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不防及的事情發生在週一,易志維突然約他晚餐,他的心頓時一沉。沒有理由這麼快,不可能這麼快他就已經察覺。市場風平浪靜,一切痕跡早就被他們消彌於無形,他不可能這麼快覺察出異樣。
他還是赴約了。
約在一間知名會所的西餐廳,這裡本來就是會員制,這日客人極少,整間餐廳幾乎只有他們兩個人。
易志維比他先到,立在落地玻璃窗前,玻璃窗外就是巨大的橢圓形馬場,像是平空掣出的一隻沙盤,可是沒有山脈河流,亦沒有高低起伏,巨大平整的沙盤上,騎師調教著名駒。高大神駿的純種漢諾威馬,栗色的毛皮像是緞子一樣,在晚霞中閃閃發亮,騎師在場中兜圈子小跑,四蹄揚起場中的沙土,踏碎斜陽。
夕陽透過玻璃落在他身上,給他整個人鍍上一層金色的毛邊,他凝視著場中奔跑中的馬匹,彷彿若有所思。
「易先生。」
他轉過臉來,剎那間似乎還沒有回過神來,有些恍惚的看著眼前的年輕人。
「你好。」
他與他握手,他從來沒有面對面離他這樣近過,有一種突如其來的熟悉感,彷彿從前早就見過面。不錯,他早就見過他的,這麼多年,關於他的一切,他總是格外留心。不論是電視新聞,還是報刊雜誌的訪問。
易志維的笑容彷彿溫和,聲音亦十分從容:「一直沒有機會向趙先生道謝,謝謝你那天在球場救了我。」
他答:「那是應該的。」
即使單純的於出道義,陌生人也應該伸出援手。何況他努力了近十年,只是為了終有一日的對訣,怎麼可以任由他不戰而去?
桌上兩杯礦泉水,無數碳酸氣泡沿著透亮杯壁緩緩上升,一顆顆細小的晶瑩剔透,像是針尖芒,密集的,簇堆著升到杯麵,無聲無息的破裂,可是前赴後繼,一顆接一顆緩緩冒上去,冒上去……
易志維的聲音不緩不慢:「趙先生去年主持收購『J&A』,戰績輝煌,令人側目,實在是替華裔商界大增光彩。」
「易先生有話請直說。」
易志維淡淡的一笑:「趙先生如今垂愛東瞿,但可惜這是先人留下的產業,恕不能割捨。如果你一意孤行,我只得奉陪到底。」
承軒的一顆心沉下去,沉下去,他不知道他是用什麼方法做到的,不知道他從哪裡看出了破綻,他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對手,看來這場戰爭,比他想像的還會要艱苦百倍。
他不卑不亢的答:「東瞿是上市公司,一切合法的金融行動都只是市場行為。」
易志維微微瞇起眼來,他是狹長的單眼皮,目光深遂,凝視著他,聲音輕的彷彿是歎息:「真遺憾。」
夕陽照在承軒的臉上,光線經過玻璃的過濾,仍有輕微的灼痛感,場中的馬嘶聲隱約,彷彿是從很遠的地方傳來。按理說話說到這個地步,已經再沒有交談的必要了。可是易志維轉過臉來問他:「騎馬嗎?」
並不像是邀請,亦不像是商量,沒來由的,他竟然點頭答應。
馬廄裡很安靜,除了馬兒豎起耳朵,直著脖子從木欄後盯住他們。他帶他去看那匹奧爾洛夫馬,血統極純,全身棕色的毛,只有額上一顆白星。易志維餵馬吃糖,那匹馬俯首到他掌心,舌頭一卷糖塊便不見了。他拍著馬的額頭,臉上不知不覺露出溫柔的神色:「還有兩匹馬在英國,偶爾興趣來了想騎一騎,想想十幾個鐘頭飛機,又懶了。」他將大把的糖塊遞給承軒:「你試試。」
馬兒溫軟粗糙的舌頭舔過掌心,奇異的觸感,他覺得自己也是那塊糖,只一卷,就要被纏到粉身碎骨裡去,可是如果久久托在掌心,就會無聲無息的溶掉。馬吃完了糖,對他也親熱起來,俯下長長的頸子,時不時的嗅著他。掌心還是濕濡濡的,並不覺得髒,也不覺得膩,只是覺得像是多了些什麼,連空氣都濃稠起來。
