼之外。門的外面塗成白色,跟牆壁的灰泥顏色渾然一體;一輛舊汽車撞癟的軀殼,輪子還能動彈,擋在那裡儼然一道屏障,屏障後面是一個特殊的出口。

    布賴恩斯回到電話亭,門在他身後旋上.他走出電話亭,費德將它關上,把牌子又掛了上去。

    「車庫是我的,」他說,「但還是別讓外面的人看見你過來。他不知道內情;這邊的酒吧侍者也不知道:這個假電話亭是我親手造的。」

    「從外面可以將它打開,讓人再回到裡面來嗎?」布賴恩斯想要知道。

    「不,你出去之後,在門底下塞一張硬卡紙做楔子,就像鞋子裡的楦子一樣,」費德對他說,「但是別太寬,免得把光漏進來。現在,你打算什麼時候來這裡露面?」

    「十點,」布賴恩斯說,「他每晚都這個時候回家,十點半左右。」

    「好,」費德輕快地說。「你像今晚一樣在正門外面叫我。我從那裡出來,我們互相恭維一番,一起喝上兩杯。然後我們溜躂到這裡來,友好地玩玩兩個人的紙牌遊戲吊烏龜。我叫人再來點酒,酒吧侍者將酒端來,看見我們兩個人在這裡,穿著襯衫。我們彼此大呼小叫,因此這裡所有的人都能聽見我們——我要讓收音機不響、然後我們安靜下來,你就出去了。我隔一會兒就要大叫一聲,好像你還在這裡,跟我在一起。你回來後,我們一塊兒再溜躂出去,我送你到門口。你大贏特贏,為了證明這一點,你請酒吧裡所有的人都喝上一杯——光為這一點,大家就會記住你,別擔心。這是你的計劃。」

    布賴恩斯欽佩地看看他。「夥計。」他說,「光為了這點,為了你說出這套計劃的神態,就快值五百塊了!」

    「去你的吧,」費德故作悲哀地說,「我的本錢都沒賺夠呢,你可別說得這麼輕巧——光安裝那只假電話亭就花了將近一百五十塊。」

    他又在桌子前坐下,拿起點38手槍和擦槍布,繼續他那心愛的活兒。「還有一件事,如果你坐車回來,就多繞幾個圈子,換幾輛出租車。別讓人家有可能順著一條筆直的路線追蹤到車庫來。我告訴過你,車庫是我的。」他順著槍管一直望到槍柄,朝槍上吹著氣。

    「當心點,槍裡可上著子彈呢,」布賴恩斯心驚肉跳地告誡他說。「你這樣瞎搗鼓,早晚有一天會把你自己的腦袋給轟掉。行了,我這就回家去,好好休息一個晚上,明天晚上可以享受一番。」他將手舉到眉毛那裡,行了個禮,走了。

    第二天傍晚,當布賴恩斯走進酒吧時,只聽一個老是泡在酒吧裡酗酒的人問道,「瞧瞧收音機去,壞了嗎?」一片不尋常的寂靜籠罩著「歐西斯」,儘管鏡子前排了兩行隊伍。

    「該送修理店去了,」酒吧傳者粗魯地回答說。他看見布賴恩斯進來,沒等吩咐就朝吧檯下貓下腰去,嘴巴湊到費德安裝的連接陽台和他的辦公室的通話管。後門打開了,費德走了出來,熱情地向他表示歡迎。所有的腦袋都朝那個方向轉去。

    費德和布賴恩斯各自將一隻胳膊搭在對方的肩上,在吧檯前佔了兩個位子。

    「給我的朋友唐利維拿酒來,」費德吩咐道。布賴恩斯想要付錢。「不,這可是在我家裡噢,」敖德說.

