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2 第九卷 紅衣男孩 第四十一章 七大懸案
    中國未破的七大人命懸案:1、刁愛青碎屍案;2、天上人間花魁遇害案;3、高校女生「鉈」中毒案;4、白銀連環殺人案;5、紅安「12·26」八人遇害案;6、山城紅衣男孩事件;7、獨山子二人車失蹤案。

    2009年11月5號中午12時許,54歲的農民工匡記錄趕回村裡,家中正門和側門緊閉,平時從來不開的後門卻虛掩著。從後門進去,眼前一幕讓他大驚失色。走進正屋,燈還開著,家裡一片狼藉,兒子的衣服丟得到處都是。他唯一的兒子身穿紅裙子,裙子上還別著白花,雙手、雙腳被繩子結結實實地捆著,兩腳之間還吊著一個大秤砣,雙手被捆著掛在了屋樑上,雙腳離地幾厘米,旁邊一個長椅被推翻在地,兒子全身冰涼,已經死亡。

    離奇死亡的男孩名叫匡志均,他是山城市巴南區東泉鎮中學七年級二班的學生,死時正好是陰曆生日13歲零13天。

    死者男孩的父母都在江北打工,老家一直空著沒人住,孩子平時在學校寄宿。案發前些天,孩子告訴父母,下個禮拜他要回老家。男孩說房子周圍荒涼的很,他回去把門前的草割掉。11月3日,父親給孩子打電話,打不通,聯繫學校後才知道,孩子已經有一周沒有去上課了。案發後有同學證明,匡志均10月30日(星期五)放學回家時,一切正常。有同學反映,死者男孩喜歡看《聊齋誌異》。

    父親對警方說,後門用兩塊大木板擋著,外加一根鋼筋。兒子死後,大門、側門關著,後門開了,兩塊大木板和鋼筋被放在門的左右兩旁。他一邊演示一邊聲稱:一般是家裡沒人,就不開後門,都是別著門的,外來人是搞不清楚我的那個門,為什麼我拿個鋤頭,站在這個上面,把那個木板勾開,因為勾開過後,這個門才開。

    男孩吊死的房間放著一張八仙桌,落滿灰塵,還有幾條長凳,靠牆掛著一個亮著的燈泡。孩子用過的課本、作業本,散亂地放在床上、桌上。兩包方便麵,吃了一包。電子錶、書包、計算器、手機、光盤等孩子的遺物留在床上。書包裡還有32。5元錢。

    男孩的死法非常罕見,令人恐懼,村裡都炸開了鍋,詭異的氣氛瀰漫開來。警方走訪時,鄰居反映孩子生前沒有怪癖,全家都很老實,平時對人也友善,從來不和別人發生糾紛。死者匡志均性格內向,平時很少與人說話,害羞得很,從不主動招呼人。突然死了,全村人都覺得太怪了。

    奇怪之一:大紅裙子。

    這個男孩死時穿著一件大紅裙子,裙子是男孩堂姐的。刑警當時把匡志均從屋樑上放下來,脫去他的紅裙子,發現這個男孩貼身穿著一件游泳衣,男孩自己的衣服一件沒穿。女士泳衣胸口部位還有兩塊黑布,揉成了團。記者後來報道時稱泳衣也是男孩堂姐的,但是這一說法遭到了父親的否認。父親說游泳衣不曉得是哪個的。

    吊死的男孩不僅穿著紅裙子,還在裡面貼身穿著一件泳衣。

    奇怪之二:專業繩結。

    匡志均和其他縊死的人不同的是——他用繩吊著的不是脖子,而是一雙手,每一隻手綁了12圈,腳上也是一樣,繩子打結方法非常專業,不像是一個13歲的孩子自縛所為。

    奇怪之三:腳墜秤砣。

    吊死的男孩,腳上還掛著個秤砣,秤砣上有個數字「1」。在吊死的位置,地面本是平的,男孩雙腳離地,懸空掛著的秤砣垂到地上,因死時掙扎,地面磨蹭出一個坑窪,坑窪裡還有男孩流下的尿液。

    奇怪之四:額頭針眼。

    匡志均的母親說,我娃兒死的好慘哦,孩子死時額頭上還有個針眼,那裡是穴位,

    奇怪之五:木門「殺」字。

    死者老屋的木頭側門上,還寫著一個恐怖而詭異的「殺」字,看上去觸目驚心,「殺」字上打了一個叉號,上面還寫有一個「王」字。連起來就是「王殺」。父親對記者聲稱,門上的字是孩子寫的,寫了很久了。13歲的匡志均,為什麼要在門上寫下一個殺字呢,上面的那個王字有代表了什麼,大家百思不得其解。