他們各自牽著馬出來馬場,一先一後相繼上馬,兩匹馬跑著整齊的小快步,溫和的有規律的震動,他的馬漸漸跑得快了,兜過大半個圈子,反而追到了易志維的後面。從後望去,他一人一騎像是在很遠的地方,再遠些的天空是無邊無垠的孔雀藍,藍得那樣純粹凝重,彷彿碩大無比的琉璃碗,倒扣下來,隔著厚而重的琉璃,看得清天的顏色直澱下去,最底下澱出近乎黑的深藍。而他佇馬立在那裡,天的顏色漸漸溶下來,連同馬與人的身影,都溶進那琉璃樣的天空裡去了。
承軒開車回公司去,天空顏色越澱越深,深藍變成了深紫,深紫又澱積成了紫灰,終於夜幕漸漸降下來,黑的夜被漸次亮起來的燈照出薄而透的背景,往上升去,往上升去,愈薄愈透,便透出一顆模糊而大的星星,像是一粒釘,釘在夜空中。他想起黑絲絨底子上的蝴蝶標本,亦是這樣深深的一顆釘,釘住蝴蝶的心臟,便永恆的展開那美麗的翅。
他沒想到公司還有人在,早已經過了下班時間,辦公室的門虛掩著,露出半截雪亮的燈光,彷彿是月色,可是月色不會這樣明亮。他踏進那光裡去,輕輕推開了門。
原來是芷珊,筆記本屏幕上顯示著表格,她捏著塊三明治,一邊啃,一邊看著。
彷彿是噎著了,急急的吞一大口咖啡,一抬頭,忽然望見了他。
她嘴角還沾著一點點起司,沾在微微揚起的嘴角,樣子彷彿個倔強的小孩,他著了魔一樣,伸出手指去原本是想替她抹去那點乳白,可是不知為何順勢滑下去,滑到她尖尖的下頷,抬起她的臉來。
吻是那樣急切深沉,她緊緊攀附著他,他幾乎要將她箍進自己身體裡去,理智的堤岸終於抵擋不住情緒的狂潮。她有著獨特的清涼氣息,混和著咖啡與食物的香氣,她的背抵著硬硬的寫字檯邊緣,退無可退,他們都是退無可退,只有絕望般糾纏,不肯放開,不能放開。
「光啷」一聲,咖啡被推落在了地上,濺出一地的褐,觸目驚心。
他還緊緊摟著她,兩個人不知所措的望著一地的碎瓷片。新利的、雪白的碎片,在燈下反射著冷冷的光。
她終於說:「我來打掃。」
他心一橫,在她耳畔輕聲說:「管它呢。」
管它呢,管它呢,管它呢……
如果上天已經注定,那麼管它呢。
在此之前,他這輩子的唯一肆意而為,也不過是中學畢業,一意孤行去了MIT。
大姐希望他念HBS,而且他自己也知道,如果念了哈佛的商學院,將來的一切只怕會事半功倍。
可是他不願意,於是唯一的一次放縱了自己,去了自己私心嚮往的大學,學了毫不相干的學系——明知或許是最後一次了,因為彼時已經深切的知道,他的人生已經如同那枚蝴蝶一樣,釘在黑絲絨底子上,淒愴而華美,卻動彈不得。那粒無形的銀色長針,已經深深穿透了他的整個人生。他活著的意義,已經早就注定,容不得他有半分的掙扎。
第二天他去醫院看大姐,沒想到三姐也來了。
她們姐妹難得見面,大半因為簡子俊的緣故。趙筠美買了水果與燕窩來,還有大捧的鮮花,笑吟吟的說:「大姐氣色好了許多。」見到承軒,輕輕的「啊」了一聲,說:「壞小子,好像又長高了。」她雖與大姐不和,但從小喜歡承軒,將他當個小孩子看,踮起腳來摟他的肩膀,笑著說:「趁著還沒有人跟我搶,趕緊摟一摟。」
「三姐也越來越年輕漂亮了。」
趙筠美抿嘴笑:「貧嘴。」仔細端詳他:「怎麼倒像瘦了,真是越長越像四弟。怪不得人家說……」她說到這裡,突然「啊呀」了一聲,說:「忘記給聖賢寄書呢。」承軒奇道:「四哥要你給他寄書?這太陽倒是從哪裡升起來?」筠美在他背上一拍:「沒上沒下的,他到底是你四哥。」終究還是笑著告訴他:「他哪裡會看什麼正經書,要我寄給他港版的漫畫,這麼大的人了,還是這樣孩子氣。」
大姐這才問:「聖賢在澳洲還好嗎?」
筠美說:「他生成那樣的脾氣,能壞到哪裡去。」
承軒說:「四哥樂天知命,是會享福的人。」
筠美打量著他:「壞小子,怎麼突然老氣橫秋的,心事重重?」
他敷衍著說:「公事不順。」
收購形勢比他想的要壞,雖然早有預料,可是也沒想到易志維的反撲會這樣迅猛。幾乎是漫天席地,叫人喘不過氣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