    兩人就這麼拔高嗓門說了幾分鐘話,酒吧侍者將一對骰子扔在他們面前。他們忙碌地擲了一會兒,旁人悠閒的目光盯著他們的每一個動作。最後費德發現他們的目光不耐煩地離開了他。

    「你挑起了我的興致,」他說。「我有一個更好的辦法,可以贏回來!跟我進辦公室裡,我用紙牌跟你鬥幾圈。」門在他們身後關上了。

    「他們將在那裡玩個通宵,」侍者會意地說。

    門一關上,兩人費力裝出的熱乎勁兒就不見了。他們像冷血動物一樣默默無聲地玩起來。費德撕去一副新牌上的廠方標誌,將牌攤在桌子上。他脫去外衣和背心,掛在掛衣釘上;布賴恩斯也一樣,露出掛在肩上的手槍皮套。他們各人隨意摸了五張牌,在桌子兩邊相對而坐。

    「傑克,」勞德哺南地說,敲了敲桌子。布賴恩斯掏出一把硬幣和一元票面的紙幣,扔在兩人中間。兩人都很放鬆.看著手裡的牌。

    「手裡有什麼牌就出什麼牌吧,」費德含含糊糊地說,「侍者馬上就要端酒進來了。」

    介於辦公室和電話亭之間的那扇門開著。布賴恩斯打出兩張牌,又補了兩張牌。外門突然打開,侍者用托盤托著兩隻杯子和一隻酒瓶進來了。他沒將門關上,在幾分鐘時間裡,酒吧裡的人清清楚楚地看見了他們。侍者將酒瓶和酒杯放下,然後在僱主的身後看牌,嘴裡唸唸有詞。他的眼睛瞪得很大;費德手裡握著一副同花大順,正巧是他摸到的。

    「出去,」費德粗魯地說,「別再進來。我得集中精力,」

    侍者端著空托盤出去了,隨手將外門關上,向顧客們述說他的老闆好得讓人難以置信的牌運。

    費德立即將手一轉,讓布賴恩斯看見了他的牌。

    「大聲嚷嚷,」他吩咐說,「然後出發。別忘記在電話亭下面塞硬卡紙,否則你就進不來了。」

    布賴恩斯正忙著穿上背心,外衣,大衣,將自己裹得嚴嚴實實。他狠狠地一拳砸在桌子上.足以將桌子砸碎,又驚人地大聲罵了一句髒話。費德與他對吼;兩人的臉上都像石頭般毫無表情。

    「我要每隔一會兒吼一聲,就像你還在這裡似的.」費德許諾說。

    布賴恩斯把酒飲乾,雙手緊握,朝他擺擺,把那個掛著「電話機已壞」的電話亭的門推開.擠了進去。他把門關上,撕下折疊式火柴盒的蓋子,將它折起來,然後將鉸鏈門朝他的另外一邊推開一半,擠了過去。門底下那個楔子把門撐開一條縫;正好可以伸進一個指頭去。

    車庫裡面陰森森的。他慢慢地向前.繞過那個廢棄的汽車架子,朝前凝視唯一的侍者正跑到前門邊在與一個剛開車來的人說話。

    布賴恩斯悄悄朝他們走去,但是緊貼著牆,牆前面擋著一長排汽車,他把腰彎得低低的。跑過一輛輛汽車之間的空檔。有一輛車子靠得離牆太近;他不得不像猴子那樣爬上汽車的後保險槓,在那上面跑過去。然而,這排汽車中的最後一輛離車庫的大門還有足足的十五到二十碼,在他與前面空曠的大街之間是一大片光禿禿的、充滿汽油味的開闊地。他躲在原地等待,藏身在最後一輛汽車的陰影裡。過了大約一分多鐘,那個顧客步行離去,機修工鑽進汽車,開過布賴恩斯藏身的地方,朝車庫裡面開去。要想不被人看見他離去,這是個理想的機會,比他預想的更好。他直起腰來,躍過餘下的那片水泥開闊地,在大門那裡一轉彎,走出了任何人的視線,然後他不慌不忙地順大街走去。

    來到第二個轉角,他鑽進了一輛出租車,在離目的地還有一半路時又下了車。他進了一家商店,問了一支鋼筆的價錢,又出了店門,鑽進另一輛出租車。這回他在離目的地還有兩條街區的地方下了車,與那裡正好成直角。出租車朝一個方向開去,他朝另一個方向走去,轉過了街角。他徑直朝那幢骯髒的公寓樓走去,好像他住在那裡似的;他目不旁顧地走進去,尤其是沒有犯下第一回光經過那裡又返回來的錯誤。

