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許是我們最後一次是因為私事再見面了。」我平靜的對著我約來的余忠,在我曾經見過最美的河邊輕鬆的說道。
「聽你的語氣,我已經知道了你想要說什麼,好聚好散,所以你就把我約在了這裡,可是你不是說過,你真的很愛我的麼?」還提這檔子事,確實是一個噁心的男人。
「可是我想,我的委屈求全,也不會得到什麼好結果,更何況,我不容忍我自己做別人的第三者,因為我也是女人,我希望我找到的男人只對我一個人專情,這一點,我想,你是不可能再做到了的。」冷冷的態度,疼疼的心。
「好吧。既然你都已經決定了,我也不多說什麼,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我今天算是知道了。還有,我已經決定辭職了,希望以後我們還能做朋友?」
『辭職?他是在懲罰我,還是在懲罰他自己?不過,這樣的人,不見面總比好過見面。』「是吧,那祝你以後好運。」我轉身走了,同樣緩緩流動的河水,同樣的美景,卻一點沒有讓我有興奮的情緒,看來,萬事皆因心情而存在。
『我的初戀,終節了,我得到了什麼?失去了什麼?仔細想想,可能他是真的一點都不愛我,因為我們在一起兩個月零八天,他沒有買一次東西給我吃,沒有給我買過一件實物?難道,他比較節省還是捨不得?』我邊走邊思量著。
「嗨,你怎麼在這裡?」我嚇了一跳,定睛一看,是吳德海,笑瞇瞇的站離我幾步的地方。
「沒有,想出來透透氣,你不覺得這裡很適合麼?」
「這裡,」他環顧了一下四周「這裡可是情侶們約會的地方,大家有所共知的,難道你會不知道?」
「我不知道,行不行,」故意加重了後半句的音調,「既然你這麼說,表示你知道嘍,那你怎麼也會在這裡。」目光斜視著他『你會說,我也會。』
「我跟你一樣,想出來透透氣呀,不行麼?只許和尚照明,不許陌生點燈呀!」
「什麼呀?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吧,堂堂一個大學生,這樣的引用也說錯?」我笑哈哈的說道。「我當然知道,他一挑眉毛,只是看你有點不開心的樣子,故意說錯逗一逗你的罷了,你看我們這麼有緣,在這裡碰到了,走,我請你喝油茶去,去不去?」
「去,你請客,我當然得去了。」
「我聽莫林玉說,你不是回學校去了的麼?怎麼會在這裡?」走了兩條街,在油茶店坐定,我說。油茶,林桂特有的飲食,能消脂解暑,最主要,我喜歡吃這香噴噴的炒料。
「我辦完了,不就回來了。」輕描淡寫。「倒是你,一個女孩子家的,這麼晚了,還在那種地方,萬一出了什麼事,我可怎麼向你媽媽交代?」
「你亂說什麼呀?誰要你交代了?」
「好說歹說,我也是你哥哥好不好,你不叫就算了,但我為了我爸的幸福,我必須要看管你。」這什麼跟什麼呀?
「哎,不是說好了麼?這件事,在這裡,除了你知我知,天知地知以外,不能再對外說了的。難道你忘記了?」
「這裡不就是你我天地麼? 又沒有其它的人?」真拿他沒有辦法。
「油腔滑調。」
不過,正好是這油腔滑調調整了我的心態,似乎,有點忘記了剛剛分手的痛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