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裡放著頹廢的音樂,昏暗的燈光裡,一股催人墮落的糜爛氣息潰散在空氣中,撲的客人飄飄然,欲仙欲死,明滅不定的燈光裡充斥著曖昧的味道。
在晚上10點狂歡以前,這家酒吧永遠都是這樣一副要死不死的德性。是我最厭倦的德性。
9:50分,此刻我正在最隱秘的角落裡喝著為員工免費提供的橙汁,標價28元一杯的普通橙汁。我之所以會出現在這裡,還不是因為——
「老婆大人,你不陪著我去,我人生地不熟的被別的女人拐跑怎麼辦?」阿凡達用一副祈求的眼神,明亮的大眼睛裡放射出無數的金光燦燦的小星星,就像……就像蠟筆小新屢試不爽的那一套。
看得我心裡直發毛,蠟筆小新也能顯靈?
而小瀅就站在一旁,看著我們兩個「卿卿我我」「黏黏呼呼」。
「呵呵……」除了傻笑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表示了。
於是乎,我就和他們一起來了。還要美名其曰「支持老公的事業」。唯一的好處就是老闆提供了免費橙汁,算是彌補我心靈的創傷。
「觀眾朋友們大家久等了,疾風樂隊又和大家見面啦!!吼~~我是主唱煞姐!你們好嗎?~~來,讓我聽到你們的尖叫~~~」小瀅霸氣的一身黑色皮衣,戴了一個爆炸假髮,拿著話筒居高臨下有如女王駕臨。
典型鎮場的御姐。
她身後是樂隊成員,鼓手阿奇,貝斯手饅頭,鍵盤手瘋子,節奏吉他手阿盛。而站在她身邊的,是背著海藍色+黑色斑紋的主音吉他手+主唱——噹噹噹——阿凡達!!!
他的眼角里含著邪魅的笑意,壞壞的表情裡是什麼都無所謂的放蕩不羈,甚至還有一絲陰柔之美。不變的貴氣,攝人心魄的散發著。
本來小瀅的樂隊沒有節奏吉他手,阿盛一直是主音吉他手。下午綵排的時候身為隊長的小瀅硬是把阿凡達安排成主音吉他兼主唱,說讓他干老本行。
什麼老本行,他的老本行明明是吃軟飯,玩樂隊純屬瞎玩,更好的釣款姐罷了。小瀅雖然不貪圖美色,但是利用美色賺錢的機會她可不會放過。因為,樂隊內部規定,所有小費一律平分。主推他一定會撈到不少小費。現在的觀眾,越來越難滿足,新鮮血液的注入對樂隊只有好處。
我就說他真的是阿凡達,藍色吉他多搭調,多……帥。這傢伙真是要閃瞎我的眼了,他現在的樣子絕對可以電翻一海票的少女,「骨灰級男女通殺的帥哥教主」指的就應該是他這種人了吧。帥的沒有天理,沒有天理!沒有!
台下的歡呼聲震耳欲聾,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見到這麼妖孽的臉,與韓流明星相比也毫不遜色的臉,總有見到活著的明星的感覺,瘋狂的吹口哨,尖叫。
在如此喧鬧的環境裡,我竟然能聽到自己的心跳。我的視線根本不能從他的身上移開。我,要淪陷了嗎?
「大家的尖叫是給我身邊的新兄弟的嗎?」小瀅帥氣的搭住了尹澈的肩膀。尹澈掃了她一眼,目光竟然轉到我的身上,正好和我直勾勾的有些色色的目光對上,嚇得我差點把心臟吐出來,馬上仰頭喝下一大杯橙汁。
台下的尖叫聲更大了,眾人分分舉起手中的酒杯,五顏六色的液體泛著幽幽的光。小瀅他們之前的表演我也看過一兩次,觀眾的熱情可沒有如此高漲。
「這是我們的新成員——王子!他可不僅僅是長得帥,唱的更帥!要不要聽一曲?」小瀅把話筒遞向觀眾,左手放在耳朵上呈喇叭狀側身聽著。「王子」這個藝名確實非常符合他的氣質,但是討論的時候他一直很牴觸這個名字,最後還是小瀅威逼利誘他才勉強同意。
「要!」人潮中的巨聲呼喊顯示了人們近乎癲狂的迫不及待。
「我聽不到,到底要不要——」小瀅吊觀眾胃口的水平早已練得爐火純青。
「要!!!」聲音裡已夾雜了嘶啞的喊叫。
我堵著耳朵,至於嗎,又不是天皇巨星,要是韓熙載來了還值得喊啞嗓子,對著一個虛有其表的男人(這話怎麼聽怎麼彆扭)有必要毀了自己的聲帶嗎?
「party time!!!」吊足了胃口,小瀅滿意的華麗轉身,現場效果遠遠超過了預期。音樂爆炸般瘋狂響起,尹澈嫻熟的技法彷彿吉他是他身體的一部分,天籟的磁性嗓音帶著厚重的低吼迸發而出,觀眾們隨著節奏扭動著身子,甚至玩起了全民大合唱,亢奮到了極點。昏暗的燈光已經換成了閃閃爍爍的綵燈,追光打在尹澈的身上,搖滾韻味十足。小瀅與他的和聲更是堪稱完美,流暢的聲線,默契的配合,絕不輸給專業的歌手。
吉他solo的部分,我看的都忘記了眨眼。尹澈不像別的搖滾樂手動不動就跪在地上,身體後傾大彈特彈,他只是盛氣凌人的站著,連膝蓋都不彎,上下眼皮輕輕咬合的閉著眼睛,睫毛如打開的扇子遮蓋著迷人的眼睛。手中的撥片如幻影在四根弦中靈活的變換,修長白皙的手指輕巧卻有力度的按弦。小瀅則跳起了熱舞,似乎把尹澈當成了鋼管,圍著他搔首弄姿,性感嫵媚的讓我都看的臉紅心跳,口乾舌燥,通體燥熱。而尹澈完全屬於坐懷不亂型,彷彿世界只剩下他一個人,獨自守著他亙古不變的音樂。
很久,沒有看過如此酣暢淋漓的表演。即使是在網上看韓熙載的演唱會,我也沒有如此熱血沸騰過。尹澈的音樂,像火一樣,竄起來就再也無法撲滅。
他的表演,容不得你置身事外,情不自禁的就會隨著音樂律動,完全融入其中。
他的魅力來襲,我抵擋不了……