    門廊那裡沒有人看著他走過。他推開沒有上鎖的門,步履艱難地慢慢上樓,就像一個疲勞不堪地回家的人一樣。今晚一切順利,在上六樓的過程中竟然沒有碰到過一個人,儘管大樓裡充滿喧鬧聲。

    有人從房間裡出來下樓,但那時他已經在比他高出兩層樓的地方。到了頂樓平台後他的腳步一下子輕快起來。樓頂的門裡面插著插銷,沒有再發出吱吱嘎嘎的聲響;兩天之前的晚上,他親自給餃鏈上了油。他小心地將門關上,發現自己來到了露天的黑暗之中,悄悄地走過柏油礫石地。跳板還在老地方,在他打算使用它的地方的對面,所以,白天有人看見它的話,絕對想不到它會跨過通風井,架在旅館窗子上。他將它拖過來,把它放下,自己趴下來,往前窺視。

    他咧開一隻嘴角笑了笑.窗子裡面那個房間黑漆漆的,主人還沒回來。下面的窗子從底下打開一英尺,為的是透一透風。正好跟他告訴費德的情形一樣!窗子下面的房間裡沒有人,從昨晚到現在那個房間還沒租掉,就連再下面兩層的房間裡也是黑鴉鴉的;三樓以上沒有燈光,從這麼高的地方看下去,窗子還沒郵票大。一切都正常。

    他爬起來,把跳板從低的鐵皮頂層那裡抱過來,開始對準那扇窗子送過去。他不斷地用一隻腳踩著自己這一端,用自己的重量使它不會在半空中沉到窗架下面去。它沒有碰到窗架就穿了過去,把打開的窗子裡面的窗簾往後推去。然後他慢慢地小心地讓它下落,這段空間算是連接起來了。他看清楚自己這一頭確實架在了頂層上,否則的話等他踏上去跳板會滑脫的;然後他就讓它架在那裡,擦了擦雙手,站起來,踏上架在頂層上的這一頭。他小心翼翼地讓自己的身體保持平衡。

    他倒不怕他的重量會將跳板壓斷;在這之前他在屋頂上試過很多次。他俯身在它上面.雙手各抓著一條邊,開始手腳並用地往對面爬。距離不太遠,他始終不往下看,眼睛牢牢地盯著正前方的窗子。跳板稍微有一點斜度,但不足以對他造成麻煩。他盡力注意,將身體的重心放在當中,不讓跳板傾斜。事實上,他一切都掌握得很好,萬無一失。窗玻璃就在眼前了,它的那份冰涼握到了他的鼻尖。他用手勾住了窗底。把它推到頂上,從窗子下鑽進了房間。一切都易如反掌!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將窗子往下放到原來的高度。他把跳板往後推推,不讓它把窗簾頂起到惹人注目的程度,但是跳板還是擱在那裡。他不必開燈;他事先在對面的樓頂上偵察過,對房間裡每個傢俱的位置瞭如指掌。他打開衣櫃門,把架子上的衣服往旁邊推推,騰出位子好讓他鑽進去。然後,他從腋下掏出點38手槍,走到房間門口,站在那裡聽動靜。外面沒有任何聲響。他將手伸進大衣口袋,掏出一隻大的生土豆,上面細心地鑽了一個小洞。他把土豆套在槍管上.當作消音器,套得很緊,不會掉下來。然後,他在黑暗中在一張椅子上坐了一會兒,手裡握著槍,朝門口張望。

    大約過了十五分鐘,遠處什麼地方的電梯門砰地響了一下。他立即站起來,退回到衣櫃裡,將門帶上,留下一條細縫,正好容一隻眼睛看出去。那種咧開一隻嘴角的微笑又出現在他的臉上。房門上鑰匙在輕輕轉動。門打開了,開著燈的門廳裡出現一個黑色的人影。門又關上了,房間裡的燈亮了起來。

    在一個極短的瞬間,那張轉過來的臉正好對著衣櫃的門縫,布賴恩斯情不自禁地點點頭;正是這個傢伙,回到了家裡,走進了這個房間,現在唯一可能阻礙他順利實行計劃的,就是如何安全地離開現場。但是看起來他的計劃不會受到阻礙——他是一個人回來的。

