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滅絕愛上楊逍 正文 第十四章
    我好像做了很多夢。

    大部分是關於吃,我夢見自己坐在學校東門外的小館子裡,吃蒸餃,一口一個,吃得滿嘴流油,桌子上一堆小籠。後來又夢見導師破天荒地請我吃飯,竟然還是吃西餐,我是個左刀右叉還是右刀左叉都分不清的主兒,於是在夢裡坐在金壁輝煌的西餐廳裡,滿頭大汗的切牛排,好容易切下一塊來,剛剛塞到嘴裡,忽然導師對我說:「你論文盲審沒過,這次拿不到學位。」

    一口牛排頓時噎在那裡,上不能上下不能下,呼吸瞬息一窒。

    拜託,我想過的千種萬種死法裡面,可不包括被牛排噎死。

    但越急越噎得厲害,我透不過氣來,胡亂的伸手抓自己的胸口,可是怎麼也抓不到。然後夢到楊逍,遠遠的一襲青衫,就是看不清楚,但我就明明知道那是楊逍,於是拼了命追上去,只是嗓子裡噎著牛排,想喊也喊不出來,想叫也叫不出聲!終於追到近處,那人驀然回過頭來,竟然是張鐵林!皇阿瑪眼睛一瞪,鬍子一吹,頓時嚇得我一身冷汗,連噎在嗓眼裡的那塊牛排也「咕咚」一聲嚥下去了。

    這下子呼吸終於順暢了,可是天地之間忽然黑下來,連皇阿瑪也不知去向,耳畔風聲輕軟,萬籟俱寂。

    我恢復了一點點知覺,因為胸口就像被剜去了一大塊,疼得連呼吸都成了最可怕的事情。

    然後,我就又疼得暈過去了。

    中間我疼醒了幾次,都是疼醒再疼暈,疼暈再疼醒,在清醒的那一秒我也想過,我這運氣真不是一般二般的衰,不是說中國古代就發明了麻沸散麼?為啥就沒人給我用點麻藥?疼得我啊,只好又暈過去了。

    也不知過了多久,我再一次的疼醒了,這次倒不是胸口疼,而是頭頂疼,就像是被螞蟻咬了一口,疼得我身子一跳,旋即有清涼的手指按住我的腕脈,說道:「好了,知道疼了。」

    容我靠一聲,我又不是傻子,我一直知道疼好不好?就是疼得沒力氣說罷了。

    但這次竟然有力氣睜開眼睛,可是兩眼望出去,仍是白花花一片,我闔上眼睛,沉沉睡去。

    注意,這次不是暈了,而是睡著了。

    這一覺睡了很久,醒來的時候先看到蛛網密佈的破敗屋頂,我的手指可以輕輕的動彈,觸到身下圓細光滑的纖桿,臉頰旁全是稻草,才漸漸明白自己是躺在地上。然後,才看到滿室金色的斜陽,果然是間破廟。

    破廟這種地方實乃江湖行走救急之最佳場館,適合避雨、偷聽敵人計劃、暗殺、約會、比武……等等各項江湖活動,其中最適合的當然就是躲避仇家追殺……

    挺撥的身影佇立在窗前,金色的餘暉形成朦朧的逆光,我看不清他的臉,只覺得一顆心怦怦亂跳,不會真的是皇阿瑪吧?

    那我可真不要活了……

    「姑娘,」他眼睛深遂,在黃昏晦暗不明的光線下,彷彿靜暗的潭水,泛著深不可測的幽藍:「此處不宜久留,只怕敵人不刻即至,你能走路麼?」雖然是商量的語氣,但其中有不可置疑的威懾,倒彷彿是命令。

    我不由吸了口氣,稍稍一動就痛徹心扉,真正的痛徹心扉。哪怕給我一顆芬必得也好啊,疼得我,立刻兩眼淚汪汪。

    那人眉頭微微一皺,二話不說打橫抱起了我。

    我……我……我又要暈了……

    帥啊!那個動作帥啊……連抱人都抱得這麼帥這麼孫興這麼左使……

    只是……你到底是不是楊逍誒?

    可惜現在不是花癡的好時機,因為帥哥抱著我正大展輕功,帥哥輕功也不錯,只可惜跟韋蝠王比差得實在太遠了,抱著我不過行了數里便內息不均,只聽他呼吸短而急促,腳下的步子也漸漸虛浮,卻仍竭力趕路。

    我肚子很餓,傷口很疼,而且非常想唱歌。

    跟著旅行團導遊混過的人,大概都知道什麼叫唱歌吧。

    所以我非常鬱悶,帥哥當前,不管他是不是楊逍,你叫我怎麼跟他開口說人生最急是要唱歌呢?

    我忍!

    我忍!

    我忍忍忍!

    忍得我都想哭了。

    忍無可忍,實在是不能再忍……我終於只得硬著頭皮開口了:「那個……公子?」

    他卻並沒有回應我,我明知他正全力施展輕功,只要一開口說話內息便濁了,所以他才會不吭聲。

    於是……我……非常沒出息的說:「我……那個……沒什麼……」

    然後低下頭去。

    我真的不曉得怎麼說啊啊啊啊!

    太抓狂了!

    我忍!

    我忍!

    我忍忍忍!

    直忍得我全身發抖,帥哥終於刷一下收住腳步,問:「傷口很疼?」

    我完全有氣無力,連嘴唇都在哆嗦:「不是。」

    天色已經全黑了,月亮剛剛升起來,照見他眉宇分明:「謝遜雖被暫時引開,但他武功高強,為人精細,只怕不過一時半會兒就會發現上當,立時就會追上來。」

    我知道我知道,可是……人有三急……

    我真的不能忍了。

    心一橫,終於,說了。

    「我要唱歌!」

    後果是帥哥眉頭微微挑起,非常不解的望著我。

    我歎了口氣,果然,我遇上的這個作者是後媽,怎麼倒霉怎麼尷尬怎麼難堪她就怎麼收拾我。

    我決定認命。

    於是,我很大方的對帥哥說:「麻煩你……你走開去二十步,不等我叫,你不要回來。」

    好的,聰明的帥哥終於明白了。

    扭頭就走,刷一下就閃人不見了。

    頓時剩下我獨自一人呆在這荒山野嶺,林深草長的地方。

    一陣風過,嗖嗖生寒,連月亮忽然也被烏雲遮住了,幾乎伸手不見五指。

    這個……不會有老虎吧?

    我真有點想哭了。

    正在抖抖瑟瑟的時候,忽然遠遠傳來了歌聲,起先以為是幻覺,側耳傾聽,卻真的是歌聲。男子的嗓音,低沉清冽,彷彿一縷清風拂面而來。

    啊啊!

    雖然只交談不過廖廖數句,但我已經記得他的聲音,沒想到唱起歌也這般好聽。隔得甚遠,唱的是什麼詞聽不清楚,只聽他輕輕敲著樹幹,漫聲而歌,很明顯是在告訴我,他還在這裡。我眼圈一紅,差點沒感動得又要哭,我這兩天咋就這麼脆弱呢,可是知道他其實並沒有走太遠的感覺真好,起碼,我不怕老虎了。

    奔波了大半夜,到了天亮時分,也已經找到市集打尖,但兩個人都不想說話,我是傷口疼,他想必是累的。

    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不知為什麼,傷口越來越疼,疼得我連粥都吞不下去一口,人也昏昏沉沉的,只想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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