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著雪白制服的年老侍者在車廂裡巡回,一排一排地詢問:"還要咖啡嗎?"
這是一節餐車,火車從米蘭出發,開往蘇黎世,不斷地穿過阿爾卑斯山的山洞。
一個看起來歷經滄桑的婦人,操著意大利音濃厚的英語,和對座一對美國老夫婦聊天。話題從米蘭的時裝、紐約的珠寶、巴黎的咖啡店,轉到美國的政治。德州來的老先生剛剛說完他們在羅馬的豪華旅館有些什麼缺點,現在正在說:"卡特對他老婆不忠實。總統是要為人楷模的,他不配當總統。"他頓了一下,帶點驕傲地說:"對我們美國人而言,婚姻貞潔是極重要的。"
"你們到底是選總統還是選教皇?"婦人很不客氣地說,"我實在搞不懂你們美國人!卡特跟誰睡覺和他能不能處理內政、外交,究竟有什麼關系?你們要-乖孩子-來當總統,卡特不是個乖孩子?他可是個蠢得不得了的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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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事件使我再度注意到美國人價值觀的混亂與矛盾。促使卡特下台的中心因素是性,而性,在高喊了幾十年性革命的美國,仍舊有點骯髒下流的味道,必須與"干淨"、"正常"的日常生活嚴密地隔開。所以在一般的雜志畫報,或電視熒幕上,絕對看不到裸像,連小孩的光屁股裸露也屬禁忌(這一點,和台灣倒是相像)。當郵局要出一套以聖母瑪麗亞為畫面的郵票時,許多美國人極力地反對,原因是瑪麗亞哺乳的乳房露了出來,有傷風化。到海邊游泳,在沙灘換泳裝是違法的,就是用大毛巾遮著身體,躲躲閃閃地換也不可以。
"光明"的表面所禁止的,卻在陰暗的角落繁殖。錄影帶與小電影裡的性極盡想象的可能,性雜志把女人、男人的肉體都反復利用盡了之後,擴及小孩的肉體、殘障人、變性人、侏儒的肉體……一般的海灘上連換衣服都有害善良風俗,卻冒出特殊的海灘,譬如紐約的火島,同性戀的男人就在太陽照曬的沙灘上赤裸裸地性交。
相形之下,西歐人對性的態度就比較自然,至少,他們不把人的裸體看作罪惡。一般的家庭雜志中隨時可看見全裸的年輕母親和光著身子的幼兒洗澡戲水的畫面。海灘上、游泳池畔,到處是裸著上身曬太陽的男男女女。洗三溫暖的人不分男女,面對面一絲不掛,也沒有人覺得傷害了什麼風俗。西歐人對美國人有多種的成見,認為美國人對性的態度上像個"偽君子"是最常聽見的批評,卻有它的道理在。
卡特當然不是為了單純的性行為而失勢的,他受到美國人的唾棄,是因為他對妻子不忠,有了"婚外"性行為。歷屆的美國總統大多有婚外"情"暫且不提,美國人對婚姻的看法相當自我矛盾。一方面,在清教徒的道德驅使之下,他們強調禮教對個人的約束——"汝不可與人通奸",另一方面,個人主義的熏陶又鼓勵一個人打破格局、擺脫束縛,盡一切力量追求個人的自由與幸福。一般的現代美國人都認為離婚要比痛苦地廝守好,等於在表示,個人的自由與幸福比道德規范來得重要。
然而卡特又為什麼受到千夫所指呢?誰知道他與妻子的感情如何?誰知道他與第三者的感情是否真情?或許他正邁往離婚的路上,或許他正在設法解決感情的困境。既然任何人都有與妻子失和的可能,既然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功權利,既然離婚也可能是個美德,怎麼卡特就不屬於這個"任何人",沒有追求個人幸福的權利?
《華盛頓郵報》記者指著卡特的鼻子逼問:
"你是否曾與人通奸?"
記者代表了美國人擺脫不掉的清教徒的心態:道德窠臼至上。
和火車中的意大利婦女一樣,許多人在問:為什麼美國人把卡特的私事與他的競選公事扯在一起?
事實上,美國人對總統一向是公私不分的。一個男人被選上了總統,照理說,他的妻子可能是個白癡也可能是個天才,但人民選舉的不是她,她的政治權力和街上任何一個歐巴桑的政治權力一樣,不多一分。但是美國總統不一樣,他入了宮,家裡的雞和狗都升天成了仙。妻子馬上擔當大任,羅斯福時代的艾蓮諾像個垂廉問政的太後,南茜裡根也大權在握,決定白宮官員的去留。
讓妻子問政掌權,固然是總統本人公私不分,美國老百姓其實也相當鼓勵這種作法。他們把隨著男人進宮的妻子封為"第一夫人",無形中宣揚"以夫為貴"的觀念。許多美國小女孩的夢想,除了要做"美國小姐"以外,就是要作"第一夫人",卻不說自己要當總統(畢竟美國還是沒有女總統)。如果作"美國小姐"是以色取勝,作"第一夫人"又是以什麼取勝呢?
把一個女人封為"第一夫人"而愛之寵之驕縱之,其實是對那個女人的侮辱。她原來可以是一個律師,或教授,或記者,甚至於一個全心全意的母親,她可以憑她一己的努力而被稱為一個出色的律師、教授、記者、母親。但是美國的社會漠視她本身的條件,徑自稱她為"第一夫人",不管是第一或尾巴,"夫人"就是"夫人",某某人的妻子。她的價值,因此完全附著於另一個人身上。既然她附著於總統身上,她當然也就含糊籠統地變成國事的一部分,成為"嫁"出來的總統。
美國人把候選人的家庭私生活扯進公事來,大概也是因為心裡明白,除了自己"選"過來的總統之外,也得考慮那個"嫁"過來的裙帶總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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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躲在暗巷中偵察別人臥房的私生活,"下流"大概是最好的辭匯。卡特出事之後,有美國議員受到震撼,出來公開宣布自己是個同性戀者。他估計"自首"之後,就不會受記者的暗算了。美國的政治人物為什麼如此屈服於媒體的操縱?自然是因為他的政治生命倚賴媒體的塑造,可以促成他也可以顛覆他。這就是功利思想了。不為功利計算,政治人物就應該有保護自己人格的勇氣。當一個記者問:"你是否與人通奸?你做愛時采取什麼姿勢?"有格的政治人物可以回答:"滾你娘個蛋!Go
ToHell!"
美國的記者以"人民有知的權利"為盾牌,有時候使出宵小的手段揭人隱私,固然是不道德的,新聞記者若是畏懼權勢,明知黑暗而不去揭發,又何嘗是道德呢?與美國記者背道而馳的,大概是中國的記者。在中國大陸,有哪個記者敢去追蹤、揭發一個當權派高官的"隱私"呢?即使在已經大為開放的台灣,如果聽說有什麼中央要員、政治新星,是個關起門來把老婆吊起來毒打的男人,有沒有記者敢問他:"你是不是個虐待妻子的人?"本來男女關系只是男歡女愛,各取所需,但虐待妻子卻是違背人權、違反法律的事。新聞記者不敢去挖掘,或許比美國記者的挖掘過分更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