    隨後那張臉從他的視線中消失。鑰匙在寫字桌的玻璃台板上發出卡啦啦的聲響,一件黑色外衣的一角搭在了白色的床上,只聽噠的一聲響,一架袖珍收音機開始預熱,發出低低的嗡嗡聲。那個人大聲打了個哈欠,在布賴恩斯的視線外面走動了一會兒。布賴恩斯握著裝了消音器的手槍,站在那裡等待。

    事情發生時,快得就像照相機的閃光。衣櫃門突然大開,他們面對面凝視,相距不超過六英吋。那人的一隻手還抓著門球,另一隻手抓著外衣準備把它掛起來。他的外衣先掉在了地上。布賴恩斯甚至沒有舉起搶來,它已擺好了架勢。那人的臉色由紅變白,由白變灰,整個臉兒像果子凍似的要從腦殼上流下來。他慢慢向後退了一步,不讓自己摔倒,布賴恩斯慢慢地向前跨了一步,跟上他。他看都沒看一眼便將那人的外衣踢開。

    「嗨,希契,」他輕輕地說,「最先射出的三顆子彈上有你的名字。願意的話就把眼睛閉上。」

    希契沒有閉上眼睛;相反他的眼睛瞪得又大又圓,活像剝去殼的煮過頭的雞蛋。他的嘴巴和舌頭動了整整一分鐘,什麼也沒說出來。最後他終於吐出了這麼幾個字:「這是為什麼?」

    布賴恩斯因為離他近,才聽見了他的話。

    「在我提醒你的時候,你不停地慢慢轉過身來,」他說,「爪子鬆開,像乞討肉骨頭的拘一樣。」

    這個受害者像個陀螺似的在原地轉動,隨時要倒下來的樣子,雙手伸開與肩膀齊,掌心向下,隨著身體一起晃動,布賴恩斯熟練地在他身上的幾個地方拍了拍,確信他沒有武器。

    「行了,」他默許道,「這將是你的最後一次鍛煉。」

    那個人停止了轉動,雙膝微微彎曲,然後就停留在那裡,像是從一根繩子上吊下來似的。

    那只玩具收音機終於完成了預熱,嗡嗡的聲音消失了,房間裡響起了第三個聲音,細弱無力,含糊不清。布賴恩斯朝那裡瞟了一眼,隨後又盯住眼前這張蒼白的臉。

    「我六個月前就出了監獄,」他吼道,「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去找我去年的小妞——人家叫她戈迪——你常見我跟她在一起,記得嗎?」

    希契的眼睛像大號鉛彈似的在臉上轉動。

    「到處都不見戈迪的蹤跡,」布賴恩斯接著說,「於是我四處打聽,知道我聽到了什麼?有個叫希契的無賴.據說還是我的朋友.見我一轉身,就插進一隻腳,拐走了戈迪。現在我得把話說明白,」——他輕輕晃了晃手槍——「使我惱火的倒不是那個妞;現在她對我已經沒有意義,即便現在能得到她,我也不想要了——但是任何人都別想這麼對待我並且逃之夭夭,不管是為了生意,還是一個女人,或者只是說我幾句不中聽的話,任何人擠兌了我,我都要找他清帳。」

    他那只扣著板機的手指關節上的皺紋開始舒展開來,好像它正在往後彎曲;希契的眼睛緊盯著它n〕,像放大鏡一樣膨脹起來。「我連說句話都不行嗎?」他嗓音粗啞地問。

    「說了也沒用,」布賴恩斯斬釘截鐵地說,「不過你說吧,我倒要聽聽你能說出什麼樣的謊來——這顆土豆後面給你準備的是同樣的答案。」

    希契渾身顫抖起來,他急著要在最短的時間裡說出他的一大套理由來。「我不會撒謊,你抓住了我,我說謊又有什麼好處呢?當時她快餓死了,」他哭訴似地說,「你留給她的現金被她丟失了——」儘管在死將臨頭的痛苦之中,他的眼睛仍然抓住機會判斷出布賴恩斯對這句話的反應。「我知道你留給她許多錢,但是——但是有人將它拿走了,弄得她一貧如洗,」他糾正說。「她來找我,她身上連飯錢都沒有,棲身的地方也沒有。我——我開始照料她,全看在你是我的朋友的份上——」

