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香去送信,楓紅鸞開始看賬本, 她原本是不懂得看帳的,但是做了凌家這許多年的媳婦,看賬本對她來說已是小菜一碟的事情。
楓府所有的收入,便是他父親的月俸和皇上的上次,她父親位居高官,乃當朝戰功赫赫的驃騎將軍,武將之中,地位僅次於大將軍,俸祿不低,加上皇上豐厚的賞賜,楓府每年的收入,十分的可觀。
可是從賬本上看,除卻了下人等的月俸和一些生活支出外,有大筆銀子不明支出,標注十分模糊。
比如,三月十二出去遊玩,花費三百兩。
三百兩,在泓國,三百兩的銀子,足夠一家老小七口人一生衣食無憂,楓紅鸞的父親並不是個鋪張浪費張揚炫耀的人,何以單單出去玩了一次,就花費了如此多銀兩。
還有四月初六,賀大人生辰,送禮花費也是三百兩,據楓紅鸞所知,賀大人不過是一個知縣而已,將軍府給知縣送禮三百兩,如何也是不合規矩的,那賀知縣也受不起。
這筆,依舊不明不白。
之後還有好幾筆,她都細細圈了紅墨,等到看完了這三年來的賬本後,已近了正午,留香正好回來,一回來,就興沖沖的對她道:「小姐,今兒街上可熱鬧了。」
「怎麼了?」
「有人拋繡球招親呢,小姐要去看嗎?」
楓紅鸞雖是閨閣小姐,但是卻出生虎門,規矩並沒這麼重,平日裡想要出去遊玩,也是可以的。
想著下午也無事可做,她點了點頭,又像是想到了什麼,對留香道:「把吉祥姐姐也喊上吧。」
「那奴婢就去。」
留香奔著歡快的步子去請何吉祥,楓紅鸞心裡的算盤卻辟里啪啦的開始打,把何吉祥帶上,她自然是有她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