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馬小女生 正文 浪跡到樂趣
    對於大頭馬來說,樂趣是她又一個不可缺失的家。而對於樂趣社區的網民們來說,「大頭馬」是個人氣很旺的ID,她可愛又外加一點點神秘。

    兔子和我媽在一間辦公室,也是副刊編輯,她編一個小資版面,人看起來也有點小資兮兮的。

    她沒事也喜歡上網,看我在辦公室的電腦前拖著鼠標在網上不耐煩地瞎逛,就指點我去一個社區。

    「樂趣,不錯!」她告訴我。

    我進去一看,的確高手雲集,甚合我心,於是註冊。

    從此,「大頭馬」就開始了浪跡「樂趣」的日子。

    我媽對我們時常在社區灌水發貼的行為不屑一顧,她認為有那時間不如在家裡寫寫小說或散文,再不濟考慮一下搞個什麼報紙版面也好。

    「網絡的作用不過是發發郵件、看看股票行情、瀏覽新聞而已。」我媽振振有辭地對我說。

    唉,我也不和她多說,因為她怎麼能夠體會到當你敲好一段文字,然後點擊「發送」時的那種快感呢?這種感覺,和你把稿件發到編輯信箱時,是完全不一樣的!

    我爸知道我喜歡去樂趣後,奇怪地問我為什麼不去那些少兒網站。

    「聽說現在有個什麼……網站,裡面的文章不要太好看……」他還神秘兮兮地告訴我。

    「去過了,那些網站都好幼稚。」我丟下一句話,就進自己的房間上樂趣。

    我從小就是這樣——喜歡和成年人廝混在一堆;在網上,乾脆就冒充一大齡女青年,這樣很過癮。

    在樂趣發了幾張帖,又灌了幾次水,我的身份就引起了網友的興趣和猜測,我心裡有點發慌,因為我決不希望大家知道我是個小孩。

    偏偏我媽有一天忽發靈感,說要組一個關於網絡的版面,她讓我在樂趣替她發個徵稿啟事。她求我的時候,我心裡不免有著小小的得意——嘿,到底還是看出網絡的好處來了吧!

    二話沒說,發了一個帖到樂趣——

    [公告]大家快來投稿啊!!

    呵呵,我有一朋友是東南晨報一編輯。最近想弄一專欄關於網絡方面的。聽說樂趣高手雲集便托我來向大家約稿,歡迎大家踴躍投稿。

    主題:我和網絡

    投稿請至:shirleybhm@yahoo。com

    要求:只要與網絡有關即可。稿費從優

    另:別以為我是開玩笑的,我的擔保人就是兔子

    又另:兔子你若不相信自己去問那編輯好了

    沒想到,第二天上去看,沒人翻它!啊啊,一定是把我當騙子了。趕快再發一帖——

    再次強調,我是認真的……

    數小時後終於有一個人開始回應——

    MM把稿酬都寫出來吧……不說清楚大家都不知道改怎麼寫……有沒有什麼例文?

    我看了很失望——好像都沒什麼熱情啊。

    可惡的是,兔子居然跟了一張這樣的帖公然拆我的台——

    我什麼時候成你的擔保人了?我證明,這個叫大頭馬的人坑蒙拐騙無惡不作油鹽不進百毒不侵,大家千萬不要上她的當,不然必蒙受原本可以避免的損失。

    有個叫做「花七七」的更是添油加醋地來毀我——

    看來妹妹真是名聲在外!坑蒙拐騙無惡不作油鹽不進百毒不侵……真是非滾刀肉可比!小小年紀有此道行,可見頗有邪緣!不知在何處修行?

    我急著臉跟帖問他——

    怎麼是小小年紀?暈……

    馬上有人跳起來笑我——

    呵呵,不打自招,果然……

    汗顏!

    不僅約稿失敗,而且,恐怕連我的真實身份也快要暴露了!

    樂趣論母

    上網後不久,已不滿足於在網上瞎灌水了,看到兔子把自己寫的小資文章貼上去後,人氣很旺的樣子,自己也忍不住躍躍欲試起來。

    然而那時信心還是不太夠。

    怎麼說呢?因為從小到現在,我寫的作文沒一篇被老師欣賞過,作文分數也總是在六、七十分之間遊走,所以就養成了自己有點自卑的心理。

    不過轉念一想,管它娘的,反正寫得再爛別人也不知道大頭馬是何方神聖!

    於是就戰戰兢兢地敲出了一篇——《我的母親》。

    現在看起來,這題目也太老套了。

    內容如下——

    坦白的說,我的母親是農民出身,據她所說,她小時侯干的也是放羊餵豬之類的活,因此童年的鄉村生活便成了她對我孩提時代說教的極好例子。母親小時侯家裡很窮,兄弟姐妹有五個,她排最小,也是父母最疼愛的一個,不知道這是不是她日後勤奮好學的一個關鍵因素。母親確實很勤奮,也很聰明,這種聰明在她初中以前完全看不見,後來中考她卻是全縣理科第一!著實讓人大跌眼睛。

    母親大學畢業後當了醫生,其實母親才華橫溢,當醫生只能將一個人才活埋在腫瘤之下。幸而母親後來又棄醫從文,這份工作才是真正適合她的。

    我總抱怨母親的服裝能不能稍微跟時尚搭點邊,走在時尚的最前頭我是不指望了,但最起碼也別拖後腿。母親對我的那一套理論也總是不置可否,直到身邊同我站在統一戰線的朋友多了起來她才幡然悔悟。

    於是衣服變的怪異起來,眼鏡也換了副帶色的,我暗想,她這身打扮不知被多少重案組盯過呢。最苦不堪言的是我,我兩走在大街上,整一黑社會老大身後再跟一小混混。

    雖然外表有了明顯的進步,但對於我的「給個理由先」,她完全不欣賞(我懷疑她是聽不懂)。她也從不涉足無厘頭搞笑之類的東西,因此,光從文章上來看就知道她和我完全是兩個時代的人。

    母親也不擅長寫小資文章,因為她本身就不是一個小資,不過她的文章總有她的風格。最近她又搗鼓起了小說,在此,我衷心的祝她:%¥#?—*(導演:卡!你在說什麼呢?!對不起,導演,我忘詞了,再來一便行嗎?)

    我故意把語氣搞得老氣橫秋的,意在混淆視聽,讓人感覺這是個成年人在議論母親。

    發到樂趣上之後,我就上床去睡覺了。

    中午放學到了我媽辦公室,習慣性地進入樂趣,一眼就看到自己的帖子在那裡,這才想起來還有這回事。

    估計沒人翻吧?

    我多少有點慌亂地點擊開,呵呵,居然有34人翻了,小小地激動了一下。

    還有給評論的——

    「殺手!」[千層雪]

    「這個『大馬頭』筆鋒不錯啊!」[小瓦工]

    「大頭馬,這篇文章是寫得不錯,只是還差一點火候啊。」[小空兒]

    「給你個小星星,讓馬頭大虛榮一下……」[匪君子]

    匪君子讓我有些緊張,他似乎知道我的身份,但我不知道他是誰。我不露聲色,回了一張帖給各位——

    注意注意:是大頭馬,不是大馬頭,也不是馬頭大。

    下網的時候,我心裡不免有些躊躇滿志的感覺——這是我的文章第一次受人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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