    布賴恩斯對他的話嗤之以鼻。希契的臉上大汗淋漓。現在,收音機裡的聲音已經變成了如泣如訴的音樂聲。布賴恩斯又朝它看去,目光在那裡停留了一會兒,然後又收了回來。

    「你自己不是也會對任何人都這樣做嗎?」希契答辯道。「你自己不也會這樣做嗎。後來並非故意地,我猜想我們墜入了情網——」

    布賴恩斯眼睛眨都沒眨,但是手槍已經垂下了一點兒,現在對準了受害者的大腿,而不是胸膛;也許是土豆的重量使然。希契的腦袋也跟著往下垂,眼睛緊盯著它;他看上去像是注視著地板在懺悔。

    「我們知道我們做錯了。我們談論過很多次。我們都說你多麼了不起——」他的臉上恢復了一點血色;臉色還是顯得蒼白,但不再發灰。他不停地往下嚥著口水,一方面可以抑制情緒,另外也可以使喉嚨保持潤滑。「最後我們屈服了——我們實在情不自禁———我們結婚了——」一聲輕微的抽泣使他的嗓音變粗。

    布賴恩斯第一次顯示出某種驚訝;他的嘴巴略微張開一點,並且保持著那個姿勢。希契一眼看見了旅館地毯的花紋.似乎找到了靈感。

    「不僅是因為那個——而且,而且現在戈迪有了一個孩子。我們有了一個小孩——」他後悔地抬起頭來。「我們用你的姓為他命名——」現在手槍在指著地板;布賴恩斯的嘴巴張得更大了,嘴角也軟了下來。

    「等等,我這兒的抽斗裡就有一封她的信——你不妨親自看一看。把抽斗打開。」希契邀道.「這樣你就不會以為我是想要逃避懲罰了。我就站在這兒的牆邊。」

    布賴恩斯從他身邊走過拉開抽斗,朝裡邊張望。

    「把信拿出來,」他遲疑地說,「如果你拿到了的話,指給我看。」

    希契的手在收音機上閒擱了一會兒;音量大了起來。「只是一首黃昏時的歌,」收音機裡含含糊糊地說。他在抽斗裡匆忙摸索著,拿出一隻信封,手指急切地將它撕開。他把信打開,轉向布賴恩斯,讓他看簽名。「瞧?是她來的——『戈迪。』」

    「把關於孩子那段給我看看,」布賴恩斯生硬地說。

    希契把信翻過來.指著第一頁的最後一段。「在這兒,念吧——我來給你拿住信。」

    布賴恩斯視力很好,他不必再走近一些。白紙黑字清晰可辨.「我細心地照料著你的孩子。每次看著它,我就想著你——」

    希契手中的信掉了下來。他的下頜在顫動。「現在動手吧。夥計,照你說的做吧,」他歎了口氣。

    布賴恩斯窄窄的眉頭皺了起來,顯出遲疑的樣子。他不停地一會兒看看收音機,一會兒看看掉在地上的信,又看看收音機。「在黃昏時分,」收音機裡在傻呼呼地說.「愛人的動人的老歌又在我們耳畔響起——」他眨了兩下眼睛。眼睛並不真的濕潤,但有一種恍惚的、粘乎乎的神色。希契十分安靜,似乎連氣都不出了。

    啪的一聲,土豆從他的槍口上掉下,在地板上摔碎了。布賴恩斯費力地說出話來:

    「你們用我的姓給他命名?唐利維·希契庫克?」

    希契沉思地點點頭。

    布賴恩斯深深地吸了口氣。「我不知道,」他猶疑不定地說.「也許我讓你逃掉懲罰是錯誤的,也許我不應該——以前我從來不改變生意的。」他厭惡地看了他一眼。「不過現在你讓我沒有了情緒——」他將槍插回腋下,把寫字桌台板上的房門鑰匙抓在手裡。

    「站到門外去,在那裡等著,」他粗魯地命令道。「我不打算從正門出去,我怎麼進來的還怎麼離開,明白吧,我不想讓任何人發現。你可以對人家說,你把自已鎖在門外了。我從跳板上過去時,不想讓你在房間裡,站在我的身後。」