    奇怪之六:古怪惡夢

    11月4日凌晨,匡志均的母親做了一個夢,夢見一個從未謀面、個頭很高的男人悄悄進入他家農村老屋,從後門進去,一個人進了屋,帶著個帽子,背著個包,看不到他的臉。她立即被嚇醒了,因為兒子當時正好回農村老屋割草沒有到江北城與父母見面,於是母親趕緊催父親回老屋看看。父親起初並在意,拗不過妻子,11月5日才趕回老屋查看,結果兒子真的出事了。在老家裡,有個80多歲的鄰居老婆婆告訴父親,她曾經見到了一個奇怪的陌生男人出現在村裡,還出現在他家附近,那人背著個包,戴著帽子。父親感到萬分恐懼,為什麼鄰居老婆婆見到的這個人竟然和孩子母親夢中出現的男人一樣,這是人還是鬼,父親為此去山上道觀裡燒香祈求平安,還咨詢過民間道士。

    民間道士沒有多說什麼,只表示問題可能來自於他們家的那間陰森的老屋。

    民間道士留下一張符,讓匡記錄貼到孩子吊死的那間房子裡,道士說七七四十九天後,孩子要回煞,家裡不要有人,所有人都要躲開他。

    法醫判斷,紅衣男孩是發現屍體前的48小時內死亡的,也就是11月3-4日。遺體額頭前有一個小孔和不重的外傷,大腿、雙手、兩肋、雙腳裸部上方,都有極深的勒痕。此外沒有任何傷口。法醫進行了屍檢,孩子從頭部到腹部,都被線縫著,還帶走了男孩的內臟等物,回城裡解剖。

    警方認定,經市、區兩級刑偵、技術部門調查,匡志均死亡事件排除他殺、自殺,屬意外死亡。派出所開出的死亡註銷戶口證明,在死亡原因一欄上寫著「其它非正常死亡」。

    父親匡記錄很不理解,對警方的鑒定結論不服。當時,他質問警方:什麼叫意外死亡?既然不是他殺和自殺,我兒子究竟遇到了什麼意外?什麼是非正常死亡?

    對於他的疑問,警方沒有回答。

    於是,父親第二次要求警方解釋「意外死亡」的含義,警方負責人想了一會兒說,比如玩遊戲也可能引起死亡。父親再次提出疑問:玩什麼遊戲?和誰玩遊戲?如果是玩遊戲引發的死亡,那我兒子死時,雙手、雙腿捆得非常專業的結又從何解釋?我兒子雙手被捆後,不可能把自己「掛」到屋樑上去,更不可能再穿上大紅裙子和游泳衣。

    父親匡記錄對採訪的記者說,後來刑偵支隊的負責人告訴他,不僅是區局,市局也無法解釋發生在匡志均身上的這些現象。

    紅衣男孩案在網上引發熱議,眾說紛紜,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說法漸漸形成。

    網友「xing-1982」的原貼:

    標準的養鬼術前半段,兇手可能是為了煉鬼專門找上這個小男孩。

    網友「chung。good」的原貼:

    讓其子嗣穿紅衣上梁死,這是將魂打散,永不超生的死法。

    死者死時身現「金木水火土」五行跡象,再選屬陰的數字13歲零13天,按理說,作案時間也應該是陰時,亥時可能最大。這樣狠毒的做法就是想既讓對方家斷後,且讓死者永不超生,死後魂魄盡散,不會找兇手麻煩。兇手熟知小孩出生年月,集合了金木水火土五行,頭頂有針眼!分魄術!

    那針用屍油泡過,泳衣為水,紅衣為火,秤砣為金,橫樑為木,地為土。

    網友「chenjia3344」的原貼:

    此案手法乍看下頗有許多自相矛盾:比如說:既給男孩穿上紅裙,又在頭頂用分魂針,是為了散魂。但又在腳上用上墜魂砣,胸前用引魂白花,如果只是與其家裡有深仇大恨,想將其魂魄打散,則又何需要加上墜魂拓和引魂白花呢。這看上去自想矛盾。如果要想散其魂不再找兇手麻煩,那將其變成厲鬼不是自找麻煩?所以很多人就看不明白了。其實兇手並不是簡單的想要打散其魂魄報仇什麼的,也不是單純的想養厲鬼,而是有更深的用意,可能是想提煉一個至陽的精魄。如果這個男孩八字純陰,選一個八字純陰的13歲零13個月的男孩,是為了提取一個至陰至陽的極品精魄,因為這樣的精魄極為罕有。有些修煉精深的人為了達到某種目的,會花上幾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去尋找這樣一個精魄。所以他給男孩穿上紅裙散魂,為免魂魄飄散無法提煉,所以在腳上加上墜魂拓,秤砣鐵製,鐵不透陰陽,墜在腳上魂魄無法遠遊,只能在死處附近徘徊。再用分魂針從額前分散這個男孩的魂魄,只將其至陽精魄或者至陰至陽的精魄從胸前的引魂花中引出。這樣才能解釋他這些自相矛盾的做法。我看警方也知道這事邪門,將這個案子公佈出來,估計既是為了得到更多的玄學方面的解釋和幫助。

    警方若是想破這個案子,沒有高人的幫助是根本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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