    沒等他說完,希契已經快要走出了門外。

    「別要花招,否則我又會改變主意的,」布賴恩斯警告他說。他一隻腳跨出了窗外,踏到了跳板,然後回過頭來問道,「那孩子的眼睛是什麼顏色的?」但是希契可沒工夫等在那裡跟他繼續談論這個話題,這時候他早已下樓到了門廳.邊跑邊用袖子擦著臉。

    布賴恩斯一邊像個瘸子似的拖著腳在跳板上走著,一邊悶悶不樂地嘀咕道,「他用我的姓給他的孩子命名,我怎麼還能幹掉他呢?也許費德說得對。我應該隔段時間歇一歇。我想我幹掉的人夠多的了。放過一個不礙事的;也許還會給我帶來好運氣。」

    回去比過來要容易。跳板的坡度幫了忙。他躍過矮欄杆,落到了公寓樓的頂上。他將跳板拉了過來。然後他掏出希契的房門鑰匙,冷靜地將它扔進了通風井裡,擦了擦雙手,心裡油然產生一種新的、奇怪的感覺,好像是做了一件好事,挺高尚似的。以前他幹過的那些確確實實的殺人勾當從來沒有給過他這種感覺。他得意洋洋地將帽子往後腦勺上一推,穿過樓頂門,下樓朝街上走去。現在,他已不在乎有沒有人看見他。但是,跟來的時候一樣,沒人看見他。

    他來到人行道上,朝四處打量,想攔一輛出租車回費德那裡去;他當然想要回他那一百元錢;他現在不再需要做偽證的人。他希望費德不要試圖將它侵吞掉,但是,如果有必要的話,他可以給費德看那把裝滿子彈的手槍,讓他信服他沒幹。這個地區的人實在很少叫出租車;眼前根本看不見出租車的影子,於是他步行起來,邊走邊等。他又將帽子從腦後推到了另一個角度。他感覺好極了。

    「嘿,有個孩子用你的姓命名,這種感覺真有趣,」他咕噥道。

    這時候,希契又回到了他的房間,在這之前他派了個旅館侍者帶了把萬能鑰匙先到房間裡去看了看,確信警報已經解除。他將門鎖上,窗子緊緊地插上插銷,窗簾放下,為了安全起見,只要一把東西收拾好,他就打算退了房間,找別的地方睡覺去。但在目前他是束手無策,什麼事也幹不了,只是倚在寫字桌旁,渾身發抖,腦袋上下晃動。他倒不是因為害怕而發抖,而是因為難以控制的捧腹大笑。他手裡抓著布賴恩斯原來的情人戈迪的信,他將信從地板上拾了起來.第一頁的最後一段寫著,正如布賴恩斯剛才念的:「細心地照料著你的孩子。每次看著它,我就想著你。」但是,每次看到另外一頁,他就感到一陣新的狂喜。信是這樣寫的:「——我真高興你把它留給我,因為我實在說不出你走了之後會發生什麼樣的事。當一個姑娘單身獨處的時候,沒有什麼能比一支.32手槍更讓人放心的了。在芝加哥的時候別忘了給你自己也搞一支,萬一你遇到那個傢伙——」這個驕傲的父親不得不撐著腰,如果他笑得再厲害一點,只怕要笑斷肋骨了。

    大約在離開公寓樓三條街區的地方,布賴恩斯攔了一輛出租車。他沒有費心費力地半路換車,但是出於為費德考慮,他沒有坐出租車直奔車庫。在離目的地不遠的地方他下了車.本來他可以不必像現在一樣,而是徑直從正門穿過「歐西斯」進去,但是既然這個鬼把戲是費德的麵包加奶油之所在,為什麼要講他的事呢?為什麼要讓酒吧裡所有的人都知道這個秘密呢?如果他這麼做的話,他們肯定會發現的。

    車庫入口像先前一樣洞開,但這會兒就連那個機修工也不見了;看來生意不怎麼樣。他像出來時一樣進去,從牆壁和停在那裡的汽車中間擠過去,踩過那輛停得太靠裡的汽車的後車缸,誰也沒看見他。

    走過離敞開的辦公室門有相當一段距離之後,他看見那個傢伙坐在那裡,看著一張報紙。他繞過那輛沒有輪子的汽車輪廓,發現了那個向外突出的電話亭形成的白粉牆的稍微凸出的地方,用指甲把它下面的楔子拔了出來,把它打開。他待在電話亭裡,直到那堵牆在他身後關緊,然後通過玻璃向外張望。通往前屋的門還關著,費德辦公室的門還開著,等著歡迎他。他走出電話亭,將門關上,把牌子掛上,然後停下來傾聽動靜。嘿,外面人聲喧鬧——所有人的腳好像在同時跑動。有人在外面捶門。他們要找費德——他回來得正是時候!他聽見酒吧侍者在喊,「老闆!你沒事吧,老闆?出什麼事了,老闆?」布賴恩斯一轉身,溜進了辦公室。

    「我改變了主意,」他喘著氣說。「剛好趕上。他們在叫你——他們在外面想要幹什麼?等我把我的——!」他的手指在他的大衣、夾克前面往下移動;解開鈕扣。雙肩一抖,大衣和夾克部從背上滑下來。滑到胳膊肘的時候拴住了。就保持著那種半脫半穿的姿勢,而他則眨眨眼睛,看著桌子對面。

    道具還是老樣子——紙牌、酒、錢——只是費德一邊等他回來,一邊對著它們打吨。他的下巴擱在胸脯上,腦袋越垂越低,正好讓布賴恩斯看見,每次他都好像急切的下垂一格。說來真怪,費德的腦袋上方懸蕩著三道平行的藍瑩瑩的煙霧,像簾子一樣,而他周圍又沒有香煙表明他一直在抽煙。

    布賴恩斯彎腰抓住桌子對面費德的肩膀,隔著襯衫感覺到他的體溫。

    「嗨,醒醒——!」隨著,他看見費德的槍掉在膝上,那股煙霧正悠悠地從那裡飄出來。那塊羚羊皮擦搶布掉在了地板上。他還沒拉起槍,扳過費德的臉來察看,就已明白發生了什麼事情。費德將他的其中一支槍擦得太勤了。當布賴恩斯扳起他的頭時,看見他只有一隻眼睛了,子彈正好從另一隻眼睛穿過。

    外面的門砰地一下被撞開,人們蜂湧而進,那裡所有的人都進來了。房間裡突然被他們擠滿。他們看見他的時候,他正好從桌邊直起身子,手槍在手裡,衣服半穿半脫。他感覺到有人從他手裡奪過了槍,然後他的手被扭到腰邊,酒吧待者一邊說「你對他幹了什麼?」一邊派人去叫警察。真他媽的不該替他保守秘密,這個傢伙死了!他拚命掙扎著,想脫出身來,但是脫不出來。

    「我剛剛過來!」他吼道。「他自己幹的——我告訴你們,我剛剛進來!」

    「你整個晚上都在跟他吵!」酒吧侍者叫道。「就在槍響前一分鐘我還聽到他大聲地叫你滾出去;這裡的每個人都聽見的——你怎麼能說你剛剛進來呢?」

    布賴恩斯像遭到大錘猛擊似的跳了起來,慢慢地在他站的地方僵住了。他感覺到不知是什麼人的手在他身上亂摸,現在換成了警察的手,他拚命在想著該怎樣脫身;當他們拿著他從費德那裡拿回來的「借據」跟他後來給他的那張作比較時,他在拚命動著腦筋。他搖著頭,好像他醉了,想要清醒過來。

    「等一等,讓我給你們看,」他聽見自己在說,「就在門外有一個假電話亭;我在槍響之後從那裡進來的——我來指給你們看!」

    他知道他們會讓他這麼做,知道他們會去看——但是,他已經知道這樣做對他有什麼好處。沒有人看見他出去,沒有人看見他進來。只有希契,只有想辦法讓希契來救他!

    他領著他們出門朝電話亭走去,身子朝下衝著地板,一心想快點到達那裡,心底裡還在嘀咕著,「我殺過六個人,從來沒有人抓住過我;第七個我放過了他,人家卻抓住我,誣告